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微波爐,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包括殼體和平面支撐板,所述殼體內限定出頂部敞開的容納腔,所述平面支撐板設在所述殼體的頂部以封蓋所述容納腔;
可屏蔽微波的微波罩,所述微波罩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可切換地設在所述底座上,在關閉位置時所述微波罩與所述平面支撐板之間限定出烹飪腔;
微波發(fā)生模塊和電磁線圈盤,所述微波發(fā)生模塊和所述電磁線圈盤分別設在所述容納腔內;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設在所述底座上且分別與所述微波發(fā)生模塊和所述電磁線圈盤電連接,所述控制裝置根據用戶輸入的指令控制所述微波發(fā)生模塊和所述電磁線圈盤中的一個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檢測所述微波罩和所述底座之間的配合間隙的檢測裝置,所述控制裝置根據所述檢測裝置的檢測結果控制所述微波發(fā)生模塊的工作狀態(tài)。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將所述微波發(fā)生模塊產生的微波導向所述烹飪腔的波導,所述波導設在所述容納腔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支撐板包括第一支撐板和微波反射層,所述微波反射層設在所述第一支撐板的底部,所述微波反射層上設有供所述微波穿過的開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罩可取放地設在所述平面支撐板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微波屏蔽件,所述微波罩和所述底座的接觸面之間設有微波屏蔽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屏蔽件為扼流齒。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扼流齒設在所述平面支撐板的外周壁上,且所述微波罩的底部邊緣設有與所述扼流齒配合的延伸板。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發(fā)生模塊通過磁控管微波發(fā)生方式或半導體微波發(fā)生方式產生微波。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微波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罩的縱截面形成為大體半圓形形狀、三角形形狀、矩形形狀或梯形形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