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運輸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三角運輸車,包括:三角支架和滾輪,三角支架通過滾輪在地面上滑動,貨物放置在三角支架上;三角支架相對于地面傾斜設置。三角支架為等腰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的底邊與地面相平行,底邊位于等腰三角形的最低位置。本實用新型具有結(jié)構(gòu)簡單、可省力省時的搬運立方體重物的優(yōu)點,屬于運輸車【技術(shù)領(lǐng)域】。
【專利說明】三角運輸車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輸車,尤其適合立方體重物的搬運。
【背景技術(shù)】
[0002]鋼琴包括立式鋼琴和三角鋼琴,一般裝于立方體的包裝箱中,包裝箱底部設置加固板。一臺鋼琴連同包裝重量在250公斤以上,若要搬運移位,按照傳統(tǒng)的平板車運輸?shù)姆椒?,至少需要幾個人合力將其搬上或搬下平板車,同時在拉平板車的過程中,也另外需要工人手扶固定,以防止其從平板車上滑落。
[0003]因此,采用傳統(tǒng)的四輪平板車運輸具有如下缺點:耗費人力,耗費時間。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針對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存在的技術(shù)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單人即可對立方體重物進行移位操作的三角運輸車,可方便在狹窄的通道(如電梯、走廊里)使用。
[0005]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shù)方案:
[0006]三角運輸車,包括:三角支架和滾輪,三角支架通過滾輪在地面上滑動,貨物放置在三角支架上;三角支架相對于地面傾斜設置。
[0007]三角支架為等腰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的底邊與地面相平行,底邊位于等腰三角形的最低位置。
[0008]三角支架包括兩根腰框架、一根底框架和一根中框架;兩根腰框架和一根底框架構(gòu)成等腰三角形,底框架對應等腰三角形的底邊;中框架架設在兩根腰框架之間且與底框架平行。
[0009]底框架固定在腰框架的上表面,中框架固定在腰框架的上表面。
[0010]滾輪的數(shù)量為三個,三個滾輪的安裝位置分別與三角支架的三個角相應。
[0011]三角運輸車,還包括安裝板和萬向輪安裝架;與等腰三角形的頂角對應的滾輪為萬向輪,萬向輪通過萬向輪安裝架固定在安裝板的下方,安裝板固定在兩腰框架的下方。
[0012]三角支架接有拉繩;拉繩固定在等腰三角形的頂角處。
[0013]滾輪為金屬輪,滾輪與地面接觸的表面可優(yōu)選的設有聚氨脂層。
[0014]三角支架相對于地面的傾角為5-30度。
[0015]貨物的形狀為立方體,三角運輸車的長度小于貨物的長度,三角運輸車的寬度小于貨物的寬度。此處所說的長度和寬度,指的是水平面上的長度和寬度。
[0016]本發(fā)明的原理是:
[0017]在搬運立方體貨物時,以立方體貨物的其中一底邊為支撐邊,利用杠桿原理省力的人工推動將立方體貨物的上部將貨物一邊抬起或人手持鐵鉤鉤起貨物;將傾斜式的三角運輸車的底邊從貨物底部抬起的一側(cè)插入,直至底邊緊貼貨物,之后放下貨物,貨物壓在三角運輸車上,此時貨物的重心要落在三角運輸車上;貨物離地。
[0018]重物放置在傾斜式的三角運輸車上,可在斜面上產(chǎn)生較大的靜摩擦力,保證貨物和斜面的相對靜止。運輸時僅需推貨物,即可同時移動貨物和三角運輸車。
[0019]運輸至指定位置時,僅需將貨物的一邊稍稍抬起,使支撐邊重新接觸地面,再次利用杠桿原理推貨物的側(cè)上部,使鋼琴抬起,拉三角運輸車前端的拉繩將車抽出然后輕放貨物。
[0020]總的說來,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
[0021]1.結(jié)構(gòu)簡單,僅包含少量零部件。在鋼琴廠應用時,可用廢棄木材制作三角支架,重量輕,強度大,空車移動方便。
[0022]2.利用杠桿原理省力的將立方體貨物抬起,插入或抽出小車即可搬運,一人即可完成整個搬運過程,節(jié)省人力,同時加快搬運速度。
[0023]3.設置拉繩后,一方面可便于在空車時通過拉繩移動小車,另一方面將貨物搬運至目標位置時便于通過拉繩將小車抽出。
[0024]4.三角支架采用傾斜式結(jié)構(gòu),便于小車的送出和抽出,也便于在三角支架和小車之間產(chǎn)生靜摩擦力,避免兩者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滑移。
[0025]5.車的長寬尺寸少于鋼琴包裝,使運輸過程中不占用空間。
[0026]6.滾輪表面設置聚氨脂層,一方面減小工作時滾輪發(fā)出的噪音,另一方面保護地面。
[0027]7.卸下貨物后,貨物即可準確的放置在預設位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8]圖1是三角運輸車的俯視圖。
[0029]圖2是三角運輸車的主視圖。
[0030]圖3是三角運輸車的仰視圖。
[0031]圖4a_4e是采用三角運輸車的搬運過程示意圖,其中箭頭為手施加推力的位置和方向。
[0032]圖5是圖4a中,用鐵鉤將貨物勾起以代替人手推力,或與人手推力結(jié)合同時抬起貨物的示意圖。
[0033]其中,I為三角支架,2為滾輪,3為貨物,4為拉繩,11為腰框架,12為底框架,13為中框架,14為安裝板,15為萬向輪安裝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34]下面將結(jié)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35]三角運輸車包括:三角支架、滾輪、拉繩、安裝板和萬向輪安裝架。
[0036]如附圖1-5所示,三角支架包括:兩根腰框架、一根底框架和一根中框架。兩根腰框架和一根底框架固定成一傾斜設置的等腰三角形,腰框架對應等腰三角形的腰,底框架對應等腰三角形的底,底框架與地面平行且位于三角支架的最低位置。中框架搭設在兩根腰框架之間且與底框架平行。底框架和中框架固定在兩根腰框架的上端面。
[0037]滾輪有三個,分別對應三角支架的三個角。與等腰三角形的頂角對應的滾輪為萬向輪,萬向輪通過軸承安裝在萬向輪安裝架上,萬向輪安裝架固定在安裝板的下端,安裝板固定在兩根腰框架的下端。萬向輪安裝架具有一定的高度,通過萬向輪安裝架將三角支架的頂角部位抬起,使得三角支架傾斜20度設置。與等腰三角形的底角對應的滾輪分別通過軸承固定在兩滾輪軸上,兩滾輪軸由鋼管連接,鋼管固定在兩根腰框架的下端且位于底框架的正下方。滾輪為金屬輪,本實施例選用鋼輪,并在鋼輪的外輪圈設置聚氨脂層。
[0038]拉繩固定在三角支架的頂角位置。
[0039]三角支架選用鋼琴廠廢棄的木方制作,其增加其承重能力。中框架可增加三角支架的牢固程度,同時也增加三角支架的承重能力,也作為貨物的承托部位。
[0040]圖4a_4e所示,貨物為裝在立方體包裝箱中的立式鋼琴,包裝箱底部設置加固板。搬運時,對貨物左側(cè)上方施加推力,將貨物底部左側(cè)繞右側(cè)支撐邊撬起,用腳將傾斜式的三角運輸車的底邊從貨物底部抬起的一側(cè)插入,直至底邊接觸貨物底部,輕放下貨物,貨物即平穩(wěn)的放置在三角運輸車上。由于貨物傾斜,在斜面處產(chǎn)生靜摩擦力,推貨物即可連同三角運輸車一同推動。到達卸貨位置處,對貨物左側(cè)上方施加推力,貨物再次繞右側(cè)底部支撐邊撬起,拉動運輸車上的拉繩拉出三角運輸車,即可將貨物搬運至卸貨位置,且放置的位置準確。
[0041]除了本實施例提及的方式外,三角支架可為一整塊結(jié)實的板;在使用時,可依據(jù)操作者的使用習慣將底邊或頂角先推入貨物的底部;三角支架的頂角可不靠萬向輪安裝架抬高而采用一個大滾輪抬高。這些變換方式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nèi)。
[0042]上述實施例為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實質(zhì)與原理下所作的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均應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1.三角運輸車,包括:三角支架和滾輪,三角支架通過滾輪在地面上滑動,貨物放置在三角支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支架相對于地面傾斜設置。
2.按照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支架為等腰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的底邊與地面相平行,底邊位于等腰三角形的最低位置。
3.按照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支架包括兩根腰框架、一根底框架和一根中框架;兩根腰框架和一根底框架構(gòu)成等腰三角形,底框架對應等腰三角形的底邊;中框架架設在兩根腰框架之間且與底框架平行。
4.按照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框架固定在腰框架的上表面,中框架固定在腰框架的上表面。
5.按照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的數(shù)量為三個,三個滾輪的安裝位置分別與三角支架的三個角相應。
6.按照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安裝板和萬向輪安裝架;與等腰三角形的頂角對應的滾輪為萬向輪,萬向輪通過萬向輪安裝架固定在安裝板的下方,安裝板固定在兩腰框架的下方。
7.按照權(quán)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支架接有拉繩;拉繩固定在等腰三角形的頂角處。
8.按照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為金屬輪,滾輪與地面接觸的表面設有聚氨脂層。
9.按照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支架相對于地面的傾角為5-30度。
10.按照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三角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貨物的形狀為立方體,三角運輸車的長度小于貨物的長度,三角運輸車的寬度小于貨物的寬度。
【文檔編號】B62B3/12GK203974895SQ201420419097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28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4年7月28日
【發(fā)明者】張潔霞, 梁劍非, 李建萍 申請人:北京珠江鋼琴制造有限公司