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按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
背景技術:
已知有這種類型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的多種變型。這種防撞結構被用于提高多種結構形式的安全性并且應用在機動車的各個部位上。尤其采用由以碳纖維加強的塑料和由纖維塑料復合物制成的主防撞元件,其由于可能的重量節(jié)約和非常高的每單位重量的能量吸收,突出適用于吸收機動車中的碰撞能。在賽車運動中例如使用所謂的孔尼避震器。其它的可能方式例如是CFK-防撞管或CFK-防撞軸。在車輛碰撞的情況下,由事故造成的碰撞能被轉化為變形能。這由下述方式實現(xiàn),即防撞結構具有一定的結構空間,在碰撞情況下在吸收碰撞能的情況下至少局部變形并且然后將其余的碰撞能傳遞到機動車的車身。這種防撞結構尤其在機動車的前部區(qū)域和尾部區(qū)域被證明是合適的。由DElO 2007 026 680A1已知一種這一類型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其帶有防撞元件,該防撞元件由纖維加強的塑料制成并且局部由纖維復合材料加強。主要一體形成的防撞結構構造有向下開口沿機動車縱向延伸的型材結構。在其兩個相對的端部防撞結構在機動車橫向包括各一個支承單元,該防撞結構通過所述支承單元支承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由DElO 2005 004 780B3已知一種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其帶有由纖維加強的塑料制成的防撞元件。該防撞元件設計為三角形的相互關聯(lián)的結構復合件,方式是:防撞元件具有橫向于機動車縱向延伸的支承元件,在其外端部沿機動車縱向連接有兩個另外的支承元件,所述支承元件在其相對置的端部V形地聚合并且通過橫向延伸的板相互連接。作為加強元件的連接板在支承元件中延伸,所述連接板在支承元件中形成長形的腔室。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創(chuàng)造一種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該防撞結構在構造簡單并且廉價的同時、在剛性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時能夠充分吸收機動車碰撞情況下的碰撞倉泛。按照本發(fā)明,該目的通過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的特征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達到。本發(fā)明有利的實施形式和擴展設計在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為了創(chuàng)造一種在簡單而廉價的構造下在剛性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時能夠充分吸收機動車碰撞情況下的碰撞能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按照本發(fā)明建議,防撞元件由具有在機動車縱向延伸的波紋部的波紋狀的部件構成,其端部區(qū)域至少通過支承單元的至少一個沿機動車橫向延伸的支承元件支承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在本發(fā)明的意義中,這樣的部件被稱為防撞結構,該部件優(yōu)選可拆卸地固定在機動車的車身上,并且尤其可以在吸收作用在機動車車身上的力方面對車身進行支持。在本發(fā)明意義中,支撐結構理解為機動車的車身以及與之連接的至少部分地支持車身剛性的結構部件。本發(fā)明的一個重要的優(yōu)點在于,確保了一至少部分地由纖維復合材料制成的防撞結構在機動車車身的支撐結構上的可靠連接或者該防撞結構在機動車車身中的簡便連接。因為防撞結構不可能焊接,所以可使用其它簡單的、優(yōu)選大面積并因此可靠的連接技術作為連接技術,例如螺紋連接、粘接或鉚接或各種連接技術的組合。防撞結構在機動車車身的支撐結構上的按本發(fā)明的可靠連接也經(jīng)得起載荷,該載荷不是理想地垂直作用在防撞結構上,并且導致力矩和力。這必須由防撞結構在機動車車身的支撐結構中的連接部可靠承受。為了確保防撞結構的功能或者防止波紋狀的防撞結構的彎曲離開,這是必須的。另外,通過按本發(fā)明的構造設計,可實現(xiàn)防撞結構的剛性的提高和對機動車車身的保護??梢詫崿F(xiàn)將力受控地傳遞到防撞結構內并且將出現(xiàn)的碰撞能有針對性地分散到機動車中。通過防撞元件能夠以結構簡單并且廉價的方式將力傳遞到機動車的車身上。按本發(fā)明的防撞元件改善了機動車車身的剛性,尤其是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的正面區(qū)域和尾部區(qū)域中的剛性。按本發(fā)明的波紋狀的防撞元件可以設計得非常輕但仍然抗扭轉,并因此盡管是輕質結構形式,但仍可將大部分可能作用在機動車上的力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中。由于防撞元件按照本發(fā)明有助于機動車的支撐結構的剛性,因此對其余結構部件的剛性要求可以降低。有利地,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在這種實施形式中,除了小重量和高剛性之外還具有高的比能量吸收能力(spezifischenEnergieaufnahme- Oihigkeit)的優(yōu)點。即便在斜碰撞時,該部件也具有高穩(wěn)定性以及非常好的碰撞特性。由于波紋狀的部件的取向,作用在防撞結構上的碰撞能被最佳地吸收并尤其是斜碰時的能量吸收被明顯改善。另外,防撞元件的安裝僅限于:防撞元件的支承單元的支承元件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并因此尤其節(jié)約了成本密集的工作和材料開銷。以有利的方式,由此可以產(chǎn)生極其輕的部件,該部件因此可完全根據(jù)輕量化構思來設計。此夕卜,由此也可以減輕車身的總重量,因此降低機動車運行的能量需求。在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有利設計構造中,支承單元的至少一個支承元件與防撞元件的波紋部幾何形狀相匹配。由此,支承單元的支承元件以有利的方式形狀鎖合地與防撞元件的波紋部幾何形狀相匹配并且以這種方式提高防撞結構的穩(wěn)定性。因此,可以最佳地吸收由于事故造成的碰撞能所產(chǎn)生的力流,并且將力流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防撞結構的防撞元件固定在其上的結構部件尤其可以以較小的材料厚度制造。以這種方式既減少了材料成本,也減少了機動車身的制造成本。在另一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有利設計構造中,在至少一個支承元件的波紋部幾何形狀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固定凸緣。由此有利地,以簡單的方式獲得了防撞元件在機動車支撐結構上的穩(wěn)定并且可承受載荷的連接,并因此獲得了用于將力流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穩(wěn)定的載荷路徑,其帶有對出現(xiàn)的力和力矩的足夠支承。此外,由此可實現(xiàn)防撞結構并因此機動車車身的剛性的提高,通過其可以改善地將碰撞能傳遞到防撞結構中并且可以實現(xiàn)這種碰撞能在防撞結構中較均勻的分布。防撞結構經(jīng)由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承結構上的按本發(fā)明的固定凸緣而具有高剛性,由此以有利的方式提高車身的穩(wěn)定性。通過防撞元件能夠以結構簡單并且廉價的方式將力傳遞到車身上。按本發(fā)明的、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固定凸緣因此額外改善了機動車的車身的剛性。尤其有利的是,在防撞元件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連接凸緣。由此有利地,以簡單的方式進一步提高了防撞元件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連接的穩(wěn)定性和可受載性,并因此獲得了用于將力流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更穩(wěn)定的載荷路徑,由此也可以承受不僅從一個方向作用在防撞元件上的力和力矩。由此實現(xiàn)了,在碰撞時未吸收的碰撞能和/或在行駛運行時傳遞到機動車車身中的力和振動被沒有額外連接部件的一體的防撞元件直接吸收和/或更好地傳遞和分布到機動車車身中。以有利的方式通過按照本發(fā)明布置所述用于連接在支撐結構上的連接凸緣,實現(xiàn)了白車身中力傳遞的改進。在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構造設計中,支承單元具有兩個支承元件,所述支承元件至少部分包圍防撞元件。通過在防撞結構上設置與形狀鎖合的第一支承元件相對置的形狀鎖合的第二支承元件,防撞結構具有進一步提高的扭轉剛性。由此可以實現(xiàn)對由事故造成的、傳遞到機動車車身中的碰撞能的更好的吸收。通過第二支承元件可以提供額外的力路徑,通過該力路徑,傳遞到支撐結構中的碰撞能可以被機動車的防撞結構吸收。防撞元件的材料厚度尤其可以以最佳的方式與防撞結構內部的力走向相適配。以有利的方式通過兩個支承元件在防撞結構的承載負荷的區(qū)域中獲得了材料積聚,以便在出現(xiàn)碰撞能時防止按本發(fā)明的防撞元件的縱向彎曲。此外建議,波紋狀的部件的端部區(qū)域設計成斜切的。由此以有利的方式針對性地將由事故造成的碰撞能的力走向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使得力走向在波紋狀的部件的端部區(qū)域中具有受控的沒有應力的轉向。另外建議,支承單元的至少一個沿機動車橫向延伸的支承元件成型在防撞元件上。由此,以有利的方式獲得了按本發(fā)明的防撞元件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穩(wěn)定并且可承受載荷的連接,并因此獲得了用于將力流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可靠的載荷路徑。由此以有利的方式可構造簡單地改進防撞元件并因此機動車車身的剛性,通過其可以改善地將碰撞能傳遞到防撞元件中并且可以實現(xiàn)這種碰撞能更均勻的分布。防撞元件經(jīng)由所述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承結構上的支承單元的按本發(fā)明的支承元件的具有高剛性,由此以有利的方式提高了車身的穩(wěn)定性。通過防撞元件能夠以結構簡單并且廉價的方式將力傳遞到車身上。按本發(fā)明的、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支承單元的支承元件因此在整體上提高了機動車的車身的剛性。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優(yōu)選實現(xiàn)方式設計為,波紋狀的部件的一棱邊是倒角的。由此以有利的方式針對性地將由事故造成的碰撞能的力走向轉向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使得減少了波紋狀的部件的棱邊中的應力集中。在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設計構造中,在防撞元件的與倒角的棱邊對置的側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支承元件,在該支承元件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固定凸緣。由此,以有利的方式在防撞元件的整個端部區(qū)域中獲得了高剛性和穩(wěn)定性,其最佳地防止防撞元件縱向彎曲并因此確保用于將力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的載荷路徑。這具有這樣的優(yōu)點,防撞元件可以最佳地承受由于事故造成的碰撞能,并且將其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由此以有利的方式可構造簡單地提高防撞元件并因此機動車車身的剛性,通過其可以使得碰撞能更均勻地分布到防撞元件中。在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另一種構造設計中,一支承元件的一固定凸緣和所述防撞元件的一連接凸緣或者兩個支承元件的兩個固定凸緣至少部分地包繞接合機動車的支撐結構的橫梁。防撞元件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的橫梁上通過支承元件的固定凸緣和防撞元件的連接凸緣或通過兩個支承元件的兩個固定凸緣的在兩側的連接賦予防撞結構特別好的剛性并由此實現(xiàn)了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特別穩(wěn)定的連接。在碰撞時產(chǎn)生的碰撞能可以通過在兩側延伸的凸緣傳遞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的橫梁上并因此被分散。由此以有利的方式實現(xiàn)了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中的力傳遞的進一步改進。
本發(fā)明有利的實施形式在附圖中示出并且在以下描述。在附圖中:圖1是按本發(fā)明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的第一實施例的立體圖,該防撞結構帶有波紋狀的防撞元件和具有一個支承元件的支承單元,該支承單元放置在橫梁上地與機動車的支撐結構連接,圖2是按本發(fā)明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的第二實施例的立體圖,該防撞結構帶有波紋狀的防撞元件和具有兩個支承元件的支承單元,該支承單元部分地包繞接合機動車的支撐結構的橫梁;圖3示出了圖2中的防撞結構的分解視圖以及支承單元的兩個支承元件,在支承元件之間可部分接納波紋狀的防撞元件,圖4在分解視圖中示出了圖2和圖3中的防撞結構的詳細側視圖,圖5示出了圖2至圖4中的防撞結構在波峰區(qū)域中的縱向截面圖,圖6是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第三實施例的立體圖,該防撞結構帶有波紋狀的防撞元件和具有一個支承元件的支承單元,在防撞元件上成型有連接凸緣,在支承元件上成型有固定凸緣,其中,這些凸緣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上,圖7是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第四實施例的立體圖,該防撞結構帶有波紋狀的防撞元件和具有一個支承元件的支承單元,防撞元件的一個棱邊是倒角的,在該支承元件上成型有固定凸緣,圖8是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第五實施例的立體圖,該防撞結構帶有在端部區(qū)域中斜切的波紋狀的防撞元件和支承單元的在機動車橫向上延伸的支承元件,該支承元件成型在防撞元件上,圖9是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的第六實施例的立體圖,該防撞結構帶有波紋狀的防撞元件和支承單元的支承元件,其中,支承元件的固定凸緣和防撞元件的連接凸緣包繞接合機動車的支撐結構的橫梁,圖10是圖9的防撞結構的后視立體圖,圖11是圖9的防撞結構的側視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1至11所示,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10a、10b、10c、10d、10e、10f具有一由纖維復合材料制成的防撞元件12a、12b、12c、12d、12e、12f和一具有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14.lb、14.2b、14c、14d、14e、14f 的支承單元 16a、16b、16c、16d、16e、16f,該支承單元可與
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連接。為了創(chuàng)造在簡單并且廉價的結構下在剛性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時能在機動車碰撞的情況下充分吸收碰撞能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10a、10b、10c、10d、IOe、IOf,按本發(fā)明建議,防撞元件12a、12b、12c、12d、12e、12f由帶有在機動車縱向20延伸的波紋部22的波紋形部件構成,該波紋形部件的端部區(qū)域24至少通過支承單元16a、16b、16c、16d、16e、16f的至少一個在機動車橫向26延伸的支承元件14a、14.lb、14.2b、14c、14d、14e、14f支承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圖1至11示出了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10a、10b、10c、10d、10e、10f的六種實施例,其中,圖1示出了第一實施例,圖2至圖5示出了第二實施例,圖6示出了第三實施例,圖7示出了第四實施例,圖8示出了第五實施例,以及圖9至11示出了第六實施。圖1和圖6至11在第一、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實施例中示出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10a、10c、IOcU IOeUOf具有一防撞元件12a、12c、12d、12e、12f和一具有一個支承元件14a、14c、14d、14e、14f的支承單元16a、16c、16d、16e和16f,該支承單元可與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連接。圖2至5在第二實施例中示出的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IOb具有一防撞元件12b和一具有兩個支承元件14.lb、14.2b的支承單元16b,該支承單元可與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連接。在按圖1至7和圖9至11的實施例中,支承單元16a、16b、16c、16d、16f的至少一個支承元件 14a、14.lb、14.2b、14c、14d、14f 與防撞元件 12a、12b、12c、12d、12f 的波紋部幾何形狀相適配。在此,支承單元16a、16b、16c、16d、16f的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14.lb、14.2b、14c、14d、14f在端部區(qū)域24中面貼靠在波紋狀的防撞元件12a、12b、12c、12d、12f上。在圖1至5中,支承單元16a、16b、16f的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14.lb、14.2b、14f在端部區(qū)域24中突出于防撞結構10a、IObUOf的防撞元件12a、12b、12f,并且至少部分覆蓋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在圖6和7中,支承單元16c、16d的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c、14d在端部區(qū)域24中與防撞結構10c、IOd的防撞元件12c、12d齊平地終止。圖4以防撞結構IOb的分解視圖示出了第二實施例,以及示出了支承單元16b的兩個支承元件14.1b和14.2b,在這兩個支承元件之間可部分接納波紋形的防撞元件12b。防撞元件12b的端側齊平地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圖5以圖2至4的防撞結構IOb在波峰區(qū)域內的縱向截面圖示出了波紋狀的防撞元件12b在支承單元16b上的面連接,該支承單元使得防撞結構IOb的防撞元件12b能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在按圖1至7和圖9至11的實施例中,在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14.lb、14.2b、14c、14d、14f的波紋部幾何形狀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固定凸緣28a,28.1b,28.2b、28c、28d、28f。通過固定凸緣 28a,28.1b,28.2b、28c、28d、28f 將防撞元件12a、12b、12c、12d、12f連接到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在按圖2至7和圖9至11的實施例中,按本發(fā)明的固定凸緣28.1b,28.2b、28c、28d、28f垂直于波紋狀的防撞元件12b、12c、12d、12f并且平行于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布置。在按圖1的第一實施例中,按本發(fā)明的固定凸緣28a平行于波紋狀的防撞元件12a。在此,固定凸緣28a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連接以平放在支撐結構18的橫梁34上的方式進行,而在按圖2至5和圖9至11的實施例中,固定凸緣28.lb、28f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連接這樣進行,使得橫梁34由支承單元16b、16f至少部分地包繞接合。在防撞結構10c、IOd按圖6和7的第三和第四實施例中,固定凸緣28c、28d設計成結構相同的并且與防撞元件12c、12d的端側齊平地安裝,其中,波紋狀的空腔結構在防撞元件12c、12d的端側處通過固定凸緣28c、28d對外面積地封閉。在按圖6和圖9至11的實施例中,在防撞元件12c、12f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連接凸緣30c、30f。為了進一步提高防撞結構10c、10f的穩(wěn)定性和扭轉剛性,以便保持部件的零件數(shù)量較低,在按本發(fā)明的防撞結構10c、10f的波紋狀的防撞元件12c、12f上一體地成型有連接凸緣30c、30f。如按圖6的第三實施例所示,連接凸緣30c在防撞結構IOc的防撞元件12c的端側上封閉開口的空腔結構,并因此增大了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連接面積和增大了在防撞結構IOc的端部區(qū)域24中的形狀穩(wěn)定性。在按圖9至11的第六實施例中,防撞元件12f的連接凸緣30f至少部分地包繞接合支撐結構18的橫梁34的兩個相互呈直角布置的面,并因此形成非常大的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支承和連接面。在按圖2至5的第二實施例中,支承單元16b具有兩個支承元件14.lb、14.2b,這些支承元件至少部分包圍波紋狀的防撞元件12b。這意味著,波紋狀的防撞元件12b設置在支承單元16b的兩個支承元件14.lb、14.2b之間。在防撞結構IOb的端部區(qū)域24中,支承單元16b的兩個支承元件14.lb、14.2b連接在防撞元件12b上。支承元件14.lb、14.2b分別包括各一個固定凸緣28.lb、28.2b,支承元件通過所述固定凸緣與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或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的橫梁34連接。如圖2可見,支承單元16b的支承元件14.lb、
14.2b在兩側形狀鎖合地包圍波紋狀的防撞元件12b,使得防撞結構IOb在端部區(qū)域24中不僅穩(wěn)定,而且即便在力和力矩不垂直作用在防撞結構IOb上時也能可靠地固定在其位置上。在按圖8的第五實施例中,防撞結構IOe設計成單件式的。另外,支承單元16e的至少一個沿機動車橫向26延伸的支承元件14e成型在防撞元件12e上。支承元件14e優(yōu)選成型在防撞元件12e的端側上并且優(yōu)選與防撞元件12e呈直角。有利地,設計為波紋狀部件的防撞元件12e的端部區(qū)域24設計成斜切的。斜切部優(yōu)選設計為呈45°角。在防撞結構IOe中,端部區(qū)域24中的波峰這樣斜切和開口地構造,使得在支承元件14e與防撞元件12e中的沿機動車縱向20延伸的波紋部22之間形成有穿孔。在按圖7的第四實施例中,波紋狀的部件12d的棱邊32是倒角的。斜切部優(yōu)選設計為呈45°角。在防撞元件12d的與倒角的棱邊32對置的側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d,在該支承元件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固定凸緣28d。固定凸緣28d以與防撞元件12d的端側齊平的方式安裝,其中,防撞元件12d波紋狀的空腔結構在防撞元件12d的端側上通過固定凸緣28d對外面積地封閉。被設計成波紋狀的固定凸緣28d的覆蓋部在端部區(qū)域24中與防撞元件12d形成形狀鎖合的連接,該連接在該區(qū)域中為防撞結構IOd提供額外的穩(wěn)定性。在按圖2至5和圖9至11的實施例中,兩個支承元件141.b、14.2b的兩個固定凸緣28.1b,28.2b或者支承元件14f的固定凸緣28f和防撞元件12f的連接凸緣30f至少部分地包繞接合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的橫梁34。而在按圖2至5的第二實施例中,還設計有對兩個支承元件14.lb、14.2b的安裝,在按圖9至11的第六實施例中,具有僅一個支承元件Hf的安裝費用減半,這是因為在支撐結構18的橫梁34上的支承在與支承元件14f相對置的側上通過已經(jīng)成型在防撞元件12f上的連接凸緣30f實現(xiàn)。由此,既產(chǎn)生了支承單元16b、16f與防撞元件12b、12f的大面積的、形狀鎖合的連接,也產(chǎn)生了防撞結構10b、10f與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的橫梁34的大面積的、形狀鎖合的連接。這種連接可以用簡單而可靠的方式例如通過螺紋連接、粘接或鉚接或各種連接技術的組合來實現(xiàn)。附圖標記列表:10a, 10b, 10c, 10d, 10e, IOf 防撞結構12a, 12b, 12c, 12d, 12e, 12f 防撞元件(波紋狀的部件)14a, 14.lb, 14.2b, 14c, 14d, 14e, 14f 支承元件16a, 16b, 16c, 16d, 16e, 16f 支承單兀18支撐結構20機動車縱向22波紋部24端部區(qū)域26機動車橫向28a, 28.1b, 28.2b, 28c, 28d, 28f 固定凸緣(支承元件)30c,30f連接凸緣(防撞元件)32棱邊(防撞元件)34 橫梁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該防撞結構具有防撞兀件(12a, 12b, 12c, 12d, 12e,12f)和支承單元(16a,16b,16c,16d,16e,16f ),所述防撞元件至少部分地由纖維復合材料制成,所述支承單元具有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 14.1b, 14.2b, 14c, 14d, 14e, 14f ),該支承單元能與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元件(12a,12b,12c, 12d,12e,12f)由具有沿機動車縱向(20)延伸的波紋部(22)的波紋狀的部件構成,該波紋狀的部件的端部區(qū)域(24)至少通過支承單兀(16a, 16b, 16c, 16d, 16e, 16f)的沿機動車橫向(26)延伸的所述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14.1b, 14.2b,14c,14d,14e,14f)支承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支承單元(16a,16b,16c,16d,16f)的所述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 14.1b, 14 .2b,14c,14d,14f)與防撞元件(12a,12b,12c,12d,12f)的波紋部幾何形狀相適配。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14.1b, 14.2b,14c, 14d,14f)的波紋部幾何形狀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固定凸緣(28a,28.1b, 28.2b,28c,28d,28f)。
4.如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在防撞元件(12b,12e)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連接凸緣(30c,30f)。
5.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支承單元(16b)具有兩個支承元件(14.1b, 14.2b),所述兩個支承元件至少部分地包圍防撞元件(12b)。
6.如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波紋狀的部件(12e)的端部區(qū)域(24)設計成斜切的。
7.如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支承單元(16e)的沿機動車橫向(26)延伸的所述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e)成型在防撞元件(12e)上。
8.如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波紋狀的部件(12d)的一棱邊(32)設計成倒角的。
9.如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在防撞元件(12d)的與倒角的棱邊(32)對置的側上設置有所述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d),在該至少一個支承元件上成型有用于連接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的固定凸緣(28d)。
10.如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防撞結構,其特征在于,一個支承元件(14f)的一固定凸緣(28f)和所述防撞元件(12f)的一連接凸緣(30f)或兩個支承元件(14.1b, 14.2b)的兩個固定凸緣(28.1b, 28.2b)至少部分地包繞接合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的橫梁(34)。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的防撞結構(10a,10b,10c,10d,10e,10f),其具有至少部分由纖維復合材料制成的防撞元件(12a,12b,12c,12d,12e,12f)和包括至少一個支承元件(14a,14.1b,14.2b,14c,14d,14e,14f)的支承單元(16a,16b,16c,16d,16e,16f),該支承單元可與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連接。按照本發(fā)明,防撞元件(12a,12b,12c,12d,12e,12f)由具有在機動車縱向(20)延伸的波紋部(22)的波紋形部件構成,該波紋形部件的端部區(qū)域(24)至少通過支承單元(16a,16b,16c,16d,16e,16f)的至少一個在機動車橫向(26)延伸的支承元件(14a,14.1b,14.2b,14c,14d,14e,14f)支承在機動車的支撐結構(18)上。
文檔編號F16F7/12GK103221294SQ201180056358
公開日2013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1月22日
發(fā)明者D·維拉姆, J·羅曼, N·法因德勒 申請人:奧迪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