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車廂內照明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包括金屬外殼、燈光源、燈罩組件以及鎖閉機構;燈罩組件與所述金屬外殼鉸接,燈罩組件包括燈罩框架和燈罩;鎖閉機構包括撥塊、滑塊組件以及鎖塊;撥塊與金屬外殼滑動配合,金屬外殼上設有滑孔,所述撥塊設于所述滑孔中;滑塊組件設于金屬外殼內部;滑塊組件包括固定架、滑桿、滑塊以及復位彈簧;滑桿的設置方向與撥塊的移動方向相同,復位彈簧位于固定架與滑塊之間;鎖塊固定于燈罩框架的內壁上,滑塊在復位彈簧的作用下與鎖塊配合將燈罩組件與金屬外殼鎖緊。通過采用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使得燈罩組件鎖緊和打開操作更方便省力,具有很好的使用效果。
【專利說明】列車車廂內照明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屬于照明燈具結構設計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專利文獻CN2586880Y中公開了一種便于更換燈泡的汽車室內燈座。該專利文獻中的汽車室內燈座在更換燈泡時,通過按壓彈力開閉機構的開閉按鈕,開閉按鈕對鳥頭滑塊施加一個壓力,開閉按鈕凸形體的下端外側制有內傾的斜面作用于與其相配合對應鳥頭滑塊外傾的下面,右側推動鳥頭滑塊向內平移,實現滑塊中部制有鳥頭狀凸體則脫離燈罩通孔,燈罩在壓力彈簧的彈力作用下彈出,從而實現方便更換燈泡的目的;待燈罩打開后,鳥頭滑塊會在壓縮彈簧的彈力作用下恢復原狀態(tài)。由于該專利文獻中的汽車室內燈座的燈罩在打開時,鳥頭滑塊受到來自開閉按鈕的推力僅僅是施加在開閉按鈕上的壓力的一個分力,而這個分力需要克服鳥頭滑塊在滑動的過程中的滑動摩擦力及復位彈簧的彈力才能夠推動鳥頭滑塊移動,因此在打開燈罩時需要花費較大的力氣;另外,由于鳥頭滑塊在復位彈簧的彈力作用下復位時,要推動開關按鈕向上移動復位,而在此過程中還很有可能發(fā)生卡住現象,導致開關按鈕難以復位。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專利文獻CN2586880Y中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更合理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該照明燈在燈罩打開和鎖緊時都非常方便省力,并且不會發(fā)生卡住現象,具有很好的使用效果。
[0004]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是:
[0005]—種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包括金屬外殼、設于所述金屬外殼內的燈光源、與所述金屬外殼鉸接的燈罩組件以及用于鎖緊所述燈罩組件的鎖閉機構;所述燈罩組件包括燈罩框架和設于所述燈罩框架上的燈罩;
[0006]所述鎖閉機構包括
[0007]撥塊,與所述金屬外殼滑動配合,所述金屬外殼上設有沿所述撥塊移動方向設置的滑孔,所述撥塊設于所述滑孔中;
[0008]滑塊組件,設于所述金屬外殼內部;所述滑塊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金屬外殼上的設有插孔的固定架、貫穿設置在所述插孔中并可沿其軸線方向移動的滑桿、固定于所述滑桿靠近所述撥塊的一端的滑塊以及套設在所述滑桿上的復位彈簧;所述滑桿的設置方向與所述撥塊的移動方向相同,所述復位彈簧位于所述固定架與所述滑塊之間;
[0009]鎖塊,固定于所述燈罩框架的內壁上,所述滑塊在所述復位彈簧的作用下與所述鎖塊配合將所述燈罩組件與金屬外殼鎖緊。
[0010]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鎖塊通過螺釘與所述燈罩框架固定連接。
[0011]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燈光源包括與所述金屬外殼固定連接的金屬固定板以及設置在所述金屬固定板上的LED燈板。[0012]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金屬固定板遠離所述LED燈板的一面一體成型有散熱凸板。
[0013]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燈罩組件通過合頁與所述金屬外殼連接。
[0014]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滑塊通過兩個螺釘與所述撥塊固定連接。
[0015]本實用新型具有積極的效果:(I)本實用新型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中,由于撥塊、滑塊以及滑桿的移動方向始終一致,因此,撥塊在復位彈簧作用下復位也相當順暢,不會發(fā)生卡住現象;另外,由于施加在撥塊上的推力近乎全部用來克服復位彈簧的彈簧力和在推動過程中產生的摩擦力(整個過程中摩擦力很小,可忽略),因此該照明燈在燈罩打開和鎖緊時都非常方便省力,具有很好的使用效果。(2)本實用新型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中,所述燈光源包括與所述金屬外殼固定連接的金屬固定板以及設置在所述金屬固定板上的LED燈板;所述金屬固定板遠離所述LED燈板的一面一體成型有散熱凸板。通過采用LED燈作為燈光源,較之傳統(tǒng)熒光燈更具優(yōu)勢,主要體現在節(jié)能、環(huán)保、壽命長等;同時由于在金屬固定板上設置了散熱凸板,使得產品的散熱效果更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的主視圖;
[0017]圖2為圖1所示列車車廂內照明燈的左視圖;
[0018]圖3為圖1所示列車車廂內照明燈沿A-A線剖切的剖示意圖;
[0019]圖4為圖1所示列車車廂內照明燈的部分零部件的爆炸圖。
[0020]圖中所不附圖標記為:1_金屬外殼;2_燈罩組件;21_燈罩框架;22_燈罩;3-撥塊;4_固定架;5-滑塊;6-滑桿;7_復位彈簧;8-鎖塊;9_金屬固定板;10-LED燈板;11_滑孔;12—合頁。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的具體結構做詳細說明:
[0022]—種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如圖1至圖4所不,包括金屬外殼1、設于所述金屬外殼I內的燈光源、與所述金屬外殼I鉸接的燈罩組件2以及用于鎖緊所述燈罩組件2的鎖閉機構;所述燈罩組件2包括燈罩框架21和設于所述燈罩框架21上的燈罩22 ;所述鎖閉機構包括撥塊3、滑塊組件以及鎖塊8 ;所述撥塊3與所述金屬外殼I滑動配合,所述金屬外殼I上設有沿所述撥塊3移動方向設置的滑孔11 ;所述滑塊組件設于所述金屬外殼I內部;所述滑塊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金屬外殼I上的設有插孔的固定架4、貫穿設置在所述插孔中并可沿其軸線方向移動的滑桿6、固定于所述滑桿6靠近所述撥塊3的一端的滑塊5以及套設在所述滑桿6上的復位彈簧7 ;所述滑桿6的設置方向與所述撥塊3的移動方向相同,所述復位彈簧7位于所述固定架4與所述滑塊5之間;所述鎖塊8固定于所述燈罩框架21的內壁上,所述滑塊5在所述復位彈簧7的作用下與所述鎖塊8配合將所述燈罩組件2與金屬外殼I鎖緊。本實施例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中,由于撥塊3、滑塊5以及滑桿6的移動方向始終一致,因此,撥塊3在復位彈簧7作用下復位也相當順暢,不會發(fā)生卡住現象;另外,由于施加在撥塊3上的推力近乎全部用來克服復位彈簧7的彈簧力和在推動過程中產生的摩擦力(整個過程中摩擦力很小,可忽略),因此該照明燈在燈罩打開和鎖緊時都非常方便省力,具有很好的使用效果。
[0023]本實施例中的所述鎖塊8通過螺釘與所述燈罩框架21固定連接。
[0024]本實施例中的所述燈光源包括與所述金屬外殼I固定連接的金屬固定板9以及設置在所述金屬固定板9上的LED燈板10 ;所述金屬固定板9遠離所述LED燈板10的一面一體成型有散熱凸板。通過采用LED燈作為燈光源,較之傳統(tǒng)熒光燈更具優(yōu)勢,主要體現在節(jié)能、環(huán)保、壽命長等;同時由于在金屬固定板9上設置了散熱凸板,使得產品的散熱效果更好。
[0025]本實施例中的所述燈罩組件2通過合頁12與所述金屬外殼I連接。
[0026]本實施例中的所述滑塊5通過兩個螺釘13與所述撥塊3固定連接。
[0027]本實施例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的燈罩組件在打開時,對撥塊3施加推力使其沿滑孔11設置方向移動,同時與撥塊3固定連接的滑塊5和滑桿6也會一同移動并將復位彈簧7壓縮,如此可解除所述滑塊5與鎖塊8的鎖緊狀態(tài),這樣就可將燈罩組件2打開,待燈罩組件2打開后,釋放對撥塊3的推力,撥塊3、滑塊5及滑桿6會在復位彈簧7的作用下復位;燈罩組件2在鎖緊時,同樣對撥塊3施加推力使其沿滑孔11設置方向移動,同時與撥塊3固定連接的滑塊5和滑桿6也會一同移動并將復位彈簧7壓縮,然后關閉燈罩組件2,待燈罩組件2關閉后,釋放對撥塊3的推力,撥塊3、滑塊5及滑桿6會在復位彈簧7的作用下復位并使滑塊5與燈罩組件2上的鎖塊8鎖緊,這樣就可將燈罩組件2鎖緊。
[0028]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實質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包括金屬外殼(I)、設于所述金屬外殼(I)內的燈光源、與所述金屬外殼(I)鉸接的燈罩組件(2)以及用于鎖緊所述燈罩組件(2)的鎖閉機構;所述燈罩組件(2)包括燈罩框架(21)和設于所述燈罩框架(21)上的燈罩(22); 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閉機構包括 撥塊(3),與所述金屬外殼(I)滑動配合,所述金屬外殼(I)上設有沿所述撥塊(3)移動方向設置的滑孔(11),所述撥塊(3 )設于所述滑孔(11)中; 滑塊組件,設于所述金屬外殼(I)內部;所述滑塊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金屬外殼(I)上的設有插孔的固定架(4)、貫穿設置在所述插孔中并可沿其軸線方向移動的滑桿(6)、固定于所述滑桿(6)靠近所述撥塊(3)的一端的滑塊(5)以及套設在所述滑桿(6)上的復位彈簧(7);所述滑桿(6)的設置方向與所述撥塊(3)的移動方向相同,所述復位彈簧(7)位于所述固定架(4)與所述滑塊(5)之間; 鎖塊(8),固定于所述燈罩框架(21)的內壁上,所述滑塊(5)在所述復位彈簧(7)的作用下與所述鎖塊(8)配合將所述燈罩組件(2)與金屬外殼(I)鎖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塊(8)通過螺釘與所述燈罩框架(21)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光源包括與所述金屬外殼(I)固定連接的金屬固定板(9 )以及設置在所述金屬固定板(9 )上的LED燈板(10 )。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固定板(9)遠離所述LED燈板(10)的一面一體成型有散熱凸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組件(2)通過合頁(12)與所述金屬外殼(I)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列車車廂內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塊(5)通過兩個螺釘與所述撥塊(3)固定連接。
【文檔編號】F21V29/00GK203586035SQ201320821982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2月12日
【發(fā)明者】胡道平, 王林, 黃光明 申請人:蘭普電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