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預應力結構的層壓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的是一種層壓木地板,尤其是一種至少用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復合構成 芯層的木地板,屬于地板制造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使用中密度纖維板HDF經(jīng)復合生產地板的技術已經(jīng)屬于一種成熟的地板 制造技術,但主要采用中密度纖維板HDF制成的復合地板在使用過程中,仍存在著抗彎曲 性能和彈性差的問題,為了克服HDF抗彎曲性能及彈性差的問題,通常采用一些結構工藝 技術加以解決,現(xiàn)在已知道的這類技術有兩種, 一是在HDF板材中夾筋條即筋條結構,二 是在二塊HDF板中夾木制橫向單板即夾芯結構,其技術核心目的是增強HDF板的抗彎曲能 力,以克服木地板在使用過程中因木材的干縮濕脹引起的變形。
經(jīng)研究發(fā)現(xiàn),上述兩種結構工藝技術仍舊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夾筋條工藝方案只解決 了地板長度方向控制彎曲的問題,控制地板的橫向變形不明顯,特別是HDF板與筋條結合, 兩種材料的膨脹系數(shù)不一樣,因此,地板在不良環(huán)境中使用時,會產生板面凸凹的問題, 影響地板的使用,它尤其不適合l毫米以下面層材料的復合地板。夾芯工藝技術方案,因 為采用的是橫向復合結構,所以只解決了地板橫向彎曲控制,長度方向反而相對減弱,不 適合3毫米以上面層材料復合地板,無法有效滿足地板產品功能及質量要求。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種預應力結構的層壓木地板,它采 用全新的理念,設計HDF預應力結構工藝技術,全面提升HDF的抗彎曲性能,徹底解決HDF 板材生產木地板因抗彎曲性能不夠所引起的地板變形等問題,滿足了地板產品功能及質量 要求,擴大了 HDF板材的使用范圍,提出了地板制造工業(yè)的全新思路及方法。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來完成的,它至少由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經(jīng)高壓 低溫粘合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之間夾置有至少一件呈立體結構 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且該高彈性能塑料構件被嵌接在至少一中密度纖維板里側開設的溝 槽內。
所述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為縱向筋條和橫向筋條構成一立體框架,且所述縱向筋條和 橫向筋條形成有向上或向下凸起的弧度,該高彈性能塑料構件被平置于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之間并形成芯板。
所述的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的相對面上均開設有供高彈性能塑料構件嵌入的溝槽, 其溝槽的深度為每一中密度纖維板厚度的1 / 3—1 / 2,上下兩中密度纖維板上的深度之和 約等于高彈性能塑料構件的厚度。
所述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的縱向筋條和橫向筋條上下端沿均設置有便于嵌入中密度 纖維板溝槽的倒角。
所述的中密度纖維板的一個表面上復合有天然木皮、PV膜或木紋裝飾紙中的至少一 層,而在另一表面上復合有平衡材料層。
本發(fā)明屬于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一種改良,它具有結構強度好,結構性能更穩(wěn)定,有效地保 證了地板產品在使用過程中不易受環(huán)境變化影響,延長了使用壽命,并能使該產品加工易 行能上規(guī)模,能大量節(jié)約木材資源,成本更低等特點,它特別適應生產寬板厚皮的地板。
圖l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一層中密度纖維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詳細的介紹圖1所示,本發(fā)明主要由上下兩層中密度纖
維板1經(jīng)高壓低溫粘合而成芯層,上面覆有裝飾面層2,下面復合有平衡材料層3。所述 的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1之間夾置有至少一件呈立體結構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且該 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被嵌接在至少一中密度纖維板1里側開設的溝槽5內,見附圖2所示。 圖2中所示的中密度纖維板1的一側表面上開設有相互交錯的縱向溝槽51和橫向溝槽52。 圖3所示,所述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為縱向筋條41和橫向筋條42構成一立體框架,且 所述縱向筋條41和橫向筋條42形成有向上或向下凸起的弧形骨筋,該高彈性能塑料構件 4被平置于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之間并形成芯板。
圖1所示的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1,其兩者相對面上均開設有供高彈性能塑料構件 4嵌入的溝槽5,其溝槽5的深度為每一中密度纖維板1厚度的1/3—1/2,上下兩中密 度纖維板1上的溝槽深度之和大約等于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的厚度。
所述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的縱向和橫向筋條上下端沿均設置有便于嵌入中密度纖維 板溝槽的倒角。
本發(fā)明所述的由上下兩中密度纖維板1經(jīng)高壓低溫復合而成芯層的上表面上復合有天
4然木皮、PV膜或木紋裝飾紙中的至少一層裝飾面層2,而在另一表面上復合有平衡材料層 3。
本發(fā)明主要核心內容是由至少一層中密度纖維板l,經(jīng)過鋸銑設備,銑出溝槽5,并 嵌入預制的塑料構件4,經(jīng)高壓低溫的工藝技術粘合而成。
所述塑料構件4是依據(jù)所設計的地板尺寸,以及所需達到的板材預應力張力強度,用 注塑工藝技術選用具有高強彈性的塑料原料預制成形。也可以用日常生活中所見的塑鋼材 料代替。所述嵌入是指將預制成形的塑料構件4嵌入經(jīng)鋸銑好的HDF板溝槽5內;所述高 壓低溫粘合工藝是指嵌入塑料構件的HDF板材用高壓低溫工藝技術粘合成整體基材;所述 合成后整體基材,因嵌入了經(jīng)特別設計的具有預應力張力的塑料構件,使基材具有更強的 抗彎曲能力,以解決地板在使用過程中因木材干縮濕脹所產生的變形質量問題;所述合成 后的整體基材因塑料構件是嵌入在二張HDF板中間且中密度纖維板一面未破壞因此克服了 因兩種材料拼板因不同膨脹系數(shù)引起的地板面凸起的問題。
本發(fā)明所述合成后整體基材在嵌入塑料構件4的設計中己充分考慮了裝飾面板層的厚 度及脹縮系數(shù)其橫向,縱向所需要的預應張力,因此很好地解決了地板使用過程中長度方 向,寬度方向變形問題。
所述合成后整體基材,因具有預應力張力,而且這種預應力張力是依據(jù)需要進行設計 的,因此用此基材生產地板,不需要采用對應平衡原理配置制造,極大地節(jié)約了優(yōu)質木材, 使生產成本降低,產品更具有競爭力。
所述合成后基材由于其表面均未破壞所以能滿足任何裝飾材料的復合,如零點三毫米 以下厚木皮,木紋裝飾紙,PVC塑料膜等。
圖1所示,兩張HDF板材,使用鋸詵設備在其三分之二處,進行溝槽加工,所銑構糟 5是按塑料構件形以及尺寸加工的,HDF板一面不能破壞,其中一張使用時溝槽槽口向下, 構槽加工時,以板材的長度方向一面以及寬度方向一面為基準面,間距尺寸依據(jù)設計要求 通過鋸片鎖定。
塑料構件4是按預應力張力要求設計的經(jīng)注塑工藝技術加工而成,并且呈弧形這是產 生預應張力的關鍵,塑料構件4與溝槽5的配合度為零度,塑料構件4的骨筋兩端邊沿有 倒角便于嵌入溝槽時減少阻力。本發(fā)明將塑料構件4先嵌入一張經(jīng)鋸銑溝槽5的HDF板1 上,另一鋸銑溝槽5的HDF板有槽一面涂上粘合劑,經(jīng)高壓低溫工藝粘合成一整體。
合成的基材上下復合裝飾面層以及底層平衡材料層采用制造實木復合地板復合工藝 技術即可,全部工藝完成后,地板基材就加工完畢,隨后進入地板制造工序。
權利要求
1、一種預應力結構的層壓木地板,它至少由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經(jīng)高壓低溫粘合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1)之間夾置有至少一件呈立體結構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且該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被嵌接在至少一中密度纖維板里側開設的溝槽(5)內。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應力結構的層壓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彈性能塑 料構件(4)為縱向筋條(41)和橫向筋條(42)構成一立體框架,且所述縱向筋條(41) 和橫向筋條(42)形成有向上或向下凸起的弧度,該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被平置于上 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1)之間并形成芯板。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預應力結構的層壓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下兩 層中密度纖維板(1)的相對面上均開設有供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嵌入的溝槽(5),其 溝槽(5)的深度為每一中密度纖維板(1)厚度的1/3—1/2,上下兩中密度纖維板(1) 上的溝槽深度之和約等于高彈性能塑料構件(4)的厚度。
4、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預應力結構的層壓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彈性能塑 料構件(4)的縱向筋條(41)和橫向筋條(42)上下端沿均設置有便于嵌入中密度纖維 板溝槽(5)的倒角。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預應力結構的層壓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密度纖維 板(1)的一個表面上復合有天然木皮、PV膜或木紋裝飾紙中的至少一層裝飾面層(2), 而在另一表面上復合有平衡材料層(3)。
全文摘要
一種預應力結構的層壓木地板,它至少由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經(jīng)高壓低溫粘合而成,所述的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之間夾置有至少一件呈立體結構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且該高彈性能塑料構件被嵌接在至少一中密度纖維板里側開設的溝槽內;所述的高彈性能塑料構件為縱向筋條和橫向筋條構成一立體框架,且所述縱向筋條和橫向筋條形成有向上或向下凸起的弧度,該高彈性能塑料構件被平置于上下兩層中密度纖維板之間并形成芯板;它具有結構強度好,結構性能更穩(wěn)定,有效地保證了地板產品在使用過程中不易受環(huán)境變化影響,延長了使用壽命,并能使該產品加工易行能上規(guī)模,能大量節(jié)約木材資源,成本更低等特點。
文檔編號E04F15/02GK101463644SQ200810163199
公開日2009年6月24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2月15日
發(fā)明者吳元新 申請人:吳元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