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嬰幼兒用床及嬰幼兒用床的固定構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讓嬰幼兒躺臥的嬰幼兒用床,與用于將該嬰幼兒用床固定于設置面的固定構造。
背景技術:
先前提出的發(fā)明有在百貨公司等商業(yè)設施或公共設施等的廁所或化妝室進行嬰幼兒的尿布更換用的嬰幼兒用床。概略而言,該嬰幼兒用床具備可放置嬰幼兒的床本體、及可旋轉地支撐該床本體的側部的安裝基座。在該安裝基座中形成有安裝孔,通過將固定螺栓穿插于該安裝孔中而旋入壁體,可
將嬰幼兒用床安裝于壁體(如參照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3-52494號公報)。但是,因為壁體未必將安裝嬰幼兒用床作為前提而構成,所以有時因壁體的剛性低,而無法支撐嬰幼兒用床或嬰幼兒的負荷。此種情況下,為了補強壁體,在進行于壁體內(nèi)部配置鋼板的修改工程后,在該壁體內(nèi)部的鋼板上固定安裝基座。
此外,先前的嬰幼兒用床上設有樹脂性的護套。該護套具有通過覆蓋床本體及安裝基座,防止使用者接觸到旋轉部分,而提高安全性的功能,或是通過以同一材質(zhì)的護套覆蓋以不同材質(zhì)而形成的床本體或安裝基座,提高外觀上的整體感,使設計性提高的功能。特別是,因為嬰幼兒用床多設置于眾多的使用者出入的公共場所,所以成為孩童玩弄的對象。如對壁體以固定螺栓固定嬰幼兒用床時,因玩弄而旋松該固定螺栓時,可能損害嬰幼兒用床的安全性。因而,通過以護套覆蓋此種固定部分,可防止玩弄固定部分而進一步確保安全性。
發(fā)明內(nèi)容
(發(fā)明所欲解決的問題)但是,在壁體的內(nèi)部配置鋼板時,如果屬于新設對象,則比較容易施工;不過,如果是現(xiàn)有對象,則需要進行改造工程,并有費用及手續(xù)增加的問題。
此時,根據(jù)壁體結構,有時在其內(nèi)部設有高剛性的支柱。因此,只要可 在該支柱上固定嬰幼兒用床,即不需要配置鋼板。但是先前的固定構造不易 將嬰幼兒用床固定于支柱上。亦即,因為廁所或化妝室內(nèi)設有如壁體及梁柱 的構造體及洗臉臺等各種器具,所以前述構造體及器具形成障礙,而往往無 法在對應于壁體內(nèi)部的支柱的位置配置嬰幼兒用床。
此外,先前的嬰幼兒用床以護套覆蓋床本體及安裝基座后,將該護套以 螺絲固定于床本體及安裝基座上,而該螺絲固定部分配置于露出外部的位 置。因此,可通過取下該螺絲固定而取下護套,固定部分露出而可能被玩弄。
本發(fā)明鑒于上述的情況而提出,其目的為提供一種可解決此種先前問題 的嬰幼兒用床及嬰幼兒用床的固定構造。 (解決問題的手段)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達成其目的,本發(fā)明記載于權利要求1的嬰幼兒用 床的特征為具備床本體,其可放置嬰幼兒;及安裝基座,其安裝于設置面, 且可旋轉地支撐前述床本體的側部;在前述安裝基座中形成了穿插于該安裝 基座的固定裝置,以使該安裝基座安裝于前述設置面,且可在沿著指定方向 的多個位置的任何一個位置穿插前述固定裝置的安裝孔。
記載于權利要求2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在記載于權利要求1的嬰幼 兒用床中,在沿著前述指定方向而相互偏離的位置配置了多組隔開指定間隔 而配置的一對前述安裝孔。
記載于權利要求3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在記載于權利要求1或2的 嬰幼兒用床中,將前述安裝孔形成具有沿著前述指定方向的長軸的長孔。
記載于權利要求4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在記載于權利要求1至3中 任一項的嬰幼兒用床中,通過將前述床本體的前述側部的寬度形成比為了放 置嬰幼兒而設于該床本體的放置部窄,而在該側部的側方形成開放空間部, 使前述安裝基座的前述安裝孔露出于前述開放空間部。
記載于權利要求5的嬰幼兒用床的固定構造,用于將嬰幼兒用床固定于 設置面,其特征為前述設置面具備主面部,其面朝前述嬰幼兒用床;及 一對支柱,其夾著前述主面部,而配置于與前述嬰幼兒用床相反側;前述嬰 幼兒用床具備床本體,其可放置嬰幼兒;及安裝基座,其安裝于前述設置面,且可旋轉地支撐前述床本體的側部;在前述安裝基座中形成了穿插于該安裝基座的固定裝置,以將該安裝基座安裝于前述設置面,且可在對應于前述一對支柱的各個的位置穿插前述固定裝置的安裝孔。
此外,權利要求6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具備床本體,其可放置嬰幼
兒;安裝基座,其可旋轉地支撐前述床本體的側部;及多個護套,其覆蓋前述床本體或前述安裝基座的一部分;而以前述多個護套中的一部分護套以外的護套覆蓋用于將前述多個護套中的前述一部分護套固定于指定的固定對象的固定部。
此外,權利要求7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具備床本體,其可放置嬰幼兒;及安裝基座,其可旋轉地支撐前述床本體的側部;前述安裝基座中設置有第一護套,其覆蓋該安裝基座的第一部分;及第二護套,其覆蓋該安裝基座的第二部分;而以前述第一護套覆蓋前述第二護套對于前述安裝基座的固定部。
此外,記載于權利要求8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在記載于權利要求6的嬰幼兒用床中,前述多個護套包含第一護套,其覆蓋前述安裝基座的中央部;及第二護套,其覆蓋前述安裝基座的側方部;而以前述第一護套覆蓋前述第二護套對前述安裝基座的前述固定部。
此外,記載于權利要求9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在記載于權利要求6或7的嬰幼兒用床中,將前述第一護套的對前述安裝基座的前述固定部配置于在使前述床本體旋轉于關閉位置的狀態(tài)下由該床本體覆蓋的位置。
此外,記載于權利要求10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在記載于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的嬰幼兒用床中具備固定腳,其用于支撐前述安裝基座的負荷;及第三護套,其覆蓋前述固定腳的一部分;而由該第三護套覆蓋用于將前述第三護套固定于前述固定腳的固定部。
此外,記載于權利要求ll的嬰幼兒用床的特征為在記載于權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項的嬰幼兒用床中,前述護套覆蓋相互連結構成該嬰幼兒用床的零件的連結部位,或是用于將該嬰幼兒用床設置于設置位置的設置部位。(發(fā)明的效果)
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1及5的本發(fā)明時,由于在沿著指定方向的多個位置的任何一個位置形成了可穿插固定裝置的安裝孔,可選擇前述多個位置的
6任何一個位置的安裝孔進行安裝基座的固定,因此,可根據(jù)有無障礙物或其 位置,而將嬰幼兒用床在水平方向偏離而安裝于壁體,即使在先前無法安裝 于支柱的狀況下,仍可將嬰幼兒用床安裝于支柱上。因此,可輕易地固定嬰 幼兒用床,不需要在壁體內(nèi)部配置鋼板的工程,因此可減低嬰幼兒用床的設 置成本。
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2的本發(fā)明時,由于配置了多組隔開指定間隔所配 置的一對安裝孔,因此,通過預先將一對安裝孔的指定間隔對準支柱的配置 間隔,可輕易地將任何一組的安裝孔對準于支柱。
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3的本發(fā)明時,由于多個安裝孔各形成為長孔,因 此可在該長孔的范圍內(nèi)進行嬰幼兒用床的安裝位置調(diào)整,而可在更寬的范圍 內(nèi)調(diào)整嬰幼兒用床的安裝位置。
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4的本發(fā)明時,由于可經(jīng)由開放空間部來穿插固定 螺栓,因此下側部不致形成障礙,嬰幼兒用床的安裝極為容易。
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6的本發(fā)明時,由于設置多個護套,以多個護套中 的一部分護套以外的護套覆蓋用于將前述多個護套中的一部分護套固定于 指定的固定對象的固定部,因此只要不取下前述一部分護套以外的護套,即 無法接觸前述一部分護套的固定部,因此可防止因玩弄而取下前述一部分護 套。
此外,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7的本發(fā)明時,由于以第一護套覆蓋第二護 套對于安裝基座的固定部,因此,無法從外部接觸第二護套的固定部,可防 止因玩弄而取下該第二護套。
此外,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8的本發(fā)明時,由于以第一護套覆蓋第二護 套對安裝基座的固定部,因此,無法從外部接觸第二護套對于安裝基座的固 定部,可防止因玩弄而取下該第二護套。
此外,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9的本發(fā)明時,由于通過將床本體形成關閉 狀態(tài),而覆蓋用于將第一護套固定于安裝基座的固定部,因此可防止玩弄第 一護套。
此外,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10的本發(fā)明時,由于通過第三護套覆蓋固 定腳,因此,通過第三護套覆蓋固定腳,可防止玩弄用于將固定腳固定于地 板的固定部。此外,因為用于將第三護套固定于固定腳的固定部設于第三護套的背面,無法從外部接觸該固定部,所以也可防止玩弄該固定部。
此外,采用記載于權利要求11的本發(fā)明時,由于覆蓋了相互連結構成嬰幼兒用床的零件的連結部位,或是用于將嬰幼兒用床設置于設置區(qū)域的設置部位,因此,可防止玩弄該連結部位或設置部位,而可提高該嬰幼兒用床的安全性。
由此,該發(fā)明的嬰幼兒用床可適用于設有內(nèi)部支柱的壁體,可在穩(wěn)定的狀態(tài)下輕易地設置嬰幼兒用床,還可用于防止錯誤地使用嬰幼兒用床。
圖1為與壁體一起示出本發(fā)明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嬰幼兒用床的整體斜視圖,且為示出嬰幼兒用床的關閉狀態(tài)的圖。
圖2為示出圖1的嬰幼兒用床的開放狀態(tài)的圖。
圖3中的(a)為嬰幼兒用床在關閉狀態(tài)的前視圖,(b)為嬰幼兒用床在開放狀態(tài)(其中,點劃線示出關閉狀態(tài))的側面圖,(c)為嬰幼兒用床在開放狀態(tài)的平面圖。
圖4為示出嬰幼兒用床的一部分的斜視圖,且為取下了床本體的狀態(tài)的斜視圖。
圖5為從圖4進一步取下中央護套的狀態(tài)的斜視圖。圖6為從圖5進一步取下軸承護套的狀態(tài)的斜視圖。圖7為從圖6進一步取下腳護套的狀態(tài)的斜視圖。圖8為圖4的A—A箭頭方向剖面圖。
圖9為安裝基座的前視圖,且為示出安裝于(a) (c)的相互間不同的位置的狀態(tài)圖。
圖10為第二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基座的前視圖,且為示出安裝于(a) (c)的相互間不同的位置的狀態(tài)圖。
圖11為與壁體一起示出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的關閉狀態(tài)的嬰幼兒用床的整體斜視圖。
圖12為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基座的前視圖,且為示出安裝于(a) (c)的相互間不同的位置的狀態(tài)圖。
圖13為示出第四種實施形態(tài)的中央護套的圖,其中(a)為中央護套的
8前視圖,(b)為中央護套的平面圖,(C)為中央護套的側面圖,(d)為
(a)的B—B的箭頭方向剖面圖。
圖14中的(a)為軸承護套的前視圖,(b)為軸承護套35的側面圖,(c)為軸承護套的平面圖。
圖15中的(a)為腳護套的前視圖,(b)為(a)的C一C箭頭方向剖面圖,(c)為腳護套的平面圖。
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1,2壁體
lb, 2b支柱
20床本體
22上側部
23a旋轉軸
25開放空間部
30a,33b, 34a,35a安裝孔
la, 2a壁面部IO嬰幼兒用床21放置部23下側部24固定帶
30, 50, 60安裝基座31,32, 51,52,61,62側部
31a 31c, 32a 32c, 51a, 52a, 61a 61c, 62a 62c安裝孔
33軸承 33a插通孔
34中央護套 34b,35b安裝螺絲
35軸承護套 40固定腳
41腳柱 42頂板
43中板 44底板45腳護套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嬰幼兒用床及嬰幼兒用床的固定構造的各種實施形態(tài)。(I)首先,說明各種實施形態(tài)中共同的基本性概念后,(II)就各種實施形態(tài)的具體內(nèi)容作說明,(III)最后,就對各種實施形態(tài)的改良例作說明。不過,并非通過各種實施形態(tài)而限定本發(fā)明。(I)各種實施形態(tài)中共同的基本性概念
首先,就各種實施形態(tài)中共同的基本性概念作說明。各種實施形態(tài)的嬰幼兒用床用于讓嬰幼兒躺臥。本發(fā)明的嬰幼兒用床的一目的,為使設于壁體內(nèi)部的支柱輕易地固定嬰幼兒用床。因此,第一至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的嬰幼兒用床的一個特征概略而言為將具備床本體與安裝基座作為前提,并在該安裝基座中形成有用于使該安裝基座安裝于設置面用的固定裝置插通于該安裝基座,且可在沿著指定方向的多個位置的任何一個位置插通固定裝置的安裝孔。如將具有對應于一對支柱的相互間隔的間隔的一對安裝孔形成于安裝基座。特別是,相互地偏離位置而形成多組此種安裝孔。采用該構造時,即使先前固定構造或器具形成障礙,而無法在對應于設于壁體內(nèi)部的支柱的位置配置嬰幼兒用床時,通過在前述器具等不構成障礙的位置偏離而配置嬰幼兒用床后,可將該嬰幼兒用床固定于壁體上。
此外,該嬰幼兒用床的另一個目的為防止不當取下護套,而提高嬰幼兒用床的安全性。因此,第四種實施形態(tài)的嬰幼兒用床概略而言具備可放置嬰幼兒的床本體、可旋轉地支撐該床本體側部的安裝基座、及覆蓋前述床本體或安裝基座的一部分的多個護套。
該第四種實施形態(tài)的嬰幼兒用床的一個特征概略而言為設置多個護套,以多個護套中的一部分護套以外的護套覆蓋用于將前述多個護套中的一部分護套固定于指定的固定對象的固定部。如設置覆蓋安裝基座的中央部的第一護套、及覆蓋安裝基座的側部的第二護套。而后,在安裝基座的側部上螺絲固定第二護套,而以第一護套覆蓋該螺絲固定部分。采用該構造時,只要不取下第一護套,由于無法接觸第二護套的螺絲固定部分,因此無法玩弄而取下第二護套。
另外,形成嬰幼兒用床的安裝對象的設置面不限于壁體,如也可對設置于壁體的固定物安裝。以下的各種實施形態(tài)就將嬰幼兒用床安裝于壁體的情況作說明。此外,以下的各種實施形態(tài)將水平方向的長度稱為"寬度",并將豎直方向的長度稱為"高度"。
(II)各種實施形態(tài)的具體內(nèi)容
其次,就本發(fā)明的各種實施形態(tài)的具體內(nèi)容依序作說明。(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
首先,就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作說明。該形態(tài)是將一對安裝孔在水平方向相互偏離位置而形成多組的形態(tài)。圖1及圖2為將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嬰幼兒用床與壁體一起示出的整體斜 視圖,圖1中示出嬰幼兒用床的關閉狀態(tài),圖2中示出嬰幼兒用床的開放狀
態(tài)。圖3中,(a)為嬰幼兒用床在關閉狀態(tài)時的前視圖,(b)為嬰幼兒用 床在開放狀態(tài)(其中,點劃線為關閉狀態(tài))時的側面圖,(c)為嬰幼兒用 床在開放狀態(tài)時的平面圖。如圖1及圖2所示,嬰幼兒用床10固定于設置 對象的壁體l。
(壁體的構成)
首先,就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對象的壁體1的構成作說明。該壁體1 可為構成廁所的一壁面,且由以合板或水泥所形成的壁面部la,及在該壁面 部la的內(nèi)部沿著豎直方向而配置的左右一對金屬制的支柱lb而構成。各支 柱lb沿著豎直方向配置,以通過該支柱lb固定壁面部la,而提高壁體1的 剛性。前述一對支柱lb的相互間隔(以下稱為"支柱間隔W",該支柱間 隔W對應于所附權利要求書中的指定間隔)如以建筑中使用的規(guī)定或慣用 的長度單位為準來決定,可為450cm的整數(shù)倍,或是按照日本度量衡的1尺 (約30.3cm)的整數(shù)倍。 (嬰幼兒用床的構成)
其次,就嬰幼兒用床10的構成作說明。圖4至圖7為示出嬰幼兒用床 IO的一部分的斜視圖,圖4示出安裝了床本體的狀態(tài),圖5示出從圖4進一 步取下了中央護套的狀態(tài),圖6示出從圖5進一步取下了軸承護套的狀態(tài), 圖7示出從圖6進一步取下了腳護套的狀態(tài)。圖8為圖4的A—A箭頭方向 剖面圖。如圖1至圖8所示,嬰幼兒用床IO概略而言具備床本體20、安 裝基座30及固定腳40。
床本體20用于放置嬰幼兒,且由樹脂相互一體地形成放置部21、上側 部22及下側部23而構成。
放置部21具有對應于嬰幼兒的體形的外形,在圖2的開放狀態(tài)中,可 在放置部上側方的平坦面上讓嬰幼兒躺臥,進行尿片更換等。如圖3中的(c) 所示,在與該側面中的上側部22的邊界附近位置固定有固定帶24的基部。 該固定帶24用以在側面固定躺臥的嬰幼兒,并可將其前端自由裝卸地固定 于后述的裝卸部。
如圖1所示,上側部22在關閉狀態(tài)中位于放置部21的上方的側部,且
li形成從放置部21向壁體1伸出的彎曲狀,通過從上方覆蓋放置部21與壁體
1的間隙,來形成放置部21與壁體1的整體感。
下側部23在圖1的關閉狀態(tài)中,位于放置部21下方的側部,且對應于所附權利要求書中的側部。該下側部23中設有貫穿該下側部23,并延伸于該下側部23左右兩側方的旋轉軸23a (其中,旋轉軸23a僅示出于后述的圖8中,其它附圖中,為了簡化圖示而省略)。該旋轉軸23a在下側部23左右的兩側方中,可旋轉地支撐于安裝基座30的后述的軸承33。通過此種支撐構造,可使床本體20相對于安裝基座30,以旋轉軸23a作為中心而旋轉,不使用時如圖1所示,通過將床本體20關閉于沿著壁體1的位置,可提高空間的使用效率。如圖3中的(c)所示,該下側部23在開放狀態(tài)中,成為上側方的側面設有固定固定帶24的前端的裝卸部(未圖示)。此時,下側部23的寬度形成比放置部21窄,由此,在下側部23左右兩側方形成朝向嬰幼兒用床10的正面而開放的開放空間部25。該開放空間部25的意義于后進行描述。
其次,就安裝基座30作說明。該安裝基座30如圖5至圖8所示,對壁體1可旋轉地支撐床本體20的下側部23,且形成長方形狀的板狀體。圖9為安裝基座的前視圖,且示出安裝于圖9中的(a) ~ (c)的相互間不同的位置的狀態(tài)。該安裝基座30因為形成與放置部21大致相同的寬度,所以在該安裝基座30左右的近似中央位置抵接床本體20的下側部23的狀態(tài)中,該安裝基座30左右的側部31、 32從下側部23突出于左右,該側部31、 32經(jīng)由上述的開放空間部25而露出于正面。如此,在露出于正面的側部31、32中穿設安裝孔31a 31c、32a 32c,并且設有軸承33。就前述安裝孔31a 31c、32a 32c的詳細內(nèi)容于后進行描述。
軸承33用于可旋轉地支撐下側部23的旋轉軸23a,并在下側部23的各側方分別設有一對。如圖7所示,該軸承33設有用于穿插旋轉軸23a的插通孔33a,該插通孔33a可使旋轉軸23a的端部插通。另外,該軸承33中可設置用于對旋轉軸23a賦予指定方向的施加力的施力彈簧。
如此構成的安裝基座30以中央護套34及軸承護套35覆蓋。如圖4所示,中央護套34通過從外部覆蓋安裝基座30中除了軸承33及下部的各部分,可使安全性及設計性提高,并且通過從外部遮蔽用于固定軸承護套35
12的安裝螺絲35b,防止被嬰幼兒玩弄,且對應于所附權利要求書中的第一護
套。該中央護套34形成寬度比安裝基座30稍寬,并且形成該安裝基座30 的一半程度高度的正面長方形狀的樹脂體。在該中央護套34的上緣附近, 在對應于形成于安裝基座30的多個安裝孔30a的位置,形成有多個安裝孔 34a。而后,在圖2的開放狀態(tài)中,通過將中央護套34放置于安裝基座30, 將穿插于該中央護套34的安裝孔34a的安裝螺絲34b旋入安裝基座30的安 裝孔30a,可將中央護套34固定于安裝基座30。如圖1所示,該安裝螺絲 34b在床本體20形成關閉狀態(tài)時,對外部成為不露出狀,防止形成被玩弄的 對象。
此外,軸承護套35通過從外部覆蓋軸承33而使安全性及設計性提高, 并且通過從外部遮蔽用于固定后述的腳護套45的安裝螺絲,來防止被玩弄, 且對應于所附權利要求書中的第二護套。如圖4所示,該軸承護套35作為 可圍繞軸承33的中空半圓筒體所形成的樹脂體。該軸承護套35中,在形成 于軸承33上邊的對應于多個安裝孔33b的位置形成有多個安裝孔35a。而后, 在圖2的開放狀態(tài)中,通過將軸承護套35放置于軸承33,將穿插于該軸承 護套35的安裝孔35a的安裝螺絲35b旋入軸承33的安裝孔33b,可將軸承 護套35固定于軸承33。該安裝螺絲35b如圖4所示地通過將中央護套34固 定于安裝基座30上而對外部成為非露出狀,防止形成被玩弄的對象。
其次,就圖6、圖8所示的固定腳40進行說明。固定腳40通過將嬰幼 兒用床及嬰幼兒的負荷傳達于地板,以減輕對壁體1的負荷的輔助支撐構造 體,且具備 一對腳柱41、頂板42、多個中板43及底板44。 一對腳柱41 具有用于支撐嬰幼兒用床及嬰幼兒的負荷的充分剛性,且隔開對應于下側部 23的寬度的間隔而左右配置,并沿著豎直方向而配置。頂板42相互連結一 對腳柱41的上端的水平板,且通過該頂板42固定安裝基座30,可將嬰幼兒 用床及嬰幼兒的負荷傳達至固定腳40。中板43相互連結一對腳柱41的上端 及下端以外部分的水平板,且相互隔開均等的間隔而設置多個。底板44相 互連結一對腳柱41的下端的水平板,通過以固定錨46將該底板44固定于 地板,可將固定腳40安裝于地板上。
如圖6、圖8所示,該固定腳40上自由裝卸地安裝有腳護套45。該腳 護套45通過從外部覆蓋固定腳40使安全性及設計性提高,并且通過從外部遮蔽用于固定固定腳40的固定錨46來防止被玩弄,且對應于所附權利要求書中的第三護套。該腳護套45可圍繞固定腳40的大小的中空箱狀體。如圖8所示,在面朝該腳護套45的固定腳40的側面設有多個卡止爪45a,通過使該卡止爪45a卡住而自由脫離地卡止于中板43,可將腳護套45安裝于固定腳40。如此,安裝了腳護套45的狀態(tài)中,固定錨46對外部成為非露出狀,防止形成被玩弄的對象。另外,如果在安裝基座30安裝于壁體1,可以充分的剛性支撐嬰幼兒用床10情況下,也可省略固定腳40。(對壁體的詳細安裝構造)
其次,就用于將嬰幼兒用床10安裝于壁體1的詳細構造作說明。如圖9所示,在安裝基座30上形成有多個安裝孔31a 31c、 32a 32c。此時,形成于對下側部23的一側方(此時為左側)的側部31的安裝孔31a 31c,與形成于對下側部23的另一側方(此時為右側)的側部32的安裝孔32a 32c的相互間隔,以形成上述的支柱間隔W的方式來決定。具體而言,安裝孔31a與安裝孔32a的相互間隔、安裝孔31b與安裝孔32b的相互間隔、安裝孔31c與安裝孔32c的相互間隔分別形成為支柱間隔W。因此,通過使安裝基座30抵接于壁面部la,而將固定螺栓經(jīng)由安裝孔31a 31c、 32a 32c而依序旋入壁面部la及一對支柱lb,可將安裝基座30固定于支柱lb。
特別是前述安裝孔31a 31c、 32a 32c配置于沿著水平方向(對應于所附權利要求書中的指定方向)而相互偏離的位置。亦即,安裝孔31a 31c配置于相互在水平方向不同的位置,安裝孔32a 32c配置于相互在水平方向不同的位置。因此,可選擇前述多組中任意一組的安裝孔31a 31c、 32a 32c,來進行安裝基座30的固定。因而如圖9中的(b)所示,除了將固定螺栓經(jīng)由安裝孔31b、 32b而旋入支柱lb之外,朝向支柱lb而在右側有障礙物時,如圖9中的(a)所示地使安裝孔31c、 32c在支柱lb正面的位置,或是,朝向支柱lb而在左側有障礙物時,如圖9中的(c)所示,使安裝孔31a、32a在支柱lb正面的位置,可將安裝基座30在水平方向偏離而安裝于壁體1。
此外,前述多個安裝孔31a 31c、 32a 32c各形成具有沿著水平方向的長軸的長孔。因此,如上述,除了通過將嬰幼兒用床10在水平方向偏離作安裝位置調(diào)整之外,還可在長孔寬度的范圍內(nèi)進行安裝位置調(diào)整,可以更寬的范圍調(diào)整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位置。
此外,如圖6、圖9所示,即使對前述多個安裝孔31a 31c、 32a 32c的 任何一個,仍可如上述地經(jīng)由形成于下側部23左右兩側方的開放空間部25 穿插固定螺栓。亦即,下側部23的寬度以比支柱間隔W窄的方式來決定, 對應于支柱lb正面的開放空間部25并不成為下側部23,而是形成可從嬰幼 兒用床10的正面?zhèn)茸杂傻剡M出的開放狀空間部。而后,由于多個安裝孔 31a 31c、 32a 32c全部都位于該開放空間部25。因此下側部23不致形成障 礙,可從嬰幼兒用床10的正面?zhèn)葘⒐潭菟ù┎逵诎惭b孔31a 31c、32a 32c。 因此,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極為容易。 (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效果)
如此采用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時,由于可選擇多組安裝孔31a 31c、 32a 32c 中任意一組安裝孔31a 31c、 32a 32c進行安裝基座30的固定,因此,可根 據(jù)有無障礙物及其位置將嬰幼兒用床IO偏離于水平方向而安裝于壁體1,即 使在先前無法安裝于支柱lb的狀況下,仍可將嬰幼兒用床10安裝于支柱lb。
此外,由于將多個安裝孔31a 31c、 32a 32c的每一個均形成為長孔,因 此可在該長孔的寬度的范圍內(nèi)進行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位置調(diào)整,可以更 寬的范圍調(diào)整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位置。
此外,由于可經(jīng)由開放空間部25穿插固定螺栓,因此下側部23不致形 成障礙,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極為容易。 (第二種實施形態(tài))
其次,就第二種實施形態(tài)作說明。該形態(tài)為安裝基座的安裝孔的改良例 的形態(tài)。另外,第二種實施形態(tài)的構成除了特別說明之外,與第一種實施形 態(tài)的構成近似相同,就與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構成近似相同的構成,根據(jù)需要 標注與在該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中使用的相同附圖標記和/或名稱,并省略其說 明。
圖10為第二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基座的前視圖,并示出安裝于在(a) (c)相互間不同的位置的狀態(tài)。該安裝基座50除了特別說明的構成外,與 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基座30相同,不過在其左右的側部51、 52分別形成 有安裝孔51a、 52a。該安裝孔51a、 52a分別形成沿著水平方向的橫長狀, 并形成于使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多個安裝孔31a 31c、32a 32c相互連續(xù)的寬度
15及位置。
該構造通過選擇安裝孔51a、 52a的寬度范圍內(nèi)的任意位置,在該位置穿 插固定螺栓(未圖示),并旋入支柱lb,可進行安裝基座50的固定。因而 如圖10中的(b)所示,除了將安裝孔51a、 52a的左右近似中央位置作為固 定位置之外,朝向支柱lb而在右側有障礙物時,如圖10中的(a)所示地, 將安裝孔51a、 52a的正面靠右的位置作為固定位置,或是朝向支柱lb而在 左側有障礙物時,如圖10 (c)所示地,將安裝孔51a、 52a的正面靠左的位 置作為固定位置,可將安裝基座50偏離于水平方向而安裝于壁體1。特別是 通過將安裝孔51a、 52a形成橫長狀,可在該安裝孔51a、 52a的寬度范圍內(nèi) 的任意位置穿插固定螺栓,因此比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構造可進一步提高位置 調(diào)整的自由度。
(第二種實施形態(tài)的效果)
如此采用第二種實施形態(tài)時,由于可選擇橫長形的安裝孔51a、 52a中任 意的位置進行安裝基座50的固定,因此,可根據(jù)有無障礙物及其位置將嬰 幼兒用床10偏離于水平方向而安裝于壁體1,即使在先前無法安裝于支柱 lb的狀況下,本發(fā)明仍可將嬰幼兒用床10安裝于支柱lb。
特別是由于可在安裝孔51a、 52a的寬度范圍內(nèi)的任意位置穿插固定螺 栓,因此可進一步提高位置調(diào)整的自由度。 (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
其次,就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作說明。該形態(tài)沿著豎直方向配置多個安裝基 座的安裝孔的形態(tài)。另外,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的構成除了特別說明之外,與第 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構成近似相同,就與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構成近似相同的構 成,根據(jù)需要標注與在該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中使用的相同附圖標記和/或名稱, 并省略其說明。
(壁體的構成)
首先,就嬰幼兒用床的安裝對象的壁體的構成作說明。圖11為與壁體 一起示出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的關閉狀態(tài)的嬰幼兒用床的整體斜視圖。壁體2由 以水泥所形成的壁面部2a,與在該壁面部2a的內(nèi)部沿著水平方向而配置的 多個金屬制的支柱2b而構成。此時,將前述一對支柱2b的相互間隔稱為支 柱間隔W。(嬰幼兒用床的構成) 其次,就嬰幼兒用床10的構成作說明。圖12為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
基座60的前視圖,且為示出安裝于(a) (c)相互間不同的位置的狀態(tài)圖。 該安裝基座60除了特別說明的構成外,與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基座30相 同,不過在其左右的側部61、 62分別形成有多個安裝孔61a 61c、 62a 62c。 此時,安裝孔61a與安裝孔62a的相互間隔、安裝孔61b與安裝孔62b的相 互間隔、安裝孔61c與安裝孔62c的相互間隔分別形成為支柱間隔W。
特別是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如上述,將隔開對應于支柱間隔W的間隔所 配置的安裝孔61a 61c、 62a 62c,在沿著豎直方向(對應于所附權利要求書 中的指定方向)而相互偏離的位置配置多組。因而,如圖12中的(b)所示, 除了將固定螺栓(未圖示)經(jīng)由安裝孔61b、 62b而旋入支柱2b之外,朝向 支柱2b而在下方有障礙物時,如第圖12中的(a)所示地,使下方的安裝 孔61c、 62c在支柱2b正面的位置,或是朝向支柱2b而在上方有障礙物時, 如圖12中的(c)所示地,使上方的安裝孔61a、 62a在支柱2b的正面的位 置,可將安裝基座60偏離于豎直方向而安裝于壁體2。
此外,前述多個安裝孔61a 61c、 62a 62c的每一個均形成具有沿著豎直 方向的長軸的長孔。因此如上述,除了通過將嬰幼兒用床10偏離于豎直方 向作安裝位置調(diào)整之外,可在長孔的長度范圍內(nèi)進行安裝位置調(diào)整,可在更 寬的范圍調(diào)整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位置。 (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的效果)
如此采用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時,由于可選擇多組安裝孔61a 61c、 62a 62c 中任意一組的安裝孔61a 61c、 62a 62c進行安裝基座60的固定,因此,可 根據(jù)有無障礙物及其位置將嬰幼兒用床10偏離于豎直方向而安裝于壁體2, 即使在先前無法安裝于支柱2b的狀況下,本發(fā)明仍可將嬰幼兒用床10安裝 于支柱2b。
此外,由于將多個安裝孔61a 61c、 62a 62c的每一個均形成長孔,因此 可在該長孔長度的范圍內(nèi)進行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位置調(diào)整,可在更寬的 范圍調(diào)整嬰幼兒用床10的安裝位置。 (第四種實施形態(tài))
其次,就第四種實施形態(tài)作說明。該形態(tài)為以護套覆蓋床本體及安裝基
17座的形態(tài)。另外,第四種實施形態(tài)的構成除了特別說明之外,與第一種實施 形態(tài)的構成近似相同,就與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構成近似相同的構成,根據(jù)需 要標注與在該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中使用的相同附圖標記和/或名稱,并省略其說 明。
(護套的詳細構造)
首先,就護套的詳細構造作說明。圖13為示出中央護套34的詳細構造 圖,圖13中的(a)為前視圖,(b)為平面圖,(c)為側面圖,(d)為(a) 的B—B箭頭方向剖面圖。圖14示出軸承護套35的詳細構造圖,圖14中的 (a)為前視圖,(b)為側面圖,(c)為平面圖。圖15示出腳護套45的詳 細構造圖,圖15中的(a)為前視圖,(b)為(a)的C一C箭頭方向剖面 圖,(c)為平面圖。
(護套的詳細構造一中央護套34)
中央護套34形成寬度比安裝基座30稍寬,并且形成該安裝基座30的 一半程度高度的正面長方形狀的樹脂體。更詳細而言,中央護套34為正面 板340、側端板341、肋條342及安裝孔34a相互成為一體而形成。
正面板340成為中央護套34的基本構造的部分,且寬度比安裝基座30 稍寬,并形成安裝基座30的一半程度高度的長方形狀。在該正面板340的 兩端部,與該正面板340近似正交地配置有近似為三角形狀的側端板341 。 此外,將中央護套34固定于安裝基座30時,在成為該安裝基座30側的面 (以下稱為"背面")設有使正面板340的剛性提高的肋條342 (圖13中以 虛線表示)。此外,在正面板340的多處設有安裝孔34a。如圖13中的(d) 所示,安裝孔34a的長軸方向?qū)φ姘?40具有指定角度,并且形成與側端 板341近似平行。此外,安裝孔34a設置成突出于正面板340的背面?zhèn)?。?此,可避免在安裝孔34a中穿插安裝螺絲34b時,該安裝螺絲34b的頭部露 出于正面板340的表面上。
(護套的詳細構造一軸承護套35)
軸承護套35作為可圍繞軸承33的大小的中空半圓筒體所形成的樹脂 體。更詳細而言,軸承護套35是正面板350、側端板351及安裝孔35a相互 成為一體而形成。
正面板350成為軸承護套35的基本構造的部分,且寬度及高度比軸承
1833大,并形成可外圍該軸承33的曲面板。在該正面板350的兩端部,與該 正面板350近似正交地設有側端板351。通過前述正面板350及側端板351 而形成中空半圓筒體。此外,在配置于正面板350兩端部的側端板351的一 方設有使旋轉軸23a穿插用的插通孔352。此外,在將軸承護套35固定于軸 承33時成為正面板350的上面的部分,對應于形成于軸承33的安裝孔33b 的位置設有多個安裝孔35a。
(護套的詳細構造一腳護套45)
腳護套45可圍繞固定腳40的大小的中空箱狀體。更詳細而言,腳護套 45正面板450、側端板451、卡止爪45a及肋條452相互成為一體而形成。
正面板450成為腳護套45的基本構造的部分,寬度比固定腳40寬,且 從地板至安裝基座30的高度形成可外圍固定腳40的近似長方形狀。在該正 面板450的兩端部,與該正面板450近似正交地設有近似長方形狀的側端板 451。在該側端板451上設有在將腳護套45固定于固定腳40時使指定的安 裝螺絲穿插用的側面安裝孔451a。側面安裝孔451a在將腳護套45固定于固 定腳40,并且將軸承護套35安裝于軸承33時,設于與該軸承護套35的側 端板351相對的位置。此外,將腳護套45固定于固定腳40時,在成為該固 定腳40側的面(以下稱為"背面")設有使正面板450的剛性提高的肋條 452 (圖15中以虛線表示)。此外,對準固定腳40的中板43的位置,在正 面板450的背面?zhèn)仍O有多個卡止爪45a。
(護套的詳細構造一通過各護套防止玩弄)
通過相互地組合前述護套,因為各護套的固定部通過其它護套圍繞,所 以可防止玩弄該固定部。具體而言,固定腳40通過腳護套45的正面板450 及側端板451從外部圍繞,而從外部遮蔽用于將該固定腳40固定于地板的 固定錨46。此外,通過將床本體20安裝于安裝基座30,不使腳護套45從 固定腳40取下。此外,腳護套45的側面安裝孔451a通過將軸承護套35安 裝于軸承33,而通過該軸承護套35的側端板351覆蓋。
此外,軸承33通過將軸承護套35安裝于該軸承33,而通過該軸承護套 35的正面板350及側端板351圍繞。此外,使用于將軸承護套35固定于軸 承33的安裝螺絲35b穿插的安裝孔35a,通過將中央護套34安裝于安裝基 座30,而通過該中央護套34的正面板340及側端板341圍繞。使用于將中央護套34固定于安裝基座30的安裝螺絲34b穿插的安裝孔34a,因為如上 述地設置成突出于該中央護套34的正面板340的背面?zhèn)?,所以即使在安裝 孔34a中穿插安裝螺絲34b時,仍可避免該安裝螺絲34b的頭部露出于正面 板340的表面上。
此外,通過將床本體20形成關閉狀態(tài),而通過該床本體20外圍中央護 套34的正面板340,因此覆蓋使用于將該中央護套34固定于安裝基座30的 安裝螺絲34b穿插的安裝孔34a。 (第四種實施形態(tài)的效果)
如此采用第四種實施形態(tài)時,由于設置多個護套,并以多個護套中的一 部分護套以外的護套覆蓋用于將前述護套中的一部分護套固定于指定的固 定對象的固定部,因此只要不取下前述一部分護套以外的護套,即無法接觸 前述一部分護套的固定部,因此可防止因玩弄而取下前述一部分護套。
由于通過中央護套34覆蓋其覆蓋軸承33的軸承護套35的安裝孔35a, 無法從外部接觸將軸承護套35固定于軸承33的安裝螺絲35b,而可防止因 玩弄而取下該軸承護套35。
此外,通過將床本體20形成關閉狀態(tài),由于覆蓋使用于將中央護套34 固定于安裝基座30的安裝螺絲34b穿插的安裝孔34a,因此可防止玩弄該中 央護套34。
此外,由于通過腳護套45覆蓋固定腳40,因此可防止玩弄將固定腳40 固定于地板的固定錨46。此外,因為用于將腳護套45固定于固定腳40的卡 止爪45a設于腳護套45的背面,所以無法從外部接觸該卡止爪45a,也可防 止玩弄該卡止爪45a。此外,用于使腳護套45固定于固定腳40的安裝螺絲 插通的側面安裝孔451a通過軸承護套35的側端板351覆蓋,因此可防止玩 弄該腳護套45。
(III)對各種實施形態(tài)的改良例
以上,為就本發(fā)明的各種實施形態(tài)進行的說明,不過,本發(fā)明的具體構 成及裝置,在記載于所附權利要求書中的各發(fā)明的技術性構想的范圍內(nèi),可 任意地改變及改良。以下就此種改良例作說明。 (就發(fā)明所欲解決的問題及發(fā)明效果)
首先,發(fā)明所欲解決的問題及發(fā)明效果并非限定于前述的內(nèi)容,通過本發(fā)明也可解決前述未記載的問題,或是達到前述未記載的效果,此外,也有 僅解決記載的問題的一部分,或僅達到記載的效果的一部分。 (就各種實施形態(tài)的相互關系) 上述說明的各種實施形態(tài)可通過任意的組合而相互地組合。如在第一種
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基座30上,除了該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孔31a 31c、 32a 32c之外,可設置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之安裝孔61a 61c、 62a 62c。具體而 言,以前述兩者的安裝孔31a 31c、 32a 32c、 61a 61c、 62a 62c不相互干擾 的方式,可在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孔31a 31c、 32a 32c的上方或下方設置 第三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孔61a 61c、 62a 62c。此時,沿著豎直方向而配置有 壁體的支柱lb的情況下,通過使用第一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孔31a 31c、 32a 32c進行固定,沿著水平方向配置有壁體的支柱lb的情況下,使用第三 種實施形態(tài)的安裝孔61a 61c、 62a 62c進行固定,可使用同一個安裝板在各 種壁體上安裝嬰幼兒用床10。產(chǎn)業(yè)上的可利用性
該發(fā)明的嬰幼兒用床可適用于設置于接近桌面而配置的座位上的嬰幼 兒用床,可在穩(wěn)定的狀態(tài)下輕易地設置,可用于防止錯誤地使用嬰幼兒用床。
權利要求
1. 一種嬰幼兒用床,其特征為包括一床本體,其能放置一嬰幼兒;及一安裝基座,其安裝于一設置面,且可旋轉地支撐前述床本體的一側部;其中,在前述安裝基座中形成一穿插于該安裝基座的固定裝置,以用于將該安裝基座安裝于前述設置面;以及能在沿著一指定方向的多個位置的任何一個位置穿插前述固定裝置的安裝孔。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幼兒用床,其中在沿著前述指定方向而相互 偏離的位置配置了多組隔開指定間隔而配置的成對的前述安裝孔。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嬰幼兒用床,其中前述安裝孔形成具有沿 著前述指定方向的長軸的長孔。
4. 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嬰幼兒用床,其中通過將前述床 本體的前述側部的寬度形成為比為了放置嬰幼兒而設于該床本體的放置部 窄,而在該側部的側方形成開放空間部,以使前述安裝基座的前述安裝孔露 出于前述開放空間部。
5. —種嬰幼兒用床的固定構造,用于將一嬰幼兒用床固定于一設置面, 其特征為包括前述設置面,包括一主面部,其面朝前述嬰幼兒用床;及一對支柱,其夾著前述主面部,而配置于與前述嬰幼兒用床相反的 一側;前述嬰幼兒用床,包括一床本體,其能放置嬰幼兒;及一安裝基座,其安裝于前述設置面,且可旋轉地支撐前述床本體的 側部;其中,在前述安裝基座中形成了一穿插于該安裝基座的固定裝置,以用于將該安裝基座安裝于前述設置面;以及能在對應于前述一對支柱 的各個的位置穿插前述固定裝置的安裝孔。
6. —種嬰幼兒用床,其特征為包括一床本體,其能放置嬰幼兒;一安裝基座,其可旋轉地支撐前述床本體的側部;及多個護套,其覆蓋前述床本體或前述安裝基座的一部分;其中,以前述多個護套中的一部分護套以外的護套覆蓋一固定部,前述 固定部用于將前述多個護套中的前述一部分護套固定于指定的固定對象。
7. —種嬰幼兒用床,其特征為包括 一床本體,其能放置嬰幼兒;及一安裝基座,其可旋轉地支撐前述床本體的側部;前述安裝基座中設置有第一護套,其覆蓋該安裝基座的第一部分;及 第二護套,其覆蓋該安裝基座的第二部分;其中,以前述第一護套覆蓋前述第二護套對前述安裝基座的固定部。
8.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嬰幼兒用床,其中前述多個護套包含第一護 套,其覆蓋前述安裝基座的中央部;及第二護套,其覆蓋前述安裝基座的側 方部;其中,以前述第一護套覆蓋前述第二護套對前述安裝基座的前述固定部。
9. 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嬰幼兒用床,其中將前述第一護套的對前述安裝基座的前述固定部配置于在使前述床本體旋轉于關閉位置的狀態(tài)下 由該床本體覆蓋的位置。
10. 如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嬰幼兒用床,其中包括 一固定腳,其用于支撐前述安裝基座的負荷;及 一第三護套,其覆蓋前述固定腳的一部分;其中,由該第三護套覆蓋用于將前述第三護套固定于前述固定腳的固定部。
11. 如權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嬰幼兒用床,其中前述護套覆 蓋相互連結構成該嬰幼兒用床的零件的連結部位,或是用于將該嬰幼兒用床 設置于設置位置的設置部位。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對設于壁體的內(nèi)部的支柱可輕易地固定嬰幼兒用床的嬰幼兒用床及嬰幼兒用床的固定構造。本發(fā)明具備可放置嬰幼兒的床本體;及安裝于壁體且可旋轉地支撐床本體的側部的安裝基座。該安裝機座中形成了穿插固定螺栓的固定裝置,以將該安裝基座安裝于壁體,且可在沿著指定方向的多個位置的任何一個位置穿插固定螺栓的安裝孔。由此,該發(fā)明的嬰幼兒用床可適用于設有內(nèi)部支柱的壁體,可在穩(wěn)定的狀態(tài)下輕易地設置嬰幼兒用床,并可用于防止錯誤地使用嬰幼兒用床。
文檔編號A47D13/02GK101461622SQ200810178090
公開日2009年6月24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2月21日
發(fā)明者依田洋光, 麻上秀篤 申請人:康貝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