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以及實現該方法的移動終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顯示,尤其涉及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以及實現該方法的移動終端。盡管本發(fā)明適合廣泛范圍的應用,但是尤其適用于方便用戶選擇和執(zhí)行移動終端中的功能命令。
背景技術:
隨著信息通信技術領域中引人矚目的發(fā)展,信息和通信技術的領域有望大大改變。在迅速變化的信息/通信技術當中,移動通信終端正被廣泛使用,并且可被視為是現今社會的必需品。
為了根據移動通信終端的基礎擴展來滿足用戶的需求,包括短消息服務、多媒體消息通信系統(tǒng)(MMS)、因特網接入和普通話音呼叫等在內的各種功能被提供給移動通信終端。
此外,隨著集中給一個設備提供各種功能的趨勢增長,包括多媒體播放、照相、游戲及基本通信等在內的各種附加功能被提供給移動通信終端(例如,移動電話)。
此外,移動終端顯示單元的屏幕尺寸傾向于減小以便于縮小移動終端的外形尺寸以增進移動終端的便攜性。由于這些原因,往往更多的用于各功能命令的菜單或圖標被以復雜的樹狀結構顯示在顯示單元的屏幕上供執(zhí)行上述各種功能。
但是,為了從菜單樹狀結構選擇一特定的功能命令,用戶必須經過至少兩道功能命令選擇過程。由此,用于選擇特定功能命令的處理會被認為是非常復雜的。
此外,除非用戶記住了菜單樹狀結構,否則用戶必須猜測特定功能命令在菜單樹狀結構中的位置來尋找用戶所指定的最終功能命令(樹狀結構中最低層的功能命令)。由此,萬一未能從菜單樹狀結構中正確選擇特定功能命令,就得進行非常麻煩的在檢索到上層功能命令之后再次尋找最終或最低層功能命令的工作。
發(fā)明內容
由此,本發(fā)明針對基本消除由于相關技術的限制和缺點而產生的一個或多個問題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以及實現該方法的移動終端。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以及實現該方法的移動終端,籍此通過從移動終端排除樹狀結構的菜單配置來方便用戶選擇和執(zhí)行至少一個功能命令。
本發(fā)明的其它優(yōu)點、目的和特征部分將在以下說明中闡述,部分將可由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細讀以下內容后明確或可從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中學習。本發(fā)明的目的和其它優(yōu)點可由說明書、所附權利要求書及附圖中特別指出的結構實現和獲得。
為實現這些目的及其它優(yōu)點,并根據如本文中所體現并寬泛地說明的發(fā)明目的,根據本發(fā)明的一種在移動終端中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包括在顯示單元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對象的對象列表;以及如果這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該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在顯示單元的第二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可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的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一種在移動終端中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包括在第一顯示單元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對象的對象列表;如果這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該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在第二顯示單元顯示包含可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的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以及如果這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該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執(zhí)行與所選對象對應的所選功能命令。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一種移動終端包括顯示單元、輸入單元、以及用于在顯示單元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或多個對象的對象列表的控制單元,其中如果這一個或多個對象之一從該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控制單元在顯示單元的第二固定區(qū)域中顯示與所選對象對應的一個或多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并且如果這一個或多個功能命令之一從該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控制單元允許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所選功能命令。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一種移動單元包括第一顯示單元、第二顯示單元、輸入單元、以及用于在第一顯示單元中顯示至少一個或多個對象的對象列表的控制單元,其中如果這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該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控制單元在第二顯示單元中顯示與所選對象對應的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并且如果這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該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控制單元允許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所選功能命令。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一種顯示移動終端中的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包括在顯示單元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如果這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該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顯示包含允許所選功能命令被執(zhí)行的至少一個對象的對象列表;以及如果這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該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執(zhí)行與所選對象對應的所選功能命令。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一種移動終端包括顯示單元、輸入單元、以及用于在顯示單元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的控制單元,其中如果這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該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控制單元顯示允許所選功能命令被執(zhí)行的至少一個或多個對象的對象列表,并且如果這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該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控制單元允許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所選功能命令。
應當理解,本發(fā)明以上的概述和以下的詳述均是示例性和說明性的,并且旨在提供對如權利要求所述的本發(fā)明的進一步解釋。
包括附圖是為了提供對本發(fā)明深入的理解,它們被收錄并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附圖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與此說明一齊起到解釋本發(fā)明原理的作用。在附圖中圖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一種移動終端的示意框圖;圖2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示意流程圖;圖3A到3D是實現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移動終端的顯示單元屏幕上所顯示的畫面的示圖;圖4A和4B是實現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移動終端的顯示單元屏幕上所顯示的其它畫面的示圖;圖5A到5C是實現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移動終端的觸摸屏上所顯示的畫面的瞬態(tài)示圖;圖6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示意流程圖以及圖7A到7B是實現根據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移動終端的顯示單元屏幕上所顯示的畫面的示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在將詳細參考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其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在所有附圖中將使用相同的參考標號來表示相同或相近的部分。
本發(fā)明可應用于諸如移動電話、個人數字助理(PDA)、便攜式多媒體播放器(PMP)等移動終端。但是在以下說明中,為解釋的方便和簡潔起見,假定了本發(fā)明是應用于諸如移動電話等移動通信終端。由此,應當理解本發(fā)明并不被限定于以下的說明和實施例。
參考圖1對根據本發(fā)明的移動終端的配置進行說明。圖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一種移動終端的示意框圖。
參考圖1,移動終端1包括存儲器單元10、輸入單元30、顯示單元50、以及控制單元70。在此,除前述元件以外,移動終端1還可配備其它各種附加元件(例如,射頻(RF)處理單元、多媒體內容播放單元、相機單元)。因為這些附加元件與本發(fā)明不是直接相關聯(lián),所以在以下說明中為本發(fā)明的解釋簡潔起見,對對這些附加元件的說明將被省略。
存儲器單元10存儲用于實現移動終端1所提供的各種功能命令的各種類型的軟件以及與這些軟件相關聯(lián)的各種類型的數據。此外,存儲器單元10存儲電話號碼、通話記錄、視頻文件、音頻文件、文本、或語音消息、運動圖像文件等作為特定功能命令在移動終端1中被執(zhí)行的情形中該功能命令的目標。以下,上述執(zhí)行目標稱為“對象”。
較佳地,存儲器單元10可存儲每個功能命令的累積選擇計數、和/或每個對象的累積選擇計數。此外,存儲器單元10可存儲用于近期或最近所選功能命令的信息、和/或用于近期/最近所選對象的信息。累積選擇計數和這些信息可供根據本發(fā)明的功能命令顯示方法使用,這將在稍后說明。
輸入單元30允許終端用戶輸入各種命令或信息。輸入單元30可包括鍵區(qū)型的輸入設備、導航鍵型的輸入設備、觸摸墊型的輸入設備、轉點通(jog-dial)型的輸入設備和/或其它,本發(fā)明的輸入單元并不受上述輸入單元所限。
顯示單元50顯示由移動終端1提供的各種可視信息。此外,如有需要,移動終端1可包括至少兩個顯示單元。功能命令和對象被顯示在顯示單元50上,這將在稍后解釋。
移動終端1可配備觸摸屏。在此,觸摸屏可被配置成同時執(zhí)行輸入單元30和顯示單元50的功能。
此外,控制單元70控制存儲器單元10、輸入單元30和顯示單元50以啟用可在移動終端1中實現的功能命令顯示方法。
對要在如上配置的移動終端1中實現的功能命令顯示方法說明如下。
第一實施例參考圖2到4B對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說明如下。
圖2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示意流程圖,圖3A到3D是實現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移動終端的顯示單元屏幕上顯示的畫面的示圖,而圖4A和圖4B是實現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顯示方法的移動終端的顯示單元屏幕上顯示的其它畫面的示圖。
至少一個或多個對象的對象列表510被顯示在移動終端的顯示單元50上[S210]。對象列表510可被配置成在移動終端處于待機模式的情況下默認顯示。對象列表510可被配置成在用戶向移動終端1輸入了用于顯示對象列表的命令的情況下被顯示。如上所述,諸如電話號碼、通話記錄、視頻文件、音頻文件、文本或語音消息、運動圖像文件等各種類型的對象可被列在對象列表510上。但是,為簡明起見,假定這些對象當中的電話號碼、視頻文件、音頻文件和文本消息類型的對象被列在圖3A到3D中的對象列表510中,說明繼續(xù)如下。
較佳地,對象列表510被配置成在顯示單元的預定區(qū)域(以下稱為‘第一固定區(qū)域’)中以特定樣式顯示。圖3A到3D示例性地示出對象列表510以矩陣樣式一致地顯示在顯示單元的左邊區(qū)域上。亦即,顯示單元的左邊區(qū)域對應于圖3A到3D中的第一固定區(qū)域。
對象列表的對象可用各種方式來顯示。亦即,可基于每個對象的選擇計數按降序顯示這些對象?;蛘?,可用從用戶最近選擇的對象起到最早選擇的對象的次序來顯示對象?;蛘?,可按用戶預先配置的次序來顯示對象。如果對象太多以至于難以在一個屏幕上同時顯示所有對象,則對象列表可被配置成顯示指定數目的對象。
較佳地,對象列表上的每個列表可被配置成作為指示相應對象的名稱的文本和指示相應對象的類型的圖像的組合來顯示。特別地,就諸如視頻文件或運動圖像文件等對象而言,可顯示文件本身的圖像來代替指示對象類型的圖像。
接著,這些對象之一可從對象列表510中被選擇[S230]。如果從對象列表中選擇了一個對象,則所選對象最好通過使用顏色改變、大小變化、閃爍效果等來顯示成視覺上與其余未被選擇的對象不同。
在這些對象之一被選擇之后,顯示可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的功能命令的列表(以下稱為‘菜單列表’)560[S520]。
圖3A是示出移動終端上被自動選擇的對象的示例性示圖。更具體地,圖3A示出在對象列表510最初被顯示在顯示單元的情況下,最左側最上方的對象511被默認地自動選擇。
在圖3A中,顯示了包含可應用于最左側最上方處的對象511的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560。此外,因為最左側最上方處的對象511是電話號碼類型的對象,所以可應用于電話號碼類型對象的功能命令,即,‘尋呼’、‘發(fā)送新消息’、‘發(fā)送已存消息’、‘刪除’、‘編輯’和‘設置鈴聲’等被列在菜單列表560上。
較佳地,菜單列表560如圖3A中所示地被配置成在不同于第一固定區(qū)域的另一預定區(qū)域(以下稱為‘第二固定區(qū)域’)中以特定樣式與對象列表510一起被顯示。圖3A到3D示例性地示出了與對象列表510一起,菜單列表560以矩陣樣式被固定地顯示在顯示單元的右邊區(qū)域中。亦即,在圖3A到3D中,顯示單元的右邊區(qū)域對應于第二固定區(qū)域。
根據本發(fā)明,菜單列表并不限于與對象列表同時被顯示在特定區(qū)域中。菜單列表可改為獨立地顯示。例如,如果從對象列表中選擇了一個對象,則可在對象列表一消失就顯示對應于所選對象的菜單列表。如果移動單元1配備了兩個顯示單元,則對象列表可被顯示在兩者中的一個中,而菜單列表可被顯示在兩者中的另一個中。
如果對象列表510和菜單列表560如圖3A中所示地被顯示在顯示單元上,則對用戶從對象列表中選擇了音頻文件類型的對象的情形說明如下。
首先,用戶從對象列表510中選擇一音頻文件類型的對象(例如,‘yesterday.wav’對象512)。從對象列表選擇音頻文件類型對象的操作可通過操縱移動終端1的輸入單元30的導航鍵或轉點通以及鍵區(qū)來執(zhí)行。在輸入單元30包括觸摸屏的情形中,用戶可通過在觸摸屏上直接輕觸音頻文件類型的對象來選擇音頻文件類型的對象。
如果是這樣,則如圖3B中所示的包含可應用于該音頻文件類型的對象的菜單列表被顯示在第二固定區(qū)域中。圖3B中所示的功能命令包括可應用于音頻文件類型對象的‘播放’、‘設置鈴聲’、‘發(fā)送多媒體郵件’、‘刪除’和‘改名’。
如果用戶從菜單列表選擇一特定功能命令[S270],則在移動終端中執(zhí)行與用于所選對象的所選功能命令相對應的功能[S280]。特別地,如果用戶選擇了‘播放’功能命令561,則所選的音頻文件類型的對象在移動終端中被回放。
就對象選擇而言,選擇菜單列表上的特定功能命令的選擇操作可通過操縱移動終端1的輸入單元30的導航鍵或轉點通以及鍵區(qū)來執(zhí)行。如果輸入單元30包括觸摸屏,則用戶可通過在觸摸屏上直接觸摸特定功能命令來選擇該特定功能命令。
如以上所討論,菜單列表可至少部分地根據所選對象的類型來不同地配置。將參考圖3C和圖3D中所示的菜單列表進行更詳細的討論。
參見圖3C,一視頻文件類型的對象(例如,‘clean sky.jpg’513)從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在此,對應于視頻文件類型對象的功能命令,例如‘放大’、‘設定背景圖像’、‘多媒體郵件發(fā)送’、‘刪除’、‘改名’和‘圖像修飾’等被顯示在菜單列表560上。
參見圖3D,一文本消息類型的對象(例如,James Message 514)從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在此,對應于文本消息類型的對象的功能命令,諸如‘回復’、‘投遞’、‘存儲在文本存儲箱中’和‘刪除’等被顯示在菜單列表上。
如在以上說明中提及的,并不強制對象列表或菜單列表僅能以矩陣樣式顯示。例如,如圖4A或圖4B中所示,對象列表以弧形樣式顯示在第一固定區(qū)域中,而菜單列表以與對象列表中的所選對象交叉的帶形樣式被顯示在第二固定區(qū)域中。因為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完全理解圖4A和圖4B,所以為本發(fā)明的說明書簡潔起見,詳細的解釋將被省略。
同時,如果移動終端配備了觸摸屏,則可進一步方便從對象列表選擇對象以及從菜單列表選擇功能命令。這將參考圖5A到5C來說明。
圖5A和圖5C是實現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移動終端的觸摸屏上所顯示的畫面的瞬態(tài)示圖。
參見圖5A,終端用戶在觸摸屏上輕觸一音頻文件類型的對象512。參見圖5B,對應于該音頻文件類型對象的菜單列表560被顯示。
參見圖5C,終端用戶可將音頻文件類型的對象512拖放到來自菜單列表的特定功能命令(例如,‘播放’功能命令561)中。籍此,用于所拖放的對象的功能命令在移動終端中被執(zhí)行。
第二實施例參考圖6到7D對根據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說明如下。
圖6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示意流程圖,而圖7A到7D是實現根據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的移動終端的顯示單元屏幕上所顯示的畫面的示圖。
參見圖7A,移動終端1的顯示單元50上顯示了上面列出至少一個或多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520[S610]。菜單列表520可被配置成在移動終端處于待機模式時默認顯示。菜單列表520可被配置成在用戶向移動終端1輸入了用于顯示菜單列表的命令的情況下被顯示。較佳地,移動終端所能提供的所有功能命令都被列在菜單列表上。
較佳地,菜單列表520被配置成在顯示單元的預定區(qū)域(以下稱為‘第一固定區(qū)域’)中以特定樣式。圖7A和圖7B示例性地示出菜單列表520以矩陣樣式被固定顯示在顯示單元的左邊區(qū)域上。在此,顯示單元的左邊區(qū)域對應于圖7A和圖7B中的第一固定區(qū)域。
菜單列表的功能命令可基于每個功能命令的選擇計數按降序被顯示。或者,菜單列表中的功能命令可按從用戶最近選擇的功能命令起到最早選擇的功能命令的次序被顯示?;蛘?,菜單列表的功能命令可按用戶預先配置的次序顯示。如果功能命令太多以至于難以在一個屏幕上同時顯示所有功能命令,則菜單列表可被配置成顯示指定數目的功能命令。
接著,功能命令之一可從菜單列表中被選擇[S630]。如果從菜單列表中選擇了一個功能命令,則所選功能命令最好通過使用顏色改變、大小變化、閃爍效果等來顯示成視覺上與其余未被選擇的功能命令不同。
在功能命令之一被選擇之后,可為所選功能命令執(zhí)行的對象的列表(以下稱為‘對象列表’)570被顯示。最好是對象列表570的每個對象被配置成以指示該對象的名稱的文本和指示該對象的類型的圖像的組合的形式被顯示。特別地,就諸如視頻文件和運動圖像文件等對象而言,文件本身的圖像可代替指示對象類型的圖像被顯示。
圖7A示例性地示出以在菜單列表520最初被顯示在顯示單元50上的情況下在菜單列表520中心處的功能命令521被默認地自動選擇的方式配置的移動終端。在圖7A中,包含可應用于中心處的功能命令521的對象的對象列表570被顯示。此外,因為中心處的功能命令521是‘多媒體郵件發(fā)送’功能命令,所以可為‘多媒體郵件發(fā)送’功能命令執(zhí)行的對象被示例性地列在對象列表570上。
較佳地,對象列表570如圖7A中所示地被配置成與菜單列表520一起,以特定樣式被顯示在與第一固定區(qū)域不同的另一預定區(qū)域(以下稱為‘第二固定區(qū)域’)中。圖7A和圖7B示例性地示出菜單列表520與對象列表570一起,以矩陣樣式被固定顯示在顯示單元的右邊區(qū)域中。亦即,在圖7A和圖7B中,顯示單元的右側的區(qū)域對應于第二固定區(qū)域。
根據本發(fā)明,對象列表并不限于與菜單列表同時地顯示在特定區(qū)域中。例如,如果從菜單列表中選擇了一個功能命令,則對應于所選功能命令的對象列表在菜單列表一消失時即被顯示。如果移動終端1配備了兩個顯示單元,則菜單列表可被顯示在這兩者中的一個中,而對象列表可被顯示在這兩者中的另一個中。
如果菜單列表520和對象列表570如圖7A中所示地分別被顯示在第一和第二固定區(qū)域中,則將對用戶從菜單列表中選擇‘發(fā)送新消息’功能命令522的情形說明如下。
首先,用戶從菜單列表520中選擇‘發(fā)送新消息’功能命令522。選擇菜單列表520上的‘發(fā)送新消息’功能命令的操作可通過操縱移動單元1的輸入單元30的導航鍵或轉點通以及鍵區(qū)來執(zhí)行。在輸入單元30包括觸摸屏的情形中,用戶可在觸摸屏上直接輕觸‘發(fā)送新消息’功能命令來選擇‘發(fā)送新消息’功能命令。
如果是這樣,則如圖7B中所示地,包含可為‘發(fā)送新消息’功能命令522執(zhí)行的對象的對象列表570被顯示在第二固定區(qū)域中。
如果用戶從對象列表中選擇一特定對象,則與對應于所選功能命令的所選對象對應的功能在移動終端中被執(zhí)行。
就功能命令選擇而言,從對象列表中選擇特定對象的操作可通過操縱移動終端1的輸入單元30的導航鍵或轉點通以及鍵區(qū)來執(zhí)行。在輸入單元30包含觸摸屏的情形中,用戶可通過在觸摸屏上直接輕觸特定對象來選擇該特定對象。
如以上所討論的,并不強制菜單列表或對象列表僅能以矩陣樣式顯示。這在以上對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說明中已經解釋過,因而為本發(fā)明的說明書簡潔起見,在以下描述中將被省略。
此外,如果移動終端配備了觸摸屏,則可進一步方便從對象列表選擇對象以及從菜單列表選擇功能命令。這在以上對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說明中已經解釋過,因而為本發(fā)明的說明書簡潔起見,在以下描述中將被省略。
由此,本發(fā)明提供了以下效果或優(yōu)點。
首先,本發(fā)明能夠通過由用戶進行一次對象選擇和一次功能命令選擇來執(zhí)行移動終端的所有功能而無需采用常規(guī)的樹狀結構功能命令配置,由此大大方便了使用移動終端的過程。
第二,本發(fā)明允許最近或最后選擇的對象或最頻繁選擇的對象被優(yōu)先顯示在顯示屏上,由此方便用戶識別移動終端的每個功能的當前使用狀況。
本領域技術人員將可顯見,可對本發(fā)明進行各種修改和變更而不會偏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實質或范圍。因此,本發(fā)明旨在覆蓋落在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效技術方案范圍內的對本發(fā)明的修改和變更。
權利要求
1.一種在移動終端中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顯示單元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對象的對象列表;以及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所述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在所述顯示單元的第二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可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的所述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所述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所選功能命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對象列表被顯示的同時所述菜單列表被顯示。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對象包括電話號碼、通話記錄、文本和語音消息、圖片文件、音頻文件和運動圖像文件中的至少一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菜單列表部分地根據所選對象的類型而有所不同。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對象列表的步驟還包括按對象被選次數最多到最少的次序來分類所述對象列表;以及顯示經分類的對象列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對象列表的步驟還包括按基于近期選擇的對象的次序來分類所述對象列表;以及顯示經分類的對象列表。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對象列表的步驟還包括按用戶設置的次序來分類所述對象列表;以及顯示經分類的對象列表。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對象列表的步驟是在所述移動終端處于待機模式時執(zhí)行的。
10.一種在移動終端中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第一顯示單元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對象的對象列表;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所述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在第二顯示單元中顯示包含可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的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以及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所述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所選功能命令。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菜單列表部分地根據所選對象的類型而有所不同。
12.一種移動終端,包括顯示單元;輸入單元;以及控制單元,用于在顯示單元上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一個或多個對象的對象列表,其中如果所述一個或多個對象之一從所述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所述控制單元在所述顯示單元的第二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對應于所選對象的一個或多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并且如果所述一個或多個功能命令之一從所述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所述控制單元允許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所選功能命令。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允許所述菜單列表在所述對象列表顯示的同時被顯示。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單元和所述輸入單元包括內建的觸摸屏,并且所述一個或多個對象之一和所述一個或多個功能命令之一是通過在所述觸摸屏上輕觸相應對象、并將被輕觸的對象拖放到所述菜單列表中的相應功能命令上來選擇的。
15.一種移動終端,包括第一顯示單元;第二顯示單元;輸入單元;以及控制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一顯示單元中顯示至少一個對象的對象列表,其中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所述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所述控制單元在所述第二顯示單元中顯示對應于所選對象的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并且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所述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所述控制單元允許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所選功能命令。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菜單列表部分地根據所選對象的類型而有所不同。
17.一種在移動終端中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顯示單元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所述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顯示包含允許所選功能命令被執(zhí)行的至少一個對象的對象列表;以及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所述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執(zhí)行與所選對象對應的所選功能命令。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對象列表是在所述菜單列表顯示的同時被顯示的。
19.一種移動終端,包括顯示單元;輸入單元;以及控制單元,用于在顯示單元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其中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從所述菜單列表中被選擇,則所述控制單元顯示允許所選功能命令被執(zhí)行的至少一個或多個對象的對象列表,并且如果所述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所述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所述控制單元允許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所選功能命令。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單元和所述輸入單元包括內建的觸摸屏,并且所述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和所述至少一個功能命令之一是通過在所述觸摸屏上輕觸相應對象、并將被輕觸的對象拖放到所述菜單列表中的相應功能命令上來選擇的。
全文摘要
公開了一種顯示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方法以及實現該方法的移動終端,籍此通過從移動終端排除樹狀結構的功能命令來方便用戶選擇和執(zhí)行功能命令。本發(fā)明包括在顯示單元的第一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至少一個對象的對象列表,并且如果這至少一個對象之一從該對象列表中被選擇,則在顯示單元的第二固定區(qū)域中顯示包含可為所選對象執(zhí)行的至少一個功能命令的菜單列表。
文檔編號H04M1/247GK101014162SQ200610167598
公開日2007年8月8日 申請日期2006年12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2月23日
發(fā)明者洪祥赫, 金賢鎬 申請人:Lg電子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