1.一種行李防丟失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RFID標簽、RFID扎帶式標簽、第一RFID識別器、控制器、顯示屏、安檢傳送設備和安檢門;
所述RFID標簽和RFID扎帶式標簽均保存有乘客姓名、手機號、出發(fā)地機場、目的地機場名、航班號和日期,RFID標簽粘貼于乘客的機票的下端或后面,RFID扎帶式標簽扎在乘客的行李上;
所述第一RFID識別器信號連接于所述控制器,并能夠讀取所述RFID扎帶式標簽的內容,所述第一RFID識別器固定于行李傳送帶的行李出口部位,當行李傳送帶將托運的行李輸出時,第一RFID識別器識別位于行李上的RFID扎帶式標簽,并將RFID扎帶式標簽的內容傳輸給控制器;
所述顯示屏信號連接于所述控制器,以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顯示信息;
所述安檢傳送設備內設置有第二RFID識別器,所述第二RFID識別器信號連接于所述控制器,當行李通過所述安檢傳送設備時,通過所述第二RFID識別器讀取所述RFID扎帶式標簽中的內容,并將該RFID扎帶式標簽中的內容傳輸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安檢門上設置有第三RFID識別器,所述第三RFID識別器信號連接于所述控制器,當乘客通過所述安檢門時,所述第三RFID識別器讀取乘客的機票上的RFID標簽的內容,并將該RFID標簽的內容輸入所述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在接收到第一RFID識別器所傳輸的RFID扎帶式標簽的內容后,將所述RFID扎帶式標簽的內容中乘客姓名和航班信息顯示于所述顯示屏上;在接收到第二RFID識別器所傳輸的RFID扎帶式標簽的內容,以及第三RFID識別器所傳輸的RFID標簽的內容后,比較所述第二RFID識別器所傳輸的RFID扎帶式標簽的內容和第三RFID識別器所傳輸的RFID標簽的內容;如果相同,乘客可以通過安檢門;如果不同,所述控制器輸出報警信號至機場工作人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防丟失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第一RFID識別器可以為多個,所述多個第一RFID識別器均設置于所述行李傳送帶的出口處,并圍繞所述出口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防丟失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當乘客的行李為多個時,所述RFID扎帶式標簽也為多個,每一個行李上綁扎一個RFID扎帶式標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防丟失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用于在乘客通過安檢門之后,向所述RFID標簽中的手機號發(fā)送短信,告知行李已經被取走。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防丟失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二RFID識別器和第三RFID識別器中的一個識別了RFID標簽,另一個未識別RFID標簽時,所述控制器輸出報警信號至機場工作人員。
6.一種行李防丟失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0、當乘客完成行李托運后,將RFID標簽粘貼于乘客的機票的下端或后面,將RFID扎帶式標簽扎在乘客的行李上;
S20、當行李被行李傳送帶輸送出時,位于所述行李傳送帶出口處的第一RFID識別器檢測所述RFID扎帶式標簽,并將其讀取的RFID扎帶式標簽中的內容傳輸至控制器;
S30、控制器接收到所述RFID扎帶式標簽中的內容后,將乘客的姓名和航班信息顯示于顯示屏,從而告知哪位乘客的行李即將從傳動帶被輸送出來;
S40、當乘客在顯示屏上看到自己的姓名和航班信息時,從行李傳送帶出口找到行李并取走;
S50、乘客將其行李放置于安檢傳送設備,行李通過安檢傳送設備被傳送至外部;所述安檢傳送設備包括第二RFID識別器,以通過所述第二RFID識別器讀取所述RFID扎帶式標簽中的內容,并將其讀取的RFID扎帶式標簽中的內容傳輸至控制器;
S60、乘客通過安檢門,所述安檢門上設置有第三RFID識別器,當乘客通過所述安檢門時,所述第三RFID識別器讀取乘客的機票上的RFID標簽的內容,并將該RFID標簽的內容輸入所述控制器;
S70、所述控制器比較所述第二RFID識別器所傳輸的RFID扎帶式標簽的內容和第三RFID識別器所傳輸的RFID標簽的內容;如果相同,乘客可以通過安檢門;如果不同,所述控制器輸出報警信號至機場工作人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行李防丟失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S80、在乘客通過安檢門之后,所述控制器向所述RFID標簽中的手機號發(fā)送短信,告知行李已經被取走。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行李防丟失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S90、如果乘客由于個人原因或者失誤沒有領取本人的行李,當行李以未領取狀態(tài)留在行李傳送帶上時,機場的安保人員通過手動檢測器確認行李未領取人,并通知該行李未領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