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混凝土壩安全監(jiān)測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混凝土壩壩踵有效壓應力監(jiān)測方法。
背景技術:
壩踵應力是混凝土壩的一個關鍵控制指標,如果壩踵壓應力較小甚至出現(xiàn)拉應力,可能引起壩踵開裂,嚴重時裂縫會損壞甚至破壞防滲帷幕,危及大壩安全,因此壩踵壓應力實際大小備受關注。在上游水壓和基巖約束作用下,大壩壩踵部位應力復雜,實際監(jiān)測結果顯示,壩踵部位普遍為較大的壓應力,已運行了十幾年二灘高拱壩的壩踵仍為4MPa以上的壓應力;小灣高拱壩已蓄水至正常蓄水位,目前未監(jiān)測到拉應力,壓應力在1.5~4.0MPa;王志遠統(tǒng)計了10座重力壩的壩踵應力全部為壓應力,平均壓應力為0.84MPa。事實上,混凝土壩設計中,壩踵計算壓應力普遍較小,這與實際監(jiān)測情況有所差異。
目前壩踵實際監(jiān)測應力均由兩部分組成:滲透壓力及巖石-混凝土之間的有效應力。巖體普遍存在大量節(jié)理裂縫,是一種抗壓不抗拉的材料,抗拉強度一般很低,尤其在存在裂隙和節(jié)理時,可能抗拉強度接近于0。壩踵處的滲透一般與上游水頭相等,因此當上游水壓產(chǎn)生的拉應力小于巖體的抗拉強度時,應力計可以測到壩基壓應力;而當建基面的有效拉應力大于巖體的抗拉強度,使得建基面拉開,應力計的測值即轉化為揚壓力值,使得壓應力計測值始終為較大的壓應力。
為測得巖石-混凝土之間的有效應力,需要排除滲壓的影響。有鑒于此,有必要對現(xiàn)有監(jiān)測方法進行改進,以解決現(xiàn)有方法中存在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混凝土壩壩踵有效壓應力監(jiān)測方法,排除滲壓的影響,準確掌握大壩壩踵真實有效應力,以便于評估大壩工作性態(tài)和安全狀況。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混凝土壩壩踵有效壓應力監(jiān)測方法,包括:
步驟1,基于巖塊布置用于監(jiān)測豎直方向總應力σs的壓應力計,并確保壓應力計周邊局部區(qū)域巖塊本身不透水,滲透水僅可能由基巖與混凝土這一弱面滲入;
步驟2,在壓應力計附近布置用于監(jiān)測壓應力計附近位置的滲透壓力Pu的滲壓計;
步驟3,用監(jiān)測得到的總應力σs減去滲透壓力Pu,得到該部位的有效壓應力σr,即:σr=σs-Pu,其中,在完全不滲水情況下,總應力σs等于有效壓應力σr。
進一步,步驟1中,壓應力計布置在建基面完好巖塊上,或對下部巖塊進行化學灌漿預處理,以確保應力計周邊巖塊本身不透水。
進一步,步驟2中,滲壓計的布置包括:
在壓應力計上游側或平行于壓應力計位置埋設滲壓計,距壓應力計的距離大于5倍壓應力計直徑且不小于1.0m,以減小對壓應力計受力狀態(tài)的影響。
進一步,步驟2中,滲壓計的布置還包括:
在基巖面上,澆筑混凝土之前,在壓應力計周邊預置多孔的透水條或鋪設細沙條帶,多孔透水條或細沙條帶的高度略大于壓應力計的高度,寬度在20-50mm,以滿足透水要求。
進一步,步驟2中,所述滲壓計的布置還包括:
與壓應力計周邊預置的透水條或細沙條帶相配合,在壓應力計與滲壓計之間預置透水條或細沙條帶,高度略大于壓應力計的高度,寬度在20-50mm,以滿足透水要求。
進一步,壓應力計采用振弦式壓應力計。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該方法,得到了壩踵有效應力,可以準確評估大壩工作性態(tài)。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中高拱壩的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中壩踵有效壓應力監(jiān)測布置立面圖;
圖3是本發(fā)明中壩踵有效壓應力監(jiān)測布置平面圖。
圖中標號:
附圖1中1為拱壩,2為基礎;
附圖2中1為壓應力計,2為滲水通道,3為滲壓計,4為壩體,5為基巖;
附圖3中1為壓應力計,2為滲水通道,3為滲壓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所示的各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說明,但應當說明的是,這些實施方式并非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根據(jù)這些實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結構上的等效變換或替代,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混凝土壩壩踵有效壓應力監(jiān)測方法,包括:
步驟1:壓應力計布置在建基面完好巖塊上,或對下部巖塊進行預處理,包括化學灌漿等措施,確保壓應力計周邊局部區(qū)域巖塊本身不透水,滲透水僅可能由基巖與混凝土這一弱面滲入。該壓應力計用于監(jiān)測豎直方向的總應力σs;
步驟2:在壓應力計附近布置滲壓計,監(jiān)測壓應力計附近位置的滲透壓力Pu,滲壓計的布置包括:
(1)滲壓計埋設位置在壓應力計上游側或平行于壓應力計位置,距壓應力計的距離應大于5倍壓應力計直徑和不小于1.0m,減小對壓應力計受力狀態(tài)的影響;
(2)在基巖面上,澆筑混凝土之前,在壓應力計周邊預置多孔透水條或鋪設細沙條帶等,預置條或細沙條帶高度略大于壓應力計高度,寬度可在20-50mm左右,滿足透水要求。預置多孔透水條或細沙條帶透水性能必須得到保證,要避免透水性能不足。
(3)與外圍預置透水條或細沙條帶相配合,在壓應力計與滲壓計之間預置透水條或細沙條帶,寬度和高度與外圍條帶要求相同。一旦壓應力計部位存在滲水,滲透壓力會被滲水通道的聯(lián)通的滲壓計監(jiān)測得到。
步驟3:將監(jiān)測得到的總應力σs減去滲透壓力Pu,即:σr=σs-Pu,得到該部位的有效壓應力;在完全不滲水情況下,總應力等于有效應力。
在本實施例中,步驟1中,壓應力計可采用振弦式壓應力計等,壓應力計監(jiān)測得到的是總應力。
為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下面結合實施例一特高拱壩做詳盡說明。
我國西南金沙江上有一高拱壩,基巖條件良好。該壩壩高270m,壩底厚度51m,每個壩段左右寬度約20m,共15個壩段,河床壩段為7號和8號壩段。大壩整體如圖1所示。
在7號壩段壩踵位置布置壓應力計和滲壓計,監(jiān)測壩踵有效壓應力。
步驟1:將壓應力計布置在大壩建基面完好巖塊上,或對下部巖塊進行預處理,包括化學灌漿等措施,確保壓應力計周邊巖塊本身不透水,滲透水僅可能由基巖與混凝土這一弱面滲入。壓應力計距大壩上游面距離保持為4.5m,左右岸方向處于壩段中部,如圖2所示,該壓應力計用于監(jiān)測豎直方向的總應力σs,即有效應力和滲透壓力之和,可采用振弦式壓應力等;
步驟2:在壓應力計附近布置滲壓計,滲壓計在上下游方向平行于壓應力計布置,如圖3所示,監(jiān)測壓應力計附近位置的滲透壓力Pu,滲壓計的布置包括:
(1)滲壓計埋設位置平行于壓應力計,在壓應力一側,距壓應力計的距離應為1.5m。
(2)在基巖面上,澆筑混凝土之前,在壓應力計周邊鋪設細沙條帶,高度大于壓應力計高度20mm,寬度取30mm左右,滿足透水要求。
(3)與外圍細沙條帶配合,在壓應力計與滲壓計之間鋪設細沙條帶,寬度和高度與外圍條帶相同。施工過程中,細沙條帶需謹慎處理,避免透水性能不足。一旦壓應力計部位存在滲水,滲透壓力會被滲水通道的聯(lián)通的滲壓計監(jiān)測得到。
步驟3:將監(jiān)測得到的總應力σs減去滲透壓力Pu,即:σr=σs-Pu,得到該部位的有效壓應力;在完全不滲水情況下,總應力等于有效應力。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詳細說明僅僅是針對本發(fā)明的可行性實施方式的具體說明,它們并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凡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藝精神所作的等效實施方式或變更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