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定位芯片、第二定位芯片、第一功率分配器、第二功率分配器以及第三功率分配器;
所述第一功率分配器連接于所述第二功率分配器和第一放大器之間;所述第一功率分配器通過所述第二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一定位芯片連接,形成用于輸送不同波段信號的第一下行信號通道和第二下行信號通道;
所述第二功率分配器通過所述第三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二定位芯片連接,形成用于輸送不同衛(wèi)星導航系統(tǒng)信號的第三下行信號通道和第四下行信號通道;所述第二功率分配器通過所述第二定位芯片與基帶芯片連接;所述第一定位芯片與所述功率分配器連接,形成上行信號通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放大器、第三放大器和第四放大器;
所述第二放大器連接于所述第一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一定位芯片之間;所述第三放大器連接于所述第一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二功率分配器之間;所述第四放大器連接于所述第二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三功率分配器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連接于所述第一定位芯片與所述第一放大器之間的第一濾波器;
或者設置于所述第一下行信號通道中的第二濾波器,所述第二濾波器連接于所述第二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一定位芯片之間;
或者設置于所述第二下行信號通道中的第三濾波器,所述第三濾波器連接于所述第二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一定位芯片之間;
或者設置于所述第三下行信號通道中的第四濾波器,所述第四濾波器連接于所述第三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二定位芯片之間;
或者設置于所述第四下行信號通道中的第五濾波器,所述第五濾波器連接于所述第三功率分配器與所述第二定位芯片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定向芯片和第四功率分配器;
所述第四功率分配器連接于第一低噪音放大器與所述第一定向射頻芯片之間,形成用于輸送不同波段信號的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定向芯片和第五功率分配器;
所述第五功率分配器連接于第二低噪音放大器與所述第二定向射頻芯片之間,形成用于輸送不同波段信號的第三通道和第四通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向芯片與所述第二定向芯片均采用RNSS射頻芯片。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所述第三通道以及所述第四通道結構均相同。
8.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下行信號通道輸送的是S波段信號,所述第二下行信號通道輸送的是B3頻點信號,所述上行信號通道輸送的是L波段信號;所述第三下行信號通道輸送的是GPS系統(tǒng)和北斗衛(wèi)星導航系統(tǒng)發(fā)出的B1頻點信號,所述第四下行信號通道輸送的是GLONASS系統(tǒng)發(fā)出的信號。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與所述第三通道輸送的是B1頻點信號,所述第二通道與所述第四通道輸送的是B3頻點信號。
10.一種接收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8任一項的射頻信號處理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