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警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警示裝置,尤其指一種具有感應開關的裝置,該感應開關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第二感應組件,且分別設置于第一可分離個體及第二可分離個體, 當該第一感應組件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時,該感應開關將被啟動,該發(fā)光裝置將被驅動,以提供該運輸工具的行進、停止、速度等信息,用以驅動照明、指示、或警示的裝置。
背景技術:
按,公知的腳踏車并不像汽車或機車有頭燈、尾燈、方向燈或剎車燈可供照明或警示,因此,當騎乘腳踏車時無法有較明顯或者較方便的方式讓其它的車輛注意到腳踏車的行進、轉彎方向或剎車信號,主要是腳踏車一般無裝設照明、指示或警示裝置,尤其是剎車燈與風火輪燈,因而容易造成汽車或機車從后方或側方追撞腳踏車的事故。再者,即使腳踏車、機車或其它運輸工具有裝設照明、指示或警示裝置,但由于無自動開啟、關閉、與天候明暗感測裝置,常常發(fā)生例如天候變暗時忘記及時打開頭、尾車燈警示;騎乘或駕駛時中間休息忘記關掉車燈,或關掉車燈后重新出發(fā)時又忘記開啟;造成騎乘或駕駛運輸工具與操控裝備的不便性、必要性、與及時性,也同時增添許多不必要的危險性,更進一步造成能源的浪費。再者,現有的機車、腳踏車或其它運輸工具的頭燈的照度逐年提高,易對于對向駕駛的眼睛造成眩光現象,因而容易讓對向車輛駕駛無法看清路況而造成交通事故。公知的腳踏車的警示裝置,例如中國臺灣新型第M360^6公告號專利[腳踏車的剎車燈控制裝置」,即揭示一種腳踏車的剎車燈控制裝置,其包括一訊號發(fā)射單元及一訊號接收單元及一剎車燈,該訊號發(fā)射單元,包含有一加速度運算器(Tri-Axis Accelerometer)、一第一微處理器、一顯示器、一無線發(fā)射器及一發(fā)射天線。該訊號接收單元,包含有一接收天線、一無線接收器及一第二微處理器。在該第一微處理器運算該加速度運算器輸出的訊號,并判斷車速減慢及車輛停止時,輸出一訊號經無線發(fā)射器及發(fā)射天線發(fā)射一訊號至訊號接收單元,同時該第一微處理器驅動顯示器顯示行駛速度。在訊號接收單元接收訊號后,經該無線接收器及該第二微處理器,來控制剎車燈產生明暗變化。該專利使用一加速度運算器來感應腳踏車的加速度變化據以判斷是否為車速減慢及車輛停止, 惟如此將造成成本的增加外;路面震動會產生錯誤訊息,易造成錯誤警示,實屬美中不足之處。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警示裝置,其具有感應開關,該感應開關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第二感應組件,其系分別設置于第一可分離個體及第二可分離個體; 而該第一可分離個體為運輸工具的前輪或后輪車輪的一輻條、一氣嘴孔、一輪胎側邊或車輪其它裝設位置,該第二可分離個體為前輪或后輪的相關支架。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警示裝置,其中當該第一感應組件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時,該感應開關將被啟動,該發(fā)光裝置將被驅動,以提供運輸工具的行進、停止、 速度等信息,用以照明、指示或警示的功能。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警示裝置,其中當該第一感應組件沒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時,該感應開關感知無行進信號,可于延遲一段時間后或直接將該發(fā)光裝置關閉,以節(jié)約能源,進一步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警示裝置,其進一步具有一可附加的明暗傳感器,可感測天候是否變暗,當天候變暗時,允許控制單元驅動發(fā)光裝置進行作用;當天候明亮時,控制單元不驅動發(fā)光裝置,以節(jié)約能源并達到天候控制發(fā)光裝置的目的,進一步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警示裝置,其具有控制單元,其可計算前一圈車輪及后一圈車輪轉動時間,進而判斷是否進行剎車,并具以驅動發(fā)光裝置進行警示。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警示裝置,其進一步可具有一明暗傳感器,可感測天候是否變暗,當天候變暗時,可控制發(fā)光裝置的亮度,在不同的陰暗與明亮環(huán)境下提供不同亮度,用以加強警示裝置的照明、指示或警示的可見度。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警示裝置,其進一步可具有一影音運算裝置,系耦接至該控制單元,依運輸工具的行進、停止、速度等信息同時控制該影音運算裝置的操作、停止或休眠。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警示裝置,其包括一感應開關,其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一第二感應組件,分別設置于第二可分離個體及第一可分離個體;一發(fā)光模塊,其亦具有一殼體,該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一固持裝置及至少一開孔,其中該容置空間用以容納一印刷電路板,該固持裝置用以將該發(fā)光模塊固持于該運輸工具的車輪的一輻條、一氣嘴孔、一輪胎側邊或車輪其它裝設位置上,該第二感應組件可置于或耦接至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該印刷電路板上進一步具有一控制單元,耦接至該第二感應組件;至少一發(fā)光裝置,耦接至該控制單元且外露于該開孔;以及一電源單元,可設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分別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及發(fā)光裝置,可供應其所需的電源;該第二感應組件經過該第一感應組件時,該感應開關將被啟動,該控制單元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驅動的功能之一,依發(fā)光模塊固持位置不同而為尾燈、頭燈、側燈或風火輪燈以提供照明、指示或警示。其中該第二感應組件是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傳輸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無線方式采用無線射頻模塊或紅外線模塊。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警示裝置,還包括一感應開關,其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一第二感應組件,分別設置于第一可分離個體及第二可分離個體;一固持裝置,亦可供固持于該運輸工具的前、后輪支架、座椅桿或檔泥板支架,其可具有兩滑槽;以及一發(fā)光模塊,其亦具有一殼體,該殼體的一側亦可具有一滑條,可供滑置于該滑槽中,且該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用以容納一印刷電路板,且該印刷電路板上進一步具有一控制單元,耦接至該第二感應組件;至少一發(fā)光裝置,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以及一電源單元,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分別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及發(fā)光裝置,可供應其所需的電源;該第一感應組件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時,該感應開關將被啟動,該控制單元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以提供運輸工具的行進、停止、速度等信息,控制單元驅動的功能之一,依發(fā)光模塊固持位置不同而為尾燈、頭燈、側燈或剎車燈的照明、指示或警示。[0016]其中該第二感應組件是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傳輸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無線方式采用無線射頻模塊或紅外線模塊。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警示裝置,還包括一感應開關,其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一第二感應組件,分別設置于第一可分離個體及第二可分離個體;一固持裝置,亦可供固持于一運輸工具的把手,其可具有兩滑槽;以及一發(fā)光模塊,其亦具有一殼體,該殼體的一側亦可具有一滑條,可供滑置于該滑槽中,且該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用以容納一印刷電路板,且該印刷電路板上進一步具有一控制單元,耦接至該第二感應組件;至少一發(fā)光裝置,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一影音運算裝置與一顯示裝置,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可供操作碼表、定位或影音等數據;以及一電源單元,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分別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及發(fā)光裝置,可供應其所需的電源;該第一感應組件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時,該感應開關將被啟動,該控制單元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以提供運輸工具的行進、停止、速度等信息,控制單元驅動的功能之一,依發(fā)光模塊固持位置不同而為頭燈、動態(tài)明暗截止線頭燈或獨立式遠近頭燈,用以照明、指示或警示,同時控制該影音運算裝置的操作、停止或休眠。其中該第二感應組件是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傳輸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無線方式采用無線射頻模塊或紅外線模塊。由本實用新型警示裝置的實施,其具有發(fā)光模塊且前方或后方的車子可以看到發(fā)光模塊所發(fā)出的光,以供前、后或側方的車輛了解行進的狀態(tài);以及具有感應開關,其可輕易由感應方式被啟動以提供運輸工具的行進、停止、速度等信息,用以行進指示或剎車警示,以供前、后或側方的車輛了解行進狀態(tài),并自動控制與開關燈具與影音處理裝置,讓使用者更專心騎車,并兼顧行車安全等優(yōu)點,因此,本實用新型確實較公知的風火輪燈、頭燈、 尾燈、剎車燈、明暗截止線照明裝置或警示裝置具有進步性。
圖1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警示裝置的分解示意圖。圖2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與一運輸工具的組合示意圖。圖3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警示裝置的方塊示意圖。圖4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警示裝置作為一明暗感測監(jiān)控時的控制流程示意圖。圖5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警示裝置的分解示意圖。圖6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警示裝置裝設于運輸工具車輪的組合示意圖。圖7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警示裝置的方塊示意圖。圖8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警示裝置的控制流程示意圖。圖9為一示意圖,其繪示本實用新型又一較佳實施例警示裝置分別裝設于運輸工具的車輪及把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及其目的,以附圖及較佳具體實施例作詳細說明。請一并參照圖1至圖3,其中圖1繪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的分解示意圖;圖2繪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的與一運輸工具的組合示意圖;圖3 繪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的方塊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可供裝置于例如但不限于運輸工具的車輪及車輪的相關支架上,以便于騎乘或駕駛運輸工具時,依發(fā)光模塊固持位置不同,可供風火輪燈、側燈、頭燈或尾燈使用,其包括一感應開關10 ;以及發(fā)光模塊20所組合而成。其中,該感應開關10,例如但不限于為一般磁簧開關、霍爾效應開關或光控開關, 在本實施例中,該感應開關10是以磁簧開關為例加以說明,但并不以此為限。該感應開關 10進一步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11及一第二感應組件12,其中該第二感應組件12及第一感應組件11,分別設置于一第一可分離個體200及一第二可分離個體300上;其中該第一可分離個體200例如但不限于為運輸工具的車輪,該第二可分離個體300例如但不限于為運輸工具車輪的相關支架,以下是以運輸工具的車輪及車輪支架為例加以說明,但并不以此為限。該第一感應組件11置于一殼體13中,且該殼體13固持于該第二可分離個體, 即運輸工具的車輪支架300上,該第二感應組件12置于該第一可分離個體,即運輸工具車輪200的一輻條202、一氣嘴孔、一輪胎側邊或車輪的其它裝設位置上,但并不以此為限。該發(fā)光模塊20,其亦具有一殼體21,該殼體21具有一容置空間22、一固持裝置23 及至少一開孔對,其中該容置空間22用以容納一印刷電路板25,該固持裝置23用以將該發(fā)光模塊20固持于該運輸工具車輪200的一輻條202上,該第二感應組件12可置于或耦接至該印刷電路板25上。其中,該殼體21與固持裝置23例如但不限于由金屬、塑料、硅膠或橡膠所制成,且該固持裝置23例如但不限于具有至少一束帶與帶扣或氣嘴孔固定裝置(圖未不)O此外,該印刷電路板25上進一步具有一控制單元沈;至少一發(fā)光裝置27 ;以及一電源單元28。其中,該控制單元沈置于該印刷電路板25上且耦接至該第二感應組件12,其例如但不限于為一微控制器或邏輯電路,其中微控制器內具有一內存,以供儲存一程序(圖未示),以執(zhí)行相關的控制,其為公知技術且非本實用新型的重點,故在此不擬重復贅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27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25上耦接至該控制單元沈且外露于該開孔24,該發(fā)光裝置27例如但不限于為一發(fā)光二極管(LED)、0LED、EL或光纖,且其數量例如但不限于與該開孔M相同。該電源單元觀例如但不限于為一次電池、二次電池、太陽電池、燃料電池、化學電池、物理電池、生物電池、具充電裝置(圖未示)的可充電電池、運輸工具所提供的電源或無線供電裝置(圖未示),可設置于該印刷電路板25上且分別耦接至該控制單元沈及發(fā)光裝置27,可供應其所需的電源。如圖2所示,于使用時,使用者可先將該第一感應組件11固持于該車輪支架300, 并將該第二感應組件12透過固持裝置23固持于該第一可分離個體200的一輻條202上。 于騎乘或駕駛時,當車輪200轉動一圈時,該第二感應組件12將會經過該第一感應組件11,啟動感應將使該第二感應組件12導通,該控制單元沈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27,而顯示出各種指示或警示信號,例如但不限于依車速閃亮、定速閃亮、恒亮,或以風火輪方式顯示文字或圖案。此外,該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進一步可具有一發(fā)聲裝置四,該發(fā)聲裝置四例如但不限于為一喇叭或蜂鳴器,其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25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沈,可以有聲方式輸出該運輸工具車輪200行進時的信息例如但不限于為碼表數、報時、報地點或特殊音效。此外,該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進一步可具有一明暗傳感器30,其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25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沈,可感測天候是否變暗,用以控制該發(fā)光模塊20的開關與亮度。其中,該明暗傳感器30例如但不限于為光敏電阻(CDS)、光二極管或光敏晶體管傳感器。請參照圖4,其繪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作為一明暗感知的控制流程示意圖。如圖所示,首先,該控制單元沈將輸入并判斷該明暗傳感器30所感測的天候狀態(tài),若天候很亮,則直接關閉該發(fā)光裝置27 ;若天候變暗,看運輸工具車輪200是否有轉動,若運輸工具車輪200沒有轉動且例如但不限于大于預設的延遲時間,則表示運輸工具處于靜止不動狀態(tài),因此,關閉該發(fā)光裝置27 ;若運輸工具車輪200有轉動且或不轉動時小于預設的延遲時間,則表示運輸工具處于騎乘、駕駛或等候交通號志暫息等狀態(tài),因此該控制單元沈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27,以提供照明、指示或警示。此外,其中該第一感應組件11及第二感應組件12與發(fā)光模塊20,分別設置于該第二可分離個體300及該第一可分離個體200的位置,可以互調位置使用,時警示裝置依發(fā)光模塊固持位置不同,由風火輪燈可變身為例如但不限于頭燈、尾燈或側燈等照明或警示
直ο請一并參照圖5至圖8,其中圖5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的分解示意圖;圖6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裝設于運輸工具車輪的組合示意圖;圖7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的方塊示意圖;圖8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的控制流程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依發(fā)光模塊固持位置不同,可結合剎車燈、尾燈及頭燈的功能,可供裝置于例如但不限于運輸工具車輪支架300、座椅桿 230、把手240或檔泥板支架(圖未示)上,以便于騎乘或駕駛運輸工具時使用,其包括一感應開關100 ; —固持裝置110 ;以及一發(fā)光模塊120所組合而成。其中,該感應開關100,例如但不限于為一般磁簧開關、霍爾效應開關或光控開關, 在本實施例中,該感應開關100是以磁簧開關為例加以說明,但并不以此為限。該感應開關 100進一步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101及一第二感應組件102,其中該第一感應組件101 及第二感應組件102,分別設置于一第一可分離個體200及一第二可分離個體300上;其中該第一可分離個體200例如但不限于為運輸工具的車輪,該第二可分離個體300例如但不限于為運輸工具車輪的相關支架,以下是以運輸工具的車輪及車輪支架為例加以說明,但并不以此為限。該第一感應組件101置于一殼體103中,且該殼體103固持于該第一可分離個體200,即運輸工具車輪200的一輻條202、一氣嘴孔、一輪胎側邊或車輪的其它裝設位置上,但并不以此為限。該第二感應組件102置于一殼體104中,且該殼體104固持于該第二可分離個體300,即運輸工具的車輪支架上,但并不以此為限。該固持裝置110亦可供固持于該運輸工具的例如但不限于車輪支架300、座椅桿 230或檔泥板支架(圖未示)上,其可具有兩滑槽111,該固持裝置110例如但不限于由金屬、硅膠、塑料或橡膠所制成。該發(fā)光模塊120,其亦具有一殼體121,該殼體121的一側可具有一滑條122,可供滑置于該滑槽111中,且該殼體121具有一容置空間123,該容置空間123用以容納一印刷電路板124。其中,該殼體121例如但不限于由金屬、硅膠、塑料或橡膠所制成。此外,該印刷電路板IM上進一步具有一控制單元125 ;至少一發(fā)光裝置126 ;以及一電源單元127。其中,該控制單元125置于該印刷電路板IM上且耦接至該第二感應組件102, 其例如但不限于為一微控制器或邏輯電路,其中微控制器內具有一內存,以供儲存一程序 (圖未示),以執(zhí)行相關的控制,其為公知技術且非本實用新型的重點,故在此不擬重復贅述。至少一發(fā)光裝置1 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IM上耦接至該控制單元125,該發(fā)光裝置1 例如但不限于為一發(fā)光二極管(LED)、OLED, EL或光纖。該電源單元127例如但不限于為一次電池、二次電池、太陽電池、燃料電池、化學電池、物理電池、生物電池、具充電裝置(圖未示)的可充電電池、運輸工具所提供的電源或無線供電裝置(圖未示),可設置于該印刷電路板1 上且分別耦接至該控制單元125及發(fā)光裝置126,可供應其所需的電源。此外,該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進一步可具有一明暗傳感器128,其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IM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125,可感測天候是否變暗,可用以控制該發(fā)光模塊120 的開關與亮度,其動作如圖4所示,在此不擬重復贅述。其中,該明暗傳感器1 例如但不限于為光敏電阻(CDS)、光二極管或光敏晶體管傳感器。此外,該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進一步可具有一發(fā)聲裝置129,其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IM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125,可以有聲方式輸出該運輸工具車輪200行進時的信息例如但不限于為碼表數、報時、報地點或特殊音效。如圖6所示,于使用時,使用者可先將該第一感應組件101置于運輸工具車輪200 的一輻條202上,該第二感應組件102固持于運輸工具的車輪支架300上,并將該固持裝置 110固持于該運輸工具的座椅桿230上,再將該發(fā)光模塊120固持于該固持裝置110上。于騎乘或駕駛時,當車輪200轉動一圈時,該第一感應組件101將會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102, 啟動感應將使該第二感應組件102導通,該控制單元125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126,而顯示出各種尾燈功能的指示或警示信號,例如但不限于依車速閃亮、定速閃亮或恒亮顯示。如圖8所示,當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作為一剎車燈時,首先,該控制單元125將計算車輪的前一圈轉動時間(Tl)及后一圈轉動時間(1 ,當T2 > Tl時,表示運輸工具有減速,因此,該控制單元125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126,發(fā)出剎車警示訊號;然后繼續(xù)計算下一圈轉動時間,當至少一次T2 ( Tl時,例如但不限于連續(xù)四次T2 ( Tl時,表示運輸工具已加速一段時間,因此,將該發(fā)光裝置126的剎車警示訊號熄滅。請參照圖9,其繪示本實用新型另一較佳實施例的警示裝置分別裝設于運輸工具的車輪及把手的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進一步可將該發(fā)光模塊120設置于運輸工具的把手240上,該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101及第二感應組件102分別置于車輪200的一輻條202上及車輪支架300為例加以說明,但并不以此為限。于騎乘或駕駛時, 當車輪200轉動一圈時,該第一感應組件101將會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102,開關感應將使該第二感應組件102導通,通過有線或無線傳輸,該控制單元125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126,而顯示出例如但不限于依車速閃亮、定速閃亮、或恒亮顯示?;蜻M一步依速度的快慢,其中該發(fā)光裝置126內置遠燈及近燈(圖未示),該控制單元125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126,以決定遠燈及近燈的亮滅,如此即可達到以車速控制頭燈光亮度的目的。當對向車輛相會時,騎乘或駕駛者可以放慢車速,控制單元125將控制該發(fā)光裝置1 例如但不限于由遠燈切成近燈,達成動態(tài)明暗截止線照明裝置的功能;或更進一步依速度的快慢,其中發(fā)光裝置126例如但不限于分別控制至少兩個獨立發(fā)光裝置(圖未示),例如但不限于高位為遠燈,低位為近燈,騎乘或駕駛者放慢車速,控制單元125將遠燈切成近燈,形成遠近兩燈獨立但共同管控的照明裝置。如此將可以防止發(fā)光裝置1 對對向車輛駕駛眼睛形成眩光的傷害,保障對向駕駛及自身行車安全。此外,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可進一步可有一第一無線收發(fā)模塊161及一第二無線收發(fā)模塊162,以達到無線傳輸的目的,其中該第一無線收發(fā)模塊161,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IM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125 ;該第二無線收發(fā)模塊162,置于該殼體104內且耦接至第二感應組件102,當該第二感應組件102被啟動時,通過該第二無線收發(fā)模塊162發(fā)出一指示或警示訊號,該控制單元125可通過該第一無線收發(fā)模塊161接收一指示或警示訊號,該控制單元125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126,而顯示出各種照明、指示或警示信號。其中,該第一無線收發(fā)模塊161及第二無線收發(fā)模塊162例如但不限于為無線射頻(RF)模塊或紅外線模塊。請再參照圖9,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可與一影音運算裝置170結合,其中該影音運算裝置170例如但不限于碼表、有聲碼表、影音裝置、GPS、行車紀錄器或行車計算機。其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IM上,該影音運算裝置170上例如但不限于有一顯示裝置171,例如但不限于LED、0LED或IXD顯示裝置,可供顯示例如但不限于碼表、定位或影音等數據,在本實施例中,是以頭燈與碼表為例加以說明,但不以此為限。且在本實施例中,以無線方式為例加以說明,但不以此為限。如圖所示,當本實用新型的警示裝置的固持裝置110固持于該運輸工具的把手240時,于騎乘或駕駛時,當車輪200轉動一圈時,該第一感應組件101將會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102,啟動感應將使該第二感應組件102導通,通過該第二無線收發(fā)模塊 162發(fā)出及第一無線收發(fā)模塊161接收一指示或警示訊號,該控制單元125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126,而顯示出例如但不限于依車速閃亮、定速閃亮、恒亮顯示或控制遠燈與近燈等信息。同時提供運輸工具的行進、停止、速度等信息于該影音運算裝置170上,該影音運算裝置170的操控例如但不限于顯示碼表操作、停止或休眠。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乃較佳實施例的一種,舉凡局部的變更或修飾而源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思想而為熟習該項技藝的人所易于推知的,俱不脫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
權利要求1.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感應開關,其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一第二感應組件,其中該第二感應組件設置于一第一可分離個體上,該第一感應組件設置于一第二可分離個體;以及一發(fā)光模塊,其具有一殼體,該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一固持裝置及至少一開孔,其中該容置空間容納一印刷電路板,該固持裝置將該發(fā)光模塊固持于一運輸工具的車輪的一輻條、一氣嘴孔、一輪胎側邊或車輪的其它固定位置上,該第二感應組件置于或耦接至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該印刷電路板上進一步具有 一控制單元,耦接至該第二感應組件; 至少一發(fā)光裝置,耦接至該控制單元且外露于該開孔;以及一電源單元,設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分別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及發(fā)光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感應開關為磁簧開關、霍爾效應開關或光控開關,該電源單元為一次電池、二次電池、太陽電池、燃料電池、化學電池、物理電池、生物電池、具充電裝置的可充電電池、運輸工具所提供的電源或無線供電裝置,該控制單元為一微控制器或邏輯電路,該發(fā)光裝置為發(fā)光二極管、OLED、EL或光纖,該固持裝置與殼體為金屬、硅膠、塑料或橡膠制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可分離個體為運輸工具的前輪或后輪車輪的一輻條、一氣嘴孔、一輪胎側邊或車輪其它裝設位置,該第二可分離個體為前輪或后輪的相關支架,其中該第一感應組件及第二感應組件與發(fā)光模塊,分別設置于該第二可分離個體及該第一可分離個體的位置,可以互調位置使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具有一可感測天候是否變暗,用以控制該發(fā)光模塊的開關與亮度的明暗傳感器,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明暗傳感器為光敏電阻、光二極管或光敏晶體管傳感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具有一可以有聲方式輸出該運輸工具行進的信息、碼表數、報時、報地點或特殊音效的發(fā)聲裝置,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發(fā)聲裝置為喇叭或蜂鳴器。
6.一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感應開關,其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一第二感應組件,分別設置于第一可分離個體及第二可分離個體;一固持裝置,亦可供固持于該運輸工具的前、后輪支架、檔泥板支架或座椅桿上,其可具有兩滑槽;以及一發(fā)光模塊,其亦具有一殼體,該殼體的一側可具有一滑條,供滑置于該滑槽中,且該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容納一印刷電路板,且該印刷電路板上進一步具有 一控制單元,耦接至該第二感應組件;至少一發(fā)光裝置,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以及一供應所需電源的電源單元,可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分別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及發(fā)光直ο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感應開關為磁簧開關、霍爾效應開關或光控開關,該電源單元為一次電池、二次電池、太陽電池、燃料電池、化學電池、物理電池、生物電池、具充電裝置的可充電電池、運輸工具所提供的電源或無線供電裝置,其中該控制單元為一微控制器或邏輯電路,該發(fā)光裝置為發(fā)光二極管、OLED、EL或光纖,該固持裝置與殼體為金屬、硅膠、塑料或橡膠制品。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感應組件是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傳輸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無線方式采用無線射頻模塊或紅外線模塊。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具有一可感測天候是否變暗、用以控制該發(fā)光模塊的開關與亮度的明暗傳感器,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且該明暗傳感器為光敏電阻、光二極管或光敏晶體管傳感器。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可分離個體為運輸工具的前輪或后輪車輪的一輻條、一氣嘴孔、一輪胎側邊或車輪的其它裝設位置,該第二可分離個體為前輪或后輪車輪的相關支架。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具有一可以有聲方式輸出該運輸工具的行進的信息、碼表數、報時、報地點或特殊音效的發(fā)聲裝置,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發(fā)聲裝置為喇叭或蜂鳴器。
12.—種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感應開關,其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一第二感應組件,分別設置于第一可分離個體及第二可分離個體;一固持裝置,亦可供固持于該運輸工具的一把手,其具有兩滑槽;以及一發(fā)光模塊,其亦具有一殼體,該殼體的一側具有一滑條,供滑置于該滑槽中,且該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容納一印刷電路板,且該印刷電路板上進一步具有一控制單元,耦接至該第二感應組件;至少一發(fā)光裝置,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以及一供應所需電源的電源單元,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分別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及發(fā)光裝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感應開關為磁簧開關、霍爾效應開關或光控開關,該電源單元為一次電池、二次電池、太陽電池、燃料電池、化學電池、 物理電池、生物電池、具充電裝置的可充電電池、運輸工具所提供的電源或無線供電裝置, 該控制單元為一微控制器或邏輯電路,該發(fā)光裝置為發(fā)光二極管、OLED、EL或光纖,該固持裝置與殼體為金屬、硅膠、塑料或橡膠制品。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感應組件是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傳輸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無線方式采用無線射頻模塊或紅外線模塊。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具有一可感測天候是否變暗,用以控制該發(fā)光模塊開關與亮度的明暗傳感器,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明暗傳感器為光敏電阻、光二極管或光敏晶體管傳感器。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具有一影音運算裝置,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可供操作碼表、定位或影音等數據,其中該影音運算裝置為碼表、有聲碼表、影音裝置、GPS、行車紀錄器或行車計算機。
17.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發(fā)光模塊進一步具有一遠燈及近燈結構,同時結合成一燈體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該控制單元可依運輸工具的速度快慢控制該遠燈及近燈的開關。
18.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發(fā)光裝置進一步具有一遠燈及一近燈,該該控制單元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以決定遠燈及近燈的亮滅。
19.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可分離個體為運輸工具的前輪或后輪車輪的一輻條、一氣嘴孔、一輪胎側邊或車輪的一其它裝設位置,該第二可分離個體為前輪或后輪車輪的相關支架。
20.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進一步具有一可以有聲方式輸出該運輸工具的行進的信息、碼表數、報時、報地點或特殊音效的發(fā)聲裝置,置于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耦接至該控制單元,其中該發(fā)聲裝置為喇叭或蜂鳴器。
專利摘要一種警示裝置,其包括一感應開關,其具有至少一第一感應組件及一第二感應組件;一發(fā)光模塊,其具有一殼體,該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用以容納一印刷電路板,該第二感應組件可置于或耦接至該印刷電路板上,且該印刷電路板上進一步具有一控制單元;至少一發(fā)光裝置;以及一電源單元;該第一感應組件經過該第二感應組件時,該感應開關將被啟動,該控制單元將驅動該發(fā)光裝置,以提供運輸工具的行進、停止、速度等信息,用以照明、指示或警示。
文檔編號B62J6/16GK202115631SQ20112005685
公開日2012年1月18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3月4日
發(fā)明者陳德勝 申請人:陳德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