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電能表的通用接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用接口包括設在電能表中的通信主控芯片,以及與所述主控芯片連接的通信接口;
所述通信接口包括用于接收通信請求的接收端口和自定義管腳,所述接收端口與所述通信主控芯片的輸入接口相連,在所述通信主控芯片的輸入接口還連接有用于存儲接口定義的存儲芯片,所述通信主控芯片還設有對通信接口進行重定義的控制端口,所述控制端口與所述自定義管腳相連;
在所述通信接口中設有用于提供高電平的管腳VCC,以及實現接地的管腳GND。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能表的通用接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接口中至少包括兩個自定義管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能表的通用接口,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通信接口為UART接口時,所述自定義管腳包括RXD、TXD、RST以及SET。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能表的通用接口,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通信接口為SPI接口時,所述自定義管腳包括CLK、SDA、SDO以及CS。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能表的通用接口,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通信接口為IIC接口時,所述自定義管腳包括SDA、SCLK以及WP。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電能表的通用接口,其特征在于:
令接收端口接收待傳輸設備發(fā)送的通信請求,將所述通信請求發(fā)送至所述通信主控芯片,所述通信請求中包括所述待傳輸設備使用的接口類型;
所述通信主控芯片根據所述通信請求獲取所述待傳輸設備使用的通信接口標準,根據所述通信接口標準從所述存儲芯片中提取接口定義;
將所述接口定義傳輸至所述控制端口,令所述控制端口根據所述接口定義對所述自定義管腳的標簽進行修改。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電能表的通用接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口類型包括UART、SPI以及I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