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照明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燈具,尤其涉及一種照明燈具。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筒燈大都固定安裝。這種筒燈安裝后就不能轉動,燈體也不能滑動。還有一些筒燈,雖然可以改變燈體的位置,例如通過電機驅動燈體轉動或者相對于安裝部滑動,但這種燈具結構較為復雜,生產(chǎn)裝配較為繁瑣,造價也較為昂貴。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照明燈具。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照明燈具包括燈體、安裝部和支架,所述支架連接于所述安裝部,所述燈體與所述支架通過滑動連接裝置連接以使所述燈體在外力驅動下可相對于所述支架滑動,所述滑動連接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支架的滑軌和設置于所述燈體上的跟所述滑軌配合的滑塊,所述支架是由外壁、內壁、連接所述外壁和所述內壁的兩側壁圍成的實心體,所述滑軌設置于所述支架的內壁。優(yōu)選地,所述滑軌為齒形滑軌。優(yōu)選地,所述支架的內壁向所述外壁方向凹陷形成凹槽,所述滑軌設置于所述凹槽內。優(yōu)選地,所述滑軌設置于所述凹槽的正對所述燈體外側面的正面。優(yōu)選地,所述滑塊包括滑塊本體和跟所述滑軌配合的彈性卡接部,所述滑塊本體跟所述彈性卡接部一體成型。優(yōu)選地,所述彈性卡接部包括懸臂,所述懸臂的自由端設有跟所述滑軌配合的卡接凸部。優(yōu)選地,所述滑塊設置于所述燈體的外側面。優(yōu)選地,所述滑動連接裝置還設有限制所述滑塊運動行程的限位部。優(yōu)選地,所述限位部包括設置于所述支架內壁的上限位塊和下限位塊。優(yōu)選地,所述支架可轉動地連接所述安裝部。通過設置滑動連接裝置,在一定外力的作用下所述燈體可以相對于所述支架滑動,從而可以根據(jù)需要改變燈體的位置;同時,本發(fā)明的照明燈具的滑動連接裝置結構較為簡單、可靠,裝配較為方便,成本較低;通過將滑軌設置于所述支架的內壁,在裝配狀態(tài),支架將滑塊遮蓋,使滑動連接裝置結構更加封閉,避免異物進入其內導致阻礙燈體相對支架的滑動,并且使用更加安全可靠。
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實施例的照明燈具的一種使用狀態(tài)的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一種實施例的照明燈具的另一種使用狀態(tài)的示意 圖3是圖1中的照明燈具的剖視 圖4是圖3中局部A的放大 圖5是圖1中的照明燈具去除支架的示意 圖6是圖1中的照明燈具的支架的示意 圖7是圖1中的照明燈具的滑塊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圖1-7對本發(fā)明一種實施例的照明燈具進行詳細描述。本實施例的照明燈具包括燈體1、安裝部和支架3,所述支架3連接于所述安裝部。安裝部起到直接或者間接連接天花板或者墻體的作用以實現(xiàn)照明燈具的安裝。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安裝部為內環(huán)面蓋2,所述內環(huán)面蓋2外圍還設有外環(huán)面蓋(圖中未顯示),通過外環(huán)面蓋固定在天花板或者墻體上,內環(huán)面蓋2與外環(huán)面蓋可轉動連接。所述燈體I的兩側各設有一個支架3,所述支架3的上端設有螺孔36,兩個支架3通過穿過所述螺孔36的螺栓實現(xiàn)連接。所述燈體I與所述支架3通過滑動連接裝置連接以使所述燈體I在外力驅動下可相對于所述支架3滑動,所述滑動連接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支架3的滑軌31和設置于所述燈體I上的跟所述滑軌31配合的滑塊32,所述支架3是由外壁3a、內壁3c、連接所述外壁3a和所述內壁3c的兩側壁3b圍成的實心體,所述滑軌31設置于所述支架3的內壁3c。在本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所述支架3的內壁3c向所述外壁3a方向凹陷形成凹槽,所述滑軌31設置于所述凹槽內。通過設置凹槽,可以使滑塊32跟支架3的滑動連接更加可靠,防止滑塊32跟支架3分離。所述滑軌31設置于所述凹槽的正對所述燈體I外側面的正面。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滑軌31為齒形滑軌。在本實施例中,如圖7所示,所述滑塊32包括滑塊本體329和跟所述滑軌31配合的彈性卡接部,所述滑塊本體329跟所述彈性卡接部一體成型。通過設置彈性卡接部,由于其具有一定彈性,驅使所述燈體I滑動的驅動力可以減小;當撤除外部驅動力時,彈性卡接部的彈力可以阻止燈體I滑動;通過將彈性卡接部與滑塊本體329 —體成型,可以減少零部件的數(shù)量,裝配更加簡便。所述彈性卡接部包括懸臂321,所述懸臂321跟所述滑塊本體329 —體成型,所述懸臂321的自由端設有跟所述滑軌31配合的卡接凸部322。如圖5所示,所述滑塊32設置于所述燈體的外側面。如圖5-6所示,所述滑塊32設有通孔323,所述滑塊32通過穿過所述通孔323的鉚釘5鎖定在所述燈體I的外側面;當然,兩者也可以通過螺釘連接。所述滑動連接裝置還設有限制所述滑塊32運動行程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包括設置于所述支架3內壁的上限位塊39和下限位塊38。通過設置限位部,可以限制所述燈體I相對于所述支架3的滑動行程。所述支架3通過轉軸37可轉動地連接于所述內環(huán)面蓋2,這樣,燈體I還可以通過旋轉調節(jié)其照射角度。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所述照明燈具還可以設有散熱器8、防炫光罩9、反射器6,LED光源7設置在所述反射器6內,這些都是本領域的公知常識,在此不再贅述。作為本實施例的簡單變形,所述滑軌也可以設置于所述凹槽的兩個側面,在滑塊上設置兩個面向所述凹槽的側面的彈性卡接部跟滑軌配合。作為本實施例的簡單變形,所述安裝部也可僅設一個面蓋,所述面蓋直接固定在天花板或者墻體上,以實現(xiàn)照明燈具的安裝。
作為本實施例的簡單變形,所述支架內壁可以不設置凹槽,滑軌直接設置在支架的內壁。通過設置滑動連接裝置,在一定外力的作用下所述燈體可以相對于所述支架滑動,從而可以根據(jù)需要改變燈體的位置;同時,本發(fā)明的照明燈具的滑動連接裝置結構較為簡單、可靠,裝配較為方便,成本較低;通過將滑軌設置于所述支架的內壁,在裝配狀態(tài),支架將滑塊遮蓋,使滑動連接裝置結構更加封閉,避免異物進入其內導致阻礙燈體相對支架的滑動,并且使用更加安全可靠。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燈具,包括燈體、安裝部和支架,所述支架連接于所述安裝部,所述燈體與所述支架通過滑動連接裝置連接以使所述燈體在外力驅動下可相對于所述支架滑動,所述滑動連接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支架的滑軌和設置于所述燈體上的跟所述滑軌配合的滑塊,所述支架是由外壁、內壁、連接所述外壁和所述內壁的兩側壁圍成的實心體,所述滑軌設置于所述支架的內壁。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軌為齒形滑軌。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內壁向所述外壁方向凹陷形成凹槽,所述滑軌設置于所述凹槽內。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軌設置于所述凹槽的正對所述燈體外側面的正面。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塊包括滑塊本體和跟所述滑軌配合的彈性卡接部,所述滑塊本體跟所述彈性卡接部一體成型。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卡接部包括懸臂,所述懸臂的自由端設有跟所述滑軌配合的卡接凸部。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塊設置于所述燈體的外側面。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連接裝置還設有限制所述滑塊運動行程的限位部。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包括設置于所述支架內壁的上限位塊和下限位塊。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可轉動地連接所述安裝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照明燈具,包括燈體、安裝部和支架,所述支架連接于所述安裝部,所述燈體與所述支架通過滑動連接裝置連接以使所述燈體在外力驅動下可相對于所述支架滑動,所述滑動連接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支架的滑軌和設置于所述燈體上的跟所述滑軌配合的滑塊,所述支架是由外壁、內壁、連接所述外壁和所述內壁的兩側壁圍成的實心體,所述滑軌設置于所述支架的內壁。通過設置滑動連接裝置,在一定外力的作用下所述燈體可以相對于所述支架滑動,從而可以根據(jù)需要改變燈體的位置。
文檔編號F21V21/34GK103032845SQ20121050354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日
發(fā)明者王耀海 申請人: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