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法律教學用展示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法律教學用展示板。
【背景技術(shù)】
[0002]由于法律教學多為文字或法條的記憶與理解,在課堂上幫助學生更好的理解和記憶法條就變的非常重要,傳統(tǒng)的法律教學是單存的手寫教學,教師在黑板上書寫強度大,浪費時間的同時不利于學生的學習。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的不足,提供一種法律教學用展示板。
[0004]所述目的是通過如下方案實現(xiàn)的:一種法律教學用展示板,包括寫字板,所述寫字板的邊部設有空腔,所述空腔內(nèi)的底端設有滑軌,所述滑軌上設有液壓缸,所述液壓缸的頂端設有立柱,所述立柱的頂端設有縱向孔,所述縱向孔內(nèi)設有支臂,所述支臂與縱向孔的側(cè)壁上相對應的位置設有銷孔,所述銷孔內(nèi)設有銷軸,所述立柱的上端邊部設有豁口,所述支臂的頂端設有橫梁,所述橫梁的前表面設有滑槽,所述滑槽內(nèi)鑲嵌有滑塊,所述滑塊通過軸與掛桿連接,所述掛桿的外壁上設有凹槽,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通過支架與托板連接,所述托板的上表面長度方向設有通槽,所述托板上表面的邊部兩端通過轉(zhuǎn)軸連接有支撐臂。
[0005]所述豁口與縱向孔相連通。
[0006]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橫梁上懸掛的法律資料的板面進行教學,減少教師的勞動強度,通過寫字板可進行手寫講解。幫助更好的進行法律教學。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08]其中,1-寫字板,2-空腔,3-滑軌,4-液壓缸,5-立柱,6-縱向孔,7_支臂,8_銷軸,9-豁口,10-橫梁。11-滑槽,12-滑塊,13-掛桿。14-底座,15-支架,16-托板,17-通槽,18-轉(zhuǎn)軸,19-支撐臂。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結(jié)合附圖詳細闡述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
[0010]一種法律教學用展示板,包括寫字板1,所述寫字板I的邊部設有空腔2,所述空腔2內(nèi)的底端設有滑軌3,所述滑軌3上設有液壓缸4,所述液壓缸4的頂端設有立柱5,所述立柱5的頂端設有縱向孔6,所述縱向孔6內(nèi)設有支臂7,所述支臂7與縱向孔6的側(cè)壁上相對應的位置設有銷孔,所述銷孔內(nèi)設有銷軸8,所述立柱5的上端邊部設有豁口 9,所述支臂7的頂端設有橫梁10,所述橫梁10的前表面設有滑槽11,所述滑槽11內(nèi)鑲嵌有滑塊12,所述滑塊12通過軸與掛桿13連接,所述掛桿13的外壁上設有凹槽,還包括底座14,所述底座14通過支架15與托板16連接,所述托板16的上表面長度方向設有通槽17,所述托板16上表面的邊部兩端通過轉(zhuǎn)軸18連接有支撐臂19。所述豁口 9與縱向孔6相連通。
[0011]將法律教學用的資料事先打印到軟質(zhì)的板面上,板面的頂端與橫梁10固定,通過滑軌3將液壓缸4在空腔2內(nèi)滑出,壓動液壓缸4上的液壓踏板,液壓缸4內(nèi)的活塞桿將立柱5頂起,根據(jù)板面的長度來調(diào)節(jié)立柱5上橫梁10的高度,方便學生的觀看學習,用后,液壓缸4回縮,通過銷軸8將支臂7倒在豁口 9內(nèi),此時橫梁10豎向設置,通過滑軌3將立柱
5、橫梁10設置在空腔2內(nèi)。使用方便,節(jié)省空間。
[0012]板面的上端設有固定孔,根據(jù)固定孔的位置,滑動滑塊11,將掛桿13設置在固定孔內(nèi),使板面與橫梁10固定,掛桿13上的凹槽防止板面上的固定孔在掛桿13上脫落,方便安裝和摘取。
[0013]將寫字板I的底端設置在通槽17內(nèi),支撐臂19對寫字板I的后表面進行支撐,防止寫字板I向后傾斜,使用后,可將寫字板I在通槽17內(nèi)拿出,通過轉(zhuǎn)軸18將支撐臂19與托板16合并,方便存放。
[0014]本實施方式只是對本專利的示范性說明而并不限定它的保護范圍,本領域人員還可以對其進行局部改變,只要沒有超出本專利的精神實質(zhì),都視為對本專利的等同替換,都在本專利的保護范圍。
【主權(quán)項】
1.一種法律教學用展示板,包括寫字板(I),其特征在于:所述寫字板(I)的邊部設有空腔(2),所述空腔(2)內(nèi)的底端設有滑軌(3),所述滑軌(3)上設有液壓缸(4),所述液壓缸(4 )的頂端設有立柱(5 ),所述立柱(5 )的頂端設有縱向孔(6 ),所述縱向孔(6 )內(nèi)設有支臂(7),所述支臂(7)與縱向孔(6)的側(cè)壁上相對應的位置設有銷孔,所述銷孔內(nèi)設有銷軸(8),所述立柱(5)的上端邊部設有豁口(9),所述支臂(7)的頂端設有橫梁(10),所述橫梁(10)的前表面設有滑槽(11),所述滑槽(11)內(nèi)鑲嵌有滑塊(12),所述滑塊(12)通過軸與掛桿(13)連接,所述掛桿(13)的外壁上設有凹槽,還包括底座(14),所述底座(14)通過支架(15)與托板(16)連接,所述托板(16)的上表面長度方向設有通槽(17),所述托板(16)上表面的邊部兩端通過轉(zhuǎn)軸(18)連接有支撐臂(19)。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教學用展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豁口(9)與縱向孔(6)相連通。
【專利摘要】一種法律教學用展示板,包括寫字板,所述寫字板的邊部設有空腔,所述空腔內(nèi)的底端設有滑軌,所述滑軌上設有液壓缸,所述液壓缸的頂端設有立柱,所述立柱的頂端設有縱向孔,所述縱向孔內(nèi)設有支臂,所述支臂與縱向孔的側(cè)壁上相對應的位置設有銷孔,所述銷孔內(nèi)設有銷軸,所述立柱的上端邊部設有豁口,所述支臂的頂端設有橫梁,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橫梁上懸掛的法律資料的板面進行教學,減少教師的勞動強度,通過寫字板可進行手寫講解。幫助更好的進行法律教學。
【IPC分類】G09B19/00
【公開號】CN204904642
【申請?zhí)枴緾N201520681190
【發(fā)明人】李瑜, 趙琴, 李懿
【申請人】江西財經(jīng)職業(yè)學院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