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酒后駕車安全自檢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安全保障設施。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汽車的增加,酒后駕車類交通事故屢屢發(fā)生,通常是由專門人員持檢測儀進行呼氣檢測來判定是否是酒后駕車,實施責任判定。此種方式不僅給人力、財力造成了 過多的浪費,而且把事故的原因放在了事后處理,沒有把酒后駕車提前到預防的位置,難以 從根本上解決酒后駕車的現狀。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酒后駕車安全自檢裝置,以解決現有技術查車持儀 器人工檢測,缺乏預防措施,消耗大量人財物力,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酒后駕車等問題。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在靠近駕駛員頭部的前擋風玻 璃上部和遮陽門處設置酒精感應探頭(1),酒精感應探頭(1)連接酒精度分析模塊(2),酒 精度分析模塊(2)連接信號放大器(3),信號放大器(3)的輸出端連結汽車點火控制器(4) 和報警器(5),構成酒后駕車安全自檢裝置。采用本實用新型的積極效果是酒后駕車安全自檢裝置能在駕駛員飲酒的情況 下,上車即可自動實施檢測,自檢裝置測到酒精信息,即可自動關閉汽車點火控制器(4),啟 動報警器(5),阻止酒后駕車。把由酒后駕車帶來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減少了此方面的 人力、財力的支出;降低了交通事故頻率,避免了因酒后駕駛帶來的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附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附圖2是本實用新型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圖中1酒精感應探頭、2酒精度分析模塊、3信號放大器、4點火控制器、5報警器。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所示;按需要購置所需部件,將高靈敏度酒精感應探頭(1)安裝在駕駛員頭 部(前擋玻璃上部)和遮陽門兩處位置,隨時對駕駛員周圍的酒精度進行測試,并將檢測的 信號直接傳輸給酒精度分析模塊(2),該模塊把分析的結果經過信號放大器(3)與預定的 安全設定值進行比較從而控制汽車點火控制器(4)的開啟和關閉,并且同時控制報警器⑷警報信號的發(fā)出與否。如駕駛員飲酒駕車,探頭把探得周圍的酒精濃度傳到酒精度分析模塊,并通過信 號放大器與預先設定的安全值進行比較后,并把信號放大,從而帶動點火控制器為斷開狀 態(tài),不能啟動車輛,達到杜絕酒后駕車,保證交通安全的目的。
權利要求一種酒后駕車安全自檢裝置,主要由酒精感應探頭、酒精度分析模塊、信號放大器、點火控制器、報警器組成,其特征是在靠近駕駛員頭部的前擋風玻璃上部和遮陽門處設置酒精感應探頭,酒精感應探頭連接酒精度分析模塊,酒精度分析模塊連接信號放大器,信號放大器的輸出端連結汽車點火控制器和報警器,構成酒后駕車安全自檢裝置。
專利摘要一種酒后駕車安全自檢裝置,涉及一種汽車安全保障設施。該自檢裝置是在靠近駕駛員頭部的前擋風玻璃上部和遮陽門處設置酒精感應探頭,酒精感應探頭連接酒精度分析模塊,酒精度分析模塊連接信號放大器,信號放大器的輸出端連結汽車點火控制器和報警器,構成酒后駕車安全自檢裝置。本實用新型能在駕駛員飲酒的情況下,上車即可自動實施檢測,自檢裝置測到酒精信息,即可自動關閉汽車點火控制器,同時報警器報警。把由酒后駕車帶來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減少了此方面的人力、財力的支出;降低了交通事故頻率,避免了因酒后駕駛帶來的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
文檔編號B60K28/06GK201592656SQ20102001523
公開日2010年9月29日 申請日期2010年1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月14日
發(fā)明者蘇躍峰 申請人:山東中南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