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新能源汽車前徽標安裝結構領域,具體地說,特別涉及到一種可快速開啟和閉合的前徽標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電動汽車的快速發(fā)展,傳統(tǒng)汽車企業(yè)為降低開發(fā)成本和縮短開發(fā)周期,優(yōu)先選擇在傳統(tǒng)汽油車基礎上開發(fā)出電動汽車。通常情況下電動汽車需要設置一個快速充電口和一個慢速充電口,汽油車的加油口位置基本上只能滿足其中一個充電口布置要求。
現有技術中有在前徽標位置再布置一個充電口的方案,而汽油車的前徽標都是直接粘接在前格柵上,這導致了以下缺陷:
1、現有的前徽標直接粘接在汽車的前格柵上,無法快速的開啟和閉合,導致其運用在充電口時使用不便,費時費力。
2、現有的前徽標采用硬質材料制成,在開啟和閉合時容易劃傷前格柵。
3、現有的前徽標通過均勻的連接結構與前格柵連接,導致前徽標在裝配過程中容易出現角度錯位。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可快速開啟和閉合的前徽標結構,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可快速開啟和閉合的前徽標結構,包括前格柵、以及安裝于所述前格柵上的前徽標;還包括安裝基座,安裝基座的正面用于安裝前徽標,在安裝基座的反面上設有若干卡扣,在所述前格柵上設有與卡扣配合的限位板,且所述前徽標和安裝基座通過卡扣配合限位板與前格柵活動連接。
進一步的,在所述安裝基座和前格柵之間還設有橡膠繩,所述橡膠繩的一端通過第一連接結構與安裝基座的反面連接,橡膠繩的另一端通過第二連接結構與前格柵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連接結構和第二連接結構為自攻螺釘結構或卡接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自攻螺釘結構包括與橡膠繩一端連接的連接片和自攻螺釘,在所述連接片上開設有用于自攻螺釘穿過的連接孔;所述卡接結構包括與橡膠繩另一端連接的連接端、以及設置于所述連接端上連接螺帽和連接螺釘。
進一步的,所述橡膠繩采用橡膠材料制成,或橡膠繩的表面包覆了橡膠層。
進一步的,所述前徽標通過一體式結構或分體式結構與安裝基座連接;
所述一體式結構為前徽標何安裝基座連接為整體,所述分體式結構為在所述安裝基座的正面上開設有安裝槽,且所述前徽標固定設置在安裝槽內。
進一步的,所述卡扣的數量為3個,其采用非均勻分布的方式設置于安裝基座的反面。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通過采用活動連接結構將前徽標安裝于前格柵上,可快速的開啟和閉合前徽標,便于新能源汽車的充電。
2、通過在前徽標和前格柵之間設置連接的橡膠繩,避免了劃傷前格柵。
3、通過在前徽標和前格柵之間設置采用非均勻分布的卡扣,保證了在裝配過程中前徽標不會出現角度錯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前徽標結構的分解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前徽標結構的后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橡膠繩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2局部放大圖A。
圖5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攻螺釘結構的B-B剖面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卡接結構的C-C剖面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卡扣配合限位板的D-D剖面圖。
圖中標號說明:前格柵1、橡膠繩2、安裝基座3、前徽標4、自攻螺釘結構5、卡接結構6、卡扣7、限位板8。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參見圖1、圖2、圖3圖4、圖5、圖6和圖7,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可快速開啟和閉合的前徽標4結構,包括前格柵1、以及安裝于所述前格柵1上的前徽標4;還包括安裝基座3,安裝基座3的正面用于安裝前徽標4,在安裝基座3的反面上設有若干卡扣7,在所述前格柵1上設有與卡扣7配合的限位板8,且所述前徽標4和安裝基座3通過卡扣7配合限位板8與前格柵1活動連接。
在所述安裝基座3和前格柵1之間還設有橡膠繩2,所述橡膠繩2的一端通過第一連接結構與安裝基座3的反面連接,橡膠繩2的另一端通過第二連接結構與前格柵1連接。
所述第一連接結構和第二連接結構為自攻螺釘結構5或卡接結構6。所述自攻螺釘結構5包括與橡膠繩2一端連接的連接片和自攻螺釘,在所述連接片上開設有用于自攻螺釘穿過的連接孔;所述卡接結構6包括與橡膠繩2另一端連接的連接端、以及設置于所述連接端上連接螺帽和連接螺釘。所述橡膠繩2采用橡膠材料制成,或橡膠繩2的表面包覆了橡膠層。
所述前徽標4通過一體式結構或分體式結構與安裝基座3連接;所述一體式結構為前徽標4何安裝基座3連接為整體,所述分體式結構為在所述安裝基座3的正面上開設有安裝槽,且所述前徽標4固定設置在安裝槽內。
所述卡扣7的數量為3個,其采用非均勻分布的方式設置于安裝基座3的反面。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