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試劑盒。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試劑盒的開口處都是用盒蓋進行封閉,在實驗時,需要打開盒蓋才能取出試劑,但如果此過程中不能及時封閉開口,則難免會有外界的灰塵、有害細菌落入試劑盒內污染試劑,并且會有一部分試劑蒸發(fā)掉,由此會影響實驗的效果。此外,現(xiàn)有的試劑盒溶液腔比較少,但由于試驗通常需要同時利用多種試劑,這樣就要反復拿起、放下地用到多個試劑盒,使用起來很不方便,工作效率較低,另外即使有能夠防止多個試劑的試劑盒,由于試劑放置在試劑盒內不夠穩(wěn)定,試劑經常會出現(xiàn)傾倒,潑灑事故,影響試劑正常的使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測試方便,放置安全牢靠的試劑盒。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試劑盒,包括盒體和蓋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試劑腔和夾持機構,所述蓋體和盒體通過卡扣可拆卸式連接,所述盒體包括底板以及與底板相連接的側板,在底板上設置有多排凹槽,所述試劑腔的底部能夠伸入對應的凹槽內,所述夾持機構包括第一夾持塊和第二夾持塊,所述第一夾持塊內側開設有第一半圓口,所述第二夾持塊內側開設有第二半圓口,所述第一半圓口邊緣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所述第二半圓口邊緣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所述第一夾持塊和第二夾持塊通過各自的弧形插入段伸入凹槽內對接,所述第一半圓口和第二半圓口配合形成夾持試劑腔的夾持口。
前述的一種試劑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半圓口和第二半圓口相互對稱。
前述的一種試劑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插入段采用橡膠材料制成。
前述的一種試劑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凹槽與上下左右四個方向設置的凹槽距離相等。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試劑盒在底板上設置有多排凹槽,所述試劑腔的底部能夠伸入對應的凹槽內,這樣試劑盒放入凹槽內,這樣放置較為穩(wěn)定,同時本實用新型設置了夾持機構,夾持機構包括第一夾持塊和第二夾持塊,所述第一夾持塊內側開設有第一半圓口,所述第二夾持塊內側開設有第二半圓口,所述第一半圓口邊緣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所述第二半圓口邊緣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所述第一夾持塊和第二夾持塊通過各自的弧形插入段伸入凹槽內對接,所述第一半圓口和第二半圓口配合形成夾持試劑腔的夾持口。夾持機構能夠可拆卸的安裝在凹槽上方,且第一半圓口和第二半圓口配合形成夾持口,夾持口能夠夾持試劑的中部位置,這樣保證了試劑在存放過程中,不會傾倒?jié)姙ⅲ踩l(wèi)生可靠,使用更加放心。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試劑盒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凹槽與夾持機構配合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如圖 1-2所示,一種試劑盒,包括盒體1、蓋體、多個試劑腔2和夾持機構,所述蓋體和盒體1通過卡扣可拆卸式連接,所述盒體1包括底板9以及與底板相連接的側板,在底板9上設置有多排凹槽3,所述試劑腔2的底部能夠伸入對應的凹槽3內,所述夾持機構包括第一夾持塊4和第二夾持塊5,所述第一夾持塊4內側開設有第一半圓口6,所述第二夾持塊5內側開設有第二半圓口7,所述第一半圓口6邊緣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8,所述第二半圓口7邊緣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8,所述第一夾持塊4和第二夾持塊5通過各自的弧形插入段8伸入凹槽內對接,所述第一半圓口6和第二半圓口7配合形成夾持試劑腔的夾持口。所述第一半圓口6和第二半圓口7相互對稱。所述弧形插入段8采用橡膠材料制成。所述每個凹槽3與上下左右四個方向設置的凹槽距離相等。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試劑盒在底板9上設置有多排凹槽3,所述試劑腔2的底部能夠伸入對應的凹槽3內,這樣試劑盒2放入凹槽3內,放置較為穩(wěn)定,同時本實用新型設置了夾持機構,夾持機構包括第一夾持塊4和第二夾持塊5,所述第一夾持塊4內側開設有第一半圓口6,所述第二夾持塊5內側開設有第二半圓口7,所述第一半圓口6邊緣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8,所述第二半圓口7邊緣向下延伸形成弧形插入段8,所述第一夾持塊4和第二夾持塊5通過各自的弧形插入段8伸入凹槽內對接,所述第一半圓口6和第二半圓口7配合形成夾持試劑腔的夾持口。夾持機構能夠可拆卸的安裝在凹槽3上方,且第一半圓口6和第二半圓口7配合形成夾持口,夾持口能夠夾持試劑的中部位置,這樣保證了試劑在存放過程中,不會傾倒?jié)姙ⅲ踩l(wèi)生可靠,使用更加放心。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