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稱重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稱重器具。尤其,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稱重例如氣瓶或類似物的 物品的便攜式稱重器具。
背景技術:
氣瓶被用于家庭的、商業(yè)的與工業(yè)的設置中的大量應用。無論何種其中使用瓶裝 氣的應用,有利地是知道氣瓶中氣體剩余的量,以便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不必更換氣瓶或 更糟糕地,完全用完氣體。測量氣瓶中氣體剩余的量的最簡單的方法是搖晃瓶子并且估算剩余的量。然而, 該技術通常非常地不準確。已經作了一些嘗試以開發(fā)具有更高準確性的測量氣瓶中的氣體量的設備。這些設 備包括連接于氣瓶外表面的塑料條帶??梢酝ㄟ^將沸騰的水澆注到條帶上,使條帶改變顏 色,從而確定瓶中的氣體高度??梢酝ㄟ^一套比例標度來稱量瓶子而確定氣瓶中的氣體的量。然而,對于有任何 準確性要求工作的該技術,必須知道空瓶子的重量(通常標記于瓶子上的自身重量),并且 隨后將這部分重量從瓶子和氣體的組合重量中減去,這使得該技術費時且麻煩。解決該問題的更復雜的方法公開于澳大利亞創(chuàng)新專利號2004100314中。在該專 利中,公開了一種設備,其可以被設置成當氣瓶被連接至其上時,從氣體與瓶子的組合重量 中自動扣除瓶子的自身重量。然而,該設備作為一套比例標度起作用,意味著重量必須在移 除氣瓶之前從比例標度直接讀出,否則將丟失測量結果。因此,如果能夠提供一種可以測量氣瓶中的氣體量的稱重器具,并且甚至當氣瓶 已經從稱重器具中被除去時,至少臨時保留測量結果,則是有利的。應該清楚理解的是,如果在此引用現(xiàn)有技術出版物,該引用也不構成認同該出版 物形成澳大利亞或任何其他國家中的本領域公知常識部分。貫穿該說明書,術語“包括”和其符合語法的等同物將視為具有包含的意思,除非 使用的上下文以其他方式表示。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標在于提供一種稱重器具,其可以克服以上提及的缺點中的至少一 些,或提供有用的或商業(yè)的選擇。在一個方面,本發(fā)明廣泛地存在于稱重器具中,稱重器具包括稱重部分以及測量 部分,該稱重部分包括用于在其上至少臨時保留待稱重的物品的裝置,該測量部分與稱重 部分通信,其中,測量部分包括至少兩個指示器,該指示器用于指示連接至稱重器具的物品 的重量,指示器中的每個用于指示不同條件下的物品的重量。本發(fā)明的器具尤其涉及氣瓶的稱量。本發(fā)明的器具還可以典型地為便攜式的,優(yōu) 選地定尺寸成能夠用一只手容易地把持該器具。
稱重部分可以是任何合適的形狀,以允許其上物品的至少臨時保持。優(yōu)選地,物品 以這樣的方式至少臨時地保持在稱重部分上,即,在該物品的稱重過程中其不落下、滑下、 或以別的方式與稱重部分分離。為實現(xiàn)該目的,稱重部分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保持裝置,該 保持裝置適合于在稱重過程中將物品保持在其上。該一個或多個保持裝置可以是任何合適 的形式,例如,但不限于一個或多個鉤、槽、凹進部、凹槽、溝道、突出部、法蘭、平臺、肩或類 似物。優(yōu)選地,將待稱重的物品的至少一部分以這樣的方式與一個或多個保持裝置相接合, 即該物品被至少臨時地保持于其上。測量部分可以是任何合適的形式,以允許臨時保持于稱重部分上的物品重量的測 量。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測量部分可以包括主體,該主體上有至少兩個和典型地三個 連接于其上的指示器,用于指示被稱重物品的重量。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在稱重物品之前可以手動地設置一個或多個指示器, 例如設置物品(瓶、桶、容器等)的空置(自身)重量或滿載重量??商鎿Q地,一個或多個 指示器相對于測量部分的主體是可以移動的,其中,可以通過把待稱重的物品放置在稱重 部分上而致動一個或多個指示器相對于測量部分的主體的移動。在本發(fā)明的最優(yōu)選實施例 中,在稱重物品前至少一個指示器可以被手動地設定,并且至少一個指示器相對于測量部 分的主體是可以移動的。可替換地,可以自動地重新設置一個或多個指示器。指示器可以是任何合適的形式,例如,但并不限于軸環(huán)、針、指針、環(huán)或類似物,或 其任何組合物。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測量部分包括三個指示器。例如,在本發(fā)明的該實施例 中,當待稱重的物品為氣瓶時,一個指示器可以指示滿載氣體時的氣瓶重量(“滿載”指示 器),另一指示器可以指示空置時的氣瓶的重量(“空置”指示器),并且第三指示器可以指 示氣瓶的當前重量(“重量”指示器)。以該方式,使用者可以迅速地與容易地看到多少氣 體剩余在瓶中。在本發(fā)明的該實施例中,優(yōu)選地稱重指示器位于滿載與空置指示器之間。具體的,當稱重部分支承載荷時,重量指示器典型地是可移動的??罩弥甘酒骺梢?在物品被第一次稱重之前或之后移動,并且當物品被第一次稱重時,典型地該器具的滿載 指示器將被移動。重要地,重量指示器對于滿載和空置指示器的相對位置可以給出準確的 重量指示,這比如果重量指示器簡單地確定物品的總重量,而不是分別地給出材料的重量 和容器的重量以及他們的組合重量的情況更準確。測量部分可以進一步包括一系列指示被稱重物品的性質的標記。例如,該系列標 記可以指示重量、體積、密度、或物品的任何其他性質。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一系列標 記可以指示多于一個的物品的性質??梢詫⒁幌盗袠擞浻∷?、雕刻(或類似地)在測量部分的表面上,或測量部分可以 設置有安裝于其上的測量裝置(例如印刷的或壓制的面板,電子屏幕或類似物)。如之前所述,稱重部分和測量部分彼此通信。因此,當物品被保持在稱重部分上 時,可以致動測量部分中的至少一個指示器,從而記錄物品的重量(或如所希望的一些其 他性質)??梢允褂萌魏魏线m的裝置而實現(xiàn)至少一個指示器的致動。然而,典型地,稱重部分 是同軸的并且同心地位于測量部分內。通常地,指示器將被同心地設置在測量部分的外側, 具有設置在測量部分上的測量標記。典型地,稱重部分將設有用于接合至少一個指示器的
4直ο根據(jù)特定的優(yōu)選實施例,測量部分將設有至少一個伸長的槽,其沿測量部分的縱 向延伸。該槽將典型地不完全沿測量部分延伸。還優(yōu)選的在于,稱重部分可以設有橫向延 伸部分,該部分在使用中將與測量部分中的槽相對齊,并且通過該槽接合至少一個指示器。至少一個指示器將優(yōu)選地為環(huán)并且設有向內延伸的法蘭,該法蘭還優(yōu)選地與使用 中的槽相對齊。典型地將通過測量部分的一部分摩擦地接合環(huán),以防止無意地移動或有目 的的移動之外的移動。稱重物品將優(yōu)選地利用橫向延伸部分移動稱重部分,該橫向延伸部分將優(yōu)選地接 合指示器的向內延伸的法蘭也移動稱重部分。偏壓裝置將典型地作用于稱重部分和/或測 量部分上,但不作用于指示器上,導致在稱重過程中指示器被移動,但在移除重量之后保持 其位置。優(yōu)選地,器具的稱重部分與偏壓裝置通信??梢允褂萌魏魏线m的偏壓裝置,例如, 但并不限于彈簧。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偏壓裝置被連接至稱重部分和測量部分兩者 上。因此,當物品被保持在用于稱重的稱重部分上時,稱重部分被向下移動,從而使得偏壓 裝置抵制該移動,同時,測量部分(并且,尤其是,指示器)記錄物品的重量(或一些其他性 質)。將物品從稱重部分移除使得偏壓裝置將稱重部分返回至其起始位置。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偏壓裝置可以被至少部分地容納在外殼中。優(yōu)選地,外 殼適合于至少部分地容納在器具的測量部分中。因此,在本發(fā)明的該實施例中,器具的測量 部分的主體可以是至少部分地中空。外殼可以設有一個或多個適合于與一個或多個指示器 相接合的接合裝置,從而當物品被稱重時,外殼可以相對于測量部分移動。當外殼移動時, 一個或多個接合裝置可以與一個或多個指示器接合,從而使其相對于測量部分的主體移 動。一個或多個接合裝置可以是任何合適的形式,例如,但并不限于突出部、鉤、膠著部分、 環(huán)或類似物,或其任何組合。優(yōu)選地,一旦一個或多個指示器完成移動,其將以這樣的方式 與一系列的標記對齊,即,通過比較一個或多個指示器相對于標記的位置,使用者能夠直接 讀出被稱重物品的重量(或一些其他性質)。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一旦待稱重的物品已經從稱重部分移除(即,在稱重 已經發(fā)生之后),一個或多個指示器可以返回至其初始的開始位置??商鎿Q地,在本發(fā)明的 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有指示器可以保持在它們的最終位置(即,當物品的稱重發(fā)生時指示器 移動至的位置),甚至當被稱重的物品已經被從器具的稱重部分移除時。在本發(fā)明的該實施 例中,指示器保留在它們的最終位置的事實意味著使用者可以在他們空閑時記錄或觀測所 測量的重量,而不是在被稱重的物品仍保持在稱重部分上時。這意味著使用者具有更大機 會確保他們記錄正確的重量,減少當讀取標記時視差誤差的風險,并且意味著設備可以用 來當要求使用者俯身、蹲著或跪著以讀取物品的重量時來減少與其他類似設備相關聯(lián)的扭 傷或傷害的風險。本發(fā)明的設備的另一優(yōu)勢在于該設備可以用于將已知的重量轉換為不同單位的 重量,倘若在設備上標記有不同單位。如果使用該設備來撿拾已知重量的物品,則該設備將 以該設備設定的任何單位來記錄該物品的重量。
將參照以下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其中圖1示例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稱重器具的透視圖;圖2示例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稱重器具的分解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應該知道的是,附圖已經用于示例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目的,并且本發(fā)明不應 認為是僅限制于如圖中所示的特征。在圖1中,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稱重器具10。稱重器具10包括稱重部分 11,該稱重部分11包括鉤12,其上可以臨時保持待稱重的物品(未示出)。稱重部分11被 連接至測量部分13,并且與測量部分13相通信,該測量部分13包括中空伸長的主體14以 及處于軸環(huán)15,16,17形式的三個指示器。測量部分13還包括一系列標記18,其形成可讀 的刻度,允許使用者準確讀出物品(未示出)的重量??梢允謩拥卦O置第一軸環(huán)15,以在標記18上指示物品(未示出)的空置(自身) 重量。相似地,可以手動地設置第二軸環(huán)16,以在標記18上指示物品(未示出)的滿載重 量。為了方便使用,第一軸環(huán)15與第二軸環(huán)16可以具有文字“空置”與“滿載”,以避免混 亂。可替換地,第一軸環(huán)15與第二軸環(huán)16可以具有符號或圖片,以指示滿載或空置。第三 軸環(huán)17位于第一軸環(huán)15與第二軸環(huán)16中間,并且當物品(未示出)被稱重時,適合于相 對于稱重部分13的主體14移動。在稱重過程中實現(xiàn)第三軸環(huán)17相對于稱重部分13的主 體14的移動,由于稱重部分被連接至偏壓裝置(不透明的),該偏壓裝置被依次連接至容納 在稱重部分13的主體14內的外殼19。窗口 25被設置在測量部分13的主體14中,通過其 可以看到外殼19。當臨時保持在鉤12上時,物品(未示出)的重量使得偏壓裝置(不透明的)致動, 其依次使得外殼19朝向器具10的端部20移動。由于外殼19移動,處于位于外殼19上的突出部21形式的接合裝置與第三軸環(huán)17 相接合,從而使得第三軸環(huán)17相對于測量部分13的主體14并且朝向該器具的端部20移 動。第三軸環(huán)17的移動的范圍由物品(未示出)的重量確定物品越重,第三軸環(huán)17將越 靠近第二軸環(huán)16移動,而物品越輕,第三軸環(huán)17將越保持靠近第一軸環(huán)15。當從鉤12上移除物品(未示出)時,外殼19將返回至如圖1所示的其靜止位置。 當該情況發(fā)生時,突出部21將與第三軸環(huán)17脫離,并且第三軸環(huán)17將保持在如當物品(未 示出)被稱重時的相同位置。因此,使用者將能夠從鉤12移除物品(未示出),但仍能夠在 空閑時毫無困難地讀出物品的重量。第三軸環(huán)17設有箭頭形式22的其自身標記,以指示標記18上的點,在該處,使用 者可以讀出物品(未示出)的重量??梢允褂萌魏螛擞浱娲^字母,符號,圖片等等。器具10進一步設有手柄23,當使用器具10時,該手柄23用于使用者握持或從支 撐件懸掛或連接至支撐件,該支撐件例如突出物,架子,鉤等。在圖2中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器具10的分解圖。在該圖中,可以看出的 是,稱重部分11適合于連接至處于彈簧24形式的偏壓裝置,彈簧被容納在外殼19中,該外 殼19依次被容納在測量部分13的中空主體14內。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知道的是,本發(fā)明可以進行除了那些特定描述之外的變形與 修改。應該理解的是,本發(fā)明包括所有落入其精神與范圍之內的這些變形與修改。
權利要求
1.一種稱重器具,該稱重器具包括稱重部分和測量部分,該稱重部分包括用于至少臨 時地在其上保持待稱重的物品的裝置,并且該測量部分與該稱重部分相通信,其中,該測量 部分包括至少兩個指示器,用于指示連接至該稱重器具的物品的重量,該指示器中的每個 用于指示不同條件下的該物品的重量。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該稱重部分和該測量部分與偏壓裝置相關聯(lián)。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該偏壓裝置包括彈簧。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該指示器中的至少一個適合于 相對于該測量部分移動。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該測量部分設有一系列標記,該 系列標記適合于傳達關于待稱重的該物品的性質的信息。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由該系列標記傳達的該信息涉及待稱重的 該物品的重量、體積或密度中的一個或多個。
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物品在該稱重部分上的至少臨 時的保持使得該指示器中的至少一個相對于該測量部分移動。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該至少一個指示器相對于該測量部分的移 動范圍由待稱重的該物品的重量確定。
9.根據(jù)權利要求4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當待稱重的物品被從該稱重部 分移除時,適合于相對于該測量部分移動的該至少一個指示器保持靜止。
10.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該稱重器具包括三個指示器。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該指示器中的第一個適合于指示待稱重 的物品的空置質量,該指示器中的第二個適合于指示待稱重的物品的滿載重量,并且該指 示器中的第三個適合于指示待稱重的物品的實際重量。
12.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該指示器包括軸環(huán)。
13.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稱重器具,其中,待稱重的物品為氣瓶。
14.一種實質上如在以上參照附圖所描述的稱重器具。
全文摘要
一種稱重器具,該稱重器具包括稱重部分和測量部分,該稱重部分包括用于至少臨時地在其上保持待稱重的物品的裝置,并且該測量部分與該稱重部分相通信,其中,該測量部分包括至少兩個指示器,用于指示連接至該稱重器具的物品的重量,該指示器中的每個用于指示不同條件下的該物品的重量。
文檔編號G01G23/18GK102007386SQ200980113389
公開日2011年4月6日 申請日期2009年2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2月29日
發(fā)明者M·凱萊赫, R·巴德 申請人:M·凱萊赫, R·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