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建筑施工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
【背景技術】
[0002]塔式起重機在施工時超過自由高度需增附墻。在電廠的冷卻塔、及廠房的鍋爐、煙囪等高聳建筑物的施工時,由于建筑自身的特點,無法采用常規(guī)的桿式結構進行附墻。通常采取的方法是使用鋼絲繩軟附著。在這種附墻方案中,由于鋼絲繩只能作為拉力構件,因此鋼絲繩必須以塔吊為中心,朝四個方向均勻受力,為此,必須設計新型的附墻框作為鋼絲繩在塔身處的受力構件。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可以滿足鋼絲繩四面受力要求,實現在電廠冷卻塔等高聳建筑物的附墻。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包括由四根附墻框橫梁組成的方形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四個角的外側分別設置有附墻框耳板,附墻框耳板上設置附墻框吊耳,附墻框耳板上設置銷孔,所述銷孔內設置用于固定鋼絲繩的銷柱,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四個角的內側設置有內撐桿棘爪,位于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兩個對角的內撐桿棘爪之間設置有附墻內撐桿。
[0005]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內撐桿棘爪包括內撐桿棘爪橫桿,所述內撐桿棘爪橫桿兩端分別連接一內撐桿棘爪豎桿,所述內撐桿棘爪豎桿的端部與方形主結構連接,所述內撐桿棘爪內設置一內撐桿棘爪頂塊,所述附墻內撐桿的兩端通過內撐桿棘爪調節(jié)螺絲與對應的內撐桿棘爪頂塊連接,所述內撐桿棘爪頂塊的端部呈半圓球形。
[0006]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附墻框耳板包括固定在方形主結構的上方的上附墻框耳板和固定在所述方形主結構下方的下附墻框耳板,上附墻框耳板上設置有兩個附墻框吊耳,所述兩個附墻框吊耳相互垂直設置,上附墻框耳板和下附墻框耳板的外側位置分別設置兩個相對應的銷孔,銷軸固定在上附墻框耳板和下附墻框耳板相對應設置的銷孔內。
[0007]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每一上附墻框耳板內均有一附墻框吊耳設置在兩個銷孔之間,且位于其中間位置。
[0008]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上附墻框耳板和下附墻框耳板之間還設置加強筋板。
[0009]通過附墻框耳板上的吊耳將附墻框吊起后固定在塔式起重機上,將內撐桿棘爪固定在附墻框的四個角上,所述附墻框的兩個對角的內撐桿棘爪之間設置附墻內撐桿,調節(jié)內撐桿棘爪調節(jié)螺絲,使得內撐桿棘爪頂塊頂住塔式起重機的邊緣,利用固定在附墻框耳板上的銷柱作為鋼絲繩受力構件來固定鋼絲繩,由于附墻框的四個角的外側分別設置有附墻框耳板,因此可以滿足鋼絲繩四面受力要求,使得附墻成為可能。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結構簡單,可以重復使用。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發(fā)明的軟附著附墻框的結構示意圖。
[0011 ]圖2為上附墻框耳板的側視圖。
[0012]圖3為本發(fā)明的軟附著附墻框的平面布置示意圖。
[0013]圖中包括:
1、加強筋板,
2、上附墻框耳板,
3、附墻內撐桿,
4、內撐桿棘爪調節(jié)螺絲,
5、內撐桿棘爪頂塊,
6、內撐桿棘爪橫桿,
7、內撐桿棘爪豎桿,
8、方形主結構,
9、附墻框吊耳,
10、下附墻框耳板,
11、銷孔,
12、塔式起重機底部塔架,
13、鋼絲繩,
14、塔吊,
15、附墻埋件,
16、附墻框。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
[0015]如圖所示,一種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包括由四根附墻框橫梁組成的方形主結構8,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形主結構8的四個角的外側分別設置有附墻框耳板,附墻框耳板上設置附墻框吊耳9,附墻框耳板上設置銷孔11,所述銷孔11內設置用于固定鋼絲繩的銷柱,所述方形主結構8的四個角的內側設置有內撐桿棘爪,位于所述方形主結構8的兩個對角的內撐桿棘爪之間設置有附墻內撐桿3。
[0016]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內撐桿棘爪包括內撐桿棘爪橫桿6,所述內撐桿棘爪橫桿6兩端分別連接一內撐桿棘爪豎桿7,所述內撐桿棘爪豎桿7的端部與方形主結構8連接,所述內撐桿棘爪內設置一內撐桿棘爪頂塊5,所述附墻內撐桿3的兩端通過內撐桿棘爪調節(jié)螺絲4與對應的內撐桿棘爪頂塊5連接,所述內撐桿棘爪頂塊5的端部呈半圓球形。
[0017]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附墻框耳板包括固定在方形主結構8的上方的上附墻框耳板2和固定在所述方形主結構8下方的下附墻框耳板10,上附墻框耳板2上設置有兩個附墻框吊耳9,所述兩個附墻框吊耳9相互垂直設置,上附墻框耳板2和下附墻框耳板10的外側位置分別設置兩個相對應的銷孔U,銷軸固定在上附墻框耳板2和下附墻框耳板10相對應設置的銷孔11內。所述銷軸上橫截面大于下橫截面面積,呈圓錐臺狀,銷軸表面還可設置雙螺旋溝槽。
[0018]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每一上附墻框耳板2內均有一附墻框吊耳9設置在兩個銷孔11之間,且位于其中間位置。
[0019]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上附墻框耳板和下附墻框耳板之間還設置加強筋板I。
[0020]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方形主結構8的內側還設置有與頂塊相配合的頂緊螺柱。
[0021]所述方形主結構8套設在塔式起重機底部塔架12的外側,內撐桿棘爪安裝在方形結構8的四個角上,相對應的兩個對角的內撐桿棘爪之間設置附墻內撐桿3,內撐桿棘爪頂塊通過內撐桿棘爪調節(jié)螺絲4與附墻內撐桿3的兩端連接,調節(jié)內撐桿棘爪調節(jié)螺絲4使得內撐桿棘爪頂塊頂住塔式起重機底部塔架的四個角的內側,同時調節(jié)頂緊螺柱,使其頂部頂緊塔式起重機底部塔架的四個角的外側。然后將鋼絲繩13連接附墻框耳板上的銷柱以及對應側的附墻埋件15,將附墻框四個角上的鋼絲繩均連接好,就可以滿足鋼絲繩四面受力要求。其中附墻內撐桿3用于增加附墻框穩(wěn)定性,內撐桿棘爪調節(jié)螺絲4用于調節(jié)附墻內撐桿3的長度。
[0022]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fā)明具體實施只局限于上述這些說明。對于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包括由四根附墻框橫梁組成的方形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四個角的外側分別設置有附墻框耳板,附墻框耳板上設置附墻框吊耳,附墻框耳板上設置銷孔,所述銷孔內設置用于固定鋼絲繩的銷柱,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四個角的內側設置有內撐桿棘爪,位于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兩個對角的內撐桿棘爪之間設置有附墻內撐桿。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撐桿棘爪包括內撐桿棘爪橫桿,所述內撐桿棘爪橫桿兩端分別連接一內撐桿棘爪豎桿,所述內撐桿棘爪豎桿的端部與方形主結構連接,所述內撐桿棘爪內設置一內撐桿棘爪頂塊,所述附墻內撐桿的兩端通過內撐桿棘爪調節(jié)螺絲與對應的內撐桿棘爪頂塊連接,所述內撐桿棘爪頂塊的端部呈半圓球形。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墻框耳板包括固定在方形主結構的上方的上附墻框耳板和固定在所述方形主結構下方的下附墻框耳板,上附墻框耳板上設置有兩個附墻框吊耳,所述兩個附墻框吊耳相互垂直設置,上附墻框耳板和下附墻框耳板的外側位置分別設置兩個相對應的銷孔,銷軸固定在上附墻框耳板和下附墻框耳板相對應設置的銷孔內。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其特征在于:每一上附墻框耳板內均有一附墻框吊耳設置在兩個銷孔之間,且位于其中間位置。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附墻框耳板和下附墻框耳板之間還設置加強筋板。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用于塔式起重機軟附著附墻框,包括由四根附墻框橫梁組成的方形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四個角的外側分別設置有附墻框耳板,附墻框耳板上設置附墻框吊耳,附墻框耳板上設置銷孔,所述銷孔內設置用于固定鋼絲繩的銷柱,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四個角的內側設置有內撐桿棘爪,位于所述方形主結構的兩個對角的內撐桿棘爪之間設置有附墻內撐桿。本發(fā)明利用固定在附墻框耳板上的銷柱作為鋼絲繩受力構件來固定鋼絲繩,由于附墻框的四個角的外側分別設置有附墻框耳板,因此可以滿足鋼絲繩四面受力要求,使得附墻成為可能。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結構簡單,可以重復使用。
【IPC分類】B66C23/20, B66C23/62
【公開號】CN105565181
【申請?zhí)枴緾N201510971115
【發(fā)明人】柴昭一, 湯小偉, 顏毓
【申請人】上海龐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