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分別設有一垂直于基板7的定位槽11,定位筋9上各端部的頂面分別設有一方形定位塊16,定位筋9的中心設有中央通孔15,與定位塊16等厚的墊片通過環(huán)形底座嵌入中央通孔15內,地板支架頭通過支架與地面固定。
[0024]如圖7-11,橫梁3為斷面呈倒U形的薄壁結構,橫梁3的頂部與定位塊16等厚度,橫梁3的頂面中心對稱設有一對限位凸條13,該限位凸條13平行于橫梁3的中心線且連接橫梁3的兩端,橫梁3端部的頂面中央分別設有一限位通孔12,該限位通孔12位于限位凸條13之間,該限位通孔12為正方形并適于與定位塊16進行定位配合,鄰近橫梁3端部的兩側裙邊上通過由外向內沖壓、在裙邊內表面形成斷面呈弧形的凸筋14,凸筋14適于與定位槽11進行定位配合。
[0025]地板組件之間的裝配過程包括:
(1)采用橫梁時,如圖1-3所示,相鄰地板單元1水平對齊,相鄰地板單元1的面板5相貼靠并使相鄰面板5處于同一水平面,相鄰地板單元1的板體6之間的條狀間隙內裝配有橫梁3且橫梁3的開口朝下,橫梁3頂面的一對限位凸條13與板體6底面的一對限位槽定位配合,相鄰的四個地板單元1與一個地板支架頭2相配合,地板支架頭2上的四個定位樁8分別與四個地板單元1相鄰處的四個臺階孔4定位配合,上述各臺階孔4內的螺釘孔二 17分別與各定位樁8內的螺釘孔一 10對齊,螺釘穿過上述兩螺釘孔并將地板單元1與地板支架頭2固定連接,四個相鄰地板單元1的板體6之間的條狀間隙共同形成十字形間隙,地板支架頭2的定位筋9嵌入十字形間隙內,定位筋9的各端部分別嵌入各條狀間隙內的橫梁3的U形凹槽內,橫梁3的頂部與面板5貼合,各定位塊16分別與上述各橫梁3相鄰端的限位通孔12定位配合,各橫梁3相鄰端的凸筋14分別嵌入定位筋9上的各定位槽11內,嵌入中央通孔15內的墊片對相鄰地板單元1的面板5拼接處進行支撐,地板支架頭通過可調節(jié)高度的支架固定于地面上。
[0026](2)不采用橫梁時,相鄰地板單元1水平對齊,相鄰地板單元1的面板5相貼靠并使相鄰面板5處于同一水平面,相鄰的四個地板單元1與一個地板支架頭2相配合,地板支架頭2上的四個定位樁8分別與四個地板單元1相鄰處的四個臺階孔4定位配合,上述各臺階孔4內的螺釘孔二 17分別與各定位樁8內的螺釘孔一 10對齊,螺釘穿過上述兩螺釘孔并將地板單元1與地板支架頭2固定連接,四個相鄰地板單元1的板體6之間的條狀間隙共同形成十字形間隙,地板支架頭2的定位筋9嵌入十字形間隙內,嵌入中央通孔15內的墊片對相鄰地板單元1的面板5拼接處進行支撐,地板支架頭通過可調節(jié)高度的支架固定于地面上。
[0027]采用橫梁3時,地板單元1由橫梁3與地板支架頭2共同支撐,地板上的載荷力既可以通過橫梁3傳導至地板支架頭2上,又可以通過定位樁8、墊片、定位塊16傳導至地板支架頭2上,之后通過地板支架頭2傳導至地面,載荷傳遞的路徑分布均勻,適合于地板載荷較重的區(qū)域;不采用橫梁3時,地板單元1僅通過地板支架頭2進行支撐,地板上的載荷由定位樁8、墊片及定位塊16傳導至地板支架頭2上,之后通過地板支架頭2傳導至地面,載荷傳遞的路徑分布不均勻,適合于地板載荷較輕的區(qū)域,但地板下方的空間增大,適合于大量布線;當上述兩種方式在室內混合使用,既能提高重載區(qū)域的支撐強度,又有利于地板下方的布線,節(jié)省了橫梁的使用量,在混合安裝過程中無需單獨調節(jié)各處的支架高度,提高了安裝的效率。
[0028]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屬于本發(fā)明的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中。
【主權項】
1.一種地板支架頭,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7)及基板(7)上經沖壓形成的十字形定位筋(9),定位筋(9)設于基板(5)的中央,定位筋(9)上各端部的頂面分別設有一定位塊(16),當定位塊(16)穿設于橫梁(3)的限位通孔(12)內時,定位塊(16)與橫梁(3)適于頂面平齊。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支架頭,其特征在于:基板(7)為方形,定位筋(9)與基板(7)的對稱中心線重合,定位筋(9)的四個端部分別延伸至基板(7)的邊緣,基板(7)的四角處分別經沖壓形成一定位樁(8),各定位樁(8)的中心設有螺釘孔一(10),定位筋(9)上各端部的兩側面分別設有一垂直于基板(7)的定位槽(11),定位筋(9)的中心設有中央通孔(15)。3.—種地板組件,其特征在于:該地板組件包括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支架頭。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地板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地板單元(1)、墊片及支架; 地板單元包括頂部的方形面板(5)及下方的方形板體(6),板體(6)的截面積小于面板(5),板體(6)與面板(5)的對稱線重合,該板體(6)的底部四角處分別設有一臺階孔(4),臺階孔(4)適于與定位樁(8)定位配合,該臺階孔(4)的中心設有貫通地板單元(1)的螺釘孔二(17); 與定位塊(16)等厚度的墊片適于通過環(huán)形底座嵌入中央通孔(15)內、并對地板單元(1)進行支撐; 地板支架頭通過支架與地面連接且支架的高度可調。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板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橫梁(3),橫梁(3)為斷面呈倒U形的薄壁結構,橫梁(3)的頂部與定位塊(16)等厚度,橫梁(3)端部的頂面中央各設有一所述限位通孔(12),定位筋(9)的端部適于嵌入橫梁(3)的U形槽內,鄰近橫梁(3)端部的兩側裙邊內表面上經沖壓形成一對凸筋(14),凸筋(14)適于與定位槽(11)相嵌配合,橫梁(3)適于設在相鄰拼接地板單元(1)的板體(6)之間的條狀間隙內且橫梁(3)的頂部適于與面板(5)貼合。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地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橫梁(3)的頂面中心對稱設有一對限位凸條(13),該限位凸條(13)連接橫梁(3)的兩端,該對限位凸條(13)適于與板體(6)底面的一對限位槽定位配合。7.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板組件,其特征在于:定位筋(9)適于設在四個相鄰拼接地板單元(1)的板體(6)之間的十字形間隙內。8.—種地板組件的裝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相鄰地板單元(1)水平對齊,相鄰地板單元(1)的面板(5 )相貼靠并使相鄰面板(5 )處于同一水平面,相鄰地板單元(1)的板體(6 )之間的條狀間隙內裝配有橫梁(3 )且橫梁(3 )的開口朝下,橫梁(3 )頂面的一對限位凸條(13 )與板體(6 )底面的一對限位槽定位配合,相鄰的四個地板單元(1)與一個地板支架頭(2)相配合,地板支架頭(2)上的四個定位樁(8)分別與四個地板單元(1)相鄰處的四個臺階孔(4)定位配合,上述各臺階孔(4)內的螺釘孔二( 17)分別與各定位樁(8)內的螺釘孔一(10)對齊,螺釘穿過上述兩螺釘孔并將地板單元(1)與地板支架頭(2)固定連接,四個相鄰地板單元(1)的板體(6)之間的條狀間隙共同形成十字形間隙,地板支架頭(2)的定位筋(9)嵌入十字形間隙內,定位筋(9)的各端部分別嵌入各條狀間隙內的橫梁(3)的U形凹槽內,橫梁(3)的頂部與面板(5)貼合,各定位塊(1)(6)分別與上述各橫梁(3)相鄰端的限位通孔(12)定位配合,各橫梁(3)相鄰端的凸筋(1)(4)分別嵌入定位筋(9)上的各定位槽(11)內,嵌入中央通孔(15)內的墊片對相鄰地板單元(1)的面板(5 )拼接處進行支撐。9.一種地板組件的裝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相鄰地板單元(1)水平對齊,相鄰地板單元(1)的面板(5 )相貼靠并使相鄰面板(5 )處于同一水平面,相鄰的四個地板單元(1)與一個地板支架頭(2)相配合,地板支架頭(2)上的四個定位樁8分別與四個地板單元(1)相鄰處的四個臺階孔(4)定位配合,上述各臺階孔(4)內的螺釘孔二( 17)分別與各定位樁8內的螺釘孔一(10)對齊,螺釘穿過上述兩螺釘孔并將地板單元(1)與地板支架頭(2)固定連接,四個相鄰地板單元(1)的板體(6)之間的條狀間隙共同形成十字形間隙,地板支架頭(2 )的定位筋(9 )嵌入十字形間隙內,嵌入中央通孔(15)內的墊片對相鄰地板單元(1)的面板(5)拼接處進行支撐。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地板支架頭及其構成的地板組件,包括:方形基板,從基板底部向上沖壓得到的十字形定位筋及定位樁,定位筋設于基板的中央,定位筋與基板的對稱中心線重合,定位樁分別設于基板的四角處,各定位樁的中心設有螺釘孔一,定位筋上各端部的頂面分別設有定位塊;地板組件包括地板單元、支架、墊片及橫梁;地板支架頭適于與橫梁配合使用,也可單獨使用,其適應性強,特別適合于采用橫梁及不采用橫梁的混合模式下進行地板單元的安裝,采用統(tǒng)一的地板支架頭后,提高了安裝的效率。
【IPC分類】E04F15/02
【公開號】CN105317194
【申請?zhí)枴緾N201410467126
【發(fā)明人】周維
【申請人】周維
【公開日】2016年2月10日
【申請日】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