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
背景技術:
已經(jīng)存在具有充電狀態(tài)指示器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該充電狀態(tài)指示器被設置在充電裝置或蓄電池本身上,但當用蓄電池工作時其充電狀態(tài)指示在難以看清楚的位置上及僅可粗略地估值并且監(jiān)控麻煩。
發(fā)明內容
根據(jù)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殼體,該殼體構成一個把手及在其端面上設有一個開關鍵及具有一個近似水平延伸的上側面,其中,該殼體具有一個從端面延伸到上側面的、長形的凹陷,該凹陷跟隨在端面與上側面之間的外部輪廓的凸拱面,及其中在凹陷的上端部裝有發(fā)光裝置,該發(fā)光裝置尤其是用來指示蓄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
本發(fā)明具有其優(yōu)點,即無論是在充電過程還是在用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工作時可持續(xù)監(jiān)控及相對精確地指示它的充電狀態(tài)。
殼體具有一個從端面延伸到上側面的、長形的凹陷,該凹陷跟隨在端面與上側面之間的外部輪廓的凸拱面,及其中在凹陷的上端裝有發(fā)光裝置,尤其是用來指示蓄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所以使用者可以快速識別出基于蓄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該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是否還可工作或工作多長的持續(xù)時間。
凹陷從端面的下部區(qū)域在中間一直延伸到上側面的水平區(qū)域,并基本上平坦地延伸及構成一些外邊緣,這些外邊緣基本上對稱彎曲地延伸,其中開關鍵大致設置在-從其長度上看-凹陷的中部,所以可使操作者的手指清楚明了地感觸到其正確的、有利于人機工程的位置。
發(fā)光裝置被構造成LED及置于一個透明的、配合在凹陷上端的蓋的下面,所以可在小的接收能量的情況下得到高的發(fā)光強度及給出了一種受到很好保護的、可躍入使用者眼簾的用于識別蓄電池充電狀態(tài)的裝置。
在觀察方向上從前向后看,依次相繼地設有三個LED,尤其是兩個綠色的及作為第三個的紅色的LED,所以使用者由于其不同的控制可快速且可靠地估計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充電狀態(tài)。
透明蓋齊平地設置在凹陷中及構成三個延伸在凹陷的內部縱向上的分段,在每個分段中各設有一個LED,所以可得到所述三個LED的良好區(qū)分性及由此可準確地估計蓄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
這些LED這樣地與蓄電池電連接,以致在充電期間這些LED基本上有規(guī)律交替地被點亮及熄滅,所以使用者可明確地獲悉充電過程還未結束及因此該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目前僅可有很少的使用時間。
對于充電尤其大于50%的蓄電池,這些LED在充電模式中持續(xù)地發(fā)光,則給出了一個清楚明確的信號,即目前該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可使用時間長。
對于充電小于50%的蓄電池,第一綠色LED保持被關斷;及對于充電小于25%的蓄電池,第一及第二綠色LED保持被關斷,而其中第三個、尤其為紅的LED有規(guī)律交替地被點亮及關斷,所以給出一個不易混淆的信號,即充電過程還未結束及此刻僅具有很少的使用時間。
對于充電明顯小于25%的蓄電池,第三LED的點亮及關斷的交替愈快,則蓄電池的充電愈少,所以給出一個不易混淆的信號,即充電過程僅剛開始及目前不適于使用。
該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接通閉鎖器,該接通閉鎖器在充電模式中起作用,當蓄電池與充電站連接或位于其中時可一直排除該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的無意接通,由此可保護充電站及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以免由于無意地投入工作而受損壞。
該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集成的鋰離子蓄電池及被構造成平面磨削機、尤其是具有烙鐵狀的磨削面的超精磨削機,所以提供了一種輕便的、便于使用的及尤其是功率強的、具有更大應用范圍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
以下將借助實施例并參照附圖來詳細地描述本發(fā)明。
附圖表示圖1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的立體左向側視圖,圖2它的右向側視圖,圖3它的一個上方俯視圖,圖4它的一個后方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表示一個構造成超精磨削機10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的立體左向側視圖。該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殼體12,該殼體被構造成半殼式殼體及由左半殼與右半殼13,14組成,它們的上部區(qū)域構成一個在該殼體的上側面19上的平把手區(qū)域111,它的前面及側面可舒適地適合于小手尺寸的把持。所述半殼13、14在中間接縫114上相接合及帶有延伸在側面與前面的、著有黑色的保持手附著的墊層,該墊層由具有壓花結構、尤其是小珠狀壓花112的軟塑料或橡膠制成。此外,把手區(qū)域111在側面各具有一個弧形的凸緣113,該凸緣構成壓花結構區(qū)域的邊界,該壓花結構提高了把持的附著性及引導操作手。
所述半殼13、14通過未詳細示出的、插在一些螺釘孔15中的一些螺釘(圖2)或類似件彼此可靠地相連接。
超精磨削機10在其凸拱形的端面17上帶有一個開關鍵16,該開關鍵用于開及關一個未示出的、設在殼體12內部的電動機,其中開關鍵16置于一個端面凹陷18的縱向延伸部分的中間。在凹陷18的四周留有著成黑色的、保持手附著的墊層。由此使該凹陷18被感覺到不同于把手區(qū)域111及因此使操作者的手指得以可靠的定向。該扁平的、長形的槽狀或凹入狀的凹陷18由一個輕微彎曲的、輪廓清楚的棱狀邊緣23構成邊界及在其下端部與上端部各形成一個橢圓形21。
在上端部上,在橢圓21或凹陷18中齊平地配合著一個設有發(fā)光裝置、尤其是設有一些LED的充電狀態(tài)指示器20,該指示器通過一個透明的凹下的蓋22防護以免被觸及。
在背離凹陷18上端部的一側上,蓋22構成一個弧形的邊界28。與該邊界28相應地,蓋22被三個向同一方向彎的弧形的、垂直向下延伸的隔板29分成三個面24、25、26(圖3),其中在背離邊界28的面24中設有紅的LED及在其它兩個面25、26中各設有綠的LED。
這些LED這樣地與蓄電池電連接及可被控制,即當充電期間這些LED基本上有規(guī)律地交替的點亮及熄滅,其中尤其對于充電大于50%的蓄電池,LED在充電模式中持續(xù)地發(fā)光。對于充電小于50%的蓄電池,第一綠LED保持關閉及對于充電小于25%的蓄電池第一及第二綠LED保持關閉,其中第三、尤其是紅的LED有規(guī)律交替的點亮及熄滅。
對于充電明顯低于25%的蓄電池,第三LED的點亮及熄滅的交替愈快,則蓄電池的充電就愈低。
蓄電池供電的超精磨削機10具有一個接通閉鎖器,它在充電模式中起作用及防止在充電過程中該磨削機投入運行。該蓄電池供電的超精磨削機10的蓄電池可被構造成鋰離子蓄電池。
蓄電池供電的超精磨削機10在其殼體12的下方設有一個向前形成一個尖端32的、烙鐵形的磨削盤30。
圖2表示該蓄電池供電的超精磨削機10的右向側視圖,其中除圖1所示以外可更清楚地看到螺釘孔15及凸緣113的輪廓。
圖3表示該蓄電池供電的超精磨削機10的俯視圖,其中除圖1及2所示外可特別清楚地看到充電指示器20或蓋22。此外還可清楚地看到弧形的邊界28、三個隔板29及三個面24、25、26。
圖4表示該蓄電池供電的超精磨削機10的后視圖,其中在下部區(qū)域中可看到一個中間的抽吸孔36,用于插入一個吸塵器軟管,及在其上面的一個充電插口38,用于使蓄電池供電的超精磨削機10與一個充電裝置相連接。
權利要求
1.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殼體(12),該殼體構成一個把手(11)及在其端面(17)上設有一個開關鍵(16)及具有一個近似水平延伸的上側面(19),其特征在于該殼體(12)具有一個從端面(17)延伸到上側面(19)的、長形的凹陷(18),該凹陷跟隨在端面(17)與上側面(19)之間的外部輪廓的凸拱面,及其中在凹陷(18)的上端部裝有發(fā)光裝置(20),該發(fā)光裝置尤其是用來指示蓄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凹陷(18)從端面(17)的下部區(qū)域在中間一直延伸到上側面(19)的水平區(qū)域,并基本上平坦地延伸及構成一些外邊緣(23),這些外邊緣基本上對稱彎曲地延伸,其中開關鍵(16)大致確定了凹陷(18)的中部。
3.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發(fā)光裝置(20)被構造成LED及設在一個透明的、配合在凹陷(18)上端部的蓋(22)的下面。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在觀察方向上從前向后看,依次相繼地設有三個LED、尤其是兩個綠色的LED及作為第三個的是紅色的LED。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4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透明蓋(22)齊平地設置在凹陷(18)中及構成三個延伸在凹陷(18)的內部縱向上的分段(24,26,28),在每個分段中各設有一個LED。
6.根據(jù)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這些LED這樣地與蓄電池、尤其是鋰離子蓄電池電連接及可被控制,即在充電期間這些LED基本上有規(guī)律交替地被點亮及熄滅。
7.根據(jù)權利要求6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對于充電尤其大于50%的蓄電池,這些LED在充電時持續(xù)地發(fā)光。
8.根據(jù)權利要求6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對于充電小于50%的蓄電池,第一綠色LED保持被關斷。
9.根據(jù)權利要求6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對于充電小于25%的蓄電池,第一及第二綠色LED保持被關斷,其中第三個、尤其為紅的LED有規(guī)律交替地點亮及關斷。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對于充電明顯小于25%的蓄電池,第三LED的點亮及關斷的交替愈快,則蓄電池的充電愈少。
11.根據(jù)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它具有一個接通閉鎖器,該接通閉鎖器在充電模式中起作用。
12.根據(jù)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它被構造成平面磨削機、尤其是具有烙鐵狀的磨削面的超精磨削機。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蓄電池供電的手持式工具機,它具有一個殼體(12),該殼體構成一個把手(11)及在其端面(17)上設有一個開關鍵(16)及具有一個近似水平延伸的上側面(19),為了更好地監(jiān)控其充電狀態(tài),本發(fā)明提出該殼體(12)具有一個從端面(17)延伸到上側面(19)的、長形的凹陷(18),該凹陷跟隨在端面與上側面(19)之間的外部輪廓的凸拱面,及其中在凹陷18的上端部裝有發(fā)光裝置(20),該發(fā)光裝置尤其是用來指示蓄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
文檔編號B24B23/00GK1721140SQ200510084640
公開日2006年1月18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7月17日
發(fā)明者沃爾夫岡·西爾施布格爾, 斯特芬·蒂德, 卡拉·居特勒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