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船,尤其涉及一種不容易翻船和沉沒的一種輕低船。
背景技術:
船舶是人們廣泛使用的水上交通運輸工具。現(xiàn)有的船舶,船體都是水下凹槽形船艙,船體高窄,船舶在航行過程中,發(fā)生碰創(chuàng)、觸礁或臺風襲擊的情況時有發(fā)生。船舶一旦 發(fā)生船體破損事故,海水或河水即會從破損處進入船艙,由于船艙吃水深,上下連通,船艙進水后,整個船只就會沉入水中,且由于往往船身較長,船寬較窄,因此抗風浪能力較差,遇到較大的風浪就容易側翻,以致人員、貨物落水,出現(xiàn)人員傷亡事故或嚴重的財產損失。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抗風浪能力強,不容易翻船,船體破裂進水后也不容易沉沒的一種輕低船。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輕低船,包括船底和船艙,船底由空心立方體組合而成,空心立方體由鋼板焊接而成,船底包括至少一層空心立方體,船底上方設置一層船艙,所述船艙為可全封閉船艙,船艙包括外阻水門、走廊、單間艙和駕駛室,單間艙上設置阻水門,所述船艙上端設置阻水天窗。
所述船艙為露天開放船艙,船底上方還設置封閉駕駛室。
所述空心立方體的體積為1立方米。
本實用新型由于船體較低,抗風浪能力強,不容易翻船,船底或船艙破裂進水后,由于船底和船艙由若干封閉空間組成從而也不容易沉沒,避免了給船上的乘客帶來生命危險。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1 船底 2 船艙 3 空心立方體 4 阻水側窗 5 外阻水門 6 單間艙 7 阻水門 8 走廊 9 阻水天窗 10 駕駛室 11 集裝箱。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一種輕低船,包括船底1和船艙2,船底1由空心立方體3組合而成,空心立方體3的體積為1立方米,空心立方體3由鋼板焊接而成,船底1包括上下兩層空心立方體3,由空心立方體3組合而成的船底1,具有防進水和配輕的功能,每一個空心立方體3都是一個獨立的全封閉小空間,起到配輕的功能,使輕低船不容易沉入水中,當輕低船發(fā)生碰撞造成船底1的一個空心立方體3破損進水時,其它的空心立方體3仍然處于獨立封閉狀態(tài),未破損的空心立方體3內進不去水,空心立方體3組合成的船底1會形成強大的浮力,即使是船艙2內進水或整個船體分裂, 在封閉式空心立方體3的浮力作用下,破損后的船只也不容易沉入水中。
船底1上方設置一層船艙2,船艙2為可全封閉船艙2,船艙2設置外阻水門5,船艙2包括駕駛室10、走廊8和單間艙6,單間艙6上設置阻水門7,船艙2上端設置阻水側窗4和阻水天窗9。全封閉船艙2具有防水功能,即是發(fā)生翻船的情況,水也無法進入船艙2,也就不容易發(fā)生沉沒,單間艙6上設置的阻水門7可以將船艙2分為一個個獨立的封閉空間,即使一個單間艙6或者走廊8進水后,水也無法進入其他單間艙6,這樣就保證大部分船艙2空間不進水,保持船體不容易發(fā)生沉沒,單間艙6的設置還增加了整個船體的堅固性。
實施例2:
實施例2與實施例1的區(qū)別是所述船艙2為露天開放船艙2,船底1上方還設置封閉駕駛室10,露天開放船艙2用于擺放集裝箱11。
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