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包括如下步驟:
(1-1)恒流放電:
恒電流按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I3或者I4對應電流進行放電,放電至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額定容量的25~40%或者實際容量的30~45%,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電壓逐步降低至2v/單體及以下,放電時間≥1.8小時;
(1-2)高倍率恒流充電:
高倍率恒流階段按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0.6C3~1.2C3對應電流進行充電,充電電壓逐步升高至2.15V/單體~2.35V/單體,總充電時間≤1小時;
(1-3)靜置:
靜置時間為0~0.5小時;鉛酸蓄電池表面溫度超過50℃時,靜置時間延長至1~1.5小時;
(1-4)高倍率恒流放電:
按步驟(1-2)中相對應的充電電流(0.6C3~1.2C3)進行放電,放電電壓逐步降低至2V/單體,總放電時間≤1小時,截止電壓≥10.5v;
(1-5)高倍率電流充放循環(huán):
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放電結束后采用步驟(1-2)到步驟(1-4)的充放電模式進行循環(huán)測試,直至鉛酸蓄電池循環(huán)壽命終結。
2.一種適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完全充電態(tài)的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是按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0.4I3~0.6I3對應電流進行充電至2.50v/單體后控制充電電壓為2.40~2.45V/單體,直至充電電流降至0.04 I3~0.06 I3為止即可。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充放電區(qū)域為25~85%電池容量區(qū)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充電過程中鉛酸蓄電池最高電壓不會超過2.45v/單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1-2)的充電電流與步驟(1-4)的放電電流保持一致,電流值范圍為0.6C3~1.2C3。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1-2)的充電時間與步驟(1-4)的放電時間保持一致,時間值≤1小時。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
當在循環(huán)測試中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高倍率電流放電過程中鉛酸蓄電池電壓小于1.75V,需對鉛酸蓄電池停止測試;對鉛酸蓄電池采用高倍率恒流充電充電至2.45V/單體,限制電壓上升,鉛酸蓄電池充電電流減小,直至鉛酸蓄電池充電電流降至為0.04 I3~0.06 I3時,結束充電過程;
對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組采用步驟(1-2)到步驟(1-4)的充放電過程,如果鉛酸蓄電池電壓還出現(xiàn)小于1.75V/單體的情況,視為鉛酸蓄電池測試壽命終止。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所述高倍率恒流充電的電量不得超過鉛酸蓄電池容量的60%。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快速充放電測試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1-1)至步驟(1-5)需嚴格對鉛酸蓄電池表面溫度進行監(jiān)控,當鉛酸蓄電池表面溫度超過50℃時,鉛酸蓄電池靜置時間延長;當鉛酸蓄電池表面溫度超過60℃后,需對鉛酸蓄電池進行停止測試,放置24小時后才能進行循環(huán)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