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耐形變破碎輥,包括輥軸,其特征在于:所述輥軸上連接有兩個輪轂,所述輪轂通過襯筒固定裝置安裝有襯筒,所述襯筒外套裝有輥筒;所述輥筒的一端為輥筒限位端,所述輥筒限位端與所述襯筒之間設有輥筒限位裝置;所述輥筒的另一端為受熱后可延伸的輥筒自由端,所述輥筒與所述襯筒之間設有傳遞動力的動力傳遞連接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耐形變破碎輥,其特征在于:所述襯筒固定裝置包括連接所述輪轂和所述襯筒的徑向銷。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耐形變破碎輥,其特征在于:所述襯筒固定裝置還包括所述輪轂和所述襯筒之間的軸向銷。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耐形變破碎輥,其特征在于:所述輥筒限位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輥筒限位端內側的輥筒凸起,所述襯筒上設有與所述輥筒凸起對應的襯筒凹槽,所述輥筒限位端的所述輪轂和/或所述襯筒上安裝有對應所述輥筒凸起的輥筒限位板。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耐形變破碎輥,其特征在于:其中之一所述輪轂與所述輥軸的配合為過盈配合,另一所述輪轂與所述輥軸的配合為過渡或間隙配合,所述輥軸在所述輪轂的內側面均設有定位軸肩。
6.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耐形變破碎輥,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傳遞連接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輥筒與所述襯筒之間的軸向銷和/或鍵,所述輥筒自由端的所述輪轂和/或所述襯筒的端面上設有擋銷裝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耐形變破碎輥,其特征在于:所述擋銷裝置包括安裝在所述輥筒自由端的所述輪轂和/或所述襯筒上的擋銷板,所述擋銷板的外徑不大于所述輥筒的內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