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煙囪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煙囪,包括煙囪本體,所述煙囪本體內設置有積水槽,所述積水槽底部設置有通向煙囪本體外的泄水管,所述煙囪本體底部設置有坡度的擋水板,所述煙囪本體底部設置有排水管。下雨時,積水槽的雨水可以通過泄水管排出去,落到煙囪下邊的雨水可以通過擋水板,流進排水管里,然后排出煙囪本體外,設計美觀,比較方便,可以及時把雨水排出去;最后,所述煙囪本體設置有排煙機,排煙機能快速有效地將煙塵從室內和煙囪管道內排出,不會造成煙塵的累積,對室內墻壁和煙囪管道造成腐蝕,不會損害人體健康。
【專利說明】一種新型煙囪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煙囪的【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新型煙囪。
【背景技術】
[0002]眾所周知,在目前工業(yè)廠房內小的鍋爐房煙囪而言,其煙囪往往采用傘式防雨帽進行防雨,其結構不美觀,傘型煙囪帽阻止了煙氣向高空排放,使煙氣向斜下方流動,造成污染大;其次,若煙囪口徑過大,其雨帽的也會放大,其橫向的荷載過大(特別是在有臺風的氣候條件下),不利于安全的運行,特別是在有臺風的氣候條件下;最后,傘型煙囪帽的防雨效果差,下雨時雨水灌入煙?造成煙?和設備的腐蝕,冬季時煙氣在煙?出口形成熱氣,在煙囪周圍形成霜凍。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能把煙囪內積水及時排出的新型煙囪。
[0004]為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新型煙囪,包括煙囪本體,所述煙?本體內設置有積水槽,所述積水槽底部設置有通向煙?本體外的泄水管,所述煙囪本體底部設置有坡度的擋水板,所述煙?本體底部設置有排水管,所述煙?本體設置有排煙機。
[0005]所述積水槽的深度為150mm-200mm,所述積水槽的寬度為40mm-100mm。
[0006]本實用新型的新型煙囪,包括煙囪本體,所述煙囪本體內設置有積水槽,所述積水槽底部設置有通向煙囪本體外的泄水管,所述積水槽的深度為150mm-200mm,所述積水槽的寬度為40mm-100mm,所述煙園本體底部設置有坡度的擋水板,所述煙園本體底部設置有排水管,下雨時,積水槽的雨水可以通過泄水管排出去,落到煙?下邊的雨水可以通過擋水板,流進排水管里,然后排出煙?本體外,設計美觀,比較方便,可以及時把雨水排出去?’最后,所述煙?本體設置有排煙機,排煙機能快速有效地將煙塵從室內和煙?管道內排出,不會造成煙塵的累積,對室內墻壁和煙囪管道造成腐蝕,不會損害人體健康。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實用性強,具有很好的使用和推廣價值。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000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新型煙囪,包括煙囪本體1,所述煙囪本體I內設置有積水槽2,所述積水槽2底部設置有通向煙?本體I外的泄水管3,所述煙?本體I底部設置有坡度的擋水板4,所述煙?本體I底部設置有排水管5,所述煙?本體I設置有排煙機6,所述積水槽2的深度為150mm-200mm,所述積水槽2的寬度為40mm-100mm。
[0010]本實用新型的新型煙囪,包括煙囪本體,所述煙囪本體內設置有積水槽,所述積水槽底部設置有通向煙囪本體外的泄水管,所述積水槽的深度為150mm-200mm,所述積水槽的寬度為40mm-100mm,所述煙園本體底部設置有坡度的擋水板,所述煙園本體底部設置有排水管,下雨時,積水槽的雨水可以通過泄水管排出去,落到煙?下邊的雨水可以通過擋水板,流進排水管里,然后排出煙?本體外,設計美觀,比較方便,可以及時把雨水排出去?’最后,所述煙?本體設置有排煙機,排煙機能快速有效地將煙塵從室內和煙?管道內排出,不會造成煙塵的累積,對室內墻壁和煙囪管道造成腐蝕,不會損害人體健康。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實用性強,具有很好的使用和推廣價值。
[0011]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上述所有改進,不受當前各種煙囪產(chǎn)品的形狀、結構等現(xiàn)有設置的制約。凡是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煙?,其特征在于:包括煙?本體,所述煙?本體內設置有積水槽,所述積水槽底部設置有通向煙?本體外的泄水管,所述煙?本體底部設置有坡度的擋水板,所述煙囪本體底部設置有排水管,所述煙?本體設置有排煙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水槽的深度為150mm-200mm,所述積水槽的寬度為40mm-100mm。
【文檔編號】F23J11/00GK203963970SQ201420249792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5月16日
【發(fā)明者】劉宏寧, 崇慶娥, 朱劍, 宋衛(wèi)波 申請人:江蘇柏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