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其特征是:設置一帶刻度的橫桿,在橫桿的一端依次設置固定劃針、第一移動劃針和第二移動劃針,以固定劃針作為圓心,以第一移動劃針到固定劃針的距離以及第二移動劃針到固定劃針的距離分別作為內圓半徑和外圓半徑,以第一移動劃針與第二移動劃針的之間的距離作為圓臺的高,對橫桿進行旋轉移動,以第一移動劃針與第二移動劃針的移動軌跡分別作為圓臺的上底面周長和下底面周長,從而形成圓臺的扇環(huán)結構。本實用新型能有效提高錐度大小口放樣操作過程效率,并保證放樣成品質量和準確度。
【專利說明】一種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劃規(guī),具體地說是一種錐形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技術中,對于錐形大小口放樣,通常是采用兩腿劃規(guī)劃線,需要兩次劃線才能完成錐形大小口放樣,不僅效率低,而且很容易產(chǎn)生人工誤差,導致放樣不準確,放樣后的殘次品較多,質量難以保證,即使是熟練的工人,也需要三次劃線才能完成放樣,而且還需要不斷進行校正,過程相當費時費力。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是為避免上述現(xiàn)有技術所存在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簡單實用的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能有效提高錐度大小口放樣操作過程效率,并保證放樣成品質量和準確度。
[0004]本實用新型為解決技術問題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本實用新型一種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的結構特點是:設置一帶刻度的橫桿,在所述橫桿的一端依次設置固定劃針、第一移動劃針和第二移動劃針,以所述固定劃針作為圓心,以所述第一移動劃針到所述固定劃針的距離以及所述第二移動劃針到所述固定劃針的距離分別作為內圓半徑和外圓半徑,以所述第一移動劃針與第二移動劃針的之間的距離作為圓臺的高,對所述橫桿進行旋轉移動,以所述第一移動劃針與第二移動劃針的移動軌跡分別作為圓臺的上底面周長和下底面周長,從而形成圓臺的扇環(huán)結構。
[0006]本實用新型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的結構特點也在于:所述橫桿為一側銑成平面的圓鋼,在所述平面上設置有刻度。
[0007]與已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體現(xiàn)在:
[0008]本實用新型通過在橫桿上依次設置一個固定劃針和兩個移動劃針,并通過調節(jié)兩個移動劃針的位置,使得利用橫桿圍繞圓心的固定劃針進行旋轉,從而可以一次性完成錐形大小口的劃線和放樣操作,過程快捷、放樣結果準確,還顯著提高了工作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俯視圖;
[0010]圖2為本實用新型主視圖;
[0011]圖3為本實用新型使用過程示意圖;
[0012]圖中標號:1橫桿;2固定劃針;3第一移動劃針;4第二移動劃針。
【具體實施方式】
[0013]本實施例中,如圖1和圖2所不,一種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是設置一帶刻度的橫桿1,在橫桿I的一端依次設置固定劃針2、第一移動劃針3和第二移動劃針4,如圖3所示,以固定劃針2作為圓心,以第一移動劃針3到固定劃針2的距離以及第二移動劃針4到固定劃針2的距離分別作為內圓半徑和外圓半徑,以第一移動劃針3與第二移動劃針4的之間的距離作為圓臺的高,對橫桿I進行旋轉移動,以第一移動劃針3與第二移動劃針4的移動軌跡分別作為圓臺的上底面周長和下底面周長,從而形成圓臺的扇環(huán)結構。
[0014]具體實施中,橫桿I為直徑12mm的圓鋼,圓鋼的一側用銑床銑成平面,在平面上設置有刻度。根據(jù)所需要的錐形口放樣大小,在圓鋼上任意滑動兩個移動劃針,并通過頂絲固定在所需的位置上,然后圓鋼以固定劃針2為圓心進行旋轉放樣,從而獲得兩個移動劃針的軌跡即為所需要的錐度大小口。
【權利要求】
1.一種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其特征是:設置一帶刻度的橫桿(I),在所述橫桿(I)的一端依次設置固定劃針(2)、第一移動劃針(3)和第二移動劃針(4),以所述固定劃針(2)作為圓心,以所述第一移動劃針(3)到所述固定劃針(2)的距離以及所述第二移動劃針(4)到所述固定劃針(2)的距離分別作為內圓半徑和外圓半徑,以所述第一移動劃針(3)與第二移動劃針(4)的之間的距離作為圓臺的高,對所述橫桿(I)進行旋轉移動,以所述第一移動劃針(3)與第二移動劃針(4)的移動軌跡分別作為圓臺的上底面周長和下底面周長,從而形成圓臺的扇環(huán)結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錐度大小口刻度劃規(guī),其特征是:所述橫桿(I)為一側銑成平面的圓鋼,在所述平面上設置有刻度。
【文檔編號】B25H7/04GK203973529SQ201420454471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12日
【發(fā)明者】李中亮 申請人: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瑞思威爾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