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玻璃包裝箱。
背景技術:
木材作為一種自然資源,一直以來木材都是包裝箱的主要原材料。隨著近幾年居住環(huán)境的惡化,人們越來越關注森林覆蓋率,實木材的價格不斷攀升。歐洲對實木材檢驗檢疫要求不斷升高,對實木木箱加工成本越來越高。膠合板木箱作為實木材的替代品,具有價格便宜、含水率低不易變形、美觀、防霉、防蛀等優(yōu)點。但由于工藝特性,膠合板抗彎強度比木材稍差,要使得其能夠滿足汽車玻璃包裝箱的強度要求必須在結構上作改進。
發(fā)明內容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成本低、強度滿足要求的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包括兩個由四條膠合板橫條連接成的方形架,兩個方形架通過設于四個角部的膠合板豎條連接成為一長方體框架,設于底部的方形架內部設置有支撐條,膠合板豎條上與方形架連接的兩端的外側設置有直角金屬塊,方形架、膠合板豎條以及直角金屬塊之間形成固定連接結構。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兩個方形架之間設置有方形支撐架,方形支撐架與膠合板豎條固定連接。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長方體框架的外側設置有與方形架垂直的“U”形支撐架,“U”形支撐架與方形架固定連接。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膠合板橫條和膠合板豎條為多層膠合板結構。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膠合板橫條和膠合板豎條的厚度不小于25mm。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使用膠合板代替木材來制作汽車玻璃包裝箱,大大降低了成本,其防霉防蛀效果好,特別是其在豎條的兩端設置直角金屬塊進行加強,本實用新型的整體強度得到增強,膠合板本身強度較差的缺陷可以克服,所制成的包裝箱能夠滿足汽車玻璃包裝的強度要求。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
圖1,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包括兩個由四條膠合板橫條I連接成的方形架,兩個方形架通過設于四個角部的膠合板豎條2連接成為一長方體框架,設于底部的方形架內部設置有支撐條3,膠合板豎條2上與方形架連接的兩端的外側設置有直角金屬塊4,方形架、膠合板豎條2以及直角金屬塊4之間形成固定連接結構。增加了上述直角金屬塊4后本實用新型所形成的包裝箱的強度大大增加,利用其進行包裝的效果與實木材包裝箱的效果基本相同,并且能夠達到歐洲包裝木箱的檢驗檢疫標準。在具體實施時,膠合板橫條I和膠合板豎條2 —般為多層膠合板結構,并且它們的厚度不小于25mm。為了進一步增加包裝箱的強度,如圖I所示,作為優(yōu)選的是,兩個方形架之間設置有方形支撐架5,方形支撐架5與膠合板豎條2固定連接,長方體框架的外側設置有與方形架垂直的“U”形支撐架6,“U”形支撐架6與方形架固定連接。上述所優(yōu)選的方形支撐架5和“U”形支撐架6 —般都采用膠合板制成。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只要其以基本相同的手段達到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由四條膠合板橫條(I)連接成的方形架,兩個方形架通過設于四個角部的膠合板豎條(2)連接成為一長方體框架,設于底部的方形架內部設置有支撐條(3),膠合板豎條(2)上與方形架連接的兩端的外側設置有直角金屬塊(4),方形架、膠合板豎條(2)以及直角金屬塊(4)之間形成固定連接結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其特征在于兩個方形架之間設置有方形支撐架(5),方形支撐架(5)與膠合板豎條(2)固定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其特征在于長方體框架的外側設置有與方形架垂直的“U”形支撐架(6),“U”形支撐架(6)與方形架固定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合板橫條(I)和膠合板豎條(2)為多層膠合板結構。
5.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合板橫條(I)和膠合板豎條(2)的厚度不小于25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新型汽車玻璃包裝箱,包括兩個由四條膠合板橫條連接成的方形架,兩個方形架通過設于四個角部的膠合板豎條連接成為一長方體框架,設于底部的方形架內部設置有支撐條,膠合板豎條上與方形架連接的兩端的外側設置有直角金屬塊,方形架、膠合板豎條以及直角金屬塊之間形成固定連接結構。本實用新型使用膠合板代替木材來制作汽車玻璃包裝箱,大大降低了成本,其防霉防蛀效果好,特別是其在豎條的兩端設置直角金屬塊進行加強,本實用新型的整體強度得到增強,膠合板本身強度較差的缺陷可以克服,所制成的包裝箱能夠滿足汽車玻璃包裝的強度要求。
文檔編號B65D6/34GK202670471SQ20122024577
公開日2013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5月29日
發(fā)明者陳俊 申請人:珠海華尚汽車玻璃工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