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中空模塊化新型環(huán)??馆椛溟T,主要用于需阻擋射線通過的進出口,屬主要適用于醫(yī)院、機房和礦區(qū)。
背景技術:
目前,抗輻射門的普遍制作方法是:使用碳鋼方管制作骨架;在骨架的一個端面固定安裝一整張鉛板,鉛板厚度根據(jù)輻射當量選擇,一般民用約2-3mm;再在骨架的另一端面和鉛板外各固定安裝一張8mm木工板,起到加強和后期制作門面時平整的作用;在木工板外在固定安裝飾面板,起到美觀裝飾作用。
目前,抗輻射門的制作方法存在的不足:整扇防輻射門各部件全部需在廠家整合在一起,總重量很大,常用規(guī)格1800×2200的一扇門總重量超過280公斤,至少需要6名工人搬運,搬運和安裝極為不便;該方法制作時,需要使用整張鉛板,并且是完全固定死的,當該扇門報廢后,鉛板也隨之報廢。如果鉛板處置不當,會對環(huán)境造成極大污染;該方法制作步驟繁瑣,制作周期長。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以上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搬運和安裝輕便、減少資源浪費、保護環(huán)境的中空模塊化新型環(huán)??馆椛溟T。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中空模塊化新型環(huán)??馆椛溟T,包括中空內(nèi)插式的骨架,骨架中間留有多個空間,每個空間內(nèi)插有多個防輻射模塊,每個防輻射模塊由木板和鉛板組成,防輻射模塊之間設有鉛條。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于:位于四周邊的骨架為單向U型結構,位于中間部分的骨架為雙U型橫梁,鉛條嵌在所述雙U型橫梁中。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于:空間的面積為8-10mm2。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使用中空結構的鋼制骨架,骨架中間留有8-10 mm2的空間,用于安裝防輻射模塊,鋼制骨架強度比原方管結構得到提高;本實用新型不再使用整張鉛板和木板,根據(jù)門的尺寸規(guī)格將鉛板和木板分割成若干相等尺寸的模塊組件,至此實現(xiàn)鉛板和門體的分離,不再需要整門出廠,而是改進為零部件出廠,現(xiàn)場組裝的模式,搬運和安裝輕便;鉛板不再是整張固定,而是被分割為若干模塊,并且是現(xiàn)場插入式安裝,當門體需要維修或改造時,內(nèi)部的鉛板可以拔出繼續(xù)使用,減少鉛板廢棄造成的成本浪費和環(huán)境污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部分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標號:1-骨架、2-防輻射模塊、3-鉛條、2-1-木板、2-2-鉛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在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方式中描述的元素和特征可以與一個或更多個其它實施方式中示出的元素和特征相結合。應當注意,為了清楚的目的,說明中省略了與本實用新型無關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部件和處理的表示和描述?;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和圖2示出了本實用新型中空模塊化新型環(huán)??馆椛溟T的一種實施方式,包括中空內(nèi)插式的骨架1,骨架1中間留有多個空間,每個空間內(nèi)插有多個防輻射模塊2,每個防輻射模塊2由木板2-1和鉛板2-2組成,防輻射模塊2之間設有鉛條3,鉛條可以抵擋各模塊之間的空隙中可能穿透的輻射源。位于四周邊的所述骨架1為單向U型結構,位于中間部分的骨架1為雙U型橫梁,鉛條3嵌在所述雙U型橫梁中??臻g的面積為8-10mm2。
本實用新型使用中空結構的鋼制骨架,骨架中間留有8-10 mm2的空間,用于安裝防輻射模塊,鋼制骨架強度比原方管結構得到提高;本實用新型不再使用整張鉛板和木板,根據(jù)門的尺寸規(guī)格將鉛板和木板分割成若干相等尺寸的模塊組件,至此實現(xiàn)鉛板和門體的分離,不再需要整門出廠,而是改進為零部件出廠,現(xiàn)場組裝的模式,搬運和安裝輕便,該設計門體僅約110公斤,3名工人可以搬運;鉛板不再是整張固定,而是被分割為若干模塊,并且是現(xiàn)場插入式安裝,當門體需要維修或改造時,內(nèi)部的鉛板可以拔出繼續(xù)使用,減少鉛板廢棄造成的成本浪費和環(huán)境污染;
最后應說明的是:雖然以上已經(jīng)詳細說明了本實用新型及其優(yōu)點,但是應當理解在不超出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各種改變、替代和變換。而且,本實用新型的范圍不僅限于說明書所描述的過程、設備、手段、方法和步驟的具體實施例。本領域內(nèi)的普通技術人員從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nèi)容將容易理解,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可以使用執(zhí)行與在此所述的相應實施例基本相同的功能或者獲得與其基本相同的結果的、現(xiàn)有和將來要被開發(fā)的過程、設備、手段、方法或者步驟。因此,所附的權利要求旨在在它們的范圍內(nèi)包括這樣的過程、設備、手段、方法或者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