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多功能乳牙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存放用具,尤其是一種多功能乳牙盒。
背景技術:
人的一生要長出兩副牙齒,即乳牙和恒牙。乳牙是人萌生的第一組牙,是兒童咀嚼器官的重要組成部分,共20個,上、下顎各10個。乳牙在嬰兒的第4 6個月開始萌出,到2歲半左右出齊,6歲開始逐漸脫落,被恒牙代替,由于乳牙脫落代表著嬰兒成長的過程,所以乳牙具有很高的保存價值,因此需要有能夠長期存放乳牙的容器。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多功能乳牙盒,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長期保存乳牙,存放功能多樣化,保存效果好,滿足了人們的需求。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這種多功能乳牙盒,包括盒體、鉸接在盒體上的盒蓋,盒體的上表面開有用于乳牙存放的存放孔、用于照片存放的方形槽,盒體的側面設有可在盒體內推拉的盒屜。這樣設置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使用的時候可將乳牙存放在存放孔內,可將嬰兒照片存放在方形槽內,通過盒屜可存放胎發(fā)、臍帶和嬰兒手腳印模,增加了乳牙盒的存放功能,使乳牙盒的存放功能實現了多樣化的效果,并且存放后乳牙、胎發(fā)、臍帶和嬰兒手腳印模不會受損,保存的效果好。盒屜內設有一組用于存放胎發(fā)和臍帶的匣子,匣子上固定安裝有玻璃壓蓋。這樣設置后,可抽出匣子存放胎發(fā)和臍帶,可通過玻璃壓蓋觀察胎發(fā),使胎發(fā)和臍帶能夠長期保存。盒體內設有用于存放嬰兒手腳印模的存放槽。這樣設置后,可在存放槽內存放嬰兒手腳印模。存放孔為兩排呈弧形分布的凹孔,兩排存放孔呈對稱設置且存放孔的內徑大小從兩側至中間逐漸減小。這樣設置后,可根據乳牙的大小將乳牙放置到合適的存放孔內,可合理放置乳牙。兩排存放孔之間設有標識乳牙的標簽。這樣,可通過標識乳牙的標簽識別脫落的每個乳牙。本實用新型有益的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多功能乳牙盒,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長期保存乳牙,存放功能多樣化,保存效果好。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盒體I,盒蓋2,存放孔3,方形槽4,盒屜5,匣子5-1,壓蓋5-2,存放槽5-3,標簽6。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參照附圖:本實施例中的多功能乳牙盒,包括盒體1、鉸接在盒體I上的盒蓋2,盒體I的上表面開有用于乳牙存放的存放孔3、用于照片存放的方形槽4,盒體I的側面設有可在盒體I內推拉的盒屜5。盒屜5內設有一組用于存放胎發(fā)和臍帶的匣子5-1,匣子5-1上固定安裝有玻璃壓蓋 5-2。盒體5內設有用于存放嬰兒手腳印模的存放槽5-3。存放孔2為兩排呈弧形分布的凹孔,兩排存放孔2呈對稱設置且存放孔2的內徑大小從兩側至中間逐漸減小。兩排存放孔2之間設有標識乳牙的標簽6。使用時,打開盒蓋2,將乳牙放置在存放孔3內,將照片放置在方形槽4內,拉出盒屜5,將胎發(fā)放置在匣子5-1內,將臍帶存放在匣子5-1內,將嬰兒手腳印模存放在存放槽5-3內,將盒屜5推回盒體I內,關閉盒蓋2,實現存放的過程。本實用新型的特點是:在盒體I上設置盒屜5,盒屜5內設置匣子5-1,實現乳牙盒存放功能多樣化的效果,能夠長期保存乳牙、胎發(fā)、臍帶和嬰兒手腳印模,并且存放后的乳牙、胎發(fā)、臍帶和嬰兒手腳印模不易受損,保存效果好。雖然本實用新型已通過參考優(yōu)選的實施例進行了圖示和描述,但是,本專業(yè)普通技術人員應當了解,在權利要求書的范圍內,可作形式和細節(jié)上的各種各樣變化。
權利要求1.一種多功能乳牙盒,包括盒體(I)、鉸接在盒體(I)上的盒蓋(2),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I)的上表面開有用于乳牙存放的存放孔(3)、用于照片存放的方形槽(4),所述盒體Cl)的側面設有可在盒體(I)內推拉的盒屜(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乳牙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屜(5)內設有一組用于存放胎發(fā)和臍帶的匣子(5-1),所述匣子(5-1)上固定安裝有玻璃壓蓋(5-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乳牙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5)內設有用于存放嬰兒手腳印模的存放槽(5-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乳牙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放孔(2)為兩排呈弧形分布的凹孔,所述兩排存放孔(2)呈對稱設置且存放孔(2)的內徑大小從兩側至中間逐漸減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多功能乳牙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排存放孔(2)之間設有標識乳牙的標簽(6)。
專利摘要一種多功能乳牙盒,包括盒體、鉸接在盒體上的盒蓋,盒體的上表面開有用于乳牙存放的存放孔、用于照片存放的方形槽,盒體的側面設有可在盒體內推拉的盒屜。本實用新型有益的效果是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長期保存乳牙,存放功能多樣化,保存效果好。
文檔編號B65D77/00GK202987851SQ20132001597
公開日2013年6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月14日
發(fā)明者支鑫波 申請人:支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