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冰酒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冰酒機,包括機體、PC塑料底座和PC塑料蓋,所述機體的上部中間位置設置有凸柱,所述PC塑料底座設置在機體的上部,且與凸柱套接,所述PC塑料底座上設有酒瓶定位槽,所述PC塑料底座的環(huán)內側設有LED燈珠,所述PC塑料蓋與機體連接,所述PC塑料蓋上設有放酒孔,所述機體的圓柱面上設有顯示器。該新型冰酒機,由PC塑料蓋與機體連接,通過在PC塑料蓋上設有放酒孔,可以把酒瓶插入放酒孔且通過酒瓶定位槽固定,既可以達到冰酒的目的,又可以起到展示的功能。
【專利說明】
一種新型冰酒機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屬于冰酒機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冰酒機。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們對飲食生活質量愈來愈重視。對于酒的質量和口感尤為重視。冰酒機的產生滿足了人們的需求。目前的冰酒機一般是把酒放在機柜內進行制冷,結構較為復雜,不美觀,而且不具有展示的功能。為此提出一種新型冰酒機。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冰酒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冰酒機,包括機體、PC塑料底座和PC塑料蓋,所述機體的上部中間位置設置有凸柱,所述PC塑料底座設置在機體的上部,且與凸柱套接,所述PC塑料底座上設有酒瓶定位槽,所述PC塑料底座的環(huán)內側設有LED燈珠,所述PC塑料蓋與機體連接,所述PC塑料蓋上設有放酒孔,所述機體的圓柱面上設有顯示器。
[0005]優(yōu)選的,所述酒瓶定位槽與放酒孔均設置為8個,且呈一一對應設置。
[0006]優(yōu)選的,所述凸柱的表面以及機體的上部環(huán)面外側均設有冷氣孔。
[0007]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yōu)點:該新型冰酒機,由PC塑料蓋與機體連接,通過在PC塑料蓋上設有放酒孔,可以把酒瓶插入放酒孔且通過酒瓶定位槽固定,既可以達到冰酒的目的,又可以起到展示的功能。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中:I機體、2 PC塑料蓋、3 PC塑料底座、4放酒孔、5凸柱、6冷氣孔、7 LED燈珠、8
酒瓶定位槽、9顯示器。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1]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所示的一種新型冰酒機,包括機體1、PC塑料底座3和PC塑料蓋2,所述機體I的上部中間位置設置有凸柱5,所述PC塑料底座3設置在機體I的上部,且與凸柱5套接,所述PC塑料底座3上設有酒瓶定位槽8,所述PC塑料底座3的環(huán)內側設有LED燈珠7,所述PC塑料蓋2與機體I連接,所述PC塑料蓋2上設有放酒孔4,所述酒瓶定位槽8與放酒孔4均設置為8個,且呈一一對應設置,所述機體I的圓柱面上設有顯示器9,所述凸柱5的表面以及機體I的上部環(huán)面外側均設有冷氣孔6,該新型冰酒機,由PC塑料蓋2與機體I連接,通過在PC塑料蓋2上設有放酒孔4,可以把酒瓶插入放酒孔4且通過酒瓶定位槽8固定,既可以達到冰酒的目的,又可以起到展示的功能。
[0012]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新型冰酒機,包括機體(1)、PC塑料底座(3)和PC塑料蓋(2),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I)的上部中間位置設置有凸柱(5),所述PC塑料底座(3)設置在機體(I)的上部,且與凸柱(5 )套接,所述PC塑料底座(3 )上設有酒瓶定位槽(8 ),所述PC塑料底座(3 )的環(huán)內側設有LED燈珠(7),所述PC塑料蓋(2)與機體(I)連接,所述PC塑料蓋(2)上設有放酒孔(4),所述機體(I)的圓柱面上設有顯示器(9)。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冰酒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酒瓶定位槽(8)與放酒孔(4)均設置為8個,且呈一一對應設置。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冰酒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柱(5)的表面以及機體(I)的上部環(huán)面外側均設有冷氣孔(6)。
【文檔編號】F25D31/00GK205641800SQ201620282677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4月7日
【發(fā)明人】吳翠英, 吳振雄
【申請人】吳翠英, 吳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