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及一種農藥,尤指一種藥效持久的殺蟲劑。
背景技術:
苗木,在改善環(huán)境、美化市容方面有重大貢獻;繼而,對苗木的種植越來越重視。然而,在苗木的種植過程中,會有蟲害產生,使得苗木不能正常健康的生長,現(xiàn)有的許多苗木殺蟲劑在使用過后持續(xù)時間不長,殺蟲效果不好,不能徹底殺死害蟲。
因此,實有必要設計一種藥效持久的殺蟲劑,以便克服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背景技術所面臨的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殺蟲效果好,且藥效持久的殺蟲劑。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藥效持久的殺蟲劑,所述的殺蟲劑按重量份組成包括:韭菜15-25份,大蔥10-20份,苦楝8-15份,南瓜葉6-18份,大蒜2-8份,牛蒡2-8份。
優(yōu)選地,所述韭菜的重量份為18-22份。
優(yōu)選地,所述大蔥的重量份為15-18份。
優(yōu)選地,所述苦楝的重量份為14-16份。
優(yōu)選地,所述南瓜葉的重量份為12-15份。
優(yōu)選地,所述大蒜的重量份為4-6份。
優(yōu)選地,所述牛蒡的重量份為4-6份。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所述藥效持久的殺蟲劑組成簡單、殺蟲效果明顯,且藥效持久。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更好的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特征以及功效等,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藥效持久的殺蟲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殺蟲劑按重量份組成包括:韭菜15份,大蔥20份,苦楝8份,南瓜葉18份,大蒜2份,牛蒡8份。
實施例2
一種藥效持久的殺蟲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殺蟲劑按重量份組成包括:韭菜25份,大蔥10份,苦楝15份,南瓜葉6份,大蒜8份,牛蒡2份。
實施例3
一種藥效持久的殺蟲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殺蟲劑按重量份組成包括:韭菜18份,大蔥18份,苦楝14份,南瓜葉15份,大蒜4份,牛蒡6份。
實施例4
一種藥效持久的殺蟲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殺蟲劑按重量份組成包括:韭菜22份,大蔥15份,苦楝16份,南瓜葉12份,大蒜6份,牛蒡4份。
實施例5
一種藥效持久的殺蟲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殺蟲劑按重量份組成包括:韭菜20份,大蔥16份,苦楝15份,南瓜葉13份,大蒜5份,牛蒡5份。
以上詳細說明僅為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的說明,非因此局限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所以,凡運用本創(chuàng)作說明書內容所為的等效技術變化,均包含于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