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總體涉及電動車輛變速器。
背景技術:
1、車輛的常規(guī)電動車輛變速器包括:殼體,其限定殼體內部和用于容納油的儲槽(sump);電動機,其包括設置在殼體內部中的轉子和定子;輸入軸,其設置在殼體內部中并且沿軸的軸線(shaft?axis)延伸,其中軸可旋轉地聯(lián)接到電動機的轉子;以及齒輪減速組件,其設置在殼體內部中。齒輪減速組件可旋轉地聯(lián)接到輸入軸,以用于將旋轉轉矩傳遞到車輛的車輪。油典型地通過使用至少一個泵來從儲槽分配到整個電動車輛變速器。然而,典型的電動車輛變速器使用至少一個泵來將油分配到整個電動車輛變速器,需要使至少一個泵更大,這會占用車輛中的空間并增加電動車輛組件的成本。
2、因此,仍然存在對于改進的電動車輛變速器的需求。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一種用于車輛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包括:限定殼體內部的殼體和設置在殼體內部中的電動機。電動機包括轉子和定子。電動車輛變速器還包括輸入軸,輸入軸設置在殼體內部中,并且沿軸的軸線延伸。輸入軸可旋轉地聯(lián)接到電動機的轉子。電動車輛變速器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殼體內部中的齒輪減速組件。齒輪減速組件可旋轉地聯(lián)接到輸入軸,以用于將旋轉轉矩傳遞到車輛的車輪。殼體限定用于容納油的第一儲槽以及與第一儲槽分離的用于容納油的第二儲槽。第二儲槽和第一儲槽構造成使得:油在從第二儲槽流動到第一儲槽中時潤滑齒輪減速組件。
1.一種用于車輛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第二儲槽和所述第一儲槽構造成:被動地控制油在所述第二儲槽與所述第一儲槽之間流動。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進一步包括閥,所述閥設置在所述第二儲槽與所述第一儲槽之間,以主動地控制油在所述第二儲槽與所述第一儲槽之間流動。
4.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齒輪減速組件進一步限定為行星齒輪組。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行星齒輪組包括多個小齒輪,所述多個小齒輪圍繞所述軸的軸線設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多個小齒輪進一步限定為三個小齒輪。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三個小齒輪圍繞所述軸的軸線按120度與彼此徑向地分離。
8.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進一步包括載運器,所述載運器聯(lián)接到所述齒輪減速組件,其中,所述搬運器構造成:在所述齒輪減速組件的旋轉期間,將油從所述第一儲槽舀出到所述第二儲槽。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搬運器具有圓形構造。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和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搬運器具有第一搬運器表面和第二搬運器表面,所述第一搬運器表面相對于所述軸的軸線面向第一方向,所述第二搬運器表面相對于所述軸的軸線面向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其中,所述第一搬運器表面和所述第二搬運器表面具有平坦構造。
11.根據(jù)權利要求8和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搬運器具有第一搬運器表面和第二搬運器表面,所述第一搬運器表面相對于所述軸的軸線面向第一方向,所述第二搬運器表面相對于所述軸的軸線面向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其中,所述第一搬運器表面和所述第二搬運器表面具有凸起和/或凹口。
12.根據(jù)權利要求8和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搬運器具有第一搬運器表面和第二搬運器表面,所述第一搬運器表面相對于所述軸的軸線面向第一方向,所述第二搬運器表面相對于所述軸的軸線面向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其中,所述第一搬運器表面和所述第二搬運器表面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凸起和/或凹口,以用于在所述搬運器的旋轉期間協(xié)助將油從所述第一儲槽舀出到所述第二儲槽。
13.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殼體包括殼體突出部,所述殼體突出部延伸到所述第二儲槽中,以用于進一步限定所述第二儲槽。
14.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殼體內部分成電動機側和齒輪減速側。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殼體在所述第二儲槽中限定上部溢流放出孔口,以用于允許油在所述電動機側與所述齒輪減速側之間流動。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4和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殼體在所述第一儲槽中限定下部溢流放出孔口,以用于允許油在所述電動機側與所述齒輪減速側之間流動。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進一步包括泵,所述泵用于使油在所述殼體內部的所述電動機側中循環(huán)。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4至1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沒有用于使油在所述殼體內部的所述齒輪減速側中循環(huán)的泵。
19.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進一步包括油分配組件,所述油分配組件設置在所述殼體內部中。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動車輛變速器,其中,所述油分配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二儲槽與所述第一儲槽之間,使得油從所述第二泵流動到所述油分配組件,并且在所述油對所述齒輪減速組件進行潤滑之后,流動到所述第一儲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