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ー種變壓器鐵芯,特別是涉及ー種可有效的降低變壓器材料成本的變壓器鐵芯。
背景技術:
變壓器是電源轉換器的主要且重要的部件,由于涉及電カ的轉換處理,在安全方面要求很是嚴格,變壓器鐵芯是變壓器的主要部件之一,一般都是用硅鋼片制作的,是因為硅鋼本身是ー種導磁能力很強的磁性物質(zhì),在通電線圈中,它可以產(chǎn)生較大的磁感應強度,從而可以使變壓器的體積縮小。目前,傳統(tǒng)式的變壓器鐵芯的鐵芯上截面的上端面和下端面均為階梯型結構設計,且下截面的上端面和下端面也均為階梯型結構設計,上截面和下截面的中心距離為中柱高度,這種鐵芯結構使鐵芯的上截面和下截面的中心距離較大,使整體鐵芯的硅鋼片用量較大,生產(chǎn)成本較高。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ー種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其具有結構簡単、電氣性能好以及能有效的降低生產(chǎn)成本的特點。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ー種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其鐵芯上截面的上端面為階梯型結構,下端面為平面結構,且所述鐵芯下截面的上端面對應上截面的下端面為平面結構,其下端面為階梯結構,且所述上截面的下端面與下截面的上端面平行布置。優(yōu)選地,所述鐵芯上截面的下端面為水平的平面結構,對應下截面的上端面也為水平的平面結構。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所述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上截面的下端面和下截面的上端面均采用水平平面結構設計,在鐵芯截面積相等的情況下,與傳統(tǒng)的階梯結構設計相比,上下部分邊級疊片的中心距離縮短,這樣三個相應中立柱片的高度縮短,使整體鐵芯的硅鋼片用量減少,不僅電氣性能好,而且結構簡單,能有效地顯著降低硅鋼片材料成本。
下面根據(jù)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ー步詳細說明。圖1為本發(fā)明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鐵芯上下截面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主視圖。圖中:1、變壓器鐵芯;2、鐵軛柱;3、中立柱;10、上截面;11、上截面的上端面;12、上截面的下端面;20、下截面;21、下截面的上端面;22、上截面的下端面。
具體實施例方式請參照圖1及圖2所示,圖1為本發(fā)明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鐵芯上下截面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主視圖。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平行中立柱3之間有上下鐵軛柱2連接成框形結構,所述變壓器鐵芯I包括上截面10和下截面20,所述上截面的上端面11為階梯型結構,上截面的下端面12為水平平面結構,且所述下截面的上端面21對應上截面的下端面11為水平平面結構,下截面的下端面22為階梯結構,且所述上截面的下端面12與下截面的上端面21平行布置。上述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上截面下端面12和下截面的上端面21均采用水平平面結構設計,在變壓器鐵芯I的截面積相等的情況下,與傳統(tǒng)的階梯結構設計相比,上下部分邊級疊片的中心距離縮短,這樣三個相應中立柱3片的高度縮短,使整體鐵芯I的硅鋼片用量減少,不僅電氣性能好,而且結構簡單,能有效地顯著降低硅鋼片材料成本。以上實施例只是闡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和特性,本發(fā)明不受上述事例限制,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有各種變化和改變,這些變化和改變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nèi)。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ー種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其包括上截面(10)和下截面(20),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截面的上端面(11)為階梯型結構,上截面的下端面(12)為平面結構,且所述下截面的上端面(21)對應上截面的下端面(11)為平面結構,下截面的下端面(22)為階梯結構,且所述上截面的下端面(12)與下截面的上端面(21)平行布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其特征在于:所述鐵芯上截面的下端面(12)為水平的平面結構,對應下截面的上端面(21)也為水平的平面結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所述變壓器鐵芯的上截面的上端面為階梯型結構,其下端面為水平平面結構,所述變壓器鐵芯的下截面的上端面對應上截面的下端面為水平平面結構,其下端面為階梯結構,上述可降低耗材的變壓器鐵芯的上截面的下端面和下截面的上端面均采用水平平面結構設計,在鐵芯截面積相等的情況下,與傳統(tǒng)的階梯結構設計相比,上下部分邊級疊片的中心距離縮短,這樣三個相應中立柱片的高度縮短,使整體鐵芯的硅鋼片用量減少,不僅電氣性能好,而且結構簡單,能有效地顯著降低硅鋼片材料成本。
文檔編號H01F27/24GK103137291SQ201110396329
公開日2013年6月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1日
發(fā)明者李廣超, 許偉, 趙慧光, 崔應宇 申請人:河南省電力公司新鄉(xiāng)供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