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摩托車前面罩與擋風板卡接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摩托車技術領域,具體地說,特別涉及摩托車的前面罩與擋風板卡接結構。
背景技術:
前面罩和擋風板是摩托車上重要的零部件,一般布置在摩托車的車頭上。為了便于裝配,在前面罩上設置有第一支耳,該第一支耳上開有卡槽;在擋風板對應第一支耳的位置設有第二支耳,該第二支耳上設置卡位柱,卡位柱從卡槽的槽口卡入卡槽內,使前面罩和擋風板卡接在一起。目前,卡槽槽口的寬度通常被設計成與卡位柱的直徑相同,這樣很容易出現(xiàn)前面罩與擋風板之間卡位不良,擋風板上的卡位柱會自動從前面罩的卡槽中退出來, 造成前面罩與擋風板之間合縫較大,從而影響摩托車整車的外觀。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在不增加裝配難度的前提下、確保連接牢靠性的摩托車前面罩與擋風板卡接結構。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摩托車前面罩與擋風板卡接結構,包括前面罩 (1)和擋風板(2),在前面罩(1)上設置有第一支耳(la),該第一支耳(Ia)上開有卡槽; 在所述擋風板(2)對應第一支耳(Ia)的位置設有第二支耳(2a),該第二支耳(2a)上的卡位柱(2b)卡入第一支耳(Ia)的卡槽內,所述卡槽槽口的寬度比卡位柱(2b)的直徑小 0. 4-0. 5mm。本實用新型將第一支耳上的卡槽的槽口設計成比卡位柱的直徑略小,即兩者裝配時有一個過盈量,這樣裝配時克服該過盈量即可把卡位柱從槽口卡入卡槽內,不會增加裝配的難度;裝配完成后,在過盈量的限制下,能夠有效防止卡位柱從前面罩的卡槽中退出來,確保了前面罩與擋風板之間連接的牢靠性以及合縫的良好性。卡槽與卡位柱之間的過盈量以0. 4-0. 5mm為宜,過盈量過小,起不到防止卡位柱退出的作用;過盈量過大,會增加裝配的難度,甚至會造成卡位柱無法卡入卡槽內。作為優(yōu)選,所述卡槽槽口的寬度比卡位柱(2b)的直徑小0. 45mm。為了增加強度,防止第一支耳發(fā)生變形或損壞,同時便于加工、降低生產成本,在所述卡槽的旁邊設有長條形的加強筋(lb),該加強筋(lb)與第一支耳(la)及前面罩(1)通過注塑整體成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在不增加裝配難度的前提下,能夠保證擋風板上的卡位柱不會從前面罩的卡槽中退出,確保了前面罩與擋風板之間連接的牢靠性,具有設計巧妙、結構簡單、改造容易、改造成本低等特點。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由前面罩1和擋風板2兩大部分組成,在前面罩1上一體形成有第一支耳la,該第一支耳Ia上開有卡槽,在卡槽的旁邊設有長條形的加強筋lb,該加強筋Ib與第一支耳Ia及前面罩1通過注塑整體成型。所述前面罩1和第一支耳Ia的造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同,在此不做贅述。在所述擋風板2對應第一支耳Ia的位置一體形成有第二支耳2a,該第二支耳加上一體形成有卡位柱2b,所述卡位柱2卡入第一支耳Ia的卡槽內,所述卡槽槽口的寬度比卡位柱2b的直徑小0. 4-0. 5mm,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為0. 45mm,卡槽的其余部分與卡位柱2b相適應。所述擋風板2和第二支耳加的造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同, 在此不做贅述。
權利要求1.一種摩托車前面罩與擋風板卡接結構,包括前面罩(1)和擋風板(2),在前面罩(1) 上設置有第一支耳(la),該第一支耳(Ia)上開有卡槽;在所述擋風板(2)對應第一支耳 (la)的位置設有第二支耳(2a),該第二支耳(2a)上的卡位柱(2b)卡入第一支耳(la)的卡槽內,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槽口的寬度比卡位柱(2b)的直徑小0. 4-0. 5m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前面罩與擋風板卡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槽口的寬度比卡位柱(2b)的直徑小0. 45mm。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車前面罩與擋風板卡接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卡槽的旁邊設有長條形的加強筋(lb),該加強筋(lb)與第一支耳(la)及前面罩(1)通過注塑整體成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摩托車前面罩與擋風板卡接結構,包括前面罩(1)和擋風板(2),在前面罩(1)上設置有第一支耳(1a),該第一支耳(1a)上開有卡槽;在所述擋風板(2)對應第一支耳(1a)的位置設有第二支耳(2a),該第二支耳(2a)上的卡位柱(2b)卡入第一支耳(1a)的卡槽內,所述卡槽槽口的寬度比卡位柱(2b)的直徑小0.4-0.5mm。本實用新型在不增加裝配難度的前提下,能夠保證擋風板上的卡位柱不會從前面罩的卡槽中退出,確保了前面罩與擋風板之間連接的牢靠性,具有設計巧妙、結構簡單、改造容易、改造成本低等特點。
文檔編號B62J17/04GK202243822SQ20112035023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19日
發(fā)明者羅運琨, 謝安明 申請人: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