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陶瓷生產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陶瓷坯體干燥烘房結構。
背景技術:
陶瓷坯體通常放置于烘房進行烘干。烘房的烘房方式包括普通熱風干燥、加濕熱風干燥、微波加熱干燥和電熱干燥。
目前普遍使用加濕熱風干燥的烘房。加濕熱風干燥的熱風傳導采用風錐旋轉方式。為了確保烘房內溫度均勻,風錐風速較大,達到8米/秒,造成靠近風錐的產品坯體內外層干燥速度差異大,易造成產品由于坯體內外層收縮不均勻而開裂增加。加濕熱風干燥的加濕系統(tǒng)采用水高壓噴嘴霧化,系統(tǒng)需配置水增壓系統(tǒng),為了防止水霧化噴嘴填塞,同時配置水凈化系統(tǒng)。設備投資成本高,此系統(tǒng)噴嘴由于水管路結垢,易出現(xiàn)滴水。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陶瓷坯體干燥烘房結構。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一種陶瓷坯體干燥烘房結構,其包括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房體的外部設有熱風發(fā)生系統(tǒng),所述熱風發(fā)生系統(tǒng)包括循環(huán)風機和進風口,所述進風口位于房體的內腔的頂部,所述循環(huán)風機連接有循環(huán)風管,所述循環(huán)風管包括連接于循環(huán)風機的送風管段和連接于送風管段的出風管段,所述出風管段上開設有多個循環(huán)風出口;所述出風管段分布于房體的內腔的底部;所述房體的內腔還設有離心加濕器,所述離心加濕器連接有加濕風管,所述加濕風管位于房體內腔兩側的上部,所述加濕風管上開設有多個加濕出口;所述房體的內腔的頂部還設有多個風扇。
較佳地,所述風扇在所述房體的內腔的頂部呈兩排分布。
較佳地,所述離心加濕器和所述加濕風管均為兩個。
較佳地,所述循環(huán)風機連接有兩個循環(huán)風管。
較佳地,所述房體內還設有排氣裝置,所述排風裝置的出風口延伸至房體的外部。
本實用新型的積極進步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的熱風系統(tǒng)產生的熱風通過循環(huán)風管進入烘房內,再通過風扇進行熱傳導,熱風傳導方式由現(xiàn)有的水平傳導方式改為上下傳導方式,使得烘房內的產品坯體內外層干燥速度差異很小,使得產品坯體內外層收縮均勻,降低了因產品收縮不均勻而產生的開裂情況。使用離心加濕器加濕,同樣達到噴嘴霧化性能,取消了傳統(tǒng)的水增壓、水凈化系統(tǒng),降低了設備投資成本。同時,還可以避免由于水管路結垢而使噴嘴出現(xiàn)滴水的情況發(fā)生。使用本烘房干燥陶瓷坯體,可以使其在烘房干燥階段,開裂下降了3%;同時,本烘房的制造成本低,其制造成本僅為同類產品的50%。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向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舉個較佳實施例,并結合附圖來更清楚完整地說明本實用新型。
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陶瓷坯體干燥烘房結構,其包括房體10,房體10的外部設有熱風發(fā)生系統(tǒng)20。熱風發(fā)生系統(tǒng)20包括循環(huán)風機30和進風口40,進風口40位于房體10的內腔的頂部。
循環(huán)風機30連接有兩個循環(huán)風管50。每個循環(huán)風管50均包括連接于循環(huán)風機30的送風管段51和連接于送風管段51的出風管段52,出風管段52上開設有多個循環(huán)風出口53。出風管段52分布于房體10的內腔的底部。
房體10的內腔還設有離心加濕器60,離心加濕器60連接有加濕風管61,加濕風管61位于房體10內腔兩側的上部,加濕風管61上開設有多個加濕出口62。為進一步提高加濕效果,離心加濕器60和加濕風管61均為兩個。
房體10的內腔的頂部還設有多個風扇70。風扇70在房體10的內腔的頂部呈兩排分布。
房體10內還設有排氣裝置80,排風裝置80的出風口延伸至房體的外部。
本實用新型設置熱風系統(tǒng),熱風系統(tǒng)產生的熱風經循環(huán)風機通過循環(huán)風管進入烘房內,再通過風扇進行熱傳導。風扇選用耐高溫高濕的風扇,熱風傳導方式由現(xiàn)有的水平傳導方式改為上下傳導方式。這樣,使得烘房內的產品坯體內外層干燥速度差異很小,使得產品坯體內外層收縮均勻,降低了因產品收縮不均勻而產生的開裂情況。
由于風扇不占用烘房面積,為了達到烘房溫濕度均勻,可以通過增加風扇數(shù)量,而不影響烘房的產能。
使用離心加濕器加濕,同樣達到噴嘴霧化性能,取消了傳統(tǒng)的水增壓、水凈化系統(tǒng),降低了設備投資成本。同時,還可以避免由于水管路結垢而使噴嘴出現(xiàn)滴水的情況發(fā)生。
使用本烘房干燥陶瓷坯體,可以使其在烘房干燥階段,開裂下降了3%;同時,本烘房的制造成本低,其制造成本僅為同類產品的50%。
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僅是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是由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實質的前提下,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做出多種變更或修改,但這些變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