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土壤總磷檢測試劑盒。
背景技術:
我國耕地土壤的總磷量為0.2~1.1g/kg,呈地帶性分布規(guī)律,從南到北、從東到西逐漸遞增。土壤中總磷的含量只能反映磷素的潛在供應水平,土壤中的各種含磷化合物對當季作物是否產(chǎn)生有效作用要看它們在土壤中的形態(tài)和遷移轉化。土壤中磷的形態(tài)包括:(1)有機態(tài)磷:占土壤全磷量的10%~50%,大部分有機磷是以高分子形態(tài)存在,有效性不高;主要來自動物、植物、微生物和有機肥料;受母質的全磷量、全氮量、地理氣候條件、土壤理化性狀、耕作管理措施等因素的影響。(2)無機態(tài)磷:占土壤全磷量的50%~90%;無機態(tài)磷形態(tài)包括:土壤液相中的磷(以H2PO4-和HPO42-為主)、固相的磷酸鹽、土壤固相上的吸附態(tài)磷;土壤中無機磷以吸附態(tài)和鈣、鐵、鋁等的磷酸鹽為主,土壤中無機磷存在的形態(tài)受pH的影響很大;石灰性土壤中無機磷以磷酸鈣鹽為主,酸性土壤中無機磷以磷酸鋁和磷酸鐵占優(yōu)勢,中性土壤中磷酸鈣、磷酸鋁和磷酸鐵的比例大概為1∶1∶1。
土壤中的磷素大部分是以遲效性狀態(tài)存在,因此土壤總磷含量并不能作為土壤磷素供應的指標,總磷含量高時并不意味著磷素供應充足,而總磷含量低于一定水平時,卻可能意味著土壤中磷素供應不足。因此,了解土壤中總磷含量,對土壤的科學利用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測試方便、精準且方便對比的一種土壤總磷檢測試劑盒。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土壤總磷檢測試劑盒,包括盒體和與該盒體相匹配的蓋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內由下而上依次設有振蕩器和設置于該振蕩器上端的振蕩平臺,所述振蕩平臺上設有交錯的縱向隔熱板和橫向隔熱板,該縱向隔熱板和橫向隔熱板分別均勻間隔設置,將所述振蕩平臺分隔成多個容腔,所述容腔內由下而上安裝設置有重量傳感器和加熱基體,以及三角瓶,所述加熱基體上覆蓋有電加熱膜,所述三角瓶上方設有烘箱,所述烘箱底部設有與所述三角瓶一一對應的卸料口。
優(yōu)選地,上述的一種土壤總磷檢測試劑盒,其中所述容腔的上端還設有與與所述三角瓶入口對應的篩網(wǎng),所述篩網(wǎng)上設有與所述卸料口一一對應的錐形導料口。
優(yōu)選地,上述的一種土壤總磷檢測試劑盒,其中所述加熱基體為金屬基體或耐高溫陶瓷基體。
優(yōu)選地,上述的一種土壤總磷檢測試劑盒,其中所述電加熱膜由內而外依次包括內絕緣層,厚膜電路發(fā)熱層和外絕緣層。
優(yōu)選地,上述的一種土壤總磷檢測試劑盒,其中所述蓋體內側還設有濾紙容納腔和試劑容納腔。
較現(xiàn)有技術,該實用新型有益技術效果主要體現(xiàn)在:本實用新型在三角瓶上方設置烘箱,將樣品加入烘箱內進行烘干,烘干之后通過控制器打開卸料口,樣品經(jīng)過卸料口再經(jīng)過篩網(wǎng)進入三角瓶,然后可以加入少量水進行濕潤,進而加入試劑,并啟動電加熱膜進行加熱和振蕩器進行振蕩,待加熱消煮至三角瓶瓶內溶液開始轉白后,繼續(xù)消煮20分鐘。
附圖說明
圖1: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述,以使本發(fā)明技術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如圖1所示,一種土壤總磷檢測試劑盒,包括盒體1和與該盒體1相匹配的蓋體2,其中所述盒體1內由下而上依次設有振蕩器3和設置于該振蕩器3上端的振蕩平臺4,所述振蕩平臺4上設有交錯的縱向隔熱板5和橫向隔熱板,該縱向隔熱板5和橫向隔熱板分別均勻間隔設置,將所述振蕩平臺4分隔成多個容腔6,所述容腔6內由下而上安裝設置有重量傳感器7和加熱基體8,以及三角瓶9,所述加熱基體8上覆蓋有電加熱膜,所述三角瓶9上方設有烘箱10,所述烘箱10底部設有與所述三角瓶9一一對應的卸料口。
其中所述容腔6的上端還設有與與所述三角瓶9入口對應的篩網(wǎng)11,所述篩網(wǎng)11上設有與所述卸料口一一對應的錐形導料口12。
其中所述加熱基體8為金屬基體或耐高溫陶瓷基體。
其中所述電加熱膜由內而外依次包括內絕緣層,厚膜電路發(fā)熱層和外絕緣層。
其中所述蓋體2內側還設有濾紙容納腔13和試劑容納腔14。
本實用新型在三角瓶上方設置烘箱,將樣品加入烘箱內進行烘干,烘干之后通過控制器打開卸料口,樣品經(jīng)過卸料口再經(jīng)過篩網(wǎng)進入三角瓶,然后可以加入少量水進行濕潤,進而加入試劑,并啟動電加熱膜進行加熱和振蕩器進行振蕩,待加熱消煮至三角瓶瓶內溶液開始轉白后,繼續(xù)消煮20分鐘。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屬于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