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利用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加工短切玻璃纖維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處理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的方法。
玻璃纖維布在使用后,其邊角料目前尚沒有回收利用的方法,只能白白棄掉,不但造成資源浪費,而且污染環(huán)境。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利用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加工短切玻璃纖維的方法。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利用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加工短切玻璃纖維的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驟(1)將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強堿性水溶液浸泡;(2)用清水清洗浸泡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洗去上面的樹脂和強堿性物質(zhì);(3)把洗凈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瀝水至半干;(4)將瀝水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刀具切為短截;(5)將短切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吸入風機,使其在風機內(nèi)受甩打和離心作用而成為短切纖維后由風機排出。
浸泡用的強堿性水溶液為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水溶液,其濃度為3~6%,浸泡時間為3~5小時。
瀝水后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內(nèi)的水分占總重量的10%~15%。
所用的風機為離心式風機。
短切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尺寸為2~3厘米。
采用上述方法將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加工成短切玻璃纖維,可以用于制石棉瓦,還可以在粉砌墻面和天花板時添加在粉砌材料中用作加固材料。本發(fā)明的應用,不但節(jié)約了資源,而且可創(chuàng)造新價值,同時又有利于環(huán)境保護。
以下結(jié)合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1將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投入濃度為3%的氫氧化鈉水溶液中浸泡,以氫氧化鈉水溶液能夠淹沒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為準,時間為5小時,將邊角料上面的樹脂溶解,將浸泡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投入清水池中進行反復清洗,洗去上面的樹脂和氫氧化鈉,之后把洗凈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瀝水至半干,以玻璃纖維布邊角料中水的含量占總重量的10%為宜,將上述半干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刀具短切為2~3厘米的短截。將短切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吸入離心式風機,使其在風機內(nèi)受到甩打和離心力作用而成為散狀短切玻璃纖維后由風機排出。
實施例2將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投入濃度為4%的氫氧化鈉水溶液中浸泡,以氫氧化鈉水溶液能夠淹沒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為準,時間為4小時,將邊角料上面的樹脂溶解,將浸泡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投入清水池中進行反復清洗,洗去上面的樹脂和氫氧化鈉,之后把洗凈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瀝水至半干,以玻璃纖維布邊角料中水的含量占總重量的12%為宜,將上述半干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刀具短切為2~3厘米的短截。將短切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吸入離心式風機,使其在風機內(nèi)受到甩打和離心力作用而成為散狀短切玻璃纖維后由風機排出。
實施例3將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投入濃度為5%的氫氧化鉀水溶液中浸泡,以氫氧化鉀水溶液能夠淹沒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為準,時間為3小時,將邊角料上面的樹脂溶解,將浸泡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投入清水池中進行反復清洗,洗去上面的樹脂和氫氧化鉀,之后把洗凈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瀝水至半干,以玻璃纖維布邊角料中水的含量占總重量的15%為宜,將上述半干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刀具短切為2~3厘米的短截。將短切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吸入離心式風機,使其在風機內(nèi)受到甩打和離心力作用而成為散狀短切玻璃纖維后由風機排出。
權利要求
1.一種利用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加工短切玻璃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驟(1)將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強堿性水溶液浸泡;(2)用清水清洗浸泡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洗去上面的樹脂和強堿性物質(zhì);(3)把洗凈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瀝水至半干;(4)將瀝水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刀具切為短截;(5)將短切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吸入風機,使其在風機內(nèi)受甩打和離心力作用而成為短切纖維后由風機排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浸泡用的強堿性水溶液為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水溶液,其濃度為3~6%,浸泡時間為3~5小時。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瀝水后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內(nèi)的水分占總重量的10%~15%。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的風機為離心式風機。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短切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尺寸為2~3厘米。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利用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加工短切玻璃纖維的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驟:(1)將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強堿性水溶液浸泡;(2)用清水清洗浸泡后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洗去上面的樹脂和強堿性物質(zhì);(3)把洗凈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撈出瀝水至半干;(4)將瀝水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用刀具切為短截;(5)將短切后的玻璃纖維布邊角料吸入風機,使其在風機內(nèi)成為短切玻璃纖維后由風機排出。加工后的短切玻璃纖維可以用于制石棉瓦,還可以在粉砌墻面和天花板時用作加固材料。
文檔編號B09B3/00GK1383938SQ0111492
公開日2002年12月11日 申請日期2001年4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4月30日
發(fā)明者劉峰山 申請人:劉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