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運行能以電機驅動的車輛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運行能以電機(2)驅動的車輛(1)的方法,其中,電機(2)由蓄能器(3)供電,將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存儲在儲存裝置(4)中。在電機(2)停止后將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車輛的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傳遞到移動終端設備(6)。
【專利說明】用于運行能以電機驅動的車輛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按照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類型的用于運行能以電機驅動的車輛的方法。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按照權利要求8前序部分所述的具有用于驅動其的電機的車輛。
【背景技術】
[0002]由一般的現(xiàn)有技術已知各種不同的、能以電機驅動的車輛。其可以是純電動車輛,即除了電機以外沒有其它驅動源的車輛,也可以是在電動車輛中具有使電動車輛的續(xù)駛里程延長的所謂里程擴大器、即額外的內燃發(fā)動機的電動車輛,或者是所謂的插接式混合動力車,其中車輛的主驅動源盡管是內燃發(fā)動機,但是車輛附加地具有電機,其蓄能器可以從車輛外部充電。
[0003]這種車輛的原理性問題在于其相對較短的續(xù)駛里程,這由于與用內燃發(fā)動機運行的車輛相比較小的蓄能器容量而產(chǎn)生。因此目前對于這種車輛還存在一定保留。
[0004]由DE 10 2010 038 400 Al已知一種用于電動車輛的車門控制和充電控制系統(tǒng)。在此,用于給驅動車輛的電機供電的蓄電池的荷電量傳遞給移動終端,該移動終端由此推測車輛的剩余續(xù)駛里程。
[0005]DE 10 2008 039 907 Al描述了一種車輛,其具有一電蓄能器和一配備有激活裝置的能源。此外設有啟動裝置,該啟動裝置設計成使得無電纜地激活激活裝置。通過這種方式要使駕駛員能夠利用無電纜的傳遞給電蓄能器充電。
【發(fā)明內容】
[0006]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實現(xiàn)一種用于運行能以電機驅動的車輛的運行方法以及相應的車輛,其使得這種車輛的駕駛員易于用該車輛巡行。
[0007]按照本發(fā)明這個目的通過在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特征實現(xiàn)。
[0008]通過按照本發(fā)明將車輛可行駛的剩余距離傳遞到移動終端設備,總是向車輛駕駛員通告關于車輛續(xù)駛里程的信息,并且能在駕駛員使車輛開始下一次行駛之前負責使所述蓄能器被足夠地充電。這明顯易于駕駛員用這種車輛巡行。
[0009]在本發(fā)明的一有利改進方案中可以規(guī)定,在停止電機時傳遞蓄能器的充載狀態(tài)(荷電狀態(tài))和/或以儲存在蓄能器中的能量可行駛的剩余距離。通過這種方式保證了,總是將精確的、對駕駛員有幫助的值傳遞到移動終端設備上。
[0010]另選地或附加地可以規(guī)定,在車輛車門鎖閉時傳遞蓄能器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以儲存在蓄能器中的能量可行駛的剩余距離。
[0011]本發(fā)明的另一有利的設計方案是,將蓄能器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以儲存在蓄能器中的能量可行駛的剩余距離傳遞到移動電話。通過將數(shù)據(jù)傳遞到移動電話上,以非常簡單的方式保證了,車輛駕駛員總是可以毫無問題地取用蓄能器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其車輛可行駛的剩余距離一尤其當駕駛員遠離其車輛時。這個技術方案沒有任何附加費用。
勺實施例。附圖中
丨勺車輛,通過該車輛可以執(zhí)行按照本發(fā)明的
亥車輛為了其驅動而具有電機2。除了電機加的驅動源。電機2由蓄能器3供電,在所青況下蓄能器3與儲存裝置4連接,該儲存的以儲存在蓄能器3里的能量可行駛的剩與車輛1可行駛的剩余距離直接彼此關聯(lián),
1還可以設有一本身已知的并因此不詳細解時在考量駕駛員的駕駛方式的條件下——[0022]在儲存裝置4中持續(xù)地或者以確定的時間間隔存儲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車輛I的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可行駛的剩余距離。優(yōu)選地,在電機2停止后將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車輛I的以儲存在蓄能器3里的能量可行駛的剩余距離傳遞給移動終端設備6。中文表述“在電機2停止后”例如可以指在電機2停止時緊接著或者在車輛I的車門8鎖閉后在移動終端設備6上實現(xiàn)的傳遞。
[0023]將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車輛I的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可行駛的剩余距離傳到移動終端設備6上的傳遞也可以在以后的時刻重新進行,例如應駕駛員的數(shù)據(jù)調用。這例如在較長停機時間或者外界溫度變化的情況下是有意義的,所述較長停機時間和外界溫度變化會影響充載狀態(tài)并由此影響續(xù)駛里程。
[0024]必要時移動終端設備6也可以設計成,使得通過移動終端設備可以控制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例如能夠在蓄能器3連接到相應的充電裝置上以后,借助移動終端設備6從正常的充電功率轉換到快速充電,由此直到給定的車輛I啟程時刻使蓄能器3這樣多地充電,使得可以達到一定的、必要時也能通過移動終端設備6給定的續(xù)駛里程。原則上也可以通過移動終端設備6——必要時與所期望的啟程時刻相關聯(lián)地——給出用于給蓄能器充電的指令,并且車輛I中的一未示出的控制裝置可以計算出合適的用于啟動充電過程的時刻并且啟動充電過程。為了計算出合適的時刻,可以考慮如對蓄能器3的愛護、在給蓄能器3充電時的高速度或者用于充電的低價格之類的標準。在圖1中以附圖標記9表示車輛I上的用于給蓄能器3充電的裝置、例如插頭或插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運行能以電機(2)驅動的車輛(I)的方法,其中,所述電機(2)由蓄能器(3)供電,其中,將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存儲在儲存裝置(4)中,其中,在電機(2)停止后利用與儲存裝置(4)相連接的裝置(5)將車輛(I)的所述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傳遞到移動終端設備(6)。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電機(2)停止后附加地利用與儲存裝置(4)相連接的裝置(5)將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傳遞到所述移動終端設備(6)。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電機(2)停止時傳遞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所述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
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車輛(I)的車門(8)鎖閉時傳遞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所述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所述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傳遞到移動電話。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蓄能器(3)的充載狀態(tài)和/或所述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傳遞到用于打開和關閉車輛(I)和/或用于啟動和停止電機(2)的裝置。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鑰匙(6a)作為所述用于打開和關閉車輛(I)和/或用于啟動和停止電機(2)的裝置。
8.一種具有電機的車輛,該電機用于驅動所述車輛,所述車輛具有:用于給電機供電的蓄能器;儲存裝置,用于存儲以儲存在蓄能器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與儲存裝置(4)相連接的裝置(5),用于將車輛(I)的所述以儲存在蓄能器(3)中的能量能行駛的剩余距離傳遞到移動終端設備(6)。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與儲存裝置(4)相連接的裝置(5)附加地設計用于將蓄能器(3 )的充載狀態(tài)傳遞到所述移動終端設備(6 )。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設備(6)設計成用于打開和關閉車輛(I)和/或用于啟動和停止電機(2)的裝置。
【文檔編號】B60L11/18GK103842204SQ201280047681
【公開日】2014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30日
【發(fā)明者】R·施特拉塞爾 申請人:奧迪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