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凈飲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殼,
水凈化系統(tǒng),所述水凈化系統(tǒng)設在所述機殼內用于提供凈水;
空氣凈化系統(tǒng),所述空氣凈化系統(tǒng)設在所述機殼內用于凈化空氣;所述水凈化系統(tǒng)包括濾芯組件、增壓泵、原水箱、凈水箱和濃縮水箱,所述濾芯組件分別與所述原水箱、所述濃縮水箱以及所述凈水箱相連,原水箱內的水經過濾芯組件后凈水存入凈水箱且廢水存入濃縮水箱,所述原水箱與所述增壓泵相連;
所述水凈化系統(tǒng)還包括接水龍頭,所述接水龍頭與所述凈水箱連通,且所述接水龍頭的正下方設有用于承接殘留水的集水槽,所述集水槽高于所述濃縮水箱并與所述濃縮水箱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濾芯組件包括沿水流方向依次串接的PAC濾芯、活性炭濾芯、納濾膜濾芯和后置濾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凈化系統(tǒng)還包括電子冰膽,所述電子冰膽連接在所述凈水箱的下游,所述電子冰膽用于制冷水。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凈化系統(tǒng)還包括加熱組件,所述加熱組件與所述凈水箱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組件包括沿水流方向依次串接的平衡水箱、熱罐和即熱件,所述平衡水箱與所述凈水箱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凈化系統(tǒng)還包括殺菌組件,所述殺菌組件與所述凈水箱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組件為紫外線殺菌組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的側壁上設有原水箱容納槽和濃縮水箱容納槽,所述原水箱可拆卸地設在所述原水箱容納槽內,所述濃縮水箱可拆卸地容納在所述濃縮水箱容納槽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凈化系統(tǒng)包括加濕組件,所述加濕組件與所述凈水箱相連。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凈化系統(tǒng)還包括凈離子發(fā)生器。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凈離子發(fā)生器為負離子發(fā)生器或臭氧發(fā)生器。
12.根據權利要求1-3或9-11中任一項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上形成有進風口和出風口,所述進風口和所述出風口之間形成有風道,所述空氣凈化系統(tǒng)的至少 一部分設在所述風道內,且所述空氣凈化系統(tǒng)還包括風葉和用于驅動所述風葉旋轉的電機,所述風葉用于驅動氣流從進風口向出風口流通。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口由濾網封閉。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凈化系統(tǒng)包括加熱組件,所述風道構造成適于將所述加熱組件產生的蒸汽由出風口排出。
1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凈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包括:
本體部,所述本體部呈上端敞開的桶體;
頂蓋,所述頂蓋可打開地封蓋在所述本體部的上端用于封閉所述打開所述本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