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導航方法及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導航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導航方法及設備。
背景技術:
導航能夠提供關于運動目標當前位置的信息和從當前位置到目的地的路線信息,并且能夠在行進過程中為運動目標作出提示。各種導航技術已經廣泛應用到不同的場景中,例如:車載式、掌上電腦(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式等等。隨著智能終端的出現和發(fā)展,智能終端上也開始具備了導航功能。但是,現有的導航方法需要通過例如利用全球定位系統(tǒng)(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等定位技術手段的實時定位來為運動目標提供較為準確的行進提示。對于移動智能終端來說,隨時可能出現該終端位于無法實現定位的位置處的可能,這無疑阻礙了導航的實現;另外,對于本就有限的終端電源來說,通過實時定位實現的導航的能耗是巨大的。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能夠不通過定位來實現導航的導航方法和設備。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第一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導航方法,包括步驟:
獲取出發(fā)地與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
根據所述路徑信息以及當前的預設步長生成目標路徑的導航規(guī)劃,所述導航規(guī)劃包括:所述目標路徑上每個拐點和目的地的標識、每個所述拐點處的目標方向、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的路段的提示間隔;
記錄步行者在所述目標路徑上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狀態(tài)信息,所述步行狀態(tài)信息包括: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以及
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
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步行者初始行進方向。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二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
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完成第一個路段的預估時間和/或第一個路段的長度、以及第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改變,且在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不再發(fā)生改變,則判定所述步行者已完成行進方向改變前所在路段;以及
根據最近完成的路段的實際完成時間和步數修改當前的預設步長,并根據修改后的當前的預設步長修正所述導航規(guī)劃以及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第四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提示間隔為時間間隔,根據當前路段的預估的步行時間設置;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若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則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時間,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第五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提示間隔為距離間隔,根據當前路段的長度設置;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若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則根據當前的預設步長以及采集到的步數,估計所述步行者在當前路在當前路段已完成的距離;并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根據估計得到的已完成的距離,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距離,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結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前述任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六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導航提示為語音信號、可視信號、和/或觸感信號。第二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導航設備,包括: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出發(fā)地和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并將所述路徑信息發(fā)送至導航規(guī)劃模塊;導航規(guī)劃模塊,與所述獲取模塊相連,用于根據所述路徑信息以及當前的預設步長生成目標路徑的導航規(guī)劃,所述導航規(guī)劃包括:所述目標路徑上每個拐點和目的地的標識、每個所述拐點處的目標方向、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路段的提示間隔;采集模塊,用于記錄步行者在所述目標路徑上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狀態(tài)信息,所述步行狀態(tài)信息包括: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以及導航模塊,與所述導航規(guī)劃模塊以及所述采集模塊相連,用于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導航模塊包括:提示單元,用于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步行者初始行進方向。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二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導航模塊包括:提示單元,用于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完成第一個路段的預估時間和/或第一個路段的長度、以及第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結合第二方面,在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導航模塊包括:判定單元,用于在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改變,且在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不再發(fā)生改變時,判定已完成行進方向改變前所在路段;所述導航規(guī)劃模塊根據最近完成的路段的實際完成時間和步數修改當前的預設步長,并修正所述導航規(guī)劃。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四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提示間隔為時間間隔,根據當前路段的預估的步行時間設置;所述導航模塊還包括:提示單元,用于在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時,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時間,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五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提示間隔為距離間隔,根據當前路段的長度設置;所述導航模塊包括:估算單元,用于在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時,根據當前的預設步長以及所述采集模塊采集到的步數,估計所述步行者在當前路段已完成的距離;提示單元,用于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根據所述估算單元估計得到的已完成的距離,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距離,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結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前述任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六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設備還包括:路徑生成模塊,與所述獲取模塊相連,用于根據接收到的信號定位并生成所述路徑信息,并在將所述路徑信息發(fā)送至所述獲取模塊后停止定位操作。結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前述任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七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設備還包括:通信模塊,與所述獲取模塊相連,用于通過無線通信的方式將來自外部設備的路徑信息發(fā)送至所述獲取模塊。結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前述任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八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導航提示為語音信號、可視信號、和/或觸感信號。結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前述任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第九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設備為可穿戴在所述步行者身上的便攜式設備。本發(fā)明的方法及設備根據獲取到的路徑信息制定導航規(guī)劃,結合步行者在目標路徑上行進時的步行狀態(tài)信息,為步行者提供相應的導航提示,進而能夠不通過定位的參與即可實現導航;本發(fā)明的方法及設備適用于無法實現定位的各種室內外場景,同時也能降低因定位的使用所造成的能量消耗;此外,本發(fā)明的方法及設備在沒有定位參與的情況下,能夠根據實際路段的完成情況修正導航規(guī)劃,導航準確性高。
下面將參考隨附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說明,其中同樣的元件引用同樣的參考標記,并且其中: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導航方法的流程圖;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導航設備的結構框圖;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二種導航設備的結構框圖;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種導航設備的結構框圖;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四種導航設備的結構框圖;圖6為使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導航方法及設備的進行導航的流程圖;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五種導航設備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的導航方法及設備結合附圖及實施例詳細說明如下。本發(fā)明各實施例的方法和設備可適用于各種無法進行長時間或根本無法進行定位的室內外應用場景,以在無定位參與的前提下完成導航;或可應用在以節(jié)省能耗為前提的導航應用中。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導航方法包括步驟:S101.獲取出發(fā)地與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該路徑信息可從外部電子設備(例如具有可實現通過定位來實施導航的GPS模塊的設備)或運行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的設備(具有可實現導航的功能模塊)本身獲取,且該路徑信息包括出發(fā)地與目的地之間的一條或多條可選路徑以及相關的地圖數據,地圖數據中包括可用于以下各步驟中的運算的地圖繪制相關的數據,例如比例尺等。S102.根據獲取的路徑信息選擇目標路徑,并根據路徑信息以及當前的預設步長生成目標路徑的導航規(guī)劃,該導航規(guī)劃包括:目標路徑上每個拐點和目的地的標識、每個拐點處的目標方向、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的路段的提示間隔,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中,“路段”指的是出發(fā)地與自出發(fā)地開始的第一個拐點之間、相鄰兩個拐點之間、以及最后一個拐點與目的地之間的距離,該距離可為任意處于同一或非同一水平線上的兩點之間的實際距離。需要說明的是,步行初始時刻的“當前的預設步長”可為根據步行者的習慣所設定的步長?!肮拯c”表示需要在該處改變行進方向的位置,例如需要改變行進方向的路口,需要改變方向的門口,等等?!皹俗R”可為任意容易識別的事物,例如,標志建筑物、路標指示、或
門牌號等等。S103.記錄步行者在所述目標路徑上行進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狀態(tài)信息,所述步行狀態(tài)信息包括: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S104.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
/Jn ο在步驟S104中,可通過向步行者發(fā)送語音信號、可視信號、其它聲音信號以及觸感信號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的方式來提供所述導航提示。例如,可直接發(fā)出內容為例如“50米/5分鐘后看到“小營西路”的路標后向右轉彎”、“已到達目的地”等的語音提示;可使用指示燈的閃爍提示不同的行進方向,例如,閃爍I次為左轉提示,閃爍2次為右轉提示,持續(xù)閃爍或響鈴提示到達目的地;或以震動的方式提示,例如,在步行者身上佩戴有可感震動裝置,左側有震動則提不左轉,右側有震動則提不右轉等等。綜上,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根據獲取到的路徑信息制定導航規(guī)劃,結合步行者在目標路徑上行進時的步行狀態(tài)信息,為步行者提供相應的導航提示,進而能夠不通過定位的參與即可實現導航,還可適用于無法實現定位的各種室內外場景,同時也能降低因定位的使用所造成的能量消耗。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導航方法中,步驟103可進一步包括:另外,在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步行者初始行進方向;與此同時,還可以提示完成第一個路段的預估時間和/或第一個路段的長度、以及第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以提前讓步行者做好在對應的拐點轉向的準備。
在步行者行進過程中,根據路況或具體情境不同,除在正確的拐點處調整方向之夕卜,所采集到的行進方向改變的信息可能是由于步行者臨時性調整方向所造成,為避免此種情況對導航準確性的影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在采集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發(fā)生變化后,優(yōu)選地,通過判斷在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是否再次發(fā)生改變,來確定該變化是否是在拐點處發(fā)生。若在該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再次發(fā)生改變,則判斷步行者并未到達拐點,繼續(xù)導航;否則,判定所述步行者已完成行進方向改變前所在路段。該預設時間可預先根據出發(fā)地和目的地之間的路段的實際情況設置。由于導航開始時所使用的當前的預設步長與在導航過程中步行者的實際步長是有差別的,因此,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在每個路段完成后會根據每個路段的實際完成情況來對未完成路段的導航規(guī)劃進行修改。具言之:根據最近完成的路段的實際完成時間和步數修改當前的預設步長,并根據修改后的當前的預設步長修正所述導航規(guī)劃,其中主要包括對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的路段的提示間隔的修正,必須使得在該段時間內步行者正常行走不可能走完任意路段。此外,為了防止因步行者的實際步行狀態(tài)與預設的狀態(tài)差距太大(實際的步長與當前的預設步長相比過小或過大),從而導致步行者錯誤的改變行進方向,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根據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預估的步行時間來設置提示間隔,例如,可將提示間隔設置為完成該路段的預估的步行時間的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或者估計的完成該路段的長度的六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等。所選的提示間隔可為二者中的任一個,或在整個目標路徑的完成中,二者均可使用。在步行者未改變行進方向的前提下:當提示間隔為根據當前路段的預估的步行時間設置的時間間隔時,步驟S104包括: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時間,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其中,剩余時間根據完成當前路段預估的步行時間與步驟S103所采集到的在當前路段上已經行進的時間計算。當提示間隔為根據當前路段的長度設置的距離間隔時,步驟S104包括:根據當前的預設步長以及采集到的步數,估計所述步行者在當前路在當前路段已完成的距離;以及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根據估計得到的已完成的距離,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距離,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綜上,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在沒有定位參與的情況下,能夠根據實際路段的完成情況修正導航規(guī)劃,從而保證了導航的準確性。如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導航設備200,該導航設備200包括:獲取模塊201、導航規(guī)劃模塊202、采集模塊203、以及導航模塊204。其中:獲取模塊201用于獲取出發(fā)地和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并將所述路徑信息發(fā)送至導航規(guī)劃模塊202。該路徑信息可從外部電子設備(例如具有可實現通過定位來實施導航的GPS模塊的設備)或來自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具有可實現導航的功能模塊)獲取本身,且該路徑信息包括出發(fā)地與目的地之間的一條或多條可選路徑以及相關的地圖數據,地圖數據中包括可用于以下各步驟中的運算的地圖繪制相關的數據,例如比例尺等。導航規(guī)劃模塊202與獲取模塊201相連,用于根據所述路徑信息以及當前的預設步長生成導航規(guī)劃,所述導航規(guī)劃包括:所述目標路徑上每個拐點和目的地的標識、每個所述拐點處的目標方向、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路段的提示間隔,所述路段為出發(fā)地與自出發(fā)地開始的第一個拐點之間、相鄰兩個拐點之間、最后一個拐點與目的地之間的距離,該距離可為任意處于同一或非同一水平線上的兩點之間的實際距離需要說明的是,步行初始時刻的“當前的預設步長”可為根據步行者的習慣所設定的步長?!肮拯c”表示需要在該處改變行進方向的位置,例如需要改變行進方向的路口,需要改變方向的門口,等等?!皹俗R”可為任意容易識別的事物,例如,標志建筑物、路標指示、或
門牌號等等。采集模塊203用于記錄步行者在所述目標路徑上行進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狀態(tài)信息,所述步行狀態(tài)信息包括: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以及導航模塊204與分別所述導航規(guī)劃模塊202以及所述采集模塊203相連,用于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導航模塊204可通過向步行者發(fā)送語音信號、可視信號、其它聲音信號以及觸感信號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的方式來提供所述導航提示。例如,可直接發(fā)出內容為例如“50米/5分鐘后看到“小營西路”的路標后向右轉彎”、“已到達目的地”等的語音提示;導航模塊204還可包括至少一個指示燈和響鈴,使用指示燈的閃爍或不同顏色提示不同的行進方向,例如,閃爍I次為左轉提示,閃爍2次為右轉提示,持續(xù)閃爍或響鈴提示到達目的地;或導航模塊204還可以震動的方式提示,例如,在步行者身上佩戴有可感震動裝置,左側有震動則提不左轉,右側有震動則提不右轉等等。綜上,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根據獲取到的路徑信息制定導航規(guī)劃,結合步行者在目標路徑上行進時的步行狀態(tài)信息,為步行者提供相應的導航提示,進而能夠不通過定位的參與即可實現導航,還可適用于無法實現定位的各種室內外場景,同時也能降低因定位的使用所造成的能量消耗。此外,如圖3所示,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又一種導航設備300的結構示意圖。該導航設備300包括圖2所示的導航設備200的各組成部分,且導航模塊204進一步包括提示單元301。提示單元301可用于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步行者初始行進方向;與此同時,還可以提示完成第一個路段的預估時間和/或第一個路段的長度、以及第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以提前讓步行者做好在對應的拐點轉向的準備。在步行者行進過程中,根據路況或具體情境不同,除在正確的拐點處調整方向之夕卜,采集模塊203所采集到的行進方向改變的信息可能是由于步行者臨時性調整方向所造成,為避免此種情況對導航準確性的影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的在采集模塊203采集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發(fā)生變化后,優(yōu)選地,由判定單元302通過判斷在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是否再次發(fā)生改變,來確定該變化是否是在拐點處發(fā)生。若在該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再次發(fā)生改變,則判斷步行者并未到達拐點,繼續(xù)導航;否則,判定所述步行者已完成行進方向改變前所在路段。該預設時間可預先根據出發(fā)地和目的地之間的路段的實際情況設置,必須使得在該段時間內步行者正常行走不可能走完任意路段。由于導航開始時所使用的當前的預設步長與在導航過程中步行者的實際步長是有差別的,因此,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中的導航規(guī)劃模塊202在每個路段完成后會根據每個路段的實際完成情況來對未完成路段的導航規(guī)劃進行修改。具言之:當判定單元302在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改變,且在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不再發(fā)生改變時,判定已完成行進方向改變前所在路段;此后,所述導航規(guī)劃模塊202根據最近完成的路段的實際完成時間和步數修改當前的預設步長,并修正所述導航規(guī)劃,其中主要包括對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的路段的提示間隔的修正。此外,為了防止因步行者的實際步行狀態(tài)與預設的狀態(tài)差距太大(實際的步長與當前的預設步長相比過小或過大),從而導致步行者錯誤的改變行進方向,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根據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預估的步行時間來設置提示間隔,例如,可將提示間隔設置為完成該路段的預估的步行時間的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或者估計的完成該路段的長度的六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等。所選的提示間隔可為二者中的任一個,或在整個目標路徑的完成中,二者均可使用。在步行者未改變行進方向的前提下:當提示間隔為根據當前路段的預估的步行時間設置的時間間隔時,所述提示單元301還用于在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時,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時間,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其中,剩余時間根據完成當前路段預估的步行時間與采集模塊203所采集到的在當前路段上已經行進的時間計算。當提示間隔為根據當前路段的長度設置的距離間隔時,所述導航模塊204還包括:估算單元303,用于根據當前的預設步長以及所述采集模塊203采集到的步數,估計所述步行者在當前路段已完成的距離;所述提示單元301還用于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根據所述估算單元303估計得到的已完成的距離,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距離,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綜上,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能夠在沒有定位參與的情況下,根據實際路段的完成情況修正導航規(guī)劃,從而保證了導航的準確性。需要說明的是,采集模塊203可實現為例如通過計步器來記錄步行者的行進時間以及采集步行者的步數,通過指南針或陀螺儀等來采集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還可實現為采用具有上述功能的一個或多個傳感設備,采集模塊203的具體實施方式
不作為對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限制。此外,如上面所述的,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在導航前需獲取相關的路徑信息,而該路徑信息可來自外部設備或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本身。如圖4所示,當該路徑信息來自外部設備400時,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另一種結構的導航設備400還包括:通信模塊401,與所述獲取模塊201相連,用于通過無線通信(包括但不限于WiF1、藍牙等)的方式將來自外部設備的路徑信息發(fā)送至所述獲取模塊201。該外部設備可為包括但不限于手機、筆記本、平板電腦、以及車載電腦等具有導航功能的設備。當該路徑信息來自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本身時,如圖5所示的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另一種結構的導航設備500,其在圖3所示的結構的基礎上還包括:路徑生成模塊501,與所述獲取模塊201相連,用于根據接收到的信號定位并生成所述路徑信息,并將所述路徑信息發(fā)送至所述獲取模塊201,該路徑生成模塊501可為能夠通過接收到的信號來實現定位并最終實現導航的功能模塊,例如GPS模塊等,為了降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的功耗,該路徑生成模塊501在將生成的路徑信息發(fā)送至獲取模塊201后即停止其定位功能。下面通過具體的實例來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和設備。在此實例中,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設備為可穿戴在步行者身上的便攜式設備,該可穿戴設備可通過WiFi的方式與具有蜂窩通信和GPS功能的設備(如手機)通信。使用該可穿戴設備實施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進行導航的具體流程如圖6所示:S601.獲取來自該手機發(fā)送的出發(fā)地和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該路徑信息中包括可選路徑及相關的地圖數據;S602.根據路徑信息生成路徑規(guī)劃,該路徑規(guī)劃中還包括目標路徑上的拐點的數量,以用于根據目標路徑的已完成情況判斷當前路段是否為最后一個路段;S603.提示步行者初始行進方向、完成第一個路段的預估時間和/或第一個路段的長度、以及第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步行者收到提示后出發(fā)。在步行者的行進過程中,記錄步行者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者的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S604.判斷當前路段是否為最后一個路段,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S610,否則,執(zhí)行步驟 S605 ;S605.判斷步行者行進方向是否發(fā)生改變,若改變,則執(zhí)行步驟S606,否則,執(zhí)行步驟S607 ;S606.若在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再次發(fā)生改變,則執(zhí)行步驟S607,否則,判定已完成行進方向改變前所在路段,并執(zhí)行步驟S609 ;S607.判斷是否到達提示間隔,若到達,則執(zhí)行步驟S608,否則,返回步驟S605 ;S608.提供導航提示,并返回步驟S604 ;S609.根據最近完成的路段的實際完成時間和步數修改當前的預設步長,并根據修改后的當前的預設步長修正所述導航規(guī)劃,并執(zhí)行步驟S604 ;S610.提供導航提示,并在步行者根據導航提示發(fā)現目的地標識,到達目的地為止。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又一種導航設備700的結構示意圖,本發(fā)明具體實施例并不對導航設備的具體實現做限定。如圖7所示,該導航設備700可以包括:處理器(processor)710、通信接口(Communications Interface) 720、存儲器(memory) 730、以及通信總線740。其中:處理器710、通信接口 720、以及存儲器730通過通信總線740完成相互間的通信。通信接口 720,用于與比如客戶端等的網元通信。處理器710,用于執(zhí)行程序732,具體可以執(zhí)行上述圖1和圖6所示的方法實施例中的相關步驟。具體地,程序732可以包括程序代碼,所述程序代碼包括計算機操作指令。處理器710可能是一個中央處理器CPU,或者是特定集成電路ASIC (Application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或者是被配置成實施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個或多個集成電路。存儲器730,用于存放程序732。存儲器730可能包含高速RAM存儲器,也可能還包括非易失性存儲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個磁盤存儲器。程序732具體可以包括: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出發(fā)地和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并將所述路徑信息發(fā)送至導航規(guī)劃模塊;導航規(guī)劃模塊,與所述獲取模塊相連,用于根據所述路徑信息以及當前的預設步長生成目標路徑的導航規(guī)劃,所述導航規(guī)劃包括:所述目標路徑上每個拐點和目的地的標識、每個所述拐點處的目標方向、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路段的提示間隔;采集模塊,用于記錄步行者在所述目標路徑上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狀態(tài)信息,所述步行狀態(tài)信息包括: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以及導航模塊,與所述導航規(guī)劃模塊以及所述采集模塊相連,用于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程序732中各單元的具體實現可以參見圖2-圖5所示實施例中的相應單元,在此不贅述。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和簡潔,上述描述的設備和模塊的具體工作過程,可以參考前述方法實施例中的對應過程描述,在此不再贅述。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結合本文中所公開的實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單元及方法步驟,能夠以電子硬件、或者計算機軟件和電子硬件的結合來實現。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還是軟件方式來執(zhí)行,取決于技術方案的特定應用和設計約束條件。專業(yè)技術人員可以對每個特定的應用來使用不同方法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不應認為超出本發(fā)明的范圍。所述功能如果以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zhí)行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盤、只讀存儲器(ROM,Read-Only Memory)、隨機存取存儲器(RAM, 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盤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以上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并非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有關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做出各種變化和變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術方案也屬于本發(fā)明的范疇,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應由權利要求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 獲取出發(fā)地與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 根據所述路徑信息以及當前的預設步長生成目標路徑的導航規(guī)劃,所述導航規(guī)劃包括:所述目標路徑上每個拐點和目的地的標識、每個所述拐點處的目標方向、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的路段的提示間隔; 記錄步行者在所述目標路徑上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狀態(tài)信息,所述步行狀態(tài)信息包括: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以及 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 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步行者初始行進方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 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完成第一個路段的預估時間和/或第一個路段的長度、以及第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改變,且在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不再發(fā)生改變,則判定所述步行者已完成行進方向改變前所在路段;以及 根據最近完成的路段的實際完成時間和步數修改當前的預設步長,并根據修改后的當前的預設步長修正所述導航規(guī)劃以及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間隔為時間間隔,根據當前路段的預估的步行時間設置; 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則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時間,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間隔為距離間隔,根據當前路段的長度設置; 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則根據當前的預設步長以及采集到的步數,估計所述步行者在當前路在當前路段已完成的距離;并 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根據估計得到的已完成的距離,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距離,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
7.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航提示為語音信號、可視信號、和/或觸感信號。
8.一種導航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出發(fā)地和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并將所述路徑信息發(fā)送至導航規(guī)劃模塊; 導航規(guī)劃模塊,與所述獲取模塊相連,用于根據所述路徑信息以及當前的預設步長生成目標路徑的導航規(guī)劃,所述導航規(guī)劃包括:所述目標路徑上每個拐點和目的地的標識、每個所述拐點處的目標方向、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路段的提不間隔; 采集模塊,用于記錄步行者在所述目標路徑上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狀態(tài)信息,所述步行狀態(tài)信息包括: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以及 導航模塊,與所述導航規(guī)劃模塊以及所述采集模塊相連,用于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航模塊包括: 提示單元,用于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步行者初始行進方向。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航模塊包括: 提示單元,用于在步行者出發(fā)時,提示完成第一個路段的預估時間和/或第一個路段的長度、以及第一個拐 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航模塊包括: 判定單元,用于在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改變,且在預設時間內行進方向不再發(fā)生改變時,判定已完成行進方向改變前所在路段; 所述導航規(guī)劃模塊根據最近完成的路段的實際完成時間和步數修改當前的預設步長,并修正所述導航規(guī)劃。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間隔為時間間隔,根據當前路段的預估的步行時間設置; 所述導航模塊還包括: 提示單元,用于在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時,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時間,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間隔為距離間隔,根據當前路段的長度設置; 所述導航模塊包括: 估算單元,用于在所述步行者的行進方向未改變時,根據當前的預設步長以及所述采集模塊采集到的步數,估計所述步行者在當前路段已完成的距離; 提示單元,用于在當前路段的提示間隔,根據所述估算單元估計得到的已完成的距離,提示步行者完成當前路段所需的剩余距離,并提示下一個拐點的目標方向和標識。
14.根據權利要求8-13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還包括: 路徑生成模塊,與所述獲取模塊相連,用于根據接收到的信號定位并生成所述路徑信息,并在將所述路徑信息發(fā)送至所述獲取模塊后停止定位操作。
15.根據權利要求8-14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還包括: 通信模塊,與所述獲取模塊相連,用于通過無線通信的方式將來自外部設備的路徑信息發(fā)送至所述獲取模塊。
16.根據權利要求8-1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航提示為語音信號、可視信號、和/或觸感信號。
17.根據權利要求8-16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為可穿戴在所述步行者身上的便攜式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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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導航方法及設備。該方法包括步驟獲取出發(fā)地與目的地之間的路徑信息;根據所述路徑信息以及當前的預設步長生成目標路徑的導航規(guī)劃,所述導航規(guī)劃包括所述目標路徑上每個拐點和目的地的標識、每個所述拐點處的目標方向、未完成路段的長度和/或預估的步行時間、以及未完成的路段的提示間隔;記錄步行者在所述目標路徑上的行進時間,采集步行狀態(tài)信息,所述步行狀態(tài)信息包括步數以及行進方向是否改變的信息;以及根據所述導航規(guī)劃、行進時間以及步行狀態(tài)信息向所述步行者提供導航提示。本發(fā)明的方法和設備能夠不通過定位實現導航。
文檔編號G01C21/34GK103217168SQ20131010906
公開日2013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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