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鞭打玩具陀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玩具,尤其是一種鞭打聲光玩具陀螺。
目前,公知的玩具陀螺有手捻式的、拉繩式的、拉齒帶式的和鞭打的,其中鞭打式的玩具陀螺其陀螺體為木制的,下端有鐵圓頭,其除了可豎直旋轉外無其它有趣的功能,而常見的電子聲、光陀螺一般只適用于室內桌面和地面。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旋轉后可發(fā)聲、光的,可在地面,冰面使用的鞭打玩具陀螺。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本實用新型包括陀螺體,聲光電路和鞭子,其特征在于陀螺體包括主體和上蓋,主體為金屬殼,其上部為圓柱體,下端為圓錐體,圓錐體下尖部為球體,主體內為空腔,電池由固定架固定在主體的中心,電路組件和離心開關由固定架對稱固定在空腔的兩側,上蓋和主體上端相連,上蓋端面下端固定有揚聲器。
所述主體的高度與外徑之比為1/2~1/0.9。
所述上蓋下端兩側有側板,上蓋端面均勻地分布有孔。
所述電池的正極與主體接觸,負極與揚聲器接觸。
所述離心開關包括一正觸片和一動觸片,正觸片一端與主體相接觸,動觸片固定在開關板上,開關板的接觸面為負觸片,動觸片一端通過正觸片與電池正極相連,另一端與開關板的接觸面離、合構成電路的開關。
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結構,當陀螺被鞭子鞭打到一定轉速時,動片在離心力的作用下向外擺動從而與開關板的接觸面相接觸,從而觸發(fā)聲、光電路發(fā)光、發(fā)聲,又由于陀螺主體為金屬殼體,結實,耐磨,可在地面和冰面上鞭打。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剖圖。
圖2為
圖1的A-A向剖視圖。
圖3為發(fā)聲電路圖。
圖4為聲、光電路圖。
見
圖1、2,陀螺體包括主體11和上蓋1,主體11為金屬殼,其上部為圓柱體,下部為圓錐體,圓錐體下尖部為球體,主體11的高度與外徑之比為1/2~1/0.9,主體內為空腔,電池6由固定架5固定在主體的中心,電池6的正極與主體11的下端接觸,電池6的負極與揚聲器3接觸,電路組件4和離心開關10由固定架對稱固定在空腔的兩側,上蓋1和主體11上端相連,上蓋1端面下端固定有揚聲器3。上蓋1的下端兩側有側板,通過螺釘2固定在主體11上,上蓋1的端面均勻地分布有數個孔。
離心開關10包括一正觸片8和一動觸片9,正觸片一端與主體相接觸,動觸片固定在開關板12上,開關板12的接觸面為負觸片,動觸片9一端通過正觸片8與電池6的正極相連,另一端與開關板的接觸面離、合構成電路的開關。
見圖3,其為發(fā)聲電路圖,由聲音集成塊IC(TM9300),三極管、揚聲器、電容、電池構成。
見圖4,其為聲、光電路圖,由聲音集成塊IC(TM9300),三極管、揚聲器、電容、電池、發(fā)光二極管構成。
以上兩電路均為現有技術,其聲音集成塊可根據需要任意任擇。
權利要求1.一種鞭打玩具陀螺,包括陀螺體,聲光電路和鞭子,其特征在于陀螺體包括主體和上蓋,主體為金屬殼,其上部為圓柱體,下端為圓錐體,圓錐體下尖部為球體,主體內為空腔,電池由固定架固定在主體的中心,電路組件和離心開關由固定架對稱固定在空腔的兩側,上蓋和主體上端相連,上蓋端面下端固定有揚聲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鞭打玩具陀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高度與外徑之比為1/2~1/0.9。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鞭打玩具陀螺,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下端兩側有側板,上蓋端面均勻地分布有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鞭打玩具陀螺,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的正極與主體接觸,負極與揚聲器接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鞭打玩具陀螺,其特征在于所述離心開關包括一正觸片和一動觸片,正觸片一端與主體相接觸,動觸片固定在開關板上,開關板的接觸面為負觸片,動觸片一端通過正觸片與電池正極相連,另一端與開關板的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鞭打玩具陀螺,其特征在于陀螺體包括主體和上蓋,主體為金屬殼,其上部為圓柱體,下端為圓錐體,圓錐體下尖部為球體,主體內為空腔,電池由固定架固定在主體的中心,電路組件和離心開關由固定架對稱固定在空腔的兩側,上蓋和主體上端相連,上蓋端面下端固定有揚聲器。本實用新型旋轉到一定轉速后可發(fā)聲、發(fā)光,可在冰面、地面使用。
文檔編號A63H1/12GK2206137SQ94248429
公開日1995年8月30日 申請日期1994年12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12月12日
發(fā)明者梁成路, 梁成榮 申請人:梁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