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路面積水處理裝置,具體是一種路面積水吸收過濾機。
背景技術(shù):
路面積水一般是由于原有排水通道已經(jīng)堵塞或是過小,或是直接沒有排水管道,需要進行清理或重新安裝新管道,另一種的原因還是因為路面有的地方地勢低,雨水全部集中地勢低的路面上,從而導致路面積水;路面上的積水一般都會在雨后形成,路面上存在積水,飛馳的車輛經(jīng)過時,會濺起大量的污水,對其周圍的人或物造成一定的影響,由于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很容易造成車以及周圍環(huán)境的污染,而且由于路面上含有污水,人們看不到處于水面下的路況,很容易造成事故;污水長時間留在路面上,特別在一些陰暗的地方,很容易滋生苔蘚和細菌,造成路面濕滑,引發(fā)事故。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shù)的不足,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提供一種回收利用路邊積水的路面積水吸收過濾機。
為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如下技術(shù)方案:
一種路面積水吸收過濾機,包括吸水裝置、軟管放置腔、過濾裝置、積水收集裝置、外殼和萬向輪;所述軟管放置腔設置在外殼的左側(cè);所述軟管放置腔的內(nèi)部設置有軟管收納塊、隔板、吸水軟管和軟管固定裝置;所述隔板的左側(cè)固定設置有軟管收納塊、隔板和吸水軟管;所述吸水軟管的右端設置在軟管放置腔的底部,且固定設置在隔板上;所述吸水軟管的上方設置有軟管收納塊;所述軟管收納塊的上方設置有軟管固定裝置;所軟管固定裝置的上方設置有一個半圓形凹槽;所述軟管放置腔的外側(cè)設置有側(cè)箱門,且側(cè)箱門固定設置在外殼的左側(cè);所述側(cè)箱門的左側(cè)固定設置有第二把手;所述吸水裝置設置有網(wǎng)格護罩、帶通孔球型吸水頭、吸水軟管、第一連接裝置、第一連接管、水泵和第二連接管;所述帶通孔球型吸水頭設置在吸水軟管的左端,并與其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帶通孔球型吸水頭的外部設置有網(wǎng)格護罩;所述吸水軟管的右端通過第一連接裝置與第一連接管固定連接在一起,并固定在隔板的底部;所述第一連接管、水泵和第二連接管均設置在外殼的內(nèi)部;所述第一連接管的上端與水泵的右側(cè)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水泵的頂部與第二連接管的左端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第二連接管的右端與過濾裝置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積水收集裝置設置有積水收集箱和過濾裝置;所述過濾裝置設置在積水收集箱的頂部;所述積水收集箱的右下方設置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的中部設置有控制閥門;所述出水管的右端設置有第二連接裝置;所述過濾裝置的上方設置有頂部箱門;所述第一把手設置在頂部箱門的上方;所述過濾裝置設置有篩網(wǎng)、布濾設備、砂濾設備、支撐過濾網(wǎng)板和過濾裝置外殼;所述支撐過濾網(wǎng)板固定設置在過濾裝置外殼的底部;所述過濾裝置外殼的內(nèi)部設置有篩網(wǎng)、布濾設備和砂濾設備;所述篩網(wǎng)設置在布濾設備的上方;所述布濾設備設置在砂濾設備的上方;所述砂濾設備設置在支撐過濾網(wǎng)板的上方,且支撐過濾網(wǎng)板與砂濾設備之間設置有一層紗布。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改進方案:所述萬向輪設置在外殼的底部。
作為本發(fā)明再進一步的改進方案:所述軟管放置腔設置在外殼的左側(cè)。
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fā)明通過吸水裝置中吸水軟管和帶通孔球型吸水頭的設置,可根據(jù)不同程度的積水路面對積水進行處理,具有很強的適用性,只需要將帶通孔球型吸水頭丟入水中,在打開水泵開關(guān),即可將路面的積水吸進裝置進行過濾收集,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勞動強度,節(jié)省人力;通過過濾裝置和積水收集裝置的設置,可將吸收的積水進行過濾,便于后期使用,具有回收利用水資源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路面積水吸收過濾機的結(jié)構(gòu)圖;
圖2為一種路面積水吸收過濾機中過濾裝置的結(jié)構(gòu)圖;
圖3為一種路面積水吸收過濾機的外觀圖;
圖中:1-網(wǎng)格護罩、2-帶通孔球型吸水頭、3-吸水裝置、4-吸水軟管、5-第一連接裝置、6-側(cè)箱門、7-第一連接管、8-軟管收納塊、9-第二把手、10-隔板、11-軟管固定裝置、12-積水收集裝置、13-水泵、14-第二連接管、15-頂部箱門、16-第一把手、17-過濾裝置、18-外殼、19-積水收集箱、20-出水管、21-第二連接裝置、22-控制閥門、23-萬向輪、24-篩網(wǎng)、25-布濾設備、26-砂濾設備、27-支撐過濾網(wǎng)板、28-過濾裝置外殼、29-軟管放置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shù)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下面詳細描述本專利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專利,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
在本專利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shù)語“中心”、“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guān)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guān)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專利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gòu)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
在本專利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shù)語“安裝”、“相連”、“連接”、“設置”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連、設置,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設置,或一體地連接、設置。對于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shù)語在本專利中的具體含義。
請參閱圖1,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路面積水吸收過濾機,包括吸水裝置3、軟管放置腔29、過濾裝置17、積水收集裝置12、外殼18和萬向輪23;所述軟管放置腔29設置在外殼18的左側(cè),用于收納放置吸水軟管4和帶通孔球型吸水頭2;所述軟管放置腔29的內(nèi)部設置有軟管收納塊8、隔板10、吸水軟管4和軟管固定裝置11;所述隔板10的左側(cè)固定設置有軟管收納塊8、隔板10和吸水軟管4;所述吸水軟管4的右端設置在軟管放置腔29的底部,且固定設置在隔板10上,用于固定吸水軟管4;所述吸水軟管4的上方設置有軟管收納塊8,便于收納吸水軟管4,減少占地空間;所述軟管收納塊8的上方設置有軟管固定裝置11,用于固定吸水軟管4的另一端,防止其掉落;所軟管固定裝置11的上方設置有一個半圓形凹槽,用于放置帶通孔球型吸水頭2;所述軟管放置腔29的外側(cè)設置有側(cè)箱門6,且側(cè)箱門6固定設置在外殼18的左側(cè);所述側(cè)箱門6的左側(cè)固定設置有第二把手9,便于打開側(cè)箱門6;所述吸水裝置3設置有網(wǎng)格護罩1、帶通孔球型吸水頭2、吸水軟管4、第一連接裝置5、第一連接管7、水泵13和第二連接管14;所述帶通孔球型吸水頭2設置在吸水軟管4的左端,并與其固定連接在一起,利用吸水軟管4的韌性,將帶有帶通孔球型吸水頭2的吸水軟管4丟入積水中進行吸水;所述帶通孔球型吸水頭2的外部設置有網(wǎng)格護罩1,防止大型垃圾進入裝置,從而影響裝置的工作;所述吸水軟管4的右端通過第一連接裝置5與第一連接管7固定連接在一起,并固定在隔板10的底部;所述第一連接管7、水泵13和第二連接管14均設置在外殼18的內(nèi)部;所述第一連接管7的上端與水泵13的右側(cè)固定連接在一起,通過水泵13產(chǎn)生吸力將積水抽進水管中;所述水泵13的頂部與第二連接管14的左端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第二連接管14的右端與過濾裝置17固定連接在一起,用于過濾除去水中懸浮物;所述積水收集裝置12設置有積水收集箱19和過濾裝置17;所述過濾裝置17設置在積水收集箱19的頂部,用于除去水中的懸浮物,并便于收集過濾后的積水,便于回收并利用,同時由于過濾裝置17和積水收集箱19是可以分離的,便于更換和清理過濾裝置17;所述積水收集箱19的右下方設置有出水管20,用于導出收集的過濾水;所述出水管20的中部設置有控制閥門22,用于控制水流的流出;所述出水管20的右端設置有第二連接裝置21,用于連接外部儲水裝置;所述過濾裝置17的上方設置有頂部箱門15,便于清洗更換過濾裝置17;所述第一把手16設置在頂部箱門15的上方,便于打開頂部箱門15;所述萬向輪23設置在外殼18的底部,便于移動裝置。
請參閱圖2,本發(fā)明中,所述過濾裝置17設置有篩網(wǎng)24、布濾設備25、砂濾設備26、支撐過濾網(wǎng)板27和過濾裝置外殼28;所述支撐過濾網(wǎng)板27固定設置在過濾裝置外殼28的底部,用于支撐上方的過濾層,同時便于過濾后水的流出;所述過濾裝置外殼28的內(nèi)部設置有篩網(wǎng)24、布濾設備25和砂濾設備26;所述篩網(wǎng)24設置在布濾設備25的上方,用于用以截阻、去除廢水中的纖維、紙漿等較細小的懸浮物;所述布濾設備25設置在砂濾設備26的上方,用以截阻、去除廢水中的細小懸浮物;所述砂濾設備26設置在支撐過濾網(wǎng)板27的上方,且支撐過濾網(wǎng)板27與砂濾設備26之間設置有一層紗布,防止砂石進入下方裝置,用以過濾截留更為微細的懸浮物。
請參閱圖3,本發(fā)明中,所述軟管放置腔29設置在外殼18的左側(cè),便于軟管的收納。
上面對本專利的較佳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專利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nèi),還可以在不脫離本專利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