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保護系統(tǒng)包括:
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配置成用于生成指示在車輛的第一側面上的第一危險狀況的第一信號;
外部安全氣囊系統(tǒng),所述外部安全氣囊系統(tǒng)配置成用于展開所述車輛外側的外部安全氣囊;以及
處理器,所述處理器配置成從所述第一傳感器接收所述第一信號,處理所述第一信號以檢測所述第一危險狀況,并且響應于所檢測到的第一危險狀況來激活所述外部安全氣囊系統(tǒng),從而保護行人和所述車輛中的至少一者。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是光學照相機、紅外照相機、運動檢測器、雷達、激光器和超聲傳感器中的至少一者。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安全氣囊系統(tǒng)包括連接至所述車輛的所述第一側面的第一安全氣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安全氣囊系統(tǒng)包括為了再使用而收回已展開的第一安全氣囊的第一收回系統(tǒng)。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保護系統(tǒng)包括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配置成用于生成指示所述車輛的第二側面上的第二危險狀況的第二信號。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配置成接收來自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信號,處理所述第二信號以檢測所述第二危險狀況,以及響應于所檢測到的第二危險狀況來激活所述外部安全氣囊系統(tǒng)。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感器是光學照相機、紅外照相機、運動檢測器、雷達、激光器和超聲傳感器中的至少一者。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安全氣囊系統(tǒng)包括連接至所述車輛的第二側面的第二安全氣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