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耳機,尤其是一種X7-運動式藍牙耳機。
背景技術:
耳機是一對轉換單元,它接受媒體播放器或接收器所發(fā)出的電訊號,利用貼近耳朵的揚聲器將其轉化成可以聽到的音波。耳機一般是與媒體播放器可分離的,利用一個插頭連接。好處是在不影響旁人的情況下,可獨自聆聽音響;亦可隔開周圍環(huán)境的聲響,對在錄音室、DJ、旅途、運動等在噪吵環(huán)境下使用的人很有幫助。耳機原是給電話和無線電上使用的,但隨著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盛行,耳機多用于手機、隨身聽、收音機??蓴y式電玩和數(shù)位音訊播放器等。
藍牙耳機就是將藍牙技術應用在免持耳機上,讓使用者可以免除惱人電線的牽絆,自在地以各種方式輕松通話。自從藍牙耳機問世以來,一直是行動商務族提升效率的好工具。藍牙是一種低成本大容量的短距離無線通信規(guī)范,現(xiàn)有的藍牙耳機在運動時容易掉落,給運動時帶來很大麻煩。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X7-運動式藍牙耳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予以實現(xiàn):一種X7-運動式藍牙耳機,包括主機體、主掛耳鉤、抵耳墜、第一控制鍵、第二控制鍵、主耳機、主耳塞安裝柱、連接線、卡殼、副機體、副掛耳鉤、副耳機和副耳塞安裝柱,所述主機體上固定安裝有主掛耳鉤;所述主掛耳鉤的上端固定安裝有卡殼;所述抵耳墜固定安裝在主掛耳鉤的下端;所述第一控制鍵和第二控制鍵均安裝在主機體上;所述主耳機固定安裝在主機體上;所述主耳塞安裝柱安裝在主耳機上;所述連接線一端連接主機體另一端連接副機體;所述副掛耳鉤固定安裝在副機體的下端;所述副耳機固定安裝在副機體上端;所述副耳塞安裝柱固定安裝在副耳機上。
進一步的,所述主機體為藍牙機體。
進一步的,所述主機體的上端設置有充電插口。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控制鍵位于第二控制鍵的上端,且第一控制鍵和第二控制鍵具有控制音量的大小和調節(jié)上下曲目的作用。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一種X7-運動式藍牙耳機,結構簡單,攜帶方便,在運動時能牢固的掛在耳朵上,不易掉落,使用簡單等優(yōu)點,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主機體正視效果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主機體后視效果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副機體效果圖;
圖中:1-主機體、2-主掛耳鉤、3-抵耳墜、4-第一控制鍵、5-第二控制鍵、6-主耳機、7-主耳塞安裝柱、8-連接線、9-卡殼、10-副機體、11-副掛耳鉤、12-副耳機、13-副耳塞安裝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X7-運動式藍牙耳機,包括主機體1、主掛耳鉤2、抵耳墜3、第一控制鍵4、第二控制鍵5、主耳機6、主耳塞安裝柱7、連接線8、卡殼9、副機體10、副掛耳鉤11、副耳機12和副耳塞安裝柱13,所述主機體1上固定安裝有主掛耳鉤2;所述主掛耳鉤2的上端固定安裝有卡殼9;所述抵耳墜3固定安裝在主掛耳鉤2的下端;所述第一控制鍵4和第二控制鍵5均安裝在主機體1上;所述主耳機6固定安裝在主機體1上;所述主耳塞安裝柱7安裝在主耳機6上;所述連接線8一端連接主機體1另一端連接副機體10;所述副掛耳鉤11固定安裝在副機體10的下端;所述副耳機12固定安裝在副機體10上端;所述副耳塞安裝柱13固定安裝在副耳機12上,所述主機體1為藍牙機體,所述主機體1的上端設置有充電插口,所述第一控制鍵4位于第二控制鍵5的上端,且第一控制鍵4和第二控制鍵5具有控制音量的大小和調節(jié)上下曲目的作用。
使用時,將該藍牙耳機和手機藍牙進行配對成功,通過主掛耳鉤2和副掛耳鉤掛11在耳朵上,抵耳墜3能很好的限制耳機的晃動,使該藍牙耳機在運動時依然能夠放心的使用。
該X7-運動式藍牙耳機,結構簡單,攜帶方便,在運動時能牢固的掛在耳朵上,不易掉落,使用簡單。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