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包括鏡表面和照明單元的鏡單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包括鏡表面和照明單元的鏡單元。本發(fā)明還涉及該鏡單元作為試衣間鏡的用途,尤其涉及通過該鏡單元的照明單元所生成的鏡單元光的至少部分來顯示信肩、O
背景技術:
鏡用于商店、辦公室、家庭等,用于(全)浴室、試衣間中,但也用于走廊、樓道、門廳等中。常常,鏡和燈光相互調整或組合于一個單元中。DE19703913例如描述了一種由至少部分地可旋轉地布置于柜子上的支承管所形成的支承裝置,在支承裝置上面固定照明構件。照明構件可固定到支承管上,且牢固地連接到夾持類型的基礎部件上,該基礎部件在孔區(qū)域中繞支承管接合。支承管包住用于照明構件的電纜。支承管被定位成可在兩端旋轉。其使柜子的兩個側構件相互連接,其上部區(qū)域形成用于支承管的軸承。DE3218416描述了一種布置于客戶座位前方的工作鏡,該鏡計劃用于執(zhí)行工作,特別是美發(fā)工作,優(yōu)選是由服務人員來進行的工作,該工作鏡具有鏡表面,其中,在一定觀察范圍內,至少該客戶的被處理的部分可由客戶觀察到,若適當?shù)脑捯部捎煞杖藛T觀察到, 工作鏡具有位于觀察范圍外的至少一個顯示區(qū)域,在該區(qū)域中,鏡表面被設計為帶有后部照明的透明觀看玻璃,能夠選擇性地接通的照明裝置設于鏡表面后方,且可安裝信息器件, 當它們被照明裝置點亮時變得可被客戶看到。US6801371描述了一種多功能穿衣鏡,其應用于便攜式箱體,便攜式箱體用于將平面鏡容納在內;此外,外部覆蓋物、由具有光透射效果的材料制成的凸鏡可用于在使用者凝視平面鏡時放大使用者的映像。在箱蓋打開時使用者將能直接使用平面鏡或凸鏡。US 2008278935描述了一種鏡燈,其包括鏡燈主體,安裝于鏡燈主體上的懸掛板, 以及與懸掛板可分離地組合的壁附連板。懸掛板懸掛于壁附連板上以將鏡燈主體附連到壁上使得鏡燈用作壁燈或夜燈。此外,懸掛板可與壁附連板分離使得鏡燈主體被個別地操作以提供照明功能且提供穿衣或化妝的功能。另外,當鏡燈主體被個別地操作時,鏡燈主體的基部可安裝于桌上使得鏡燈充當臺燈。鏡燈還可包括電池盒,電池盒安裝于懸掛板上且接納于鏡燈主體基部的接納腔室中,至少一個可再充電的電池容納于電池盒中且電連接到發(fā)光部件以向發(fā)光部件供應電力。
發(fā)明內容
提供鏡和照明的某些現(xiàn)有技術系統(tǒng)的缺點為,照明(諸如在試衣間中的照明)并非最佳的?,F(xiàn)有技術系統(tǒng)的另一缺點在于,這些系統(tǒng)并不具有向使用者提供信息和/或切實且直觀的界面的能力,然而人們似乎需要這樣的特征。因此,本發(fā)明的一方面在于提供一種替代鏡單元,其優(yōu)選地還至少部分地消除了上述缺陷中的一個或多個缺陷。因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鏡單元,其包括
a.鏡單元前部,其包括鏡表面;
b.照明單元,其包括多個光源和雙凸透鏡陣列,多個光源和雙凸透鏡陣列被布置成將鏡單元光提供于鏡單元前部(也被稱作“鏡前部”)的前方的空間中。雙凸透鏡允許在所需方向從照明單元引導光,諸如在基本上垂直于鏡表面的方向和/或相對于鏡表面的法線成一定角度的方向。舉例而言,可選擇角度(相對于該法線) 以減小或防止眩光和/或可選擇角度以照亮壁、天花板和地板中的一個或多個。使用雙凸透鏡陣列的優(yōu)點也可在于,可使用相當薄且廉價的透鏡,其可允許設計比某些現(xiàn)有技術鏡單元相對較薄的鏡單元且控制生產(chǎn)成本。術語“雙凸透鏡陣列”還可包括多個雙凸透鏡陣列。優(yōu)選地,照明單元的光源選自LED(發(fā)光二極管)和OLED(有機發(fā)光二極管),但并不排除在其它實施例中可采用白熾燈和/或熒光燈作為LED和/或OLED的替代或補充。 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清楚的是,也可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光源的組合。在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多個光源包括多個0LED。在又一實施例中,照明單元包括光引導件和一個或多個光源,優(yōu)選地一個或多個固態(tài)LED,其被布置成發(fā)射光到光引導件內,其中光源包括多個光提取區(qū),且其中一個或多個光源、光引導件、多個光提取區(qū)和雙凸透鏡陣列被布置成提供鏡單元光到鏡單元前部的前方的空間中。光提取區(qū)可為光引導件中的人造不規(guī)則體,諸如腔、凹陷、突起、微棱柱、微凹槽或其它結構,其使得至少部分耦合入的鏡光離開該波導(在一個或多個雙凸透鏡的方向中)。也可以是,光引導件包括多個磷光體點區(qū),其中藍、紫或紫外LED光被轉變成例如黃色和/或其它顏色。因此,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還提供鏡單元的一實施例,其中光提取區(qū)中的一個或多個包括發(fā)光材料(即,磷光體),其被布置成將來自一個或多個光源的至少一個的光的至少部分轉變成具有不同于該一個或多個光源的該至少一個的光的波長的另一波長的鏡單元光。光源可通常提供紫外光和/或藍光,且光提取區(qū)可包括一種或多種發(fā)光材料,其被選擇能將來自光源的光的至少部分轉變成例如藍綠光、綠光、綠黃光、黃光、橙色光和紅光中的一個或多個。在光源提供紫外光的情況下,也可選擇發(fā)光材料以便能提供藍光。以此方式,可提供光提取區(qū)的發(fā)光陣列。另外,光提取區(qū)可發(fā)光,即鏡單元光,其中鏡單元光可具有在光提取點與光提取點之間不同的光譜性質。光提取區(qū)的陣列可例如為規(guī)則陣列或不規(guī)則陣列或二者的組合。在一具體實施例中,照明單元被布置成使用鏡單元光的至少部分來提供普通燈光。這特別地意味著由照明單元生成的部分光或所有光用于照亮鏡單元前部的前方的空間的至少部分。此可為“引導”燈光,但在一實施例中由照明單元生成的光的部分也可在背離鏡表面法線的方向中引導。在后一實施例中,鏡單元可被布置成當照明單元接通時,允許光由壁、地板和天花板中的一個或多個來反射。假定鏡單元被布置為用作使用者可用的鏡,則鏡表面的法線為截取在鏡表面前方觀察他自己/她自己的人的法線。短語“照亮鏡的前方的空間的至少部分”特別地表示這樣的實施例,其中光相對于鏡表面的法線角在0-90°范圍內被引導。在一具體實施例中,鏡單元被布置成在與鏡表面的法線相交的方向中提供普通燈光的至少部分。在此實施例中,鏡單元可用于照亮鏡表面前方的觀察者,即,在鏡表面前方的(部分)空間中的觀察者。舉例而言,這種鏡單元可特別地用作試衣間鏡。因此,在一具體實施例中,提供一種試衣間鏡,其包括鏡單元前部,該鏡單元前部包括鏡表面和照明單元,照明單元包括多個光源和雙凸透鏡陣列,多個光源和雙凸透鏡陣列被布置成將鏡單元光提供于鏡單元前部的前方的空間中。在另一實施例中,鏡單元被布置成在與鏡表面的法線成65°至90°角范圍的方向中提供普通燈光的至少部分??蛇x擇這些角度以便照亮壁、天花板和地板,但并不直接照耀鏡前方的人眼。當提供在這些方向中的光時,這種光可特別地用作普通燈光。應當指出的是,鏡或更特別是鏡表面,未必是平的。其也可為彎曲的或具有其它形狀。但優(yōu)選地,鏡表面為基本上平的。在基本上平的實施例中,射線相對于法線的角度基本上為相對于鏡表面的任何法線的角度。在又一實施例中,鏡單元可被布置成在背離鏡表面的方向發(fā)射光,諸如發(fā)射到鏡單元后方的壁,所述光被稱作“周圍光”。周圍光可特別地涉及相對于鏡表面的法線以大于 90°直到180° (含180° )范圍的角度行進的光。在一特別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照明單元被布置成使用鏡單元光的至少部分生成3D 圖像。以此方式,特別地,鏡可具備有吸引力的特征。更加優(yōu)選地,照明單元被布置成使用鏡單元光的至少部分生成包含符號(特別是信息)的3D圖像。符號(或特別是信息)在一實施例中可涉及下列中的一個或多個商標、諸如價格信息的商業(yè)信息、新聞信息、家務規(guī)則等。 術語“3D圖像”可涉及一個或多個3D圖像。鏡單元可被布置成提供預定3D圖像,即,鏡可提供3D圖像,其內容可在原則上不變。然而,在一實施例中,該內容也為可變的,例如由使用者改變。在后一實施例中,提供一種顯示器,即,鏡單元包括3D顯示單元。在本領域中已知如何來使用雙凸透鏡生成3D圖像。例如參考S. Hentschke 等人發(fā)表于SID,美國俄亥俄州肯特州立大學2006年9月18-21,論題第17頁,或者 M. P. C. M. Krijn 等人發(fā)表于 SID 期刊 16/8 (2008),847-855,或者 C. van Berkel 等人發(fā)表于SPIE卷號2653,32-39中的文獻。在又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鏡單元,其中照明單元進一步被布置成使用鏡單元光的至少一部分生成3D虛擬開關,其中該鏡單元進一步包括接近傳感器和控制器,其中當從3D虛擬開關以處于預定距離范圍內的距離接近該接近傳感器時,該照明單元和接近傳感器被布置成提供傳感信號,并且其中該控制器被布置成控制選自以下參數(shù)的一個或多個參數(shù)由鏡單元提供的鏡單元光的照明參數(shù)、由鏡單元顯示的信息的顯示參數(shù)和其中布置鏡單元的空間的空間條件。特別地,以此方式可提供可見(“切實”)和直觀的使用者界面,其中使用者,諸如在試衣間或(全)浴室等中的人,可操縱預定參數(shù),諸如由鏡單元 (特別地)提供的燈光和/或信息;和/或空間條件,諸如溫度、音樂、通風等中的一個或多個,其可由其它設備提供給其中布置有該鏡單元的空間;和可選的其它參數(shù)。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鏡單元還可包括邊框,在一實施例中,照明單元集成到該邊框中。本發(fā)明的照明系統(tǒng)的優(yōu)點可以是,提供相對較薄的鏡單元(且因此也具有相對較薄的邊框)。 舉例而言,在一實施例中,鏡單元可具有與鏡相同的厚度。在又一實施例中,邊框通常比鏡略厚,例如比鏡厚大約l-10mm。
在一具體實施例中,邊框是透明的,且鏡單元光的至少部分通過邊框提供給鏡單元前部的前方的空間。在另一實施例中,鏡表面被布置成半透明的(諸如雙向鏡)且鏡單元光的至少部分通過鏡表面提供給鏡單元前部的前方的空間。在這些實施例中,基本上整個鏡前面可為鏡表面。在一實施例中,邊框包括雙向鏡,被布置成允許照明單元的光的至少部分通過雙向鏡到鏡前方的空間。因此,本發(fā)明還提供將本文所述的鏡作為試衣間鏡的用途。鏡單元也可用作美容室鏡或美容區(qū)鏡,或作為(全)浴室鏡,或走道或樓道鏡等。鏡單元還可用于由鏡單元光的至少部分顯示信息。由照明單元生成為普通燈光的光優(yōu)選地為白光,但周圍光可為任何顏色。生成用于提供3D圖像的光也可為任何顏色。周圍光的顏色和/或3D圖像的顏色也可隨著時間改變,例如由使用者經(jīng)由虛擬3D開關來確定。顏色可例如為藍色、綠色、黃色或紅色等(結合參看上文)。術語“光”在本文中特別地涉及可見光,即,波長在大約380-780nm范圍的光。 如本文所用的術語白光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其特別地涉及下面這樣的光相關色溫在大約2,000K與20,000K之間,且特別地在2700-20,000K,對于普通燈光而言特別地在大約2700K與6500K的范圍,且對于背光目的而言特別地在大約7,000K與20,000K之間的范圍,且特別地在距離BBL(黑體軌跡)大約15 SDCM(標準配色偏差)范圍內,特別地在距離 BBL大約10 SDCM范圍內,更特別地在距離BBL在大約5 SDCM范圍內。術語“預定顏色”可涉及在顏色三角內的任何顏色,但可特別地指白色。除此之外,在本文所述的實施例中,使用如“被布置成提供光”、“被布置成生成 3D”、“被布置成提供普通燈光”和類似術語。這些術語特別地用于表示鏡單元在“接通”狀態(tài)能提供所描述的特征。為了清楚起見,實施例通常被描述為處于“操作狀態(tài)”。本文所述的實施例和在權利要求中所主張的實施例并不限于提供所述光的鏡單元,也可包括處于“切斷”狀態(tài)的這樣的鏡單元。
現(xiàn)將參看所附的示意性示圖僅以舉例說明的方式來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在附圖中相應的附圖標記指代相應的部件,且在附圖中
圖Ia至圖Id示意性地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鏡單元的某些實施例; 圖2a至圖2b示意性地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照明單元的某些實施例,其中該照明單元可被布置成生成3D圖像;
圖3a至圖3b示意性地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鏡單元的某些另外的實施例; 圖4示意性地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照明單元的一實施例。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Ia示意性地描繪了包括鏡102的鏡單元100。鏡102和鏡單元100包括鏡表面 101。此鏡表面被布置于鏡單元前部110處。鏡單元102還包括照明單元120,但在此示意圖中,并未繪制該照明單元120。照明單元120被布置成提供鏡單元光250 (當鏡單元100或更準確地講其照明單元120處于 “接通”狀態(tài)時),鏡單元光250還被稱作“鏡光”。在圖Ia中示意性地示出了光250。
鏡單元100可布置于室內或室外的空間中。在鏡單元前部100的前方,當布置為鏡單元100時,存在由附圖標記4標示的空間。以此方式,提供鏡單元100的一實施例,包括
a.鏡單元前部100,其包括鏡表面101;以及
b.照明單元120,其包括多個光源200(未示出,參看下文)和雙凸透鏡陣列300(未示出,參看下文),光源200和雙凸透鏡陣列300被布置成將鏡單元光250提供于鏡單元前部 110的前方的空間4中。舉例而言,圖Ia示出了鏡單元100的實施例,其布置在房間中的壁處,且布置在諸如梳妝臺的桌上。在示意圖中,鏡單元100還包括例如邊框130,其可包圍鏡表面101。也可通過將鏡102布置于長度和/或寬度大于鏡102的支承件上而獲得邊框130。雖然圖Ia示意性地以透視圖示出實施例,圖Ib示意性地以截面圖描繪了鏡單元 100的實施例。此處鏡單元120包括前部110和后部125。邊框130此處包圍鏡102。另外,視情況,照明單元120在此實施例中也被布置成提供周圍光260,其(主要)并不被引導至鏡前部110前方的空間4。另外,圖Ib示意性地示出了鏡表面101的法線5。法線5任意地布置。為了照亮在鏡表面101前方的人,鏡光250的至少部分將優(yōu)選地與法線成0-90°之間的角度,也在參看下文的圖4,在此圖中示意性地進行了描繪。圖Ic示意性地描繪了另一實施例的更多細節(jié)。在此圖中,鏡單元100被布置成提供普通燈光,由附圖標記252所示,發(fā)射出鏡光的至少部分。此普通燈光252的部分可向旁側發(fā)射,諸如與法線成在大約65° -90°的角。這種鏡光250可用于照亮壁,和/或地板, 和/或天花板,從而間接地提供普通光。鏡光250的部分可以更小角度發(fā)射,且可特別地用于直接照亮置于鏡表面101前方的物體或人等。另外,鏡單元100,更準確而言是照明單元 120 (未示出),也可被布置成提供周圍光260。普通燈光252的顏色通常為白色,而周圍光 260視情況也可為有色的。圖Id示意性地描繪了一實施例,其中鏡單元100,特別地照明單元120還被布置成使用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生成3D圖像251。在一實施例中,如在圖Id中示意性地描繪的那樣,照明單元120被布置成使用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生成包含符號(特別是信息) 的3D圖像251。舉例而言,商標可顯示為3D符號。在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照明單元120進一步被布置成使用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生成3D虛擬開關253。圖Id示意性地示出被標示為數(shù)字的4個虛擬開關(1-4)。作為術語“開關”的替代,可采用術語“按鈕”。虛擬按鈕或開關可特別地為控制電子器件的可見裝置,這些可見裝置未必觸摸啟動,但其通過物體(此處包括人(的部分))接近可看見虛擬按鈕或開關的位置而啟動。特別地,該鏡單元100還包括接近傳感器40和控制器50 (未示出),其中當從3D虛擬開關253以處于預定距離范圍內的距離,諸如大約O-IOmm的范圍內,(由物體,例如手或手指)接近該接近傳感器40時,該照明單元120和接近傳感器40被布置成提供傳感信號。該控制器50被布置成響應于傳感信號來控制選自以下參數(shù)的一個或多個參數(shù)由鏡單元100提供的鏡單元光250的照明參數(shù)、由鏡單元100顯示的信息的顯示參數(shù)和其中布置有鏡單元100的空間4的空間條件。特別地,以此方式可提供可見(“切實”)和直觀使用者界面,其中使用者,諸如在試衣間或(全)浴室等中的人,可操縱預定參數(shù),諸如由鏡單元(特別地)提供的燈光(如普通燈光和/或周圍燈光的相應強度和/ 或顏色)和/或由鏡單元(特別地)提供的信息;和/或空間條件,空間條件例如為溫度、 音樂、通風等中的一個或多個,其可由其它設備提供給其中布置有該鏡單元的該空間;和可選的其它參數(shù)。圖Id示意性地描繪了鏡單元的一實施例的實例,其中照明單元被布置成利用光250生成3D圖像251、3D虛擬開關253和普通燈光252。圖2a至圖2c還示意性地描繪了雙凸透鏡陣列300和光源200的實施例,其可用于照明單元中以引導光,諸如引導普通燈光,和/或提供3D圖像。圖2a示出如何可使用多個光源200和雙凸透鏡陣列300來生成3D圖像。這是本領域中已知的。圖2b和圖2c示意性地描繪了照明單元120的兩個具體實施例。圖2B示意性地描繪了圖案化的OLED裝置的實施例,其中例如可通過噴墨印刷來獲得發(fā)光圖案。在一實施例中,照明單元120可被布置成提供各種光圖案,其可獨立于彼此地被接通和切斷。這可例如使用3D虛擬開關253來執(zhí)行。在圖2b中,描繪了 OLED 201以及雙凸透鏡陣列300。OLED 201生成OLED光204,且 OLED 201和雙凸透鏡陣列300可被布置成從OLED光204生成在一個或多個具體方向中行進的普通光和/或3D圖像。因此,在此實施例中,多個光源200特別地包括多個OLED 201。在又一實施例中,如在圖2c中示意性地示出地那樣,提供光引導件210和光源 202。術語“光源”也可指多個光源。在此實施例中,一個或多個光源202被布置成發(fā)光203 到光引導件210內。光引導件210可例如為聚合體光引導件,但也可包括玻璃或另一種材料。光引導件210特別地包括多個光提取區(qū)211,諸如在光引導件210和其外部的界面處預定不規(guī)則體。一個或多個光源202、光引導件210、多個光提取區(qū)211和雙凸透鏡陣列300被布置成將鏡單元光250提供于鏡單元前部110的前方的空間4中。因此,一個或多個光源 202、光引導件210、多個光提取區(qū)211和雙凸透鏡陣列300被布置成提供在一個或多個具體方向中行進的普通光和/或3D圖像。在一實施例中,材料提取區(qū)211包括發(fā)光材料點。照明單元120特別地集成于鏡單元100中。照明單元120的部分可布置于鏡2后方,但特別地當鏡單元100包括邊框130時,照明單元120可至少部分地集成于邊框130中。 圖3a示意性地描繪了其中照明單元120集成于邊框130中的實施例。圖3a示意性地描繪了邊框130的實施例的截面。在圖3a中,示意性地描繪了兩個照明單元120。上部照明單元例如被布置成使用鏡光250提供3D圖像251,特別是虛擬3D開關253。另外,在此實施例中,鏡單元100,此處特別是邊框130包括一個或多個接近傳感器40,被布置成在接近一個或多個接近傳感器時提供傳感信號。每個虛擬3D開關253可被這樣的開關傳感器40所伴隨。下部照明單元 120例如被布置成使用鏡光250來提供普通燈光252。另外,示意性地描繪了控制器50,其也包括于邊框130中。此控制器50被布置成接收傳感信號且由此控制例如普通燈光252 的強度和/或顏色等。邊框130可至少在鏡光250必須從邊框130逸出的那些位置是透明的,但邊框130 也可包括開口,鏡光可通過該開口傳播到鏡單元前部110前方的空間4中。因此,在一實施例中,邊框130是透明的且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通過邊框130提供給鏡單元前部110 的前方的空間4。圖3b示意性地(以截面方式)描繪了一實施例中,其中鏡表面101被布置成半透明的(即,鏡102的至少部分為半透明的)且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通過鏡表面101發(fā)出到鏡單元前部110的前方的空間4。其優(yōu)點為,邊框130未必承載照明單元120。甚至可不存在出于美觀原因所需要的邊框130。在圖3b中示意性地描繪的實施例包括邊框130的實施例。圖4示意性地描繪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鏡單元100的一實施例。在不同方向發(fā)射光 250。左邊的光線在背離法線5的方向中在空間4中行進。右邊的光線在與法線5相交的方向中在空間4中行進到鏡表面101。光250相對于法線5的角度由傳播角γ來表示。左邊的光線具有例如大約45°的傳播角Y。右邊的光線具有大約25°的傳播角Y。在等于或大于約65°且等于或優(yōu)選地小于約90°的角度情況下,可實現(xiàn)非直接的普通燈光。具有小于約65°的傳播角Y的光可用作直接的普通燈光。另外,在該示意圖中,提供在另一方向行進的光,其可被指示為周圍光,且其可相對于法線5具有在大于90°且等于或小于180° 范圍內的傳播角。本文所用的用語“基本上”,諸如在“基本上垂直”或“基本上包括”中將由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術語“基本上”也可包括“整體上”、“完全”、“全部”等的實施方式。因此,在實施例中也可去除形容詞基本上。若適用,術語“基本上”也可指90%或更高,諸如95%或更高,尤其99%或更高,更尤其是99. 5%或更高,包括100%。術語“包括”也包含這樣的實施方式,其中術語“包括”的意思是“由……組成”。而且,在說明書和權利要求中的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和類似用語用于區(qū)分類似元件且未必用于描述順序或時間次序。應了解,如此使用的用語可在適當情況下互換且本文所描述的本發(fā)明的實施例能夠以本文所描述和圖示的順序之外的其它順序來操作。除此之外,本文所采用的其它裝置在操作期間進行描述。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的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操作方法或操作中的裝置。應當指出的是,上述實施例說明本發(fā)明而非限制本發(fā)明,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將能夠在不偏離所附權利要求書的范疇的情況下設計許多替代實施例。在權利要求書中,置于括號之間的任何附圖標記不應被理解為限制權利要求書。動詞“包括”和其變化形式的使用并不排除除了權利要求中所陳述的那些元件或步驟之外的元件或步驟的存在。在元件之前的冠詞“一”并不排除多個這樣的元件的存在。本發(fā)明可由包括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和由合適編程的計算機來實施。在列舉若干器件的裝置權利要求中,這些器件中的若干器件可由同一個硬件項目來實施。在相互不同的從屬權利要求中陳述特定措施的簡單事實并不表示不能使用這些措施的組合來取得益處。
權利要求
1.一種鏡單元(100),包括-鏡單元前部(110),其包括鏡表面(101);-照明單元(120),其包括多個光源(200)和雙凸透鏡陣列(300),多個光源(200)和雙凸透鏡陣列(300)被布置成將鏡單元光(250)提供于所述鏡單元前部(110)的前方的空間 (4)中。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光源(200)包括多個 OLED (201)。
3.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120) 包括光引導件(210)和優(yōu)選地為一個或多個固態(tài)LED的一個或多個光源(202),該一個或多個光源(202)被布置成發(fā)光(203)到所述光引導件內(210),其中所述光引導件(210)包括多個光提取區(qū)(211),且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光源(202)、所述光引導件(210)、所述多個光提取區(qū)(211)和所述雙凸透鏡陣列(300)被布置成提供鏡單元光(250)到所述鏡單元前部 (110)的前方的所述空間(4)中。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光提取區(qū)(211)中的一個或多個包括發(fā)光材料,該發(fā)光材料被布置成將來自一個或多個光源(202)中至少一個的光(203)的至少部分轉變成具有不同于所述一個或多個光源(202)中所述至少一個的光 (203)的波長的另一波長的鏡單元光(250)。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120) 被布置成使用所述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來提供普通燈光(252)。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鏡單元(100)被布置成在與所述鏡表面(101)的法線(5)相交的方向中提供所述普通燈光(252)的至少部分。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或6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鏡單元(100) 被布置成在與所述鏡表面的(101)法線(5)成65°至90°角范圍的方向中提供所述普通燈光(252)的至少部分。
8.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120) 被布置成使用所述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生成3D圖像(251)。
9.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120) 被布置成使用所述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生成包含符號,特別是信息的3D圖像(251)。
10.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 (120)還被布置成使用所述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生成3D虛擬開關(253),其中所述鏡單元(100)還包括接近傳感器(40)和控制器(50),其中當從所述3D虛擬開關(253)以處于預定距離范圍內的距離接近所述接近傳感器(40)時所述照明單元(120)和所述接近傳感器(40)被布置成提供傳感信號,且其中所述控制器(50)被布置成響應于所述傳感信號來控制選自以下參數(shù)的一個或多個參數(shù)由所述鏡單元(100)提供的所述鏡單元光(250) 的照明參數(shù)、由所述鏡單元(100)顯示的信息的顯示參數(shù)和其中布置有所述鏡單元(100) 的空間(4)的空間條件。
11.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邊框(130), 其中所述照明單元(120)集成于所述邊框(130)中。
12.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邊框(130),其中所述邊框(130)是透明的,且所述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通過所述邊框(130)提供給所述鏡單元前部(110)的前方的所述空間(4)。
13.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鏡表面(101) 被布置為半透明的,且所述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通過所述鏡表面(101)提供給所述鏡單元前部(110)的前方的所述空間(4)。
14.一種將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鏡單元(100)用作試衣間鏡的用途。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鏡單元(100)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鏡單元(100)還用于通過所述鏡單元光(250)的至少部分來顯示信息。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具有鏡單元前部和照明單元的鏡單元,該鏡單元前部具有鏡表面,該照明單元包括多個光源和雙凸透鏡陣列。這些光源和雙凸透鏡陣列被布置成將鏡單元光提供于鏡單元前部的前方空間中。
文檔編號A47G1/02GK102300489SQ201080006009
公開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請日期2010年1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月30日
發(fā)明者齊普 F., J. 科尼利森 H., J. 范 博梅爾 M., 西肯斯 M., J. H. 塞昂蒂恩斯 P., P. 范 胡夫 W. 申請人: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