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排渣裝置以及使用該排渣裝置的煤粉燃燒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煤粉燃燒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排渣裝置以及使用該排渣裝置的煤 粉燃燒器。
背景技術:
煤粉燃燒器是煤粉爐燃燒設備的主要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把煤粉和燃燒所需的 空氣送入爐膛,并組織合理的氣流結構,使燃料能迅速地著火,穩(wěn)定地燃燒。它具有多級多 嘴送風導向結構,這種結構經過特殊設計,能在短時間內使煤粉產生高溫渦流,具有高效節(jié) 能,完全燃燒,熱利用率高,適用多種煤粉等優(yōu)點,并且能夠消除煙塵,改善工作條件,減輕 勞動強度,是節(jié)能環(huán)保的理想產品。煤粉燃燒器燃燒室的結構、形狀、容積和高度都要保證燃料充分燃燒,并使爐膛出 口的煙氣溫度降低到熔渣開始凝結的溫度以下,當爐內的溫度超過灰熔點時,灰便呈熔融 狀態(tài)。熔融的灰渣顆粒在觸及爐內水冷壁管或其他構件時會粘在上面。粘結的灰粒逐漸增 多,遂形成渣塊,稱為結渣。結渣會降低鍋爐受熱面的傳熱效果。嚴重時會堵塞煙氣流動的 通道,影響鍋爐的安全和經濟運行。現有的除渣手段主要有1.利用化學方式,具體是采用各種除渣劑等,這樣的方式成本較高,操作麻煩,而 且除渣效果并不明顯;2.利用物理方式,主要是指改變煤粉燃燒器的放置狀態(tài),利用重力作用使凝結的 渣塊從內腔壁內脫落,進而通過排渣口排除,但是這種方式仍然存在除渣效果不明顯的缺 陷,同時還會影響煤粉燃燒器的燃燒效率。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排渣裝置,該排渣裝置能夠將在燃燒過 程中凝結在燃燒室內腔壁上的膠質物和煤渣刮落,從而保證了煤粉的充分燃燒,增強了熱 效率,同時操作方便;本發(fā)明的目的之二是提供一種使用了該排渣裝置的煤粉燃燒器。本發(fā)明的目的之一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本發(fā)明的排渣裝置,用于安裝在煤粉燃燒器上實現實時排渣,該裝置包括上排渣 結構和下排渣結構,所述上排渣結構包括上推桿、上推渣板和驅動動力裝置I,所述上推桿 的前端通過設置在燃燒室門上半部上的滑孔I進入燃燒室內部,所述上推桿與燃燒室的內 腔壁軸線平行,所述上推渣板設置在上推桿的前端,所述上推渣板的外緣采取與燃燒室的 內腔壁上部的橫向截面仿形的半圓弧形,其弧形外緣朝上并緊密接觸燃燒室的內腔壁上部 表面,所述上推桿在驅動動力裝置I的驅動下,通過上推渣板前后往復滑動推刮積聚在燃 燒室內腔壁上部表面的積渣;所述下排渣結構包括下推桿、下推渣板和驅動動力裝置II,所述下推桿的前端通 過設置在燃燒室門下半部上的滑孔II進入燃燒室內部,所述下推渣板設置在下推桿的前
4端,所述下推渣板的外緣采取與燃燒室的內腔壁下部的橫向截面仿形的半圓弧形,其弧形 外緣朝下并緊密接觸燃燒室的內腔壁下部表面,所述下推桿在驅動動力裝置II的驅動下, 通過下推渣板將積聚在燃燒室內腔壁下部表面上的積渣推至燃燒室后部的出渣口;進一步,所述上推桿的數量為兩根且均為下部帶齒形的齒條推桿,兩根上推桿以 燃燒室門的垂直中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于燃燒室門的左右兩側;所述驅動動力裝置I包括長齒輪軸和上驅動電機,所述長齒輪軸通過軸承結構橫 向水平設置在燃燒室門的外表面上,所述長齒輪軸的兩端各設置有一個齒輪I,所述齒輪 I分別對應設置在左、右兩側上推桿的下方與之嚙合,所述長齒輪軸的一端端部通過聯軸 器與上驅動電機的電機座相聯接;進一步,所述下推桿的數量為兩根且均為下部帶齒形的齒條推桿,兩根下推桿以 燃燒室門的垂直中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于燃燒室門的左右兩側;所述驅動動力裝置II包括短齒輪軸和下驅動電機,所述短齒輪軸通過軸承結構橫 向水平設置在燃燒室門的外表面上,所述短齒輪軸的兩端各設置有一個齒輪II,所述齒輪 II分別對應設置在左、右兩側下推桿的下方與之嚙合,所述短齒輪軸的一端端部通過聯軸 器與下驅動電機的電機座相聯接;進一步,所述排渣裝置還包括高度調整結構,所述高度調整結構包括滑動托板、固 定架、導向柱、絲桿和絲桿驅動電機,所述絲桿以絲桿配合的方式縱向設置在滑動托板的中 軸位置,所述絲桿的下端通過螺母設置在固定架下部的固定板上且穿出固定板與絲桿驅動 電機的電機座相連接;所述滑動托板的兩側以絲桿軸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有縱向導孔,所 述導向柱為兩根,其下端固定在固定架下部的固定板上,其上端分別穿過縱向導孔;所述高度調整結構可以以擇一的方式安裝在上排渣結構上或下排渣結構上,也可 以同時安裝在上排渣結構或者下排渣結構上;安裝時,所述滑動托板的兩側對稱開設有通槽,所述通槽對應燃燒室門的滑孔I 或滑孔II的位置,所述上推桿或下推桿通過設置在通槽外部的導向筒進入通槽后,再由滑 孔I或滑孔II進入燃燒室內部;所述滑孔I或滑孔II與推桿內徑之間的高度差略大于上推渣板下端面與下推渣 板上端面之間的距離,以保證在高度調整結構的作用下,上推渣板下端面與下推渣板上端 面能夠發(fā)生接觸;進一步,所述裝置還包括控制電路單元,所述驅動動力裝置I、驅動動力裝置II和 驅動動力裝置III的控制輸入端與控制電路單元相聯接;進一步,所述上推桿的前部設置有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所述上推桿的尾部設置 有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所述下推桿的前部設置有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所述下推桿的尾 部設置有下推桿停止檢測元件;所述高度調整結構的上部和下部位置分別設置有托板上行 檢測元件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所述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下推桿停 止檢測元件、托板上行檢測元件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的控制信號端均與控制電路單元相聯 接;進一步,所述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 下推桿停止檢測元件、托板上行檢測元件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采用位置傳感器或者觸點開
5關;進一步,所述上推渣板、下推渣板均與燃燒室的內腔壁軸線相垂直;進一步,所述上推渣板和下推渣板采用耐高溫不銹鋼材料制成。本發(fā)明的目的之二是提供一種使用該排渣裝置的煤粉燃燒器。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1.本發(fā)明的推渣裝置是根據燃燒過程中膠質物和煤渣在腔內的凝集方式進行設 計,充分考慮了上腔部和下腔部的不同結構和特點,其上推渣板主要實現前后往復運動,使 凝結在燃燒室內腔壁上部的煤渣和膠質物被輕松刮下,其排渣效率高,而下推渣板能夠將 積聚在內腔壁下部的膠質物和煤渣以及從上部落下的殘渣從出渣口推出,整體結構緊湊, 操作方便,能夠保證腔體內煤渣的及時清除,有效提高了煤粉的燃燒效率;2.本發(fā)明的排渣裝置自動化程度較高,能夠通過控制電路單元實現對排渣過程的 自動控制,進一步提升了煤粉燃燒器的工作效率,同時節(jié)約了生產成本。本發(fā)明的其他優(yōu)點、目標和特征在某種程度上將在隨后的說明書中進行闡述,并 且在某種程度上,基于對下文的考察研究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將是顯而易見的,或者可 以從本發(fā)明的實踐中得到教導。本發(fā)明的目標和其他優(yōu)點可以通過下面的說明書和權利要 求書來實現和獲得。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 一步的詳細描述,其中圖1為本發(fā)明的排渣裝置正視圖;圖2為本發(fā)明的排渣裝置側面剖視圖;圖3為圖2沿A-A向剖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將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應當理解,優(yōu)選實施例 僅為了說明本發(fā)明,而不是為了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如圖1至圖3所示,本發(fā)明的排渣裝置,用于安裝在煤粉燃燒器上實現實時排渣, 包括上排渣結構和下排渣結構,上排渣結構包括上推桿3、上推渣板4和驅動動力裝置I, 上推桿1的前端通過設置在燃燒室門1上半部上的滑孔I 28進入燃燒室2內部,上推渣 板4的外緣采取與燃燒室的內腔壁上部的橫向截面仿形的半圓弧形并設置在上推桿3的前 端,上推桿3與燃燒室2的內腔壁軸線平行,上推渣板4與燃燒室2的內腔壁軸線相垂直, 其弧形邊緣貼緊燃燒室的內腔壁上部表面,上推桿3由驅動動力裝置I進行驅動,通過前 后往復滑動,使上推渣板的弧形邊緣與燃燒室內腔壁上部表面相接觸,從而推刮積聚在燃 燒室內腔壁上部表面的積渣;本實施例中,上推桿3的數量為兩根且均為下部帶齒形的齒條推桿,兩根上推桿3 以燃燒室門1的垂直中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于燃燒室門1的左右兩側;上推桿3通過設置 在滑孔外部的上導向筒13進入燃燒室2內部。驅動動力裝置I包括長齒輪軸7和上驅動電機,長齒輪軸7通過軸承結構23橫向
6水平設置在燃燒室門1的外表面上,長齒輪軸7的兩端各設置有一個齒輪I 8,齒輪I 8分 別對應設置在左、右兩側上推桿3的下方與之嚙合,長齒輪軸7的一端端部通過聯軸器與上 驅動電機的電機座9相聯接。本裝置的下排渣結構包括下推桿5、下推渣板6和驅動動力裝置II,下推桿5的前 端通過設置在燃燒室門1下半部上的滑孔II 29進入燃燒室2內部,下推渣板6的外緣采取 與燃燒室的內腔壁下部的橫向截面仿形的半圓弧形并設置在下推桿的前端,下推渣板6與 燃燒室2的內腔壁軸線相垂直,其弧形邊緣貼緊燃燒室2的內腔壁下部表面,下推桿5由驅 動動力裝置II進行驅動,將積聚在燃燒室2內腔壁下部表面上的積渣推至燃燒室2后端的 出渣口。本實施例中,下推桿5的數量為兩根且均為下部帶齒形的齒條推桿,兩根下推桿5 以燃燒室門的垂直中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于燃燒室門1的左右兩側;驅動動力裝置II包括短齒輪軸10和下驅動電機,短齒輪軸10通過軸承結構24橫 向水平設置在燃燒室門1的外表面上,短齒輪軸10的兩端各設置有一個齒輪II 11,齒輪II 11分別對應設置在左、右兩側下推桿5的下方與之嚙合,短齒輪軸10的一端端部通過聯軸 器與下驅動電機的電機座12相聯接。上推渣板4和下推渣板6采用耐高溫的不銹鋼材料制成。本裝置還包括高度調整結構,高度調整結構包括滑動托板14、固定架15、導向柱 16、絲桿17和絲桿驅動電機,絲桿17以絲桿配合的方式縱向設置在滑動托板14的中軸位 置,絲桿17的下端通過螺母設置在固定架15下部的固定板上且穿出固定板與絲桿驅動電 機的電機座27相連接;滑動托板14的兩側以絲桿17軸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有縱向導孔, 導向柱16為兩根,其下端固定在固定架15下部的固定板上,其上端分別穿過縱向導孔;高度調整結構可以以擇一的方式安裝在上排渣結構上或下排渣結構上,也可以同 時安裝在上排渣結構或者下排渣結構上;在實踐應用中,考慮到如果安裝在上排渣結構上 的話,即在常態(tài)下,上推桿需要被抬高一個高度,以保證絲桿結構有一定的活動裕度,但在 重力作用下,有可能會導致絲桿結構上的應力集中并使上推渣板與內腔壁上部表面之間的 間隙增加過快,影響使用效果,因此,本實施例中,還是采取將高度調整結構安裝在下排渣 結構上。安裝時,滑動托板14的兩側對應燃燒室門下半部上的滑孔II 29位置,分別開設 有通槽,兩根下推桿5通過設置在通槽外部的下導向筒18進入通槽后,再由滑孔II 29后進 入燃燒室內部。滑孔II 29與推桿內徑之間的高度差略大于上推渣板4下端面與下推渣板6上端 面之間的距離,以保證在高度調整結構的作用下,下推渣板6上端面與上推渣板4下端面能 夠發(fā)生接觸。為便于實現自動控制,本發(fā)明的排渣裝置還包括控制電路單元,驅動動力裝置I、 驅動動力裝置II和驅動動力裝置III的控制輸入端與控制電路單元相聯接。上推桿3的前部位置設置有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19,該安裝位置主要由上推渣板 的出發(fā)位置所確定,上推桿3的尾部設置有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0,該安裝位置主要由上 推桿3深入燃燒室內部的最大長度來確定;下推桿5的前部位置設置有下推桿回位檢測元 件21,該安裝位置主要由下推渣板的出發(fā)位置所確定,下推桿5的尾部設置有下推桿停止
7檢測元件22,該安裝位置主要由下推桿5深入燃燒室內部的最大長度來確定;高度調整結 構的上部和下部位置分別設置有托板上行檢測元件25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26 ; 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19、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0、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21、下推 桿停止檢測元件22、托板上行檢測元件25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26的控制信號端均與控制 電路單元相聯接。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19、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0、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21、下推 桿停止檢測元件22、托板上行檢測元件25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26可采用位置傳感器或者 觸點開關。本發(fā)明的排渣裝置適合與煤粉燃燒器配套使用,使用時,可以設定上排渣時間和 下排渣時間,(1)上排渣過程控制電路單元發(fā)出排渣指令后,上驅動電機驅動長齒輪軸正向旋轉,長齒輪軸帶 動齒輪I 8轉動,由于齒輪I 8與上推桿嚙合,上推桿向燃燒室內部移動,上推渣板開始 刮排燃燒室上部內腔壁的膠質物和殘渣,當上推桿進入燃燒室內部的深度達到設定深度 時,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0作用,控制電路單元使上驅動電機停止驅動并發(fā)出回位指令, 上驅動電機驅動長齒輪軸反向旋轉,上推桿向燃燒室外部移動,當上推桿退出燃燒室,達到 預定位置時,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19被開啟,上驅動電機停止驅動,等待控制電路單元再 次發(fā)出指令。依次循環(huán),實現往復運動。(2)下排渣過程如下控制電路單元發(fā)出排渣指令后,下驅動電機驅動短齒輪軸正向旋轉,短齒輪軸帶 動齒輪II轉動,由于齒輪II與下推桿嚙合,下推桿向燃燒室內部移動,下推渣板開始刮排燃 燒室下部內腔壁的膠質物和殘渣,當下排渣板將渣滓推入排渣口時,此時進入燃燒室內部 的下推桿長度達到設定長度,下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2作用,控制電路單元使下驅動電機停 止驅動并發(fā)出回位指令,下驅動電機驅動長齒輪軸反向旋轉,下推桿向燃燒室外部移動,當 下推桿退出燃燒室的長度達到設定長度時時,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21被開啟,下驅動電機 停止驅動,等待控制電路單元再次發(fā)出指令。依次循環(huán),實現往復運動。(3)升降排渣過程如圖3所示,由于上排渣板與下排渣板之間存在一定的間隙,處于這一間隙之間 的燃燒室內腔壁上的積渣難以被刮到,因此,本發(fā)明通過設計高度調整機構來解決這一難 題,主要是通過下推桿絲桿驅動電機驅動絲桿轉動,使絲桿帶動滑動托板上行一個高度X, 該高度X約等于上推渣板(4)下端面與下推渣板(6)上端面之間的距離d,主要通過托板上 行開關25和托板下行開關26來控制,此時控制電路單元再控制下驅動電機進行下排渣過 程,從而可以達到清除間隙之間的燃燒室內腔壁上積渣的目的;清灰結束以后,下推桿絲桿驅動電機驅動絲桿反向轉動,使絲桿帶動滑動托板下 降一個高度X,回到起始位。另外,由于來回往復運動,在下推渣板的后方有可能會存在積渣,通過這一操作還 可以用于使下推渣板上升一個高度后,再回復到原位,以便于更好地推渣。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 佳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 而不脫離本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 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
排渣裝置,用于安裝在煤粉燃燒器上實現實時排渣,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裝置包括上排渣結構和下排渣結構,所述上排渣結構包括上推桿(3)、上推渣板(4)和驅動動力裝置Ⅰ,所述上推桿(3)的前端通過設置在燃燒室門(1)上半部上的滑孔Ⅰ(28)進入燃燒室(2)內部,所述上推桿(3)與燃燒室(2)的內腔壁軸線平行,所述上推渣板(4)設置在上推桿(3)的前端,所述上推渣板(4)的外緣采取與燃燒室的內腔壁上部的橫向截面仿形的半圓弧形,其弧形外緣朝上并緊密接觸燃燒室的內腔壁上部表面,所述上推桿(3)在驅動動力裝置Ⅰ的驅動下,通過上推渣板(4)的前后往復滑動推刮積聚在燃燒室內腔壁上部表面的積渣;所述下排渣結構包括下推桿(5)、下推渣板(6)和驅動動力裝置Ⅱ,所述下推桿(5)的前端通過設置在燃燒室門(1)下半部上的滑孔Ⅱ(29)進入燃燒室(2)內部,所述下推渣板(6)設置在下推桿(5)的前端,所述下推渣板(6)的外緣采取與燃燒室的內腔壁下部的橫向截面仿形的半圓弧形,其弧形外緣朝下并緊密接觸燃燒室的內腔壁下部表面,所述下推桿(5)在驅動動力裝置Ⅱ的驅動下,通過下推渣板(6)將積聚在燃燒室(2)內腔壁下部表面上的積渣推至燃燒室(2)后部的出渣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推桿(3)的數量為兩根且均 為下部帶齒形的齒條推桿,兩根上推桿(3)以燃燒室門(1)的垂直中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 于燃燒室門(1)的左右兩側;所述驅動動力裝置I包括長齒輪軸(7)和上驅動電機,所述長齒輪軸(7)通過軸承結 構橫向水平設置在燃燒室門(1)的外表面上,所述長齒輪軸(7)的兩端各設置有一個齒輪 I (8),所述齒輪I (8)分別對應設置在左、右兩側上推桿(3)的下方并與之嚙合,所述長齒 輪軸(7)的一端端部通過聯軸器與上驅動電機的電機座(9)相聯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推桿(5)的數量為兩根 且均為下部帶齒形的齒條推桿,兩根下推桿(5)以燃燒室門(1)的垂直中線為對稱軸對稱 設置于燃燒室門(1)的左右兩側;所述驅動動力裝置II包括短齒輪軸(10)和下驅動電機,所述短齒輪軸(10)通過軸承 結構橫向水平設置在燃燒室門(1)的外表面上,所述短齒輪軸(10)的兩端各設置有一個齒 輪II (11),所述齒輪II (11)分別對應設置在左、右兩側下推桿(5)的下方并與之嚙合,所述 短齒輪軸(10)的一端端部通過聯軸器與下驅動電機的電機座(12)相聯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排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裝置還包括高度調整結構, 所述高度調整結構包括滑動托板(14)、固定架(15)、導向柱(16)、絲桿(17)和絲桿驅動電 機,所述絲桿(17)以絲桿配合的方式縱向設置在滑動托板(14)的中軸位置,所述絲桿(17) 的下端通過螺母設置在固定架(15)下部的固定板上且穿出固定板與絲桿驅動電機的電機 座(27)相連接;所述滑動托板(14)的兩側以絲桿(17)軸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有縱向導 孔,所述導向柱(16)為兩根,其下端固定在固定架(15)下部的固定板上,其上端分別穿過 縱向導孔;所述高度調整結構可以以擇一的方式安裝在上排渣結構上或下排渣結構上,也可以同 時安裝在上排渣結構或者下排渣結構上;安裝時,所述滑動托板(14)的兩側對稱開設有通槽,所述通槽對應燃燒室門的滑孔I 或滑孔II的位置,所述上推桿(3)或下推桿(5)通過設置在通槽外部的導向筒進入通槽后,再由滑孔I或滑孔II進入燃燒室內部;所述滑孔I或滑孔II與推桿內徑之間的高度差略大于上推渣板(4)下端面與下推渣 板(6)上端面之間的距離,以保證在高度調整結構的作用下,下推渣板(6)上端面與上推渣 板(4)下端面能夠發(fā)生接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排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控制電路單元,所 述驅動動力裝置I、驅動動力裝置II和驅動動力裝置III的控制輸入端與控制電路單元相聯 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排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推桿(3)的前部位置設置有 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19),所述上推桿(3)的尾端設置有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0);所述 下推桿(5)的前部位置設置有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21),所述下推桿(5)的尾端設置有下 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2);所述高度調整結構的上部和下部位置分別設置有托板上行檢測 元件(25)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26);所述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19)、上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0)、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 (21)、下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2)、托板上行檢測元件(25)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26)的控制 信號端均與控制電路單元相聯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排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推桿回位檢測元件(19)、上推 桿停止檢測元件(20)、下推桿回位檢測元件(21)、下推桿停止檢測元件(22)、托板上行檢 測元件(25)和托板下行檢測元件(26)采用位置傳感器或者觸點開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推渣板(4)、下推渣板(6)均 與燃燒室(2)的內腔壁軸線相垂直。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推渣板(4)和下推渣板(6)采 用耐高溫不銹鋼材料制成。
10.煤粉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煤粉燃燒器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7所述的 排渣裝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排渣裝置,用于安裝在煤粉燃燒器上實現實時排渣,包括上排渣結構和下排渣結構,所述上排渣結構包括上推桿、上推渣板和驅動動力裝置Ⅰ,所述上推桿由驅動動力裝置Ⅰ進行驅動,通過前后往復滑動推刮積聚在燃燒室內腔壁上部表面的積渣;所述下排渣結構包括下推桿、下推渣板和驅動動力裝置Ⅱ,所述下推桿由驅動動力裝置Ⅱ進行驅動,將積聚在燃燒室內腔壁下部表面上的積渣推至燃燒室后部的出渣口,本發(fā)明的推渣裝置是根據燃燒過程中膠質物和煤渣在腔內的凝集方式進行設計,充分考慮了上腔部和下腔部的不同結構和特點,其排渣效率高,整體結構緊湊,操作方便,能夠保證腔體內煤渣的及時清除,有效提高了煤粉的燃燒效率。
文檔編號F23J1/06GK101865474SQ20101019727
公開日2010年10月20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6月10日
發(fā)明者田琛, 胡漢芬, 蘇桂從, 趙雷 申請人:重慶市牛人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