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食性勺子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1)將糧食打成粉末,過200~250篩,得糧食粉末;
(2)按重量份計,準備80~120份糧食粉末、20~22份水、1-3份食用油;
(3)將步驟(2)準備的水加入步驟(2)準備的糧食粉末進行混合攪拌后加入食用油,調和至成面團,進行調和時,環(huán)境溫度控制在18~25℃,面團溫度控制在20~35℃;之后進行靜置處理;
(4)對步驟(3)所得物進行輥壓,于18~25℃下進行靜置處理;然后放入模具中;
(5)在180℃下,對步驟(4)所得物進行預熱;之后在面火為170~190℃,底火為170~190℃下,烘烤15~35分鐘;
(6)對步驟(5)所得物進行冷卻,即得;
所述糧食由A和B兩個部分組成,所述A為大米、小麥、小米、高粱、糯米中的至少一種;所述B為馬鈴薯、玉米、紅薯、紅豆中的至少一種;所述A與B的質量比為3~5:1~2。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按重量份計,準備100份糧食粉末、21.5份水、1.5份食用油。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靜置處理的時間為10~15分鐘;和/或步驟(4)中,靜置處理的時間為5~10分鐘。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還準備適量輔料,所述輔料包括白糖或食鹽。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5)中,預熱時間為5~10分鐘。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5)中,面火為180℃,底火為180℃。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5)中,烘烤時間為30分鐘。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A為大米或小米;所述B為玉米或紅豆。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糧食中A與B的質量比為4:1.5。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制備得到的可食用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