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的安全爬梯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工地安防設備領域,具體涉及塔吊的安全防護設備。
【背景技術】
[0002]塔式起重機簡稱塔機,俗稱塔吊。在20世紀30年代已經(jīng)開始批量制造和應用。我國的塔機行業(yè)起步于20世紀50年代,目前國內(nèi)塔機廠商共有400多家。2010年的銷售量為40000臺,塔機保有量已達20萬臺,堪稱世界頭號塔機大國。然而,安全問題早已經(jīng)成為懸在塔機行業(yè)頭上的利劍,嚴重制約塔機行業(yè)的發(fā)展,對人民生命財產(chǎn)造成危害。國家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安全專家、住建部建筑安全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李守林指出,近年來,塔式起重機、升降機的使用量不斷增多,重大事故頻頻發(fā)生,給人民生命財產(chǎn)帶來了重大損失,造成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據(jù)統(tǒng)計,近幾年我國塔式起重機事故率呈逐年上升趨勢,2006 年為 7.20%。,2007 年為 7.90%。,2008 年為 8.15%。,2009 年為 11.2%0。
[0003]塔吊事故率連續(xù)多年居高不下,引起了政府的關切。2008年國家頒布了 GB/T5031-2008《塔式起重機》新標準,從技術法規(guī)層面為我國起重機安全管理步入國際先進行列奠定了基礎。
[0004]現(xiàn)有塔吊安全爬梯大都在爬梯框架的外部沒有設置保護護欄,因此攀爬過程相當危險;最新的一些塔吊其考慮到了這一點,于是在爬梯框架外部設置了 U型結構的保護框架,雖然其起到了保護攀爬人員的作用,但是由于現(xiàn)有保護框架均為固定的框架,因此其占用空間大,組裝過程耗時耗力。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本發(fā)明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塔吊的安全爬梯結構,其具有能夠保護攀爬人員的結構,與此同時,該結構占用空間小,組裝簡單。
[0006]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塔吊的安全爬梯結構,包含設置于塔吊支撐架上的爬梯框架,以及設置于爬梯框架上的用于攀爬的踩踏桿,所述爬梯框架兩側鋼管的上下端均設置有鉸接軸;兩個上擺桿和兩個下擺桿分別通過鉸接軸轉動安裝在爬梯框架的頂端兩側以及底端兩側;
[0007]上述上下擺桿的自由端分別鉸接安裝在兩個縱向連桿的上下端;兩個縱向連桿的頂端和底端還分別通過兩個橫向連桿連接,橫向連桿的兩端與縱向連桿的連接處同樣為鉸接結構;
[0008]還包含沿著縱向連桿高度方向間隔布置的安全繩,安全繩依次穿過爬梯框架的一端,以及該端的縱向連桿,另一端的縱向連桿,最后固定在爬梯框架的另一端。
[0009]進一步的是:上述安全繩穿過爬梯框架兩側以及兩個縱向連桿的同時,還捆綁在其穿過的位置。
[0010]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1]本發(fā)明塔吊的安全爬梯結構,通過設置鉸接結構來安裝縱向連桿,上擺桿,下擺桿來組裝成保護攀爬人員的框架,同時通過安全繩了保護攀爬人員;由于該保護框架能夠進行轉動,其在不使用時可以很好的收起,使其貼住塔吊支架本身,占用空間小,組裝效率高,對攀爬人員起到了保護的作用。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3]附圖標記說明:
[0014]1-下擺桿,2-踩踏桿,3-縱向連桿,4-安全繩,5-爬梯框架,6_上擺桿,7_鉸接軸,8-橫向連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描述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
[0016]圖1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如圖所示,本發(fā)明塔吊的安全爬梯結構,包含設置于塔吊支撐架上的爬梯框架5,以及設置于爬梯框架5上的用于攀爬的踩踏桿2,所述爬梯框架5兩側鋼管的上下端均設置有鉸接軸7 ;兩個上擺桿6和兩個下擺桿I分別通過鉸接軸7轉動安裝在爬梯框架5的頂端兩側以及底端兩側;
[0017]上述上下擺桿的自由端分別鉸接安裝在兩個縱向連桿3的上下端;兩個縱向連桿3的頂端和底端還分別通過兩個橫向連桿8連接,橫向連桿8的兩端與縱向連桿3的連接處同樣為鉸接結構;
[0018]還包含沿著縱向連桿3高度方向間隔布置的安全繩4,安全繩依次穿過爬梯框架5的一端,以及該端的縱向連桿,另一端的縱向連桿,最后固定在爬梯框架5的另一端。
[0019]優(yōu)選的,上述安全繩穿過爬梯框架5兩側以及兩個縱向連桿的同時,還捆綁在其穿過的位置。
[0020]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一切以本發(fā)明的思想為基礎進行的在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nèi)的改進都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nèi)。
[0021]不脫離本發(fā)明的構思和范圍可以做出許多其他改變和改型。應當理解,本發(fā)明不限于特定的實施方式,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
【主權項】
1.塔吊的安全爬梯結構,包含設置于塔吊支撐架上的爬梯框架(5),以及設置于爬梯框架(5)上的用于攀爬的踩踏桿(2),其特征在于:所述爬梯框架(5)兩側鋼管的上下端均設置有鉸接軸(7);兩個上擺桿(6)和兩個下擺桿(I)分別通過鉸接軸(7)轉動安裝在爬梯框架(5)的頂端兩側以及底端兩側; 上述上擺桿(6)和下擺桿(I)的自由端分別鉸接安裝在兩個縱向連桿(3)的上下端;兩個縱向連桿(3)的頂端和底端還分別通過兩個橫向連桿(8)連接,橫向連桿(8)的兩端與縱向連桿(3)的連接處同樣為鉸接結構; 還包含沿著縱向連桿(3)高度方向間隔布置的安全繩(4),安全繩依次穿過爬梯框架(5)的一端,以及該端的縱向連桿(3),另一端的縱向連桿(3),最后固定在爬梯框架(5)的另一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吊的安全爬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繩(4)穿過爬梯框架(5)兩側以及兩個縱向連桿(3)的同時,還捆綁在其穿過的位置。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塔吊的安全爬梯結構,包含設置于塔吊支撐架上的爬梯框架,以及設置于爬梯框架上的用于攀爬的踩踏感,所述爬梯框架兩側鋼管的上下端均設置有鉸接軸;兩個上擺桿和兩個下擺桿分別通過鉸接軸轉動安裝在爬梯框架的頂端兩側以及底端兩側;上述上下擺桿的自由端分別鉸接安裝在兩個縱向連桿的上下端;兩個縱向連桿的頂端和底端還分別通過兩個橫向連桿連接,橫向連桿的兩端與縱向連桿的連接處同樣為鉸接結構;還包含沿著縱向連桿高度方向間隔布置的安全繩,安全繩依次穿過爬梯框架的一端,以及該端的縱向連桿,另一端的縱向連桿,最后固定在爬梯框架的另一端。
【IPC分類】E06C7-18, B66C23-88
【公開號】CN104627873
【申請?zhí)枴緾N201310572335
【發(fā)明人】王樂民, 王涵鈺
【申請人】西安上尚機電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0日
【申請日】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