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母融資額度可隨時根據(jù)各會員與銀行之間的金融往來、以及參加合會過程中的獲利,而適時進行浮動調整,以利會員得以同時參加兩個以上的組別,而提高獲利的效率或取得所需資金。
[0027](4)兩個以上的會員在所述小期間內分別發(fā)出一承諾利率,由承諾利率最高者獲得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下一小期間依此類推。
[0028]當合會開始時,各分組內的成員會于所述小期間內分別發(fā)出一承諾利率,而當有一會員的承諾利率為最高時,則所述會員可取得所述小期間內的全部子融資額度。倘若同時有二會員的承諾利率為最高時,則所述合會平臺會隨機以隨機數(shù)決定其中一會員得標。而當競標的過程中無人承諾利率時,則所述合會平臺亦會隨機以隨機數(shù)決定其中一會員得標。
[0029]而競標結束后,所述合會平臺會于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中收取一第一預設比例或一第一默認值作為服務費,以支付合會平臺的管理費用、機械維修保養(yǎng)費用、電費等,也因此,本發(fā)明與一般民間的合會最大不同的處在于:民間合會需有人作為會首,除了負責召開競標及收受會款等事宜外,亦具有無息取得首期會款的權利而本發(fā)明則否。
[0030]在上述流程結束的同時,所述合會平臺亦會于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中收取一第二預設比例或一第二默認值作為風險控管費,在前述投標結束后,所述合會平臺會設定出一繳款期限,倘若有會員未于所述繳款期限內繳納所述子融資額度時,所述合會平臺不僅會停止所述會員的投標權,同時也會由所述風險控管費中代墊所述子融資額度,以降低各成員的投資風險。而被停止投標權的會員,需繳納完未繳納的子融資額度費用后,所述合會平臺才會恢復所述會員的投標權,此外,所述合會平臺亦可根據(jù)所述會員未繳納所述子融資額度的次數(shù),調降所述會員的母融資額度。
[0031]綜上所述,本發(fā)明具有以下的優(yōu)點:
手頭上有閑置資金想進行投資者、及有資金需求者,可通過所述合會平臺滿足彼此的需求,打破傳統(tǒng)合會的地域、時間等限制,借助此活絡金融交易。
[0032]融資成本通過承諾利率方式?jīng)Q定,而不囿限于傳統(tǒng)定存的計息方式,以提高投資者的獲利。
[0033]通過增設風險控款費的方式,可提高每位會員的投資安全,不易因會員得標后放棄繳納其余會期的子融資額度。
[0034]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引伸出的任何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 y
ο I
【主權項】
1.一種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銀行端架構一服務器,并提供一申請合會成員的合會平臺: (2)容許兩個以上的客戶端通過該合會平臺上加入會員; (3)銀行端賦予兩個以上的會員各一母融資額度,且所述母融資額度在一大期間內分兩個以上的小期間分別給付子融資額度; (4)兩個以上的會員在所述小期間內分別發(fā)出一承諾利率,由承諾利率最高者獲得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下一小期間依此類推。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小期間內至少有兩個會員的承諾利率為最高時,以隨機數(shù)決定其中一會員獲得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小期間內無會員承諾利率時,則以隨機數(shù)決定其中一會員獲得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會平臺在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中收取一第一預設比例或一第一默認值作為服務費。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會平臺于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中收取一第一預設比例或一第一默認值作為服務費。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決定出獲得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的會員后設定一第一繳款期限,若所述兩個以上的會員中有一會員未于所述第一繳款期限繳納所述子融資額度時,則停止所述會員的投標權直到繳納所述子融資額度為止。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決定出獲得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的會員后設定一第一繳款期限,若所述兩個以上的會員中有一會員未于所述第一繳款期限繳納所述子融資額度時,則停止所述會員的投標權,直到繳納所述子融資額度為止。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會平臺于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中收取一第二預設比例或一第二默認值作為風險控管費;若所述第一會員于所述小期間內的末日仍未繳納所述子融資額度時,則于所述風險控管費中取相同價值的費用作為所述子融資額度。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會平臺于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中收取一第二預設比例或一第二默認值作為風險控管費;若所述第一會員于所述小期間內的末日仍未繳納所述子融資額度時,則于所述風險控管費中取相同價值的費用作為所述子融資額度。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銀行提供額度的網(wǎng)絡合會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銀行端架構一服務器,并提供一申請合會成員的合會平臺:(2)容許兩個以上的客戶端通過該合會平臺上加入會員;(3)銀行端賦予兩個以上的會員各一母融資額度,且所述母融資額度在一大期間內分兩個以上的小期間分別給付子融資額度;(4)兩個以上的會員在所述小期間內分別發(fā)出一承諾利率,由承諾利率最高者獲得所述小期間內全部子融資額度;下一小期間依此類推。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將銀行端與民間合會通過現(xiàn)代的因特網(wǎng)予以結合,配合符合法律的規(guī)范,發(fā)揚了合會相互濟助的精神,也能夠使銀行在融資之間獲利。
【IPC分類】G06Q40/06, G06Q40/02
【公開號】CN104978686
【申請?zhí)枴緾N201410140193
【發(fā)明人】胡庭碩
【申請人】胡庭碩
【公開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請日】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