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組合校直機滾輪,包括滾輪和校直機滾軸,所述滾輪固定在校直機滾軸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包括左滾輪和右滾輪,所述左滾輪和右滾輪相對設置且均由若干鋼輪與墊圈組合而成,所述鋼輪的外徑不小于墊圈的外徑。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校直機滾輪,其特征在于,所述鋼輪包括第一鋼輪、第二鋼輪和第三鋼輪,所述墊圈包括第一墊圈和第二墊圈,其中墊圈為鐵質(zhì)墊圈,所述第一鋼輪主體部分的外徑不小于墊圈的外徑,其一端部為45°角的錐形結構;所述第二鋼輪主體部分的外徑不小于第一鋼輪主體部分的外徑,其一端部設有一圈凸起,凸起部分的外徑大于主體部分外徑的1-2mm;所述第三鋼輪的外徑和厚度與第二鋼輪凸起部分的外徑和厚度一致。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校直機滾輪,其特征在于,所述校直機滾軸中間部位為滾軸主體,所述主體兩端由內(nèi)而外對稱分布依次為滾軸螺紋部和滾軸端部,所述校直機滾軸主體上設有定位條,所述校直機滾軸上定位條兩端設有滾軸螺紋部以及與校直機滾軸上螺紋相匹配的第一螺帽,所述鋼輪和墊圈的內(nèi)圈上均設有與定位條相匹配的定位槽。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校直機滾輪,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滾輪、右滾輪端部均為第一鋼輪,第一鋼輪后均為第一墊圈;所述左滾輪中第一墊圈后為n個第二鋼輪和n-1個第二墊圈組合而成,所述第二鋼輪之間設有第二墊圈;所述右滾輪第一墊圈后以及最末端為第三鋼輪,所述第三鋼輪之間設有為n-1個第二鋼輪,所述第二鋼輪之間以及第二鋼輪與第三鋼輪之間均設有第二墊圈;所述第二墊圈的厚度為第二鋼輪的厚度與兩片第三鋼輪的厚度差。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校直機滾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鋼輪的厚度為4-15mm。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校直機滾輪,其特征在于,所述校直機滾軸螺紋部兩端的滾軸端部的直徑小于滾軸螺紋部的直徑,所述滾軸端部套有軸承,所述軸承的外徑小于滾軸螺紋部的直徑,所述滾軸上位于滾軸端部任意一側還設有滾軸螺紋端,所述滾軸螺紋端的直徑小于滾軸端部的直徑且為螺紋結構,其上固定有齒輪盤或皮帶輪,所述齒輪盤的外徑小于滾軸主體的直徑。
7.一種采用上述權利要求6所述組合校直機滾輪的校直機,包括校直機本體,校直機本體上設有滾軸底座和驅(qū)動電機,所述滾軸底座包括左滾軸底座和右滾軸底座,所述校直機本體上還固定有一伸縮氣缸,所述伸縮氣缸驅(qū)動左滾軸底座或是右滾軸底座進行橫向運動,所述校直機本體上的滾軸底座上分別設有可拆卸式軸承座,所述滾軸上的軸承卡合在軸承座內(nèi),所述驅(qū)動電機驅(qū)動滾軸上的齒輪盤或皮帶輪。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校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校直機本體上還設有氣門底座,所述氣門底座上方設有氣門支桿,氣門支桿位于左右滾輪正中間的下部,所述氣門放置于氣門支桿上,所述氣門桿部圓心的水平高度低于左滾輪和右滾輪滾軸的圓心的水平高度1-3mm,所述左滾輪和右滾輪水平上最小間隙為氣門桿部直徑的1/2-4/5。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校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滾輪和右滾輪對應的滾軸在水平平面內(nèi)非平行分布,二者之間在其前端夾角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